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物业服务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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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物业服务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整顿规范物业服务领域市场秩序,提升群众生活质量,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建立物业服务领域长效监管机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XX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及XX市物业服务管理有关法规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为抓手,进一步建立规范有序、开放竞争、权责分明的物业服务管理秩序,从严整治、查处物业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促进我县物业服务行业

2、健康发展。二、工作目标在全县范围内集中摸排物业服务领域存在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经营服务行为,着力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实现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有效化解、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到2023年底,全县物业服务小区的备案率达到100%、业主委员会成立率达到90%,无物业服务小区全部实现有人管理(红色物业联盟、主管部门或所属企业进行管理)。三、整治重点(一)物业收费与服务1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备案。2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在物业服务区内公示服务事项、服务质量等级、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及明细、收费标准等事项。3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3、,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收取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临时停车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对涉及应税收入,未依照法律规定开具发票。4 .物业服务企业对不交物业费业主采取擅自或者变相停水、停电或停用门禁卡等手段强制收费,将物业费与电梯卡、门禁卡等捆绑收费。5 .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秩序维护不力,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6 .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道路、绿化带、楼梯、电梯等区域垃圾清扫不及时,垃圾箱(桶)或垃圾投放点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堆积满溢,清运不及时;对绿化修建管护不到位等。(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1 .小区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在交接查验时,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资料的物业

4、服务区域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拒不处理,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明知查验结果与竣工验收资料不符仍然承接的;未及时移交承接验收资料。2 .小区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房屋保修义务。3 .小区建设单位擅自将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交付使用的;擅自挪用或者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4 .物业服务企业或部分业主擅自处置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及场地等。5 .物业服务企业或部分业主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擅自占用公共空间,擅自将属于业主共有的绿地、广场等公共部位改造成车位(库)。6 .物业服务企业

5、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损害业主共同利益。7 .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同意在物业共用部位承接广告,收益被相关单位或个人占为己有。8 .物业服务企业对公共收益未按规定处置,账目不清、用向不明,不公开、不公示。(三)小区安全管理1 .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内私拉乱扯电线、飞线,盗用共用电源制止不力。2 .物业服务企业对在楼梯间内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车、在楼梯间或储藏室充电管理制止不力。3 .物业服务企业对车辆、杂物占用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堵塞;楼梯间门禁不能正常使用,形同虚设,门损坏未及时维修;监控损坏未及时维修,不能正常使用。4 .业主私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违规装修,物业服务企业制止不力。

6、5 .小区消防器材及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未按要求定期检测、定期维修保养。6 .其他涉及小区业主财产及人身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问题。(四)物业管理体制1.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成立不规范。7 .业主委员会未正常运作,业委会成员不履职尽责。8 .业主委员会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业主大会决议,擅自作出违背全体业主意愿的重大决策。9 .业主委员会未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选聘或改聘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纠纷。10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关系僵化,不服从所在街道和社区监督管理,对反映问题不及时整改。11 小区无人管理,环境秩序混乱等。(五)其他问题1.物业服务企业擅

7、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中止物业服务,或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撤离;违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虚报、挪用、骗取、侵占维修资金,未按规定公示维修资金使用账目。2 .物业服务企业泄露或出售业主个人信息,涉嫌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3 .水、电、气、暖等涉及服务单位违规收取费用或解决群众反映投诉问题不积极等。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20日至3月25日)。制定印发XX县物业服务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全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组织召开全县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各相关镇(街道)、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制定本行业、本辖区整治方案,召开安排部署会议,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二)问题梳理阶

8、段(2023年3月26日至4月30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牵头,XX街道办、XX镇、XX镇、XX镇、XX镇等镇(街道)负责,公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标整治重点及群众反映热点,全面排查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领域存在问题,填报全县物业服务乱象专项整治检查表(见附件2),形成全县物业服务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台账(见附件3)。各单位工作台账按期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5月1日至11月3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负责,收集汇总并建立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明确整治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各责任单位负责,逐问题明确整

9、改措施、责任人,严格实行闭环销号,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涉及重大敏感问题由领导小组具体研究解决。(四)分析总结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查处典型案件进行分析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通报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同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住建、市场监管、公安等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住建、市场监管、发改、财政等单位及各相关镇(街道)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物业服务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各成员

10、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二)压实各方责任。县工作专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及时受理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各相关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依规指导组织辖区内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推进物业服务乱象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市场监管、城管、公安、水务、税务等行业部门要加强对小区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其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三)加大宣传引导。县融媒体中心及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多种宣传媒介,加大物业服务管理涉及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营造浓厚工作氛围。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后,分批次在新闻媒体公布整治成果,增强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评判度、感知度。(四)强化督导检查。县政府督查室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要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加强明察暗访,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进行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线索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对专项整治行动走过场、消极应付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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