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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置房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目 录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一章供应商须知6前附表6一、 总 贝U9二、磋商文件的说明9三、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14四、磋商规则、程序15五、授予合同19第二章磋商需求19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22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7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51湖州市南向区双林镇塘北片区安置房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为电子磋商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 等相关规定,经湖州市南济区财政市(财政审批编号:溥政采网申2023 1583号)批准, 湖州泓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济区双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南同区双林 镇共富产业园设计项目进
2、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磋商项目编号:HZHY2023-005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磋商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磋商内容预算金额1湖州市南港区双林镇塘北片区安置房 项目设计1项详见磋商文件 要求80. 6万元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被“信用中国” (WWW. credi 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的特定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
3、合体;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 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 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磋商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 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4、项目负责人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5、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六、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13日(潜在供应商 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 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 czt.zj.gov. 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O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 https:Iniddle. zcygov. cn/SettIe-front/#/
5、registry “政采云”,咨询电话:。已经 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4、磋商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 采购云平台”完成磋商报名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规定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磋商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起的质疑、 投诉将不予受理。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13 0 9:30时(北京时间)o2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2.1 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 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
6、当在2023年7月13日9:30前(北京时间),将生成的“电 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 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2 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允许供应 商提供备份文件。提供备份文件的,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 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效。”备份响应 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2 . 3供应商如需提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7、盘)的,可采取下列两种方式递交: (1)如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邮寄地址为:。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3 年7月12日16:3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截止磋商时间前,采购人由二名人 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至专门 的监控室,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快递包裹的相关情 况签字确认,与磋商资料一并归档。(2)如现场提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 包装的形式递交,逾期不予受理。注:D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 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
8、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 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 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 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 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 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3 .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 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 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
9、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 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4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 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磋商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 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 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 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办理流程详见 http:Www. zjzfcg. gov. 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 html
10、),并登陆“浙 江政府采购网”( 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5.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磋商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工具请供应商自行 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 zcygov. cn/web/site_2/2018/12-28/2573. html)八、磋商时间:2023年7月13日9:30时九、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261-2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 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 原则,本项目原则上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11、表无 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但也允许供应商派授权代表 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 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十、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磋商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 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
12、日内向同 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下载。2、本项目为电子磋商项目,实行网上磋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 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磋商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磋 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磋商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 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3、本项目开评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潜在供应商代表自行准 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 CA数字证书。开评标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 注政采云电
13、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 情况的发生。4、本项目依法落实政府采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5、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 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 平台“网页()或“政采贷”平台网页()申请相 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 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政采贷”联系电话:)。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7、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z
14、fcg. czt. zj. gov. 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ggzy. huzhou. gov. cnHZfront八、业务咨询: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湖州市南港区双林镇塘北片区安置房项目设计2编号磋商项目编号:HZHY2023-005财政审批编号:济政采网申2023 1583号3磋商内容详见第二章4磋商保证金无5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 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6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7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采购人时间为准)。8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
15、应当在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或磋 商公告期届满后1个工作日内以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一 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 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 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 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 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 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9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及地点磋商时间:2023年7月13
16、日9:30时整磋商地点:10响应文件的制作与 提交1、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1)按政采云平台 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 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 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 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 的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 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前
17、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 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3)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 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11磋商响应文件组成(1)响应文件组成: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 报价文件。(2)响应文件编制: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 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 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还可以提供 “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4)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
18、递交一份;“备份响应文 件”(供应商如需提供的);1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的解密和异常情况 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 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 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 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 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 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 磋商无效。(3)为保障解密成功,派授权代表出席的供应商建议携带 笔记本电脑及
19、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完成传输、解密等事 宜。(交易中心不提供无线网络,请供应商自行解决上网问 题)13可中止电子交易活 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 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 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 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 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
20、易活动,也可以决定 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 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15磋商有效期60天(日历天)16采购人湖州市南河区双林镇人民政府17采购代理机构湖州泓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8磋商采购单位采购人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19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四份完整的纸质响应文件 给采购人,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一、总则1 .概况1.1 磋商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市南丹区双林镇塘北片区安置房项目设计;1.2 采购人:湖州市南河区双林镇人民政府;1.3 监管部门:湖州市南丹区财政局;1.4 项目资金来源:已
21、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 采购项目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L 7采购代理机构:湖州泓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8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 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被“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的特定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 .磋商费用3.1 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
22、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 全部费用。不论竞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的说明4 .磋商文件的组成4. 1磋商文件为本次磋商采购单位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5. 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6. 2. 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7. 2.2第二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8. 2.3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9. 2.4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10. 2.5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1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1
23、2.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 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 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 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5.磋商文件的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期届满后1个工 作日内以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一次性提出
24、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 定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 商失效的,责任自负。6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 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25、6.2 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 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 后,应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予以确认。6.3 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 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7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工期、售后服务期、 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 .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8.1 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26、,“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选择是 否提供),具体内容如下:8.1.1 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 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 https:/help, zcygov. cn/web/site_2/2018/12-28/2573. html) o8.1. 2供应商如需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 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 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备份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
27、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效。供 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包装应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项 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因不按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U盘)而产生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 2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 文件(U盘)的。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 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 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
28、,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 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 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 响应文件自动失效。9.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由资 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其中电子响应文件 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9.1 资格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书;(资格审查条款)(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
29、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授权代理人身 份证;(资格审查条款)(3 )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 (www. 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查询网 页截图(两者缺一不可);(资格审查条款)(4)提供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企业正常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资 格审查条款)(5)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9.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1)方案深化设计;(2)专业设计方案;(3)设计团队力量;(4)企业业绩;(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9. 3报价文件:(1)磋商函;(2)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3)磋商
30、报价明细表(如有,格式自拟);(4)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磋商【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 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 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如有,格式见附 件);(5)代理费承诺函;(6)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1)上述内容本采购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 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 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2)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 定代表
31、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3)可以提供复制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例 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等); 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 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 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磋商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 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 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0.磋商报价说明10.1 本项目采购预算: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
32、算,否则作无效标处 理;10.2 磋商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方案;10.3 磋商报价指完成项目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 总和,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4 供应商要按磋商项目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就采购事项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未经磋商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 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暂定价、暂估价、暂列金额,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标;10.5 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的采购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含税价), 但应申明免税价格并注明成交后采购人应办理的有关手续。10.6 6磋商报价分二轮进行,首次
33、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若因系统原因无法在线磋商、报价时,可通过如下 方式: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向各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最终报价的通知函, 供应商在收到此函后30分钟内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按照本 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以邮件的形式提供,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加 盖公章,最后报价由代理机构统一提交至磋商小组,并宣读最后报价,采购人及监督人 在最后报价表上签字确认。10.7 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最后报价文件, 作自动放弃处理。10.8 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
34、单位;10.9 磋商采购单位不接受备选方案。10. 10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为806000元,供应商的有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 该报价作为无效磋商,其余为有效磋商报价。10.11成交公示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与磋商文件确定的报价明细表、最终报 价金额明细表(如有),并经采购人确认签字后方可签订合同。(与最终报价金额一致 的明细表其各项综合单价金额不得高于首次报价时提供的明细表各项综合单价金额)。 11.磋商有效期11.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 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
35、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磋商有 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2.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磋商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 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 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 两个或者以上标项磋商的,响应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12. 2.供应商如需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 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36、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 他文件和报价文件,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 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因不按规定密封、包装的 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而产生的对磋商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其中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均不得体现报价部分内容。 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磋商的,必须按标项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单独提交。12. 3其他:12. 3.1磋商响应文件需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12. 3. 2磋商响应文件
37、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 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 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2. 4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12.4. 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12.4.2 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 加盖供应商公章。12.4.3 参与在线磋商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12.4.4 5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三、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13、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o14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见前附表。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38、15.1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 新上传、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 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5.2 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响应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响应文件”不是磋商备选方案。17、响应截止期17.1 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响应文件文件上传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 购
39、-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磋 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 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 件撤回。17.2 供应商如需提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IJ盘)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采用信 封等形式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及“开 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公章。1. .2. 1供应商如需提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可采取下列两种方式递 交:(1)如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邮寄地址为:。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3年 7月
40、12日16:3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截止磋商时间前,采购人由二名人员 (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至专门的 监控室,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数据电子备份响应 文件(U盘)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 签字确认,与磋商资料一并归档。(2)如现场提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 包装的形式递交,逾期不予受理。2. .3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 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 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响应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
41、电子备份响 应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17. 4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 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 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 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 自动失效;18. 5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 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以前在磋商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
42、和义 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磋商截止期。四、磋商规则、程序18.磋商规则18. 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供应商均 应准时参加磋商会。如到开标现场参加磋商会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 出具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参加磋商会 或迟到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8. 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9. 3对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竞标处理:18.3.1 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递交或未按规定的上传、递交的;18.3.2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18.3.3
43、3.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18. 3.4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 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8. 3.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 受的;18.3.6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保修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8. 3. 7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18.3.8竞标货物(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8. 3.9竞标货物(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 的;18.3.10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
44、为难以确认);18. 3.1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18. 3.12供应商未能在线参与磋商的;18. 3.13提供不真实资料的;18.3.14竞标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8. 3.15未响应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18. 3.16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18. 3.17未改变磋商文件磋商需求的情况下,二次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高 于二次报价的;18. 3.18未提供信用承诺书的;18.3.19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9.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活动。磋商小
45、组遵循公平、公正、科 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本项目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 办法的通知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抽取评审专家。20 .磋商过程的保密20. 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 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 均依法严格保密。21. 2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 商向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2. 3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资信、技术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 商小组成员不得
46、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23. 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24. 4.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5. 4.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26. 4.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 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 4. 5不同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相互混装。29. 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磋商无效:30. 5.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 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47、31. 5.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2. 5.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 5.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34. 5.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35. 5.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成交;36. 5.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 商成交、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1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 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30分钟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供应商已经 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22 .磋商程序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