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宿州段施工图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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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宿州段施工图设计(标段)合同文件工程名称: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宿州段施工图设计发包人:安徽建工集团宿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设计人:二O二二年月1、合同协议书2、廉政合同3、通用合同条款4、专用合同条款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安徽建工集团宿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己接受(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设计人”)对该项目标段勘察设计的报价。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 .第一标段由K+至K+,长约km,公路等级为一,设计速度为,路面,有立交一处;特大桥一座,计长_m;大中桥座,计长_m;隧道一座,计长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

2、程等。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设计人提交的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等);(2)中标通知书(如有);(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发包人要求(如有);(6)费用清单;(7)设计人有关人员投入的承诺;(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04 .项目负责人:o5 .勘察设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

3、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安全目标: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6 .设计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O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8 .设计人计划开始勘察设计日期:,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设计日期为准。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为天。9 .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设计人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且勘察设计费用结清后失效。10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发包人:(盖单位章)设计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二、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名称,以下简称“设计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设计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标段勘

5、察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设计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设计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

6、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设计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设计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设计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不得从事与本勘察设计合同有关的勘察设计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5)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勘察设计队伍。3 .设计人的义务4 1)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

7、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5 2)设计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6 3)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7 4)设计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8 .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设计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设计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

8、的,发包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设计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9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设计人或设计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10 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勘察设计合同失效日止。11 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1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设计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盖单位章)设计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9、或其委托代理人:_(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设计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三、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详见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四、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作如下补充、细化: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2 .2.2发包人:安徽建工集团宿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1.3.1本次进行设计的项目为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宿州段施工图设让。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2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文件包括:任务委托书及相

10、关的基础资料,提供数量:L份,提供期限:根据设计工作进度安排,分批提供。2.发包人义务细化265条款:(1)发包人按设计人要求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相关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以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2)发包人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积极配合设计人的工作,负责协调项目设计中出现的相关问题。(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

11、包人应支付相应费用。(4)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5)如需双院审查,则双院审查单位由设计人代为委托,其费用由发包人另行支付。(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成果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7)发包人对设计人在本合同项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3.发包人管理3.2监理人3.2.1 本工程是否委托监理人进行设计监理:查。3.4决定或答复3.4.2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发包人应作出书面答复,具体答复时间另行确定。4 .设计人义务4.1

12、设计人一般义务4.1.6 其他义务第4.1.6.6目细化为:4.1.7 .6设计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设计人根据勘察测量成果文件进行本合同工程设计。在设计过程中:(a)设计人的测量控制网应按国家颁发的规范设置,其桩志埋设应按国标测量规范的规定进行设置,并保证有效的利用于施工控制;(b)设计人的设计成果应满足发包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且增加的工作量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费用。(2)要因地制宜,根据发包人与地方进行协调沟通结果和现场实际情况增加互通、通道等结构物,设计人不得擅自随意增加构造物。(3)如发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将项目中的一部分技术复杂、难度大的构造物重新委托设计时,设计人必须按

13、照发包人的要求提供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其费用按己完成阶段的设计费用支付。(4)在各设计阶段中,设计人有义务按按审核批准的初步设计意见或发包人审核的意见进行补充和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它的所有文件,使其所有的设计或专题研究均符合国家批准的要求,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专题研究与设计属本次设计的范围,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专题研究与设计的内容本条规定的内容外,由设计人根据经验拟定,但应满足审批和发包人要求。供设计所需所有的专题研究设计内容及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包括各种评审会议的支出),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5)已经获得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发包人认为有部分工程需要优化时,设

14、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进行优化设计,其费用己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与支付。(6)设计人按国家标准与规范(“四新”技术的采用不限于本规范,但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精心设计,确保工程设计质量。设计人必须提交供发包人进行施工的施工图和施工图预算文件,否则视为违约。(7)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设计工作,应考虑安徽省高速公路监控、通信及收费系统的联网需要,设计文件应适应交通运输部提出的“联网收费、联合监控、联动救援的发展;应具有技术先进、设备匹配、功能扩展、系统兼容、经济适用的特点。若由于设计人的设计文件不满足本款要求而返工,其返工费用不另行支付。机电系统设计包括监控、通信及电力管道、收费、供电

15、照明、收费土建设施相关预留预埋等系统设计,机电工程的技术规范已含入合同费用中,不另行支付。(8)设计人在进行景观绿化施工图设计前,应根据沿线自然景观和“绿色交通”的设计理念,最大限度的保护沿线自然环境不遭破坏的完成全线绿化方案设计,其方案设计通过发包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方可进行绿化施工图设计。设计人的设计图纸应符合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其方案设计通过发包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人的设计图纸应符合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其方案设计通过发包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9)必要时,发包人将要求设计人到指定地点集中设计,设计人主要设计

16、人员到位率至少应达到80%,设计人为履行上述义务而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均视为已计入合同价格中,发包人将不再另行支付。(10)设计人应按照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的内容在工程设计中对公路桥梁工程方案实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增加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环节,保证工程建设方案安全,降低事故概率。(11)设计人应按照交公路发2011504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设计工作,贯彻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生态环保、节约资源、全寿命周期成本等设计理念,加强设计过程控制,保证设计成果的深度和质量。(12)在设计过程中,如果设计方案涉及到相关道路、铁路、水利、电力、河道、邮电、通讯、矿

17、产、输油管线、燃气管线、水文、地震、城建、环保、文物、防雷、航道、航空、气象、林业、农业、军事管制区及相关设施等有关部门,设计人应与上述部门进行联系,通过方案(如通航净空及防洪、高压电线路拆迁等)必须取得有关单位的同意并达成不影响发包人合法权益的书面协议。设计人必须配合发包人向主管部门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及办理有关的报建手续,并按发包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设计人为履行上述义务而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均视为己计入合同价格中,发包人将不再另行支付。(13)设计人应无条件按规定时间完成发包人(项目法人或其授权人)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优化等设计工作,设计人为履行上述义务而可能产生的费用由

18、设计人承担。(14)设计人应按照国家及本地有关规定制定相关防疫措施,避免发生设计人员新冠肺炎感染事件。若因设计人防疫措施不当造成设计人员感染的,设计人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上报防疫主管部门,同时应无条件更换相关人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因当地防疫主管部门采取防控措施造成项目工期延误及人员、设备等费用增加的,由设计人与发包人另行协商解决。(15)设计人应落实设计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保证设计人员的安全,为其雇用的全部人员办理保险,上述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包含合同价格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4.2 履约保证金无。4.3 分包和不得转包:4.3.2项设计人可以分包的专业范围:设计人可将项目的非主体、

19、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所有分包应书面报告发包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设计人可将以上工作分包给符合相应资质且具有能力的单位。4.4 联合体:本款不适用4.6 勘察设计人员的管理:新增4.6.6项:4.6.6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项目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批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5 .勘察设计要求5.3 勘察设计范围5.3.1 工程范围包括: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宿州段路线起自萧县圣泉镇营子村北侧皖苏省界,接拟建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徐州段,往西延伸,经圣泉镇穆集村后折向西南,经马井镇、杜楼镇、王寨镇,止于孙坪子镇蒋里庄南侧宿州市与淮北市交界处,接拟建徐州至

20、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淮北段,全长约39.82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封闭、全立交,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本标段工程起讫桩号为:o5.3.2 阶段范围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预算)。5.3.3 工作范围包括:(1)负责项目标段范围内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环保、水保、景观绿化、其他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施工图预算、参考资料、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大型临建及重要施工方案安全性验算、竣工图复核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2)配合项目实施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发包人进行科

21、研项目、项目评估、奖励申报等工作。5.7 安全作业要求5.7.1 设计人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的期限:合同签署,且在业主提交相关资料后10天内。6 .开始勘察设计和完成勘察设计6.1 开始勘察设计6.1.1 满足以下条件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1)合同已签订(2)设计人的人员设备已到位(3)已按6.1.3项规定,提交了大纲及进度计划并获得批准。(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交工验收,施工期暂定也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年。6.2 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后确定延长工作期限。6.3 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详见14

22、.1款。6.5 非人为因素引起的周期延误6.5.1 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包括:异常气候是指项目所在地30年以上一遇的罕见气候现象(包括温度、降水、降雪、风等)。6.7 提前完成勘察设计6.7.3由于设计人提前完成设计而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发包人给予设计人如下奖励:无。8.勘察设计文件8.1 勘察设计文件接收8.1.3勘察设计文件提交要求:(1)合同签订处天内,提交本标段范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施工图预算、参考资料、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送审稿15份;(2)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各15份;(3)施工现场配合服

23、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交工验收,施工期暂定退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均应加盖设计人公章;最终成果还应由设计人负责人签署;最终成果的电子版文件应内含设计人的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各阶段及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三份;合同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电子版一份(可编辑的dwg、doc、xls、PPt等原始文件)。8.2 发包人审查勘察设计文件8.2.1 如需审查,费用由设计人承担。新增824款:发包人审查成果文件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说明审查结果及需修改完善的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成果文件,并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由此导致的费用增

24、加和(或)周期延误由设计人自行承担。8.3 审查机构审查勘察设计文件新增834款:审查机构审查设计文件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说明审查结果及需修改完善的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成果文件,并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由设计人自行承担。10 .招标和施工期间配合10.2施工期间配合第10.2.1款补充:工程开工后,涉及到遗漏的设计应及时进行补充设计。第10.2.6款补充:本项目对设计代表的数量和资历条件要求:常驻施工现场的设计代表应不少于2_名,第一施工年内不少于3名。设计代表应至少有桥梁专业1名,路基路面专业1名,其他各专业按施工阶段的需要至

25、少保证有1名。设计代表应由负责本设计项目的上述专业分项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担任。各专业设计代表根据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和发包人的要求分阶段进驻。设计代表还应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如下设计问题:(6)工程开工后,涉及到遗漏的设计应及时的进行补充设计;(7)负责设计变更,及时提供设计变更后的图纸和修改后的预算,并支付重大设计变更后的审查费用。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常驻施工现场的设计代表均不得更换,否则按设计人违约处理。设计代表机构的负责人应由负责本设计项目的上述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经发包人认可的专业分项负责人担任。增加第10.2.8款:1028设计人应保证设计代表处拥有必要的办公用品(电话、传真、

26、扫描仪、数码相机等等)、应保证至少1台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且能适应工地交通条件的车辆常驻工地、应保证为设计代表提供必要且良好的其他工作条件,上述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O11 .合同变更11.1 变更情形11.1.1 合同变更时,设计服务期限及设计费用的调整方法:双方另行商议确定。11.2 合理化建议本款不适用。12 .合同价格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12.1.1本合同的报价方式:总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由于人工、材料、设备等因素的市场价格变化导致本项目设计费用变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不调整。合同计价模式为总价合同的,设计费用支付阶段如下:(1)签订合同后,15个工

27、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至本合同总价的10%;(2)设计人提交本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至本合同总价的50%;(3)设计人提交的施工图文件通过审查,且设计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至本合同总价的70%;(4)设计人完成施工配合,在整个项目完工后,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至本合同总价的98.5%;(5)本项目交工证书签发后28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退还质量保证金。12.3 中期支付12.3.1 中期支付申请的格式及份数:另行约定

28、。12.3.2 逾期付款违约金:每延期支付1天,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拖欠金额的QJ_%。的违约金。12.3.3 本款不适用。12.4 费用结算12.4.1 设计费用结算申请的份数和提交期限:另行约定。12.4.2 逾期付款违约金:每延期支付1天,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拖欠金额的Ql%o的违约金。12.6质量保证金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为设计费用总额的1.5%。14 .违约14.1 设计人违约14.1.1 (11)单个合同段因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调整累计超过该合同段合同价的2%。重大设计变更及较大设计变更的划分标准参照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年第5号令)的规定执行。(13)设计人其他违约情况

29、:a.设计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成果文件;b.设计代表未按发包人通知的时间及时处理现场及设计中的问题;14.1.2设计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扣除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1)如果设计人将设计任务转让或者分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价格的10%50%扣除设计人的违约金。(2)设计人未按照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或规范、规程进行设计,或设计人在成果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或设备的生产厂、供应商,如发生上述任行为,发包人将按合同价格的5%10%扣除设计人的违约金。(3)如果设计人未能按期提交成果文件(发包人同意延长期限的情况除外),则每延期5天(不足5天按5天计),发包人将

30、按合同价格的3%扣除设计人的违约金。延期超过15天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4)在收到发包人或咨询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后,设计人未在5天内完成对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等的修改,发包人将按合同价格的3%扣除设计人的违约金。延期超过15天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5)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并且未通过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的审查时,引起返工而造成的质量问题除由设计人负责继续完善设计达到审查要求外,并应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发包人可扣除设计人不超过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设计合同,并按合同价格的5%10%扣除设计人的违约金。(

31、6)设计人未按照本合同第10项规定提供施工期间配合的后续服务,发包人将按合同价格的10%扣除设计人的违约金。(7)设计人若未能在发包人和设计人约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或完成变更设计,每拖5天(不足5天按5天计)发包人将按合同价格的3%扣除设计人的违约金。设计人代表应常驻施工现场,若发现设计人代表无故缺勤,发包人将对设计人代表按2万元/人.次扣除设计人的违约金。(8)因设计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设计人除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无偿继续完善设计,并承担相当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的赔偿金。(9)因设计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除执行上述(8)的规定外,设计人应承担其相应设计费2倍的赔偿,并继续无

32、偿完善设计之外,发包人有权报请有关主管部门视情况给予处罚。(10)如果设计未通过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的审查时,设计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重新补充完善设计,并按合同价格的10%扣除设计人的违约金。(11)由于设计人的过失或责任引起本项目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较大设计变更,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或者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将按合同价格的5%10%扣除设计人的违约金,同时由设计人承担变更费用直接费的20%。(12)设计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技术负责人不允许更换,若设计人更换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将对设计人按10万元/人.次扣除设计人的违约金。若更换合同签订时提供的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设

33、计人员发生变化,每更换一名,按5万元/人.次扣除设计人的违约金。(13)设计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成果,则每延期一天,发包人将按合同价格的5%。扣除设计人的违约金。(14)因设计代表未按发包人通知的时间及时处理现场及设计中的问题等原因,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发包人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计扣设计人不高于合同价格1%的违约金。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从设计人的设计费中扣除。凡属设计人违约,发包人还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X)6年第8号令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条款处理。14.2 发包人违约14.2.2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设计人有权向

34、发包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1)由于发包人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设计必需的资料,而造成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由于发包人要求提前完成设计工作而导致增加的人员和费用,应另行计列。(2)发包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费用的,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偿付办法与金额按本合同条款第12.3、12.4款的规定办理。(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除应按设计人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外,还应按剩余合同价的5%-10%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4)其他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解决。15 .争议的解决15.1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诉讼如采用诉讼,诉讼机构名称: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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