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及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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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汽车零部件及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京信雨模塑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汽车零部件及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205-320117-89-01-73578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涕水区涕水经济开发区柘塘工业集中区柘宁东路317号地理坐标(118度的分22.501秒,IL度江分50.24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525模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

2、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53.塑料制品业292”中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中“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中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35”中“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52”中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Dr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漂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

3、(核准/备案)文号(酬)涕审批投备2022260号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4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总占地面积26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无须开展专项评价。规划情况2008年8月,滦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上海同济大学编制了南京市沸水县经济开发区航空产业园规划研究,并于2009年5月获得沸水区(原漂水县)人民政府的批复,批复文号为“深政函(2009)10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南京深水经济开发区航空产业园(一期)跟踪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

4、审查机关:原南京市深水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南乐深水经济开发区航空产业园(一期)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批复文号为“涕环规20163号”审批时间:2016年9月20日1、南京市涕水县经济开发区航空产业园规划研究相符性分析根据南京市滦水县经济开发区航空产业园规划研究,规划范围为东至秦淮二干河、叉河、柘塘镇与东屏镇界一线,南到秦淮二干河、曹吕村一乌山镇-东里庄一线,西抵秦淮河,北至秦淮二干河。本项目位于深水区柘塘镇柘宁东路317号,处于南京市深水县经济开发区航空产业园规划研究规划范围内。(1)产业定位相符性分析产业定位:深水经济开发区航空产业园(一期)选址位于“区镇合一”后的柘塘

5、镇,一期以柘塘工业园为依托和基础向周边发展,产业园主要功能为:传统制造业、航空制造业、航空物流业以及相应的配套服务。产业定位以机电、汽车配件、轻纺及现代物流为主导。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属于传统制造业及汽车配件,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2)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航空产业园(一期)总体规划,区内将由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市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政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化用地、居住用地等组成。区内工业用地占整个开发区用地的32.75%,以轻污染或无污染的一类、二类工业为主。区内两个工业片区分别为:高新技术产业片区、航空制造业片区。本项目

6、位于“航空制造业片区”,占用园区内工业用地区域,符合园区用地规划。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功能分区及空间布局、用地规划,与南京市涕水县经济开发区航空产业园规划研究相符。2、南京深水经济开发区航空产业园(一期)跟踪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意见相符性分析(1)南京滦水经济开发区航空产业园(一期)跟踪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南京深水经济开发区航空产业园(一期)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产业园主要功能为:传统制造业、航空制造业、航空物流业以及相应的配套服务。产业定位以机电、汽车配件、轻纺及现代物流为主导。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属于传统制造业及汽车配件,符

7、合产业园区产业定位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与产业园区产业定位相符。(2)南京深水经济开发区航空产业园(一期)跟踪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漂环规20163号)项目与其审批意见相符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Ll项目建设与跟踪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表跟踪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结论(一)结合南京市涕水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调整涕水经济开发区航空产业园)(一期)规划,避免企业和学校、居民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污染相互影响。本项目周边50m内无学校及居民点,不会对学校及居民点产生影响。符合(二)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严格按照规划批复及产业政策要求引进企业,鼓励环境污染小、

8、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项目入区;根据用地规划与空间布局要求合理安排入区企业用地。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属于传统制造业及汽车配件,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本项目位于“航空制造业片区”,占用园区内工业用地区域,符合园区用地规划。符合(三)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航空产业园(一期)宁高高速以西地区,尽快做好与西区污水处理厂管网衔接工作。进一步优化废水收集系统,提高污水可生化和处理效率。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废水接管柘塘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四)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继续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试点,推广用水梯度利用、中水回用、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

9、提高开发区产业的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动企业ISO14000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审核,各企业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全面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本项目边角料、收集尘、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提高了开发区产业的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符合(五)对区内现有企业控制染控防治措施进行综合整治。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建设未到位的企业,以及污水未接管的企业应限期责令整改。加强废气排放企业的监控,促进产业升级、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有效削减废气排放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对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严格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政治管理办法要求布设企业废

10、水、废气排放口,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废水一并接管柘塘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产位于生产车间,火花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两道活性炭处置、粉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DA00)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脱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冷却器+两道活性炭,危废仓库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由两道活性炭处置后15m高DAOo2排气筒排放。切削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及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政治管理办法要求布设企业废水、废气排放门。符合通过本项目与跟踪环评审查意见的对照分析,本项目符合跟踪环评审查意见要求的空间布局和产

11、业定位,符合相关节水措施、符合固废收集和处理处置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南京深水经济开发区航空产业园(一期)跟踪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意见(漂环规2016J3号)是相符的。一K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1)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不涉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为项目西南侧约15.2km的“赵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满足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表12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目标一览表名称类型地理位置区域面积与本项目位

12、置距离赵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赵村水库的全部水面及取水口侧水位线以上200米陆域范围,以及赵村水库水面200米缓冲区。2.63km2SW15.2km2)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不涉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项目西南侧约3km的“秦淮河(深水区)洪水调蓄区”,满足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表1.3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目标一览表范围面积(km2)本目Jr离与项创距名称类型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态间

13、控域生空管区总面积秦淮河(漂水区)洪水调蓄区洪水调蓄/涕水区境内秦淮河北起江宁交界三岔河口(118o53,48.954E,31o47,29.691N),沿河道向南经柘塘镇至天生桥河交汇处(118o59,43.145E,31o40,30.090N),河道水面及护坡。天生桥河(胭脂河)北起柘塘镇河西村河岔口,沿河道向南,南止于洪蓝河桥约9300米,天生桥河水面及护坡约1.63平方公里。/3.053.05SW3km村库用水保区赵水饮水源护水源水质保护赵村水库的全部水面及取水口侧水位线以上200米陆域范围,以及赵村水库水面200米缓冲区。具体坐标为:118。4637任至118o505E,31037,1

14、5N至31040,59No2.6318.1020.73SW9.97km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区域位置关系见附图4o(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建设所在区域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291天,同比减少9天,达标率为79.7%,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85天,同比减少6天;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74天(其中,轻度污染71天,中度污染3天),主要污染物为03和PM250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PM”浓度年均值为28gm3,达标,同比下降3.4%;PMIo浓度年均值为51gm3,达标,同比下降8.9%;NO2浓

15、度年均值为27gn?,达标,同比下降18.2%;SOz浓度年均值为5gm3,达标,同比下降)6.7%;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0.9mgm3,达标,同比下降10.0%;ChFI最大8小时值浓度170gm3,超标0.06倍,同比上升1.2%。项目所在区03超标,因此判定为非达标区。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区域目前正在开展集中整治,深入推进工地扬尘管控“五达标、一公示”制度和“日查周报月讲评”制度,稳步推进扬尘管控的网格化管理;执行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在销售、注册环节查验柴油车污染控制装置,抽检汽车销售企业柴油车环保达标情况;实施机动车排气超标治理维护闭环管理制度,改善区域交通现状。采取上述

16、措施后,预计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特征因子非甲烷总烧、氯化氢、织气数据引用江苏恒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NO.20212128),监测时间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21日,监测点(G19柘塘镇)位于本项目北侧约2.5km,数据有效期为2021年9月15日2024年9月15日,监测期后区域污染源变化不大,数据有效,可引用。监测点非甲烷总煌、氯化氢、氨气的监测浓度均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监测布点及监测结果见表3-lo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

17、全部达标,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HI类及以上)比例为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劣V类)断面。本次评价地表水环境现状补充监测本次评价地表水环境现状补充监测引用南京漂水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柘塘污水处理厂二干河排口监测成果,监测时间2020年4月13日4月15日,监测数据有效期为2020年04月15日2023年04月15日,项目位于南京漂水经济开发区内,因此可引用;引用江苏恒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No.20212128),监测时间2021年9月18日2021年9月20Fl,监测断面“W17柘塘污水厂排污口下游100o米断面”,数据有效期为20

18、21年9月18日2024年9月18日。二干河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质标准。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535个。2022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3.8dB,同比下降O.IdB;郊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2.5dB,同比上升0.3dB0全市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47个。2022年,城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7.4dB,同比下降0.4dB;郊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65dB,同比上升O.7dBo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28个。2022年,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8.2%,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夜间噪声达标率为93.0%,同比下降().8

19、个百分点。本项目建成后,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柘塘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废气达标排放,固废排放量为零,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在允许的范围之内,厂址区域环境质量可达功能区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气、固废及生活污水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质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位于深水区柘塘镇柘宁东路317号,项目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项目用水由当地自来水部门供给,本项目的用水量不会对自来水厂供水产生负担;本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部门提供。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1)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本

20、项目属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具体如下表所示。表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及其修改决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该文件的要求。2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本项目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和产品均不属于目录中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符合该文件的

21、要求。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在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符合该文件的要求。4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符合该文件的要求。5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18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6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中,符合该文件要求。7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

22、动方案(环大气202062号)本项目符合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2)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本项目属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中禁止类项目,具体如下表所示。表15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序号指南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23、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不属于码头、过长江通道项目。相符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滦水区柘塘镇柘宁东路317号,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

24、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涕水区柘塘镇柘宁东路317号,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O本项目位于涕水区柘墉镇柘宁东路317号,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

25、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深水区柘塘镇柘宁东路317号,不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内,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相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相符7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国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

26、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屈于化工园区、化工项目、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育库项目。相符8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相符污染项目。造纸等高污染项目。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相符10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

2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相符11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相符3)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相符性分析。表L6本项目与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文件相符性分析序号管控条款本项目情况是否相符1、段用岸开发一河利与线发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

28、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过长江通道项目。相符2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园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不属于国

29、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国。相符34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

30、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圃。相符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闱湖造出、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相符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

31、实管控责任。5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相符6e%区

32、域活幼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相符7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M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生产性捕捞。相符8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相符9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尾矿库、冶炼渣库

33、和磷石膏库。相符10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相符IlIK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燃煤发电项目。相符12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相符13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C本项目

34、不属于化工项目。相符14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周边无化工企业。相符15、业展三产发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铉、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尿素、磷铁、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相符16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相符1717、禁止新建、扩建

35、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独立焦化项目。相符18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相符19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

36、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相符202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相符4)涕N表K经济开发区航空产业园禁止入区行业7本项目与涕水经济开发区航空产业园禁止入区行业相符性分析序号要求行业特别管理要求相符性分析1不符合产业定位、不符合国家政策、工艺落后、大排水量、大废气量机电电镀表面处理类企业以及生产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产品或使用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工艺的机电类企业本项目属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不涉及电镀表而处理,不属于沸水经济开发区航空产业园禁止入区行业

37、。2轻工纺织类造纸、印染、印花、制革、化纤(化学合成法)、酒精、酿造以及生产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产品或使用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工艺的轻工纺织类企业3工艺品和体育用品工艺落后的家具、工艺品、体育用品生产:含电镀工艺的家具、工艺品、体育用品生产4仓储物流存储危险化学品5其他化工、冶金等三类化工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5)江苏省及南京市“三线一单”1)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位置关系见附图5,本项目涉及江苏省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涉及的重点管控单元主要为产业园区。在采取相应的

38、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对周边的区域环境质量负面影响较小,本项目满足相应重点管控单元“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范”的相应要求。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中“表3-1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与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8项目与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类别空同相关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结论I按照省政府关于由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11、项目严格执行江1和符布局约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

39、,以改善生态环增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态空间总面积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2.49%O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1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4.28%。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附件3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中“空间布局约束”的相关要求;2、南京市制造业新

40、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宁委办发(2018)57号)已废止;3、项目符合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相关要求。染排管主污物放拄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第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66.8万吨、85.4万吨、149.6万吨、91.2万吨、6.9万吨、29.2万吨、2.7万吨。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在采取相应的环

41、保措施的情况下,对周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较小,对周边生态环境承载力的不良影响较小,符合其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相符境险控环风防1 .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2 .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的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3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项目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

42、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附件3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中“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距离周边最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约9.98km。项目加强事故应急管理,强化环境风险防控。相符源用率求资利效要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24.15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2020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0%o本项目用水由当地自来水部门供给,本项目的用水量不会对自来水厂供水产生负担。满足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相符根据“江苏省

4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中“表3-2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与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9项目与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相关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W长江流域空间布1、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I1、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I相符局约束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2、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

44、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三3、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I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他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不属于制浆造纸企业,不属于制革、化工、印染、电镀、服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及生态红线区域。3、本项目不属于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且不属于码头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

45、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1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对周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较小。项目污水最终外排至二干河,对长江水质影响较小。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本项目距离最近的赵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约9.98km,不涉及饮用水及主要供水河道。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到2020年长江干支流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国家要求。本项目不位于长江支流自然岸线。相符因此本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2)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本项目位于江苏滦水经济开发区航空产业园(一期)范围内,属于南京市深水区10个重点管控单元之一:“江苏深水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和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全市划分重点管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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