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奓山街还建社区四期(B区)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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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蔡甸区爹山街还建社区四期(B区)建设项目工程检测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I、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2、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3、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5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XX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参照上述确定时间的方式类推。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蔡甸区爹山街还建社区四期(B区)建设项目(以下简

2、称“本项目”)已由蔡发改投资(2019)5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蔡甸区爹山街还建社区四期(B区)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13383.811拟建设高层住宅楼,配套建设沿街商业、社区服务和其他配套等,在项目用地区域建设地下车库。项目总建筑面积769318.50平方米。2.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地基基础检测、室内环境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物沉降观测、红外线检测)等其它相关检测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3、9月,服务期为:1230日历天;即施工总工期(40个月)的基础上增加3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业绩和资质要求如下,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须至少同时包含地基基础检测、室内环境检测、主体结构检测)。(2)投标人近5年(指2015年1月1日起,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后同)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的含地基基础检测、室内环境检测、

4、主体结构检测内容的业绩。上述各项检测内容可以为不同项目或合同内容的组合。3.3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信誉最低要求):(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单位负责人为

5、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3.7 投标人不得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进行“非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下载专区一非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注册指南)。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83863807,QQ:3507423365。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9月4至2020年9月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

6、标段并在平台中确认参加投标。完成网上操作后,请于上述同一时间内,由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本项目被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其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连续3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全本,含附件)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书面真实合法性承诺书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4.3 未按上述规定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非招标采购平台”的所投标段确认参加投标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且不

7、统一组织标前会。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砺口区砺口路160号城市广场19层)。请各投标人代表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护措施。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福康路1号4楼邮政编码:430100联系

8、电话:18627027160联系人:陈先生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研口区研口路160号城市广场19层邮编:430033联系人:胡先生电话:027-83600666转279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详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蔡甸区銮山街还建社区四期(B区)建设项目工程检测招标1.1.5建设地点武汉市蔡甸区爹山街袁岭村、凡里村1.2.1资金来源企业投资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检测

9、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及时出具检测报告。1.4.1投标人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d不接受口接受1.9.1踏勘现场d不组织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d不召开口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1.11分包/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经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出即视为投标人己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无需确

10、认收到。2.3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通过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补遗书的形式发给所有成功报名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补遗书,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1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基本情况(5)近5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6)近5年承担的类似业绩情况(7)主要人员汇总表(8)主要人员资历表(9)信誉情况表(10)技术建议书(Il)其他3.2.2招标人是否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否4是,最高投标限价为:按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鄂价房

11、服(2008)20号)附件二“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项目和收费基准价”收费标准的60.00%作为最高投标限价,即投标人所报费率不得超过60.00%3.2.3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为3万元,并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七日内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天3.4.1投标保证金无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N不允许允许3.7.3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

12、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L份、副本L份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招标公告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招标公告5.2.1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开标顺序:以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先后顺序,逆次序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人,由招标人从招标代理的专家库中抽取组建。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凡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不足3名时只取相应数量)7.3.1履约担保0否是,履约担保金额:/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项补充细化为

13、:(1)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费率)不因服务期延长或物价等因素对费用进行调整。321(2)本合同不接受调价函,投标人应提供唯一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保持一致。以下为投标人须知正本部分,正文中未明确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和服务期及质量要求本次招

14、标范围和服务期及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款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

15、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5 投标人费用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对

16、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3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

17、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告知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投标预备会。1.10.4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

18、分包。中标人应当对拟分包项目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并取得招标人的同意后方可实施分包。中标人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 偏差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 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如有);(3)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19、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8)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12.2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存在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等情况,并且澄清、说明和补正这些情况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格式;(5)基础资料;(6)技术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其他材料(如有)2.1.2 根据本章第1.10条、第2.2条和第2.3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

20、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补遗书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发现缺页、附件不全、歧义、前后矛盾等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有疑问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澄清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

21、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3 投标文件的组成3.3.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3.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

22、)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基本情况(5)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6)近年承担的类似业绩情况(7)主要人员汇总表(8)主要人员资历表(9)信誉情况表(10)技术建议书(11)其他3.5 投标报价3.5.1 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服务费用。3.5.2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报价说明”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5.3 投标报价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投标有效期3.6.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6.2 出

23、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撤销其投标文件,并收回投标保证金。3.7 投标保证金招标时需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符合下列规定:3.7.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应选择下列任一种形式:电汇或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形式。采用电汇时,投标人应

24、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7.3 招标人最迟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

25、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3.8 资格审查资料3.8.1 资格审查所需证明材料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8.2 “信誉情况”应如实说明相关情况,无需附任何证明资料。3.9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10 投标文件的编制3.10.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必要时,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0.2 投标文件应对招

26、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招标范围、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10.3 投标文件签署要求见前附表。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而不需要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由单位盖单位章。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正本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

27、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10.4 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10.5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 .投标4.3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3.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包括各自的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4.3.2 封套标识(1)招标人的

28、名称和地址;(2)项目名称;(3)在一年月一口时(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4.3.3 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在投递过程中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4.4 投标文件的递交4.4.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4.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5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5.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5.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

29、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5.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3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将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条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或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 开标程序5.4.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本章第4.1条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函的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会议结束。5.4.2 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6 .评标6.3 评标委员会6.3.1

3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6.3.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32、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4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5 评标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汇总评审意见,确定中标推荐顺序,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7 .合同授予7.3 定标

33、方式7.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签订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4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得到投标人的确认。7.5 履约担保签订合同前需提交履约

34、担保的,应符合下列规定。7.5.1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5.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款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7.6 签订合同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

35、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3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4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3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4 对投标人的

36、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5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6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37、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7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式审准形评标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文件的签署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格审准资评忖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

38、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不低于其成本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款规定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款规定服务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款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

39、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2.2.1值成分构评审因素评分值商务部分(80分):(1)投标人业绩组金(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资格IOih(3)拟投入的项目人员资格15Jh(4)投标人的能力和信誉H会(5)投标价10分技术部分(20分):(6)总体思路及方案7J(7)工作安排和实施计划(8)相关承诺2.2.2标准计方去评基价算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通过了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均为有效投标。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外,所有有效投标的评标价中去掉五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五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数量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2.2.3标价偏率算式投报的差计公

40、偏差率=IOo%x(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序号评分因素评分值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分值评分标准2.2.4商务部分评分标准(1)投标人单位业绩地分投标人单位业绩30分(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18分;(2)在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近5年每增加1项房屋建筑工程检测项目的业绩加3分,最多得12分。注:上述(2)中增加的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为准(合同内容必须包含地基基础检测、室内环境检测、主体结构检测中的一项或多项)。(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及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资格IL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的得5分,若项目负责人同时为公司技术负责人得5分(技术负责人以公

41、司资质证书上写明的为准)。(3)拟投入的项百分拟投入的项目五分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中具备中级职称的得条款号序号评分因素评分值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分值评分标准目人员资格人员资格1分,具备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15分(项目负责人可重复计分)。(4)投标人综合实力坨分投标人综合实力五分投标人单位近六年(指2014年1月至今)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企业相关荣誉的得5分,最多得15分。(如奖项荣誉划分等级,则最高等级得5分,第二等级得3分,其他等级得1分,投标人应对奖项级别作出说明)(5)投标价血分投标价坨分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

42、=P-偏差率XlOoXE1;(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W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P+偏差率XlOoXE2.其中,P=10;E1=0.3;E2=0.25o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2.2.4技术部分评分标准(6)总体思路及方案Z分总体思路及方案Z分投标文件编制完整,全面响应招标文件,对项目的理解准确,总体思路及原则符合政策、规范要求,说明各阶段工作内容,对工作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措施,较好得4-7分,一般得14分。(7)工作安排和实施计划Z分工作安排和实施计划Z分工作计划详细,包括各分项工作内容的具体工作安排,开始和完成时间、分期、分阶段成果提交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安排合理可

43、行,较好得47分,一般得14分。(8)相关承诺色分真实性承诺2分保证投标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并提供承诺及相应处罚可得2分,无处罚只得1分。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承诺2分保证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并提供承诺及相应处罚可得2分,无处罚只得1分。后续服务承诺2_分针对后续服务提出服务措施,提供承诺书及相应处罚可得2分,无处罚只得1分。1 .评标方法1.1 为规范评标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1.2 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1.

44、3 评标工作遵循的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1.4 评标期间,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与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各项分值构成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45、。2.2.4 评分标准各项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条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投标将被否决。(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款、第2.1.3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投标将被否决。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款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1.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1)第二章第1.12.1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下列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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