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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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XX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促进我市尽快融入XX构建国际国内双循环营商环境新高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和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公平可及、坚持数字赋能,充分发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

2、通办”支撑作用,进一步推进XX市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为全市加入XX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枢纽,把独特区位优势更好转化为开放发展优势,实现我市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为奋力开创XX经济社会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二、总体目标2023年底前,全市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更加完善,企业群众办理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区域通办二2025年底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与全国、全区同步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和高频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免证办”得到全面推行;“全链通

3、办”、便民利企“微改革”“智能审批”“免申即享”“微信快办”等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更加科学实用,“异地通办”改革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三、主要任务(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1 .编制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

4、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领国家、自治区下发的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地方性法规设立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编制或修订完善主管行业领域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行标准化管理。具有依职权属性的事项、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事项不列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牵头单位:市级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2 .动态管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根据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明确我市应承接的事项,依法依规梳理编制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向本级政务服务

5、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或实施清单的申请,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机构编制、司法行政部门联合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施清单的审核发布。做好部门政务服务专业业务办理系统与XX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桂通办”平台)事项管理系统的对接工作,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按照全区统一部署,2023年底前完成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牵头单位:市级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3 .统一完善政务服务事项要素。一是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推动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设

6、定依据、实施机关、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现实施清单相关要素跨地域、跨层级统一,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四级十一同”,实现全市政务服务同源同质。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对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做好要素统一工作。二是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编制容缺受理、承诺审批、全区通办、“跨省通办”“一网通办”等服务模式的流程图。(牵头单位:市级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4 .规范执行政务服务行业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7、政务服务实施、便民热线运行、服务评估评价等标准规范,结合XX实际,推动政务服务领域标准与“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信息公示、行政执法监督等标准的协调配套,加强标准化建设,融入XX特色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级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二)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1 .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按照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窗口无否决权等制度。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咨询、代帮办等服务,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

8、证等特别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特别程序未设定法定办结时限的,承诺办结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级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2 .规范审批监管协同。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审批和监管衔接机制,严格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逐项明确对应的监管部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审管无缝衔接。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各领域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加快各类监管数据汇聚,实现政

9、务服务事项审批信息和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实时共享、监管精准高效。(牵头单位:市级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3 .规范中介服务管理。清理规范政务服务领域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强对中介服务的规范管理,落实XX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购买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不得强制企业选择特定中介服务机构。推动入驻的中介机构规范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实行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管理。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机

10、制,开展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资质动态管理,将相关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市场垄断、“红顶中介”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等市级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4 .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置。县级以上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市、县(市、区)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原则上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确不

11、具备整合条件的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按照统一名称标识、统一窗口服务规范、统一服务效能监督、统一“好差评”评价等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级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5 .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设置无差别受理专窗,实现“一窗通办二设置综合咨询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设置“一次办”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设置“联审联批”窗口,为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

12、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级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6 .规范窗口业务办理。制定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对适用“收件即受理“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有关部门要授权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进一步完善首席代表、首问责任人制度,有关部门要授予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审核、协调、审批、制证、送达等政务服务职权,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牵头单位:市级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

13、职能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7 .规范网上办事服务。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已建成或使用的本行业本部门业务受理系统、移动端(含小程序等)应用,要抓紧做好与XX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简称“桂通办”)、XX政务APP深度融合,解决政务移动应用程序(APP)数量多、重复注册等问题。规范网上办事指引。实现网上办事大厅与政府门户网站的联通,方便群众查阅和登录办事;对现有网上办事指引进行持续优化和动态更新,提供更加简明易懂实用的办事指南和网上办事操作说明,探索推行在线导办帮办和智能客服,通过在线帮办或设置智能问答等方式,解决企业群众在线操作、材料准备、业务标准、

14、业务流程等方面问题,实现“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二提升网上办事深度。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情形化梳理,明确网办深度和具体操作流程,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材料应用,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转变,确保全程网办事项好办快办易办。(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级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8 .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办事一个标准、一套材料、一体化办理。对已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在线

15、下办理的事项,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先到网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共享能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牵头单位:市级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9 .规范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价。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差评”整改、反馈、监督体系和机制,确保“差评”整改、反馈率达到100%。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督查考核机制,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市督效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级具有行政审批和公

16、共服务职能的部门)(三)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1 .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以“一件事一次办”为抓手,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以新生儿出生、就医、不动产登记、企业开办、企业注销、企业准营、就业服务等高频事项为重点,协调多部门联办事项表单梳理和数据共享等工作,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要求,减少办事环节、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城管局、市残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X

17、X供电局及其他市级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2 .推进政务服务“免证办:推动通过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明确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效力。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有数据共享需求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自治区数据共享受理服务系统要求,保障持证主体信息安全。(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级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3 .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对推进政务服务

18、“跨省通办”“全区通办”的工作部署,主动融入XX区区域协调发展工作,与XX区开展政务服务异地通办合作,设“跨区域通办“窗口,为XX区企业及员工、外出务工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服务,同时加强窗口人员配备,持续拓展跨省通办事项全覆盖,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区通办”“全市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级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4 .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就近办”。依法依规将高频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推广实施

19、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智能化审批模式,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模块,在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园区、商场、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设置集成式自助服务终端,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级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5 .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按照“应上尽上”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智桂通”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提高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面推广

20、应用政务服务APP,持续做优固原专区功能,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加快各类高频电子证照在APP移动端汇聚,在日常生产生活各领域实现“亮证扫码”等快捷应用。(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级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6 ,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要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制定告知承诺书、事后核查、撤销审批等具体监管措施和细则;实行容缺受理的事项要明确可容缺受理材料要件

21、;明确对实施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后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监管内容等,统一向社会公布。扩大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范围,优化容缺受理流程。探索推进企业审批服务“双容双承诺”服务机制,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双容双承诺”服务审批,促进全市建设项目快速落地。依托重大项目服务工作站,为重大项目建设免费提供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XX高新区)、市XX口新区管委;配合单位:市级政务服务审批部门)7 .提升智慧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依托“桂通办”平台,建设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完善“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推动惠企惠民政策全量汇聚,规

22、范和拓展二维码、数字名片等场景应用,实现惠企惠民政策“一键直达”等个性化精准服务。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推出“免申即享”政务服务地图、“一码办事”、智能审批等创新应用模式。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对主管行业领域的数据进行梳理,推动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扫脸即办”。(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级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8 .全面推行无障碍、延时预约服务。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早晚弹性办”“午间不间断”等延时、预约服务

23、。编制延时、预约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通过XX政务服务网、政府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面向社会公告,并加大宣传力度。(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级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四)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1 .加强平台建设统筹。强化“桂通办”平台推广和应用。各级各部门原则上不再自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确需自建的,须向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申请,并由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统一向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报备,同时把与“桂通办”平台完成对接作为项目验收条件。已有的自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要与“桂通办”平台全面对接融合。(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市直和驻XX

24、中直区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 .强化平台公共支撑。依托全区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加快向自治区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推送存量用户数据,实时推送增量用户数据。推广使用自治区政务服务电子印章系统,为全市各级各部门及社会主体提供政务服务电子印章签章、验章等服务。推广使用自治区统一电子证照系统,提升制证、共享、应用等方面支撑能力,实现政务服务相关电子证照共享共用和同步签发。(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市直和驻XX中直区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 .提升数据共享能力。依托“桂通办”平台,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借助国家、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和共享供需对接机制,强化XX

25、与自治区厅委办局之间、XX与其他地市之间、市级与县(市、区)之间、县(市、区)与县(市、区)之间政务数据共享,提高数据质量和可用性、时效性,满足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等重点领域以及人口、法人、地名、教育、婚姻、生育、住房、信用等普遍性数据需求。配合自治区推进自然人、法人等全生命周期综合数据库建设,加快完善基础库、主题库。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标准和管理规范,促进政务数据在支撑政府履职、服务企业和方便群众办理业务等方面的应用。(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市直和驻XX中直区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政务服

26、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政务服务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落实责任要求,明确完成时限,加强协调沟通,强化跟踪问效,做好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序推进。(二)明确责任分工。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负责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协调、督促、监督、指导、检查市直、驻XX中直区直部门及县(市、区)两级工作开展情况;统筹数字政府建设,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优化政务平台功能,组织“桂通办”“智桂通”平台推广应用;指导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规

27、范和业务培训,加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和运行管理。市级各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督促行业领域的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切实强化主责意识,对标行业一流水平,持续精简材料和优化再造流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加强同行业跨层级联动和跨行业多部门协同,实现政务服务改革上下左右联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负主要责任,接受上级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管理,组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政务数据共享、标准实施、人员管理培训、日常考核、指导监督等工作,统筹做好便民服务中心(站)人员和

28、经费保障工作。(三)强化要素保障。要及时清理、修改完善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要牵头做好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和网络数据安全保障工作,积极组织参加XX数字政府一体安全攻防演练,不断提升“桂通办”平台的安全保障和风险防控能力;健全数据安全制度,加强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强化政务服务和数据共享利用中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安全;强化政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系统建设,落实数据供给、流通、应用各环节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四)加强宣传推广。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对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政策解读和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总结推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进一步提炼固化为制度措施,努力打造具有XX特色的精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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