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塑制品及橡胶零部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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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版)项目名称:橡塑制品及橡胶零部件技改项目(重新报批)建设单位(盖章):南京固柏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8六、结论80附表8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8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橡塑制品及橡胶零部件技改项目(重新报批)项目代码2211-320118-07-02-54437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自治区)南京市高淳县(区)_1_乡(街道

2、)经济开发区花山路18号地理坐标(118度57分3.821秒,31度21分22.39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12橡胶板、管、带制造C2913橡胶零件制造C2921塑料薄膜制造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橡胶制品业291、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门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11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11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5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高行审技备202286号总投资(万元)1080环保投资(万元)45环保投资占比(

3、%)4.17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84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高淳新区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市政府关于高淳新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宁政复200410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516号)1、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1)产业定位相符性根据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的发展以机械电子、新型材料、出口服装、

4、绿色食品加工等为主导产业,吸纳相关配套产业。以一类工业为主,适当发展二类工业,禁止三类工业和有恶臭污染以及含难降解污染物的项目,例如化工、印染、电镀等。新区具体禁止入区的工业类型如下:铸造、炼铁、炼钢、钢铁联合加工、冶金工业、电镀、有色金属冶炼、铁合金冶炼、玻璃制造、化学制浆造纸、化学农药制造、印染、火力发电(燃烧天然气除外)、采油工业、采矿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石油工业、化学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位于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花山路18号,不在上述禁止入区的工业项目类型范围内,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2)用地规划相符性开发区规

5、划形成“一心、两轴、两片”的布局结构形式,“一心”指生活配套区内的城市商业中心,“两轴”指老城区商业中心和行政中心构成城市商务轴以及石固河生态廊道构成生态休闲轴,“两片”指芜太路以南的生活配套区(称为“南区”)和以北的产业区(称为“北区”)O规划工业用地12.11平方公里(全部位于北区)、居住用地6.15平方公里、道路广场用地4.25平方公里、绿化用地4.37平方公里,分别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41.12%、20.88%、14.43%和14.84%,其他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交通用地及水域等。根据本项目所在地产权证可知,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土地用地规划。2、规划环境影响评

6、价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和关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5)16号)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情况见下表1-1。表1_1项目与规划评价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以机械电子、新型材料、出口服装、绿色食品加工等为主导产业,以一类工业为主,适当发展二类工业,禁止三类工业和有恶臭污染以及含难降解污染物的项目,例如化工、印染、电镀等。新区具体禁止入区的工业类型如下:铸造、炼铁、炼钢、钢铁联合加工、冶金工业、电镀、有色金属冶炼、铁合金冶炼、玻璃制造、化学制浆造纸、化学农药制造、印染、火力发电

7、(燃烧天然气除外)、采油工业、采矿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石油工业、化学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本项目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不在上述禁止入区的工业项目类型范围内。符合2规划利用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区内废污水,不再另建污水处理厂。区内不设置固废处置中心,危险废物送南京市有资质废物处置中心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废水接管至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全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3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新建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项目“三同时”制度,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程。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

8、建设,落实项目“三同时”制度,推进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程。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其中产品塑料袋为工业用途,塑料袋厚度为0.030.08mm,不属于“超薄型(厚度低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生产”和“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生产”,经查阅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

9、0910号)指出:“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本项目塑料袋为工业用途,塑料袋厚度为0.030.08mm,因此,符合发改环资202080号和苏发改资环发2020910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已于2022年11月18日取得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高行审技备202286号)。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花山路18号,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l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

10、政发2018J74号)、江苏省资源资源厅关于南京高淳区2022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496号),项目不在国家级生态环保红线范围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漆桥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为固城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次扩建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关系见表1-2。表1-2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布局关系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I县(市、区)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与本项目位置关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漆桥位于河清水通道堆高淳区水源水质保护/高淳区境内

11、漆桥河范围/0.780.78nU1I护区km处固城湖饮荀淳区水源水质保护级保护区g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110.80/110.80位于项目水源护区 用水保L西南侧2.9km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范围和取水M侧正常水位线以1上200米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湖体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以外外延3000米的陆域范围根据表12可知,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东侧LIkm的漆桥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为西南侧2.9km的固城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建设区域与上述区域均无相交,不涉及江苏省范围内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会导致项目所在区域内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服务功能下降。

12、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属于不达标区,区域地表水、声环境质量较好。为提高环境空气质量,南京市出台了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措施,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污和降碳协同推进、PM2.5和03协同防控、VoCS和NoX协同治理为主线,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经整治后,南京市环境优良天数可达到国家和省刚性考核要求,确保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

13、。因此,本次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来自于市政供水管网,项目的用水量较小,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电来源为市政供电,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进行说明,具体见表1-3。表1.3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关系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扩建项目不属于其规定限制类项目,为允许建设项目2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14、)、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扩建项目不在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3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4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经查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新(扩)建项目5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扩建项目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经查不在其禁止类项目。6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扩建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

15、类根据表1-3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规定。(5)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本项目位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环境管控单元,项目与该管控单元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情况见表l-4o表1一4项目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相符情况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主导产业:高端装备、新材料、医疗健康。(3)禁止引入:化工项目。(4)禁止扩建现有不符合主导产业定位的项目,固城湖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改扩建项目。项目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不属于其禁止引入项目,项目位

16、于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花山路18号,不在固城湖一级保护区内。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各项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对区域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环境风险防控(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17、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现有项目已编制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扩建项目需根据扩建项目情况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设备等均为同行业先进水平,项目能耗和水耗按限额标准执行。根据表14,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满足

18、“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环境管控单元中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与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的相符性(1)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相符性分析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提出:“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VOCS产生;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本项目未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项目对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有效收集及处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置措施,符合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文件相关要求。(2)与重

19、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相符性分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提出:“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本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风量大,浓度低,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采取的处置措施合理,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文件相关要求。(3)与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

20、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20202号)相符性分析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二)大力推荐源头替代: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四)深化改造治污设施:VOCs排放量大于2千克/小时的企业,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去除效率不低于80%。”本项目未生产和使用高VC)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项目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及处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置措施,去除率达90%,符合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5)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

21、8号)相符性分析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提出:“一、总体要求(二)鼓励对排放的VOCS进行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VoCS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75%。二、(四)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2、橡胶制品企业产生VoCS污染物的生产工艺装置必须设立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高效净化处理装置,确保达标排放。(4)硫化废气可采用吸收、吸附、生物处理、浓缩燃烧或除臭剂处理

22、法等适用技术”本建项目对产生的橡胶开炼、捏炼、精炼、硫化废气和吹膜制袋有机废气进行了有效收集和处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置措施,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0%,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符合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相关要求。(6)与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202128号)相符性分析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e)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提出:“VOCs废气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收集效率原则上不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的,应在环评文件中充分论述并确定收集效率要求;单个排口VoCS(以非甲烷总烽计)初始排放速率

23、大于lkgh的,处理效率原则上应不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的,应在环评文件中充分论述并确定处理效率要求”O本项目对产生的有机废气均进行了有效收集和处理,收集效率90%,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202128号)的相关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由来南京固柏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橡塑制品制造,位于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花山路18号,公司于2018年7月编制南京固柏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工业用橡胶板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于2018年9月10日通过高淳区生态环境局

24、审批(审批文号:高环审字201899号),项目通过审批,投产后于2019年9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有项目生产橡胶板,设计能力20000ta.南京固柏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拟投资建设橡塑制品及橡胶零部件技改升级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1栋,建筑面积为2199.9m2,新建塑料生产线4条和汽车精密橡胶零部件生产线,购置小型平板硫化机、吹膜复合机、全自动热封热切制袋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橡塑制品1200吨和年产汽车精密橡胶零部件2万套的规模。该项目于2022年3月18日获得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批复文号为宁环(高)建202222号。目前5#厂房已建成,橡行胶零部件生产线设备已

25、进场未投产。建设由于市场、客户需求的变化,企业拟将该项目的产品、工艺、原料等进行:调整,在原建设内容基础上新增了以下建设内容:产品及产能调整为年产橡胶板及橡胶零部件1200吨,吹塑薄膜制袋1500吨;新增了密炼机、挤出机、开炼机、雕刻机等设备;利用2#原料库空置的南侧区域改为2#生产车间,新增在2#生产车间作为吹膜制袋生产线和橡塑生产线的生产区域。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对照表如下:表2-1项目变动清单对照表类别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规定变动前变动后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性质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扩建项目,C291

26、3橡胶零件制造;C2921塑料薄膜制造;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扩建项目,C2912橡胶板、管、带制造;C2913橡胶零件制造;C2921塑料薄膜制造;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属于,新增产品橡胶板规模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年产橡塑制品1200吨和年产汽年产橡胶板及橡胶零部件1200吨,吹塑薄不属于,产能增加22.7%车精密橡胶零部件2万套(即1000ta)膜制袋1500吨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不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不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不属于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

27、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项目位于臭氧不达标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699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项目位于臭氧不达标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220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不属于地点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花山路18号,50O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项

28、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花山路18号,50O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不属于生产工艺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产品为塑料薄膜、塑料袋和汽车精密橡胶零部件,主要原料为橡胶半成品、高密度聚乙烯树脂、低密度聚乙烯树脂、色母粒,工艺主要为吹膜、制袋、硫化等,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烧、FhS、CS2,废水不涉及第一类污染物产品为闸门水封橡胶、

29、深加工橡胶板、橡胶零部件、塑料薄膜和塑料袋,原辅料增加了混炼胶、硫化机等,设备增加了精炼机、捏炼机、挤出机等,工艺增加了捏炼、精炼等工序;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嫌、H2SCS2,废水不涉及第一类污染物属于,新增了产品、设备、原辅料等导致新增颗粒物排放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项目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发生变化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发生变化不属于环境保护措施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吹膜废气、硫化废

30、气分别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FQ-5、FQ6排气筒排放,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吹膜、硫化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FQ-5排气筒排放,开炼、硫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FQ-6排气筒排放,上料、捏炼、精炼、硫化废气经布袋除尘+水喷淋十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FQ-7排气筒排放;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循环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属于,废水、废气排放量有新增,但不是因为污染防治措施变化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项目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项目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不属于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

31、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项目废气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设两个排放口项目废气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设三个排放口,新增1个一般排放口不属于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因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情况不属于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一般固废收集外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外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未发生

32、变化不属于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事故废水池暂存能力为60m3未发生变化不属于对照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已构成重大变动。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的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变动,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涉及重大变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变动内容开工建设前,向现有审批权限的环评文件审批部门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33、。本项目变动内容未开工建设,项目不涉及未批先建。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属于52橡胶制品业291中的“其他”和53塑料制品业中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按照要求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了实地踏勘、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有关规定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本项目报告表,重新上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以期为项目实施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2、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名称:橡塑制品及橡胶零部件技改项目;建设单位:南京固柏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

34、地点: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花山路18号;建设性质:扩建;占地面积:2840m2;投资总额:10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新增橡胶制品生产线2条、橡塑生产线2条、吹膜制袋生产线4条,项目建成后年产橡胶板及橡胶零部件1200吨,吹塑薄膜制袋1500吨。其中橡胶板及橡胶零部件1200ta分三类产品,分别为闸门水封橡胶4503深加工橡胶板400t/a、橡胶零部件50t/a、带塑封的橡胶零部件300ta;薄膜制袋I500ta分两类产品,分别为塑料薄膜900ta,塑料袋600ta,薄膜厚度0.030.08mm,均用于工业品的包装,产品规格不固定,根据产品需求而定。此外,

35、带塑封的橡胶零部件原料为现有项目橡胶的半产品,现有项目橡胶板的工艺流程为:配料、密炼、开炼、挤出压延、硫化、成型、检验和成品包装,橡胶半成品即为经过“配料、密炼、开炼和挤出压延”后的半成品;深加工橡胶板原料为现有项目的产品。扩建项目重新报批后,其主要生产单元、工艺及产品规模见表2-2。表2-2项目主要生产单元、工艺及产品规模一览表序号主要生主要工艺产口口名称产能(t7a)工作时产单元变动前变动后变化量间(h)1吹膜制吹膜塑料薄膜840900+6024002袋生产线吹膜、制袋塑料袋360600+24024003橡胶生产线硫化闸门水封橡胶0450+45024004硫化橡胶零部件100050-950

36、6005硫化深加工橡胶板0400+40024006橡塑生产线硫化、贴膜带塑封的橡胶零部件0300+3002400项目建设内容见表2-3o表2-3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名称设计能力/设计规模备注重新报批前重新报批后1#生产车间lF10m,4536m2,包括密炼压延区和硫化区lF10m,4536m2,包括密炼压延区和硫化区未变化主体工程3#生产车间lF10m,2700m2,包括密炼、开炼,冷却lF10m,2700m2,包括密炼、开炼,冷却未变化5#生产车间lF10m,2199.9m2,包括塑料生产区和橡胶零部件生产区lF10m,2199.9m2,主要为闸门水封橡胶、橡胶零部件和深加工橡胶板

37、生产区平面布局发生调整2#生产车间空置面积约640m2,主要为塑料薄膜、塑料袋和带塑封的橡胶零部件生产区利用2#原料库空置的南侧区域改为2#生产车间运程贮工2#原料库2F10m,4395.6m2,存放原辅料,东侧部分为办公用房2F10m,其中南侧空置区域调整为2#生产车间,其他区域存放原辅料,东侧部分为办公用房平面布局发生调整4#成品仓库lF10m,2182.3m2,用于存放产品(全厂)lF10m,21823m2,用于存放产品(全厂)未变化配套工程办公区位于2#原料库内东侧区域位于2#原料库内东侧区域未变化公用工程给水全厂10180ta全厂10393ta依托供水管网,用水量发生变化排水全厂29

38、73ta全厂3022ta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水量发生变化供电全厂140万kwha150万kwha新增10万kwha,供电来源市政电网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循环废水接市政管网依托现有,达标接管上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FQ-I排气简排放上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FQ-I排气筒排放现有已建成,重新报批前后未变化密炼、压延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FQ-2排气筒排放密炼、压延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FQ-2排气筒排放现有已建成,重新报批前后未变化硫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FQ-3、FQ-4排气筒排放硫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FQ-3、F

39、Q-4排气筒排放现有已建成,重新报批前后未变化环保工程废气吹膜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FQ-5排气筒排放,硫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FQ-6排气筒排放吹膜、制袋、硫化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FQ-5排气筒排放,开炼、硫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FQ-6排气筒排放,上料、捏炼、精炼、硫化废气经布袋除尘+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FQ-7排气筒排放拟建,重新报批前后发生变化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4#厂房西南角,50m2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4#厂房西南角,50m2重新报批前后未变化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2#车间西南角,27m2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2#车间西南角,27m2重新报批前

40、后未变化噪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减振、隔声等措施重新报批前后未变化3、项目主要生产设施扩建项目主要生产设施见表2-4o表2-4主要生产设施汇总一览表序弓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数量(台套)处理能力备注变动前变动后变化量1吹膜复合机SJ-45-70022060kgh吹膜2吹膜复合机SJ-A5022035kgh3全自动热封热切制袋机SHXJ-700220400pcsmin制袋4小型平板硫化机压力IoO-250t1218+660kgh硫化5大型平板硫化机压力300-500107+7300kgh硫化6鄂式硫化机XLB-Y2.00MN02+2300kgh硫化7双联平板硫化机/01+1300kgh硫化8精炼机22寸0

41、I+1/精炼9捏炼机N-IlOL01+1/捏炼10炼胶机X(三)K-36001+1300kgh开炼11挤出机/01+1/压延12裁断机1600*71001+1/裁切13雕刻机SH-132501+1/打孔14电热导热油炉/0I+1/加热15电热恒温干燥箱/02+2/加热注: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即序号113共计40台套,序号1475为辅且4、项目原辅料本项目原辅材料见表2-5,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见表2-6o表25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汇总一览表力设备。序名称主要成分、年耗量(ta)包装规最大存备注号规格、指标变动前变动后变化量格储量t1高密度聚乙烯树脂(HDPE)聚乙烯8621078+216袋装,2

42、5kg袋30外购2低密度聚乙烯树脂(LDPE)聚乙烯341426+85袋装,25kg袋10外购3色母粒颜料11.3+0.3袋装,25kg袋0.3外购4橡胶半成品/1000300.5-699.5/50利用现有项目半成品5橡胶板成品/0412+412/50利用现有项目成品6再生胶/0250+250袋装,25kg袋20外购7混炼胶/0202.6+202.6娥25kg袋15外购8促进剂M-802.硫醇基苯并嚓喋015+15袋装,25kg袋0.3外购9硬脂酸/015+15袋装,25kg袋0.3外购10硫化剂S-8080%硫磺和20%高聚物015+15袋装,25kg袋0.3外购11氧化锌/015+15袋装

43、,0.3外购25kg袋12硫化剂硫磺030+30袋装,25kg袋2外购13骨架材料布、金属等020+20/1外购14导热油/00.15+0.15桶装,18kg桶0.09外购注:项目使用的高密度聚乙烯树脂和低密度聚乙烯树表26项目主要原辅料脂均为新料,不是再生料。理化特性序号名称理化特性燃烧爆炸性毒理毒性1促进剂M-80浅黄色颗粒,初熔点170C,密度1.33gcm3,主要活性成分为2-硫醇基苯并睡嘎,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醛等。可燃无资料2硬脂酸带光泽的白色小片,闪点:196,熔点:-24,沸点:300,相对密度(水=D为0.831-0.863,不溶于水、微溶于乙醇。可燃、具刺激性无资料3硫化剂S-80硫化剂S-80是通过80%硫磺和20%高聚物预分散制得的橡胶母粒,外观呈黄色,比重l.96-2.07gcm3,熔点112.8-119.3C,溶于二硫化碳、四氯化碳和苯,不溶于水,稍溶于乙静和乙酸。可燃无资料4氧化锌白色六角形的晶体或粉末,熔点1975C,相对密度(水=1)5.61,不溶于水和乙醇,溶于酸、氢氧化钠水溶液等。不燃LD50:7950mgkg(小鼠经口)5硫磺淡黄色脆性结晶或粉末,有特殊臭味。饱和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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