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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冰箱搁物架装饰条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龙口市山江塑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冰箱搁物架装饰条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112-370681-04-01-67253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龙口市高新园区通海路(龙口市施普瑞户外用品院内)地理坐标(120度30分39.600秒,37度36分18.14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3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
2、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112-370681-04-01-672533总投资(万元)100.00环保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占比(%)20.0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卜促:项目于2019用地(用海)面积(m2)2560(不新增)年年底开工建设,购置主要生产设备8套进行调试。属于未批先建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山东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名称:山东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审批机关: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山东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3、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172号)跟踪评价:正在进行中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规划、选址符合性分析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位于龙口城区的南面。2006年省政府以鲁政字2006194号文批准。范围东至大田周家村村西路、五迟路、黄城西环路延伸线、祁隋路,南至碓徐村村北路、潘王村、环龙集团、徐韩路、韩家洞村村北,西至威乌高速公路黄城出口引路绿化带,北至环渠路、大田周家村村北路。面积为3.85平方公里,目前已建设完成。规划面积为7.86平方公里,范围北起环渠路以北约400m,南至国防路,东起五迟路,西至高速公路连接线。园区总体规划布局形成“两心三轴五区”的空间结构,两心即位于规划区中心由行政
4、、科研、商业、居住等功能共同组成的园区主中心,以及位于规划区西南部的居住商业、配套服务等功能形成的园区次中心;三轴即以高速路连接线形成的城市商业轴,广源路形成的园区交通轴,二号路形成的园区生活轴以及通海路形成的市域生态轴;五区即新型材料产业区、食品加工产业区、高科项目发展区、电子零部件产业区、机械加工产业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龙口市高新园区通海路(龙口市施普瑞户外用品院内),属于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项目总占地面积2560平方米。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项目所在地地质情况较好,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建设条件良好。企业租赁龙口
5、怡安橡塑有限公司车间厂房进行生产,根据企业提供的房产证,土地用途为车间、办公室。根据龙口市城市总体规划图,项目位于规划范围内,根据山东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该区域所在位置位于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该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交通、通讯等条件便捷,所需水、电等资源供应充足,项目选址合理。本项目所在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龙口市城市总体规划、山东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见附图2。2 .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准入条件:企业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入区企业必须承诺采用清洁的工艺和技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遵循清洁生
6、产原则进行生产、对入区企业的工艺废气和生产废水均需建设相关配套处理设施,落实治理工程,确保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废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容量和采用工艺必须与废水特性匹配。准入条件:项目与山东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入园条件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山东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入园条件符合性分析代码类别准入程度C13农副食品加工业-C133植物油加工业限制Cl34制糖禁入C1351畜禽宰屠禁入C35通用设备制造业准入C36专用设备制造业准入C3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准入C40电子设备、仪器制造业准入D45燃气供应业准入E48建筑安装、装饰业准入F58仓储业准入F59邮政业准入H65零售业准入项目不属于山东龙口高新
7、技术产业园区禁入与限制行业,符合山东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入园条件。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均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符合园区准入和环境准入条件,因此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二、充分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指导作用,源头防范环 境风险(四)石化化工建设项目原则上应进入依法合规设 立、环保设施齐全的产业园区,并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涉及港区、资源开采区和城市规划 区的建设项目,应符合相关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 求。本项目位于山东龙 口高新技术产业园 区。符合三、严格建设项目环境
8、影响评价管理,强化环境风险评价 (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是相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 重要组成部分。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 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 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 和应急措施。本次环评对项目环 境风险进行评价,建 设单位按照规定设 计完善的防范措施 和应急措施,具体内 容见本报告风险章 节,因此,本项目建 设符合上述风险管 理要求。符合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化工石化、
9、有色冶炼、制浆造纸等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 目,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水平要求、满足污染 物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必须 在依法设立、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齐全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 园区内布设。在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区域如居民集中区、医 院和学校附近、重要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等,以及因环境 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禁止新建或扩 建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山东龙 口高新技术产业园 区。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冰箱搁物架装饰条加工项目,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其修改单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
10、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山东省优先承接发展产业和引导优化调整的产业。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项目已取得备案,备案号:2112-370681-04-01-672533o2 .环发201277号文及环发201298号文符合性分析表1-2环发201277号文及环发201298号文符合性3 .与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2022年修改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
11、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我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启用,该范围已纳入我市城镇开发边界,未来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集中统一管理。本项目位于龙口市高新园区通海路(龙口市施普瑞户外用品院内),位于城镇开发区域内,不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之内。项目区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位置关系见附图3。(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底线为: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8%,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区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国家、省、市考核要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
12、良水体比例达到63.6%;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6.2%(以省下达最终目标为准)。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根据2021年烟台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烟台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5月编制),龙口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及修改单标准要求。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等能够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
13、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所在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为: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压减,能耗总量及强度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总量及强度“双控”,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17.0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达任务;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平7补平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控制国土空间弓利用总量及强度指标达到省下达目标,确保耕地保有寸制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T发边界控制线。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
14、为水、电,J量为476.4m3a,用电量80万kwh/a,项目建成运行/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整源产生明显的影响,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龙口市高新园区通海路(龙内),属于山东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于码为ZH370681200IOo本项目与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彳台市环境管控单元图位置关系见附图4。表13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K年份基本实现地下水采年发强度,土地资源开发量,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方开发强度,落实城镇开寓于清洁能源,自来水用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E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
15、E源利用不会对当地的资口市施普瑞户外用品院,围内,环境管控单元编导合性分析见下表,与烟符合性分析类别重点管控单元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的活动:2.严把化工项目准入关,严禁新建、扩建“两低三高”(附加值低、技术水平低、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高、安全生产风险高)化工项目。18.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碑、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淀粉、鱼粉、石材加工、钢铁、火电和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限值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化工项目(指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鲁工信发(2022
16、)5号认定的化工行业投资项目,下同)原则上应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实施,沿黄重点地区“十四五”时期拟建化工项目,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在合规工业园区实施。1 .项目不属于高能耗,污染物排放高的化工项目。2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为允许类。3 .项目不属于以上所列的化工项目,项目位于山东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允许排放量1.按照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厅清洁化改造要求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按生态环境部的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分行业排污许可1.企业按要求填报排污许可。2.项目使用能源均为水、电清符合证核发,规范企业按证排污。现有源提标升级
17、改造2.新建和技改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有关要求,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所有产生颗粒物或VOCS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16.加强物料运输、储存、装卸、厂内转移、搅拌、破碎、筛分、清理等过程的无组织排放粉尘管理,采取密封、封闭等有效措施,所有进出厂区的物料应封闭运输,运输车辆应进行冲洗;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物料装卸应设置抑尘喷洒设施或收集处理设施;厂内物料转移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不能使用密闭方式的要采取抑尘或封闭措
18、施;物料搅拌、破碎、筛分应封闭进行,并配套除尘设施。洁能源,废气经处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3.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印染、电镀、制革等企业关闭、搬迁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对未处置的污水、有毒有害气体、工业固体废物、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处理。项目不改变土地用途,项目污染物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源发率求资开效要水资源利用要求:2.全面实施节约用水集中行动,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继续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鼓励节约用水、循环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和节
19、水宣传工作.项目用水量较少,从源头上减少了水资源消耗。符合山东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1 .限制进入耗水量大,且无法实现废水梯级利用,产品附加值较低的企业。2 .禁止含有污染较重的电镀工艺的机电类、含原药生产、化学药品生产的企业、合成材料生产企业等企业入区。3 .禁止生产工艺、生产能力落后的项目,高水耗、物耗、能耗和水的重复利用率低的项目及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三类工业。4 .禁止新化工项目入驻园区,现有化工企业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基础上企业保持现状产能,禁止扩建、改建。5 .禁止引入原料、产品或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或毒性大、难以在环境中降解的项
20、目。6 .禁止新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项目。7 .禁止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8 .对不符合产业定位的现有化工企业在确保污染物1 .本项目耗水量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循环冷却排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至龙口市泳汶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2 .本项目不属于第2条所述项目。3 .本项目不属于所述项目。4 .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达标排放基础上企业保持现状产能,禁止扩建、改建。9.禁止新建各类燃煤炉窑。10.以发展先进加工制造业为功能定位,大力发展有色金属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食品精深加工等产业,保留原有工业单元内容,调整引进工业类别,延伸产业链的深度和广度。5 .本项目不属于含高污
21、染原料,涉及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或毒性大、难以在环境中降解的产品、工艺项目。6 .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7 .项目不属于剧毒化学品项目。8 .项目不建设燃煤炉窑。污染物排放管控1 .严格禁止企业污水向乐成河直接排放,避免间接影响到当地地下水。2 .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排放废水应分质处理。3 .加强对涉苯、二甲苯等特征污染物企业的监督与管理,减少废气排放。4 .加强对现有涉苯等特征污染物企业升级改造,优化喷涂原料的改造工作,以削减工业废气的排放。5 .现有项目及未来入区项目中废气污染源作为固定源排放污染物时,废气中So2、NOX、烟尘、粉尘浓度应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22、37/23762013)中标准要求。6 .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7 .工业集聚区内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持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1 .本项目废水仅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达标排放。2 .项目不涉及重金属。3 .项目不涉及苯、二甲苯。4 .项目废气处理后达标排放5.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行业。6.项目按要求申请总
23、量指标、排污许可等.符合境险控环风防L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管理,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2 .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3 .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控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4 .工业集聚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企业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园区及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重大危险源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1 .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2 .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3 .企业按照要求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符合资源1.入区
24、项目生产工艺、装备技术水平等应达到国内本项目使用先符合利用效率同行业领先水平;水耗指标应设定在清洁生产一级水平(国际先进水平)或二级水平(国内先进水平)。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N90%。进生产工艺,项目用水量较少,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4.与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L2025年)入V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鲁环委办202130号)符合性分析表14本项目与鲁环委办202130号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
25、动计划(20212025年)三、精准治理工业企业污染继续推进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冶金等行业退城入园,提高工业园区集聚水平。指导工业园区对污水实施科学收集、分类处理,梯级循环利用工业废水。逐步推进园区纳管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控,统一调度”,第一时间锁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来水源头,及时有效处理处置。大力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引进“环保管家”服务,提供定制化、全产业链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实现园区污水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本项目不属于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
26、制造、电镀、冶金等行业,项目位于山东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循环冷却排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至龙口市泳汶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二、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每年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全省141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2021年年底前应完成一轮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新增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单位,在一年内应开展隐患排查,2025年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隐患排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将监测数据公开并报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
27、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排放情况;法定义务在排污许可证发放和变更时应予以载明。生态环境部门每年选取不低于10%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管控单位。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一、淘汰低效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淘汰符合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落后产能。
28、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其修改单中允许类项目二、压减煤炭消费量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和余热利用,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到2025年,工业余热利用量新增1.65亿平方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牵头)基本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30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低效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整合。(省能源局牵头)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进行替代。新、改、扩建熔化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原则上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不得使用煤炭、重油。(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按
29、照“先立后破”的原则,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因地制宜推行气代煤、电代煤、热代煤、集中生物质等清洁采暖方式,力争2023年采暖季前实现平原地区清洁取暖全覆坐.o本项目不涉及煤炭。符合四、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低VoCS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替代.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项目使用原辅材料为固体形态。项目产生的VOCs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七、严格扬尘污染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
30、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六项措施”。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加强执法监管,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仅进行简单设备安装,施工对环境影响不大。符合5,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20213号符合性分析表15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L2023年)20213号符合性分析条例要求企业实施内容符合性二、深入调整产业结构(三)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
31、、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上边需要淘汰的落后产能,属于产出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其修改单中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四)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为VoCs、颗粒物,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严格按照要求申请总量替代。符合(五)优化整合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产能布局。对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实施重点管控,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将“三线一单”作为综
32、合决策的前提条件,加强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推动生产、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从源头减少VOCs排放。本项目不属于钾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位于重点管并单元内且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产品所料均为固体形态,从源头上减少了VOCs的排放。符合6.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6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
33、染料、炼焦、炼硫、炼珅、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不属于所列行业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第十六条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省人民政府根据环境容量和污染防治的需要,确定削减和控制重点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总量,将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单位现有排放量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需要,核定排污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颗粒物
34、、VOCs实行行二倍量区域削减替代。符合第十七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因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许可事项进行调整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变更。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需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符合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一)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
35、保护区核心区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企业不涉及上述行为。符合(三)违法排放或者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五)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未按照要求实施停产、停排、限产等措施,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六)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七)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
36、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位于山东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符合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
37、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符合第四十九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污单位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对未实行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人工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自动监测数据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据。企业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在报告表中设置了污染源环境监测工作计戈U,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厂区污染源
38、监测。符合7.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污染防治方案的符合胫(1)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符合性分析表1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吩析制标准(GB37822-2019)B37822-2019)符合性分析表相关要求企业实施内容符合性5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5.1基本要求5.1.1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5.1.2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室内,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均为固体形态,均常温存储,储存过程中不产生VOCs。符合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39、51.3VOCs物料储罐应密封良好,其中挥发性有肌液体储罐应符合5.2条规定。5.1.4VoCS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3.6条对密闭空间的要求。7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7.1 涉VOCS物料的化工生产过程7.1.1 物料投加和卸放a)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或采用高位槽(罐)、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b)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方式或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除尘设施、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
40、统。c)VOCS物料卸(出、放)料过程应密闭,卸料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所使用的涉VOCs原料均为固体形态,均常温存储,储存过程中不产生VoCs。挤出工序中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2)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物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2013年31号公告)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8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物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二、源头和过程控制(+)在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e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
41、措施包括:1.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3 .在印刷工艺中推广使用水性油墨,印铁制罐行业鼓励使用紫外光固化(UV)油墨,书刊印刷行业鼓励使用预涂膜技术;4 .鼓励在人造板、制鞋、皮革制品、包装材料等粘合过程中使用水基型、热熔型等环保型胶粘剂,在复合膜的生产中推广无溶剂复合及共挤出复合技术;6 .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行业,主要原料为PVC聚氯乙烯、ABS等,主要生产工序为混料、上料、烘干、挤出、冷却、切割、破碎等。挤出工序设置
42、集气罩收集VOCs,排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效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符合三、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十五)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本项目挤出工序中的符合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二十)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吸附剂及催化剂等净化材料,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处置。本项目会产生废活性炭,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符合(3)本项目与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2016
43、162号)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9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鲁环发物专项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二、治理范围包括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二)有机化工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C2520炼焦、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不含直接以石油储分、天然气为原料的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7医药制造业、C28化学纤维制造业、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应参照执行。本项目为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属于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应参照执行有机化工行业治理。符合三、重点行业治理要点(二)有机化工行业提
44、高生产工艺设备密闭水平。封闭所有不必要的开口,尽可能提高工艺设备密闭性,提高自控水平,通过密闭设备或密闭空间收集废气,减少无组织逸散排放和不必要的集气处理量。本项目通过在生产车间产生废气处对废气进行收集,以减少无组织废气量的产生与排放。符合提高有机废气综合治理水平。对反应、蒸馅、抽真空、固液分离、干燥、投料、卸料、取样、物料中转等生产全过程应配备废气收集和净化系统。收集的废气宜预处理与末端处理结合,并选择成熟技术及其组合工艺分类、分质处理。本项目产生的VOCs经集气装置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4)本项目与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鲁环发2019146号)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45、。表1-10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二、控制思路与要求符合(一)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行业,主要原料为聚氯乙烯、ABS等,属于低VOCs含量性质稳定的原辅材料,无液体物料,从源头减少VOCs产符合(二)加强过程控制。1 .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
46、、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2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3 .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4 .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集气罩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机械安全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