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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0万片光学透镜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212-320116-04-01-60341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南京市六合区程桥街道编钟东路588号地理坐标(118度44分22.732秒,32度23分6.79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040光学仪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七、仪器仪表制造业4083光学仪器制造404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2I改建ZT建-J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El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1.I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
2、选填)六发改备(2022)588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4%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ZJ是:用地(用海)面积(m2)600m2专项评价设置青况无规划情况本项目位于南京市六合区程桥街道编钟东路588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故本项目符合规划,选址合理可行。建设项目镇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详见附图6o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南京市六合区程桥服装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目前正在编制中。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环境保护部,2016年10月27日发布)
3、:“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三挂钩”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如下:(1)生态环境保护红线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
4、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江苏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南京平山省级森林公园,距离项目9.5km处,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相关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红线保护区详见下表:表1-1项目最近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与项目位置关系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范围生态空间管理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
5、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南京平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南京平山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包含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等)-22.13-22.13项目东北侧9.5km(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22日发布的2022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根据实况数据统计,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291天,同比减少9天,达标率为79.7%,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85天,同比减少6天;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74天(其中,轻度污染71天,中度污染3天),主要污染物为03和PM25。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PM2
6、5浓度年均值为28gr113,达标,同比下降3.4%;PMIO浓度年均值为51gr113,达标,同比下降8.9%;NO2浓度年均值为27gm3,达标,同比下降18.2%;SC浓度年均值为5gm3,达标,同比下降16.7%;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OSmg/n?,达标,同比下降10.0%;0.3日最大8小时值浓度170gm3,超标0.06倍,同比上升L2%o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处于不达标区。针对所在区域不达标区的现状,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污和降碳协同推进、PM”和03协同防控、VOCS和NOX协同治理为主线,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主要措施为:政策措施、VOCs专项治理、重点行
7、业整治、移动源污染防治、扬尘源污染管控、餐饮油烟防治、秸秆禁烧、应急管控及环境质量保障。通过以上措施大气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地表水质量根据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22日发布的2022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1I类及以上)比例为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断面。滁河干流南京段水质总体状况为优,7个监测断面中,水质达到III类及以上断面比例为100%。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声环境质量根据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22日发布的2022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
8、公报,全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535个。2022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3.8dB,同比下降O.ldB;郊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2.5dB,同比上升0.3dB.全市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47个。2022年,城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7.4dB,同比下降0.2dB;郊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6.5dB,同比上升0.7dB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28个。2022年,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8.2%,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夜间噪声达标率为93.0%,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项目位于南京市六合区程桥街道编钟东路588号,评价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本项目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
9、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接管程桥街道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滁河。项目噪声通过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可以使噪声得到有效的控制;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本项目用水来自当地自来水厂,使用量较小,当地自来水厂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新鲜水使用要求。本项目用电由六合区供电网提供,能够满足其供电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
10、清单相符性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C4040光学仪器制造。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9号)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号)、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11、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发办2015118号)均符合,具体见下表。表12与国家级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本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C4040光学仪器制造,不属于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符2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13)9号)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13183号)经查江
12、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13)9号)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相符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经查,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相符4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经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项(2015年本)(苏政办发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及能耗限额项2015118号)目,符合该文件的要求。相符5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13、禁止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经查,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相符6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经查,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相符7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发办2015118号)经查,本项目符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发办)相关规定。相符与长江经济带负面发展清单相符性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条款(苏长江办发(2022)
14、55号),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中的项目,具体见下表。表13项目与长江经济带负面发展清单相符性指标设置负面清单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一*、RJ段利用与岸线开发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划的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本项目为C4040光学仪器制造项目,不属于禁止的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项目,不属于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不属于长江
15、干线通道项目。相符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位于南京市六合区程桥街道编钟东路588号,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
16、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属于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
17、河段范围内;不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属于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南京市六合区程桥街道编钟东路588号,符合区域功能定位,不属于挖沙、采矿等项目。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
18、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相符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戈IJ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以及岸线保留区,不属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6.禁止未经许可在
19、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项目废水接管至程桥街道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排放,不涉及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排污口的增加或改变。相符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他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为C4040光学仪器制造项目,不属于生产性捕捞项目。相符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本项目为C404()光学仪器制造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相符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
20、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为C4040光学仪器制造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项目。相符二、区域活动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位于南京市六合区程桥街道编钟东路588号,不属于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相符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为C4040光学仪器制造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燃煤发电。相符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
21、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本项目为C4040光学仪器制造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相符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为C404()光学仪器制造项目,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相符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位于南京市六合区程桥街道编钟东路588号,周边无化工企业。相符三、产业发展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镜、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为C4040光学仪器
22、制造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尿素、磷镜、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相符行业项目。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为C4040光学仪器制造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农药原药项目,亦不属于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相符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为C4040光学仪器制造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独立焦化项目。相符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
23、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为C4040光学仪器制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不涉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相符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O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也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相符(5)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对照关于印发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
24、位于南京市六合区程桥街道编钟东路588号,在六合区程桥服装工业园内,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4与南京市“三线一单”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表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置约束(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详细规划等相关要求。(2)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要求。(3)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园区,在居住区和园区、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1)项目属于C4040光学仪器制造,本项目所在厂区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要求。(2)本项目符合产业布局和结构优化政策,
25、符合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要求。(3)园区已在本项目与周边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实施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废气、废水采取措施保证达标排放,并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环境风险防控(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
26、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FI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1)本项目所在的园区已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已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定期开展演练。(2)项目不涉及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但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本项目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卫生和环保教育,加强管理等,并要求企业及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3)本项目已制定污染源监测计划,加强厂区污染源监测。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
27、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1)本项目为C4040光学仪器制造项目,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本项目能耗及水耗较低,符合国家和江苏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3)要求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印发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2、与其他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1)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5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分析文件名称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
28、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952号)着力加强41条主要入江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消除劣V类水体。1、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严禁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项目;2、严格控制风险源头防控。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限期治理风险隐患。项目属于C4040光学仪器制造,不属于石化、化工、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项目。相符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3月1日实施)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29、项目属于C4040光学仪器制造,不属于化工项目,不属于尾矿库项目。相符长江保护修复攻坚行动计戈1(环水体2018181号)1、规范工业园区管理,工业园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禁止偷排漏排、加大现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并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依法整治园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2、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限期治理风险隐患。1、本项目位于六合区,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接管进入程桥街道污水处理厂,且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不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2、项目属于C4040光
30、学仪器制造,不属于石化、化工、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项目。相符(2)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法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十五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标准以及防治技术指南确保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第二十一条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江苏省大气污
31、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L2021)。因此本项目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要求相符。(3)与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的相符性本项目与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6与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相符性分析编号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本项目相符性1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产生有机废气的原料为水基清洗剂(脱脂剂),对照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
32、染控制指南和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属于水基型(VOC含量为3.5gL50gL)o清洗车间密闭,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相符2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相符性相关要点: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废水储存、曝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加盖封闭,实施废气收集与处理。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要开展LDAR工作。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含VOCS物料,含VOCS物料密闭储存、运
33、输、装卸,在生产过程中含VoCS物料移动时均采用密闭试剂瓶或其他密闭容器,尽量减少VoCS的挥发,项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相符3根据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不足部分,可以依照有关规定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
34、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相符4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号):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相符(4)与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2021)28号)相符性分析表1-7项目与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相符性分析序号环评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及相符性分析符合情况一、严格
35、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审查(一)严格标准审查环评审批部门按照审批权限,严格排放标准审查。有行业标准的严格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应执行国家、江苏省相关排放标准,鼓励参照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等标准中最严格的标准。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并执行厂区内VOCS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煌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NMHC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免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和表3中NMHC标准。符合二、
36、产格VOCs污染防治内容市存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认真评价VoCS污染防治相关内容,从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末端治理、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强化VoCS污染防治。按照审批权限,环评审批部门会同大气管理业务部门,严格审查,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全面加强源头替代审查环评文件应对主要原辅料的理化性质、特忤等进行洋掴分析.明确涔VOCS的IT除辅材料的类型、盥分、含辱侵用海料、油墨、胶枯剂、清洗剂等材H的.VOCS畲量应满足调家及省VoCS含量祟值要求(附&J.咏性.粉末、高81体分、:E化等低VoCS二后、HIl.:VOCk产生禁止审It生产M
37、使用高VOCs拿浒阐、MkKK.-.利等建设JRJl-二),面演王超蛔撑敢控春涉VoCS无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等有关要求,重点加强对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5类排放源的VOCs管控歌:膀解鬻肘籍恨无霜翳J密闭收集、密闭储存等简单、笼统性文字进行描述。生产流程中涉及VOCS的生产环节和服务活动,在符合安全要求前提下,应按要求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无法密闭的,应采取措施有效减少废气排放,并科学设计废气收本环评已对主要原辅材料的类型、组分、嗨量等进行了详细分析;才项目使用的清洗剂,为才基恃在洗邳VO
38、Cs满足国家及召VOCi含A骑口涉VoQKi料严格按照挥发性有知物无组织排放标准等举关要求,使用瓶装密闭福存,生产过程中需要移司原料的均封口移动,减少无组券有机废气产生皂项目懵洗剂盗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修气罩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少量未的、相符f相符集系统。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VOCS废气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收集效率应原则上不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
39、达不到的,应在环评文件中充分论述并确定收集效率要求。加强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的管理,动静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应明确要求按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和无组织泄漏排放。集的废气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收集效率可达90%o(=)全面加强末端治理水平审查涉VoCS有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强化含VOCS废气的处理效果评价,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应按照规范和标准建设适宜、合理、高效的VOCS治理设施。单个排口VOCs(以非甲烷总烽计)初始排放速率大于lkgh的,处理效率原则上应不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
40、确实达不到的,应在环评文件中充分论述并确定处理效率要求。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单一的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喷漆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不得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生物法等低效处理技术。环评文件中应明确,VOCs治理设施不设置废气旁路,确因安全生产需要设置的,采取铅封、在线监控等措施进行有效监管,并纳入市生态环境局VOCs治理设施旁路清单。不鼓励使用单一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等吸附技术的项目,环评文件应明确要求制定吸附剂定期更换管理制度,明确安装量(以千克计)以及更换周期,并做好台账记录。吸附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要求密闭存放,并委托有资质单位
41、处置。鼓励实施集中处置。各区(园区)应加强统筹规划,对同类项目相对较为集中的区域(同一个街道或者毗邻街道同类企业超过10家的),鼓励建设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VoCS废气集中处置中心,实现集中生产、集中管理、集中治污。根据废气产生源强计算可知本项目废气初始排放速率远小于Ikgh,本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可达80%。本环评明确了活性炭更换频次和更换量,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四)全面加强台账管理制度审查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应明确要求规范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主要产品产量等基本生产信息;含VOCs原辅材料
42、名称及其VOCs含量(使用说明书、物质安全说明书MSDS等),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及废弃量,回收方式及回收量等;VOCs治理设施的设计方案、合同、操作手册、运维记录及其二次污染物的处置记录,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废气处理相关耗材(吸收剂、吸附剂、催化剂、蓄热体等)购买处置记录;VOCs废气监测报告或在线监测数据记录等,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本项目运营期间,规范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主要产品产量等基本生产信息,含VOCS原辅材料名称及其VOCs含量(使用说明书、物质安全说明书MSDS等),相关台账记录信息不少于三年。符合三、严格项目建设期间污染防治措施审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使用涂料、油
43、漆、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含VOCS产品的,环评文件中应明确要求企业优先使用符合国家、省和本市要求的低(无)VoCS含量产品。同时,鼓励企业积极响应政府污染预测预警,执行夏季臭氧污染错时作业等要求。本项目使用的清洗剂属于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表1水基型清洗剂,VOC含量限值900gL,符合VoC含量的要求。本项目清洗、擦拭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符合与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相符性根据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表1水基清洗剂VC)C含量的要求,水
44、基清洗剂VoC含量限值350gL。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清洗剂(脱脂剂)MSDS报告及产品检测报告(详见附件)。项目使用的清洗剂组分表如下:表1-8清洗剂(脱脂剂)MSDS组分表序号组分名称含量备注1硅酸钠30%/2碳酸钠18%/3表面活性剂35%表面活性剂为大分子有机化合物,分子链呈现一端亲水基、一端疏水基。以沙索(中国)化学有限公司所产的烷氧基高性能表面活性剂为例,成分为:FACE、XPAG、AEOLsFAM、FAA、PEPG、AEOM、AEOH0均为高分子聚合物,不易挥发。4水17%/注释:FACE(聚烷氧基化脂肪酸酯)、XPAG(烯醇聚氧乙烯酸)、AEOL(聚烷氧基化脂肪醇)、FAM(聚烷
45、氧基化脂肪胺)、FAA(聚烷氧基化脂肪酰胺)、PEPG(聚能多元醇)、AEOM(聚烷氧基化脂肪醉)、AEOH(聚烷氧基化脂肪醉)。项目所使用的清洗剂有机组分为表面活性剂,含量的质量占比为35%。表面活性剂本身为大分子化合物不易挥发,但考虑到在使用中加入纯水并采用超声波,存在大分子聚合物水解挥发的情况。挥发系数参考表面活性剂对有机污染物在水气界面挥发速率的影响机制(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浙江大学发表论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477036)资助论文),平均挥发量为0.693%(最高为0.922%)。本次环评按照最不利情况进行计算,将挥发系数定为1%。因此项目所使用的清洗剂可挥发的有机组分含量的质
46、量占比为0.35%,清洗剂密度按照水的密度进行估算,则清洗剂中可挥发的有机组分占比=0.35%*I(X)0*1000g1000L=3.5gL,小于50gL的限值要求,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表1中水基型清洗剂的要求,属于低VoC含量的清洗剂,符合文件要求。(6)与固体废物污染管控的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表19与固体废物污染管控的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表相关文件文件相关内容相符性分析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在环评审批手续方面,查找是否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分析贮存的危险废物对大气、水、土壤和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等,特别是对拟贮存易燃、易爆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是否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正在依法履行环评手续,并分析危险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