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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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结合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支撑作用,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

2、、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二)目标要求。2023年底前,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落实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联合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施机制基本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建成,“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区内通办”“全市通办”。2025年底前,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市无差别受

3、理、同标准办理;高频电子证照实现全市互通互认,“免证办”全面推行;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的突破,“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快办,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二、工作任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1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1)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查看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将应承接的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逐一认领、发布,推动全市各层级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统一。(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持续推进)(2)建立地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审核制度

4、。将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之外的、本地区或部门依法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时报送本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政务服务管理机构逐级审核后报送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审核,必要时,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会审。(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持续推进)梳理本行业各层级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汇总报送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经审核后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

5、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旅广电局、卫生健康委、体育局、医保局、残联等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持续推进)(3)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业务变化及实施情况,及时向本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提出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调整意见,经本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进行变更和发布。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网分别查看和校对发布实施清单的准确性和内容一致性,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各级政务服务部门牵头,各级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持续推进)推动实现市场

6、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同类事项的名称、类型等要素一致。(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商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2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在落实国务院和有关部门要求基础上,对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地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统一。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家、市政府制定的事项统一实施标准,对应在政务服务平台上修改完善事项实施清单。(市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持续推进)3 .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1)强化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制度设计、

7、统筹推进、监督检查,组织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责任和标准体系。巩固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成果,制定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和制修订计划,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市直各部门指导、协调和督促主管行业领域的政务服务工作。(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2)修订完善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实施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政务服务场所建设、政务数据共享、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方面的标准规范。统一市、旗县市区、苏木乡

8、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品牌形象、服务标准、考核标准。(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二)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1 .审批服务规范化(1)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运用公开公示、绩效评价、电子监察等管理措施,督促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

9、。(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2)规范审批监管协同。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地区,要明确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边界,加强协同配合。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应将有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信息、执法信息和结果同步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也应将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同步共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政务服务审批部门牵头,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3)梳理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清理政务服务领域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2023年底前,各部门填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2023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各行业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全市统一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应当通过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服务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11、)(4)加强中介服务管理。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不得强制企业选择特定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依托国家公共信用评价和部门日常监管实现优胜劣汰,切实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市场垄断、“红顶中介”等问题。(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编办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2 .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1)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名称统一为“XX旗(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XX旗(县、市、区)XX苏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12、“XX苏木(乡、镇、街道)X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按照服务功能相对集中、内部办公和外部服务适度分离、一网办理、方便服务的原则,加快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场所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合理设置咨询服务、窗口服务、集中审批、政务公开、自助服务、休息等候、帮办代办等功能分区和便民服务设施。服务场地面积受限的,功能分区可合并设置,各地区可因地制宜提供能满足办事需求和日常办公需要的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绿化设施及服务设备、办公设备、保障设备和应急设备等。(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2)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各级政务

13、服务中心要设置综合咨询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合理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推动市旗两级“综合窗口”全覆盖。要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设置“跨区域通办”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3)规范政务服务窗口业务办理。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建立事

14、项进驻负面清单制度,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原则上应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要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按照统一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对适用“收件即受理”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授权本级“综合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建立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并授权到位,首席事务代表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

15、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4)规范政务服务窗口人员配备。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配备,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站)窗口工作人员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配备。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部门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规范、年度考评、晋级晋职考核等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办事窗口服务的地区要健全完善和督促落实相关服务标准,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价格,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按照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增强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

16、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3 .规范网上办事服务(1)统筹网上办事入口。各地区要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提供政务服务,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推进各级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进行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各地区要整合本级部门的各类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原则上统一通过“蒙速办”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含小程序等)提供服务,解决政务移动应用程序(APP)数量多、重复注册等问题。(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2)规范网上办事指引。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智慧政务建设内

17、容,打造政务服务网3.0版,完善网上办事指引功能。规范在线咨询、引导服务,更好发挥智能问答、智能搜索、智能引导、政务地图等作用,提供更加简明易懂实用的办事指南和网上办事操作说明。推动各旗县、市直各部门接入更多高频便民应用和特色专题。建设“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受理系统,实现相关事项线上受理。(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3)提升网上办事深度。2023年开展“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公办园入园一件事”。(市教育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加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

18、业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明确网办深度和具体操作流程,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材料应用,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转变,确保全程网办事项好办易办。(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4 .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1)规范服务办理方式。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优化办事流程,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申请人在线下办理业务时,不得强制要求其先到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2)合理配置

19、政务服务资源。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协同推进政务服务场所配置和建设。加强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互认互用,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间共享能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5 .规范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价(1)落实本地区“好差评”工作,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面开展“好差评”工作,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规范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

20、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2)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制度标准体系,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深度融合。强化知识库共享、数据平台建设和数据分析运用。(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牵头,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三)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1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1)从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角度出发,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联合相关部门推出一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办事需求量大、获得感强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的要求,

21、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牵头,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2)持续深化“蒙速办一次办”改革。全面推行“一张表单”申请、“一套材料”受理模式。丰富受理渠道,对“蒙速办一次办”专区进行升级,实现材料在线提交、窗口人员受理功能。(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牵头,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2 .推广“免证办”服务(1)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应归尽归”的原则,全面开展证照类型梳理和证照数据汇聚工作,提高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统筹各地区执行电子证照国家标准,并对新增的电

22、子证照国家标准进行动态更新。制定完善本行业、本领域其他电子证照的统一规范版式、配套制度,建立电子证照签发以及跨地区跨层级互通互认、异议处理、反馈纠错规则机制。加强电子证照签发、归集、存储、使用和资源审核等各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造假行为,杜绝未经授权擅自调用、留存电子证照信息。(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牵头,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持续推进)(2)推动通过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支持已汇聚的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动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拓宽应用领域,明确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效力。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23、通过“一证一接口”服务审核、管理数据共享受理服务系统中提交的资源申请。各业务相关部门负责通过技术对接,实现在业务审批系统中对证照数据的共享调用,企业和群众通过“蒙速办”移动端精准授权审批系统使用相关证照数据,保障持证主体信息安全。(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持续推进)3 .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1)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应当结合实际,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特殊服务: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医护人员、老弱病残孕等群体优先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对确实行动不便的群众或者需现场检验的审批事项,应当派出工作人员携带专用设备或物品提供“上门服务”;对因特殊、紧急

24、需要或者重大事项,在公休日通过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网上预约等方式提供“预约服务”。(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2)根据实际需求部署自助终端,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嘎查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鼓励各地区整合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自助服务功能,推动更多事项全程自助办理,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拓展“政银合作”,推动银行网点同时作为政务服务点,鼓励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医保社保等高频事项在银行网点办理。(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

25、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银保监分局、税务局等牵头,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3)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推动中小学报名及常见问题问答、中考成绩查询、高考成绩查询、学校咨询电话查询等教育领域事项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将职业培训需求登记业务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方便当地企业和群众公共就业服务需求。将社会保险增减员变动、个人基本信息修改、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

26、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医保参保登记、参保信息查询与变更、异地就医备案、卫生健康等9类业务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机构养老备案可委托便民服务中心(站)集成化受理,逐步实现证照数据共享校验,开通全流程在线申报。建立便民服务中心与派出所工作联席制度,将户籍、治安、交管等简单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打造公安便民服务新模式,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等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4,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1)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等情

27、形外,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加快实现“一网通办”,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事项支持网上办理能力不断提升。(各级政务服务部门牵头,各级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持续推进)(2)加快“蒙速办”移动端建设,推动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推进身份证电子证照、电子社保卡、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电子营业执照、医保电子凭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在“蒙速办”移动端的汇聚,并在日常生产生活各领域中应用。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发挥第三方平台渠道优势,拓展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8、局、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牵头,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5 .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政务服务事项外,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则,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要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制定告知承诺书、事后核查、撤销审批等具体监管措施和细则,实行容缺受理

29、的事项要明确可容缺受理材料要件,明确对实施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后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监管内容等,统一向社会公布。(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6 .提升智慧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完善“一企一档”“一人一档”,规范和拓展二维码、数字名片等场景应用,实现个性化精准服务。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推出“免申即享”、政务服务地图、“一码办事”、智能审批等创新应用模式。(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

30、年底前)7 .提供更多便利服务(1)推行延时服务。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全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早晚弹性办”“午间不间断”“周末不休息”等延时服务。编制延时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通过政务服务网、“蒙速办”移动端等渠道面向社会公示。(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2)做好村级帮办代办服务。坚持以基层群众需求为导向,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推动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围绕公共教育、养老服务、劳动就业、社会服务、社会保险、医疗卫生、退役军人、住房保障、户籍管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梳理公布、动态调整

31、帮办代办事项清单,规范帮办代办流程,无偿为群众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帮办等服务。重点针对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农村牧区,通过邮政帮办代办、互联网帮办代办等方式,主动提供上门办、代缴代办代理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旗县市区采取派驻人员等方式在苏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提供企业开办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邮政管理局等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3)各类政务服务场所要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

32、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推进水电气热、电信、公证、法律援助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要依法加强与各类寄递企业的合作,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四)全面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1 加强平台建设统筹(1)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2.0项目,建设“智慧政务”应用系统,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融合。从办事群众角度出发,优化业务流程、升级系统功能,切实解决办事过程中存

33、在的问题。完成自建业务系统与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2)强化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系统建设,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分级做好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和网络数据安全保障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安全防护体系,不断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强化政务服务和数据共享利用中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安全。2023年底前启动法人库安全应用项目立项工作。以法人库安全应用为场景,2023年底前试点应用政务数据安全管控,强化数据双向共享

34、安全应用。2025年底前实现更多政务服务场景应用数据安全管控。(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2 .强化平台公共支撑(1)政务服务机构业务系统要全面支撑线上申报、线下受理服务需要,拓展移动端服务能力,业务受理全部对接“综合一窗受理”系统,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服务模式。要深化“综合一窗受理”系统应用工作,为“一窗式”改革提供平台支撑。(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2)政务服务机构网上申报业务要全面应用在线电子表单系统,有效利用政务数据资源,提升网上申报

35、服务体验。各地区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建设独立政务业务系统,己建系统要根据需要迭代升级各项功能。(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3 .提升数据共享能力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和可用性、时效性,满足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户籍管理、市场准入等重点领域以及人口、法人、地名、教育、婚姻、生育、住房、信用等普遍性数据需求。(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自然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数据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旗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

36、23年底前)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政府各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主管行业领域的政务服务工作。各地区要统筹协调,细化任务分工,推动解决问题,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政务服务具体工作,接受上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健全培训管理制度,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注重一线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发展,在评比表彰、晋级晋职等方面向窗口工作人员倾斜。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营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人员力量。(三)加强法治保障

37、。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聚焦政务服务优化面临的政策制度障碍,及时清理和修改完善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相适应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推动将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做法以立法形式予以固化,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四)加强督导考评。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市营商环境督查内容以及年度“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绩效考核、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制定专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落实进展情况。(五)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要建立健全评价机制、优秀改革案例发布机制,积极推广创新度高、企

38、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优秀案例,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共识。附件: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清单附件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清单序号重点任务具体任务具体工作举措完成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由国家层面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发布,各地区各部门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查看目录,将明确应承接的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进行逐一认领、发布,推动全市各层级同一政务服务

39、事项目录清单统一。202:底持续;建立地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审核制度1.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会同各地区各部门梳理地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各地区各部门将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之外的、本地区或部门依法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时报送本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政务服务管理机构逐级审核后报送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审核,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在审核过程中认为有必要的,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2.各旗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巾直各部门安排熟悉法律法规规章、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业务的人员按职责分工负责政务服务事项202:底持续:梳理工作,与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建立沟通联系机制。3.各地区各部门动

40、态认领、发布目录,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网分别查看和校对发布目录情况的准确性和内容一致性。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卫生健康、民政、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文旅广电、体育、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梳理本行业各层级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包括202: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底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汇总报送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经审核后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持续;建立健1.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务服务相关部门按职202:全政务责分工负责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等调整情况动底服务事态提出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调整意见,经持续,项

41、动态管理机制本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同意后进行变更和发布。2.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务服务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网分别查看和校对发布实施清单情况的准确性和内容一致性,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商务局推动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同类事项的名称、类型等要素一致。202:底推进各地区L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对本行业、本政务在充分系统、本领域政务服务事项自上而下进行统一服务落实国标准、业务指导、监督实施。按照国家要求制202:2事项务院部定本行业各级政

42、务服务事项统一的实施标准,底实施门要求逐步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持续;清单的基础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标准上,对理结果等要素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按照国务院化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地方政务服务事项做好实施清单要素统一工作有关部门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统一。2.2023年底前完成本行业高频事项的实施清单要素统一工作,相关内容通过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1 .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印发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事项全市统一实施标准。2 .市政府制定并印发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设定事项全市统一实施标准。3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家、巾政府制定的事项统一实施标准,对应在政务服务平台上修改完善事项基

43、本目录和实施清单。4 .国家设定、地方实施的事项,在国家公布统一实施标准前,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全市范围内圻实施标准。202:底持续;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各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事项实施标准,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全国办理标准统一。2025底持续:3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强化政务服务工作制度设计、统1.巩固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成果,制定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和制修订计划,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202:底持续:筹推进、监督检查,组织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责任和标准体系2,市直各部门指导、协调和督促主管行业领域的

44、政务服务工作。1.2023年待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印发后,修订完善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实施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政务服务场所建设、政务数据共享、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方面的标准规范。2,统一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品牌形象、服务标准、考核标准。3.及时清理和修改完善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相适应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将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做法以规章制度予以固化。2025底审批规范审L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服务批2.各级政务服

45、务管理机构加强日常督导考评,202:规范化服务行为运用公开公示、绩效评价、电子监察等管理措施,督促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3,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底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规范中介服务1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政务服务领域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2023年底前,各部门按照要求将本部门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填报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中。进一步完善中介服务超市功能。2 .各地区要加强对中介服务的规范管理,推动中

46、介服务机构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各相关部门不得强制企业选择特定中介服务机构。3 .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依托国家公共信用评价和部门日常监管实现优胜劣汰,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市场垄断、“红顶中介”等问题。202:底L2023年底前,公布各行业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2025年底前,公布全市统一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f底规范审批监管协同1.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2.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地区,要明确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

47、执法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边界,加强协同配合。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应将有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信息、执法信息和结果同步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也应将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同步共享。202:底规范1.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名称统一为“XX旗(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XX旗(县、市、区)XX苏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规范政“XX苏木(乡、镇、街道)XX嘎查(村、服务务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站”。202:场所场所设2.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按照服务功能相对集底办事服务7中、内部办公和外部服务适度分离、一网办理、方便服务的原则,加快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场所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合理设置咨询服务、窗口服务、集中审批、政务公开、自助服务、休息等候、帮办代办等功能分区和便民服务设施。3.服务场地面积受限的,功能分区可合并设置,各地区可因地制宜提供能满足办事需求和日常办公需要的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绿化设施及服务设备、办公设备、保障设备和应急设备等。1.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咨询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合理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规范政服务”,推动市旗两级“综合窗口”全覆盖。务服务2.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帮办代办窗口,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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