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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自2022年2月18日至3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专项行动目标任务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依法取缔各类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严厉打击人力资源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二、专项行动对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以下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经许可、备案或登记但实际从事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等经
2、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组织和个人;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各类用工单位。三、专项行动内容(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行政许可、行政备案情况。重点检查其从业资质、制度、收费标准、服务台账建立和按期提交年度经营报告情况。(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情况。督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经营,查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履行审查信息义务、发布虚假和歧视性招聘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介绍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就业、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及以胁迫、欺诈等方式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等。有涉渔中介行为的,重点查处涉及船员(海员)的非法职业介绍行为和劳务派遣行
3、为,特别是为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提供中介服务或者介绍未取得船员证书的人员上船工作的行为。(三)用人单位招用工情况。重点围绕提供或发布虚假招工信息、发布歧视性招工信息、实施就业歧视,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各类用工单位在“三性”岗位以外使用劳务派遣工、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加班加点、签订阴阳合同等方面进行检查。四、工作安排(一)制定实施方案(2月18日至2月26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专项行动联合执法小组,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月27日至3月26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或依法处理处罚。(三)及时总结上报(3月27日至3月31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3月31日前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同时按要求准时上报专项行动书面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