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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回族自治区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宁夏回族自治区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提高各级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证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工作协调、有序、高效的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保护国家和公众财产安全,促进民用航空安全与发展。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以下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救援民用航空器规定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局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预案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国际民用
2、航空公约附件6航空器运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2搜寻与救援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1.3 航空器事故的危害航空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主要包括:人员伤亡,包括航空器搭载人员与地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包括航空器与所搭载物品的损失,以及连带产生的地面财产损失。破坏运行秩序,阻碍其他民用航空活动正常进行并进而产生其他连带影响。信誉损失,包括使事发单位的信誉受到损害,对民航行业的整体形象造成破坏,使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相关单位的管理与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受到质疑。社会冲击,包括对航空器搭载人员以及与其有一定关联的人员造成精神损害,对社会整体产生精神上的冲击。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包括由于
3、对地面设施造成破坏而连带引发的事件,由于对社会相关群体造成冲击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或过激行为。经济损失,包括事故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对人员伤亡与精神损害所支付的赔偿、事故调查所需的费用等。1.4 工作原则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处置及时、措施果断。预防为主、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依法处置。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自治区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执行办事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力量组成。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为自治区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指挥部,
4、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民用航空宁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组成;执行办事机构为自治区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队伍及力量包括民用航空器搜寻救援队伍和各地市、县(区)人民政府、民用航空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队伍及社会力量等。2.2 应急预案体系自治区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自治区相关部门应急预案,有关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应急救援预案、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预案、民用航空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等组成。民用航空器事故发生时,有关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单位、组织应各司其职,按照各自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2.3 组织机构及职责自治区处置民
5、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指挥部设在民用航空宁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中国民用航空宁夏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履行自治区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作为自治区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执行和办事机构。3应急响应3.1 应急响应分级根据民用航空器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要求,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3.1.1 1.1I级应急响应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级应急响应:航空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航空器执行专机任务发生事故。航空器事故死亡人员中有国际、国内重要旅客。军用航空器与民用航空器发生空中相撞。航空器发生爆炸、空中解体、坠机等
6、,造成重要地面设施重大损失,并对设施使用、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重大影响。航空器发生严重的不正常紧急事件,可能导致以上情形发生。3.1.2 II级应急响应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应急响应:航空器发生较大事故。航空器发生严重的不正常紧急事件,可能导致较大事故发生。3.1.3 级应急响应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应急响应:航空器发生一般事故。航空器发生严重的不正常紧急事件,可能导致一般事故发生。3.2 应急分级响应我区辖区内发生I级应急响应事件时,启动本预案,建议启动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应急预案。我区辖区内发生级应急响应事件时,启动相关市(地)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建议启动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
7、理机构应急预案。我区辖区内发生级应急响应事件时,启动民用运输机场应急预案、民用航空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民用航空宁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急预案和相关市(地)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时,本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向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必要时申请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时,相应的下级应急预案应提前或同时启动。3.3 应急响应内容3.4 3.1应急响应程序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接到民用航空器事故信息后,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启动并实施本预案和相关市(地)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向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报告。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先期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其他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国家处
8、置飞行事故指挥部提出请求。3.5 3.2信息报告和通报(1)信息报告。民用航空宁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接到事故相关信息后,应立即报告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同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及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并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事故情况;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在接到事故相关信息后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同时报民用航空宁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并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事故情况,做好续报工作。发生民用航空器事故的民航企事业单位要及时、主动向自治区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事故航空器相关资料,为自治区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研究救援方案提供依据
9、。(2)信息通报。民用航空宁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接到事故相关信息后,进行确认汇总,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机构、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并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3.3.3通信自治区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立自治区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指挥部与应急救援各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系。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落实事故现场信息通信保障工作。3.3.4现场指挥和协调各应急救援机构接到事故信息和指挥命令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搜寻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由有关地市、县(区)人民政府、民
10、用航空宁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参加现场应急救援主要机构的负责人组成。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在当地人民政府和民用航空宁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发生。民用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应急救援工作依照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执行。3.3.5航空器搜救民用航空器搜救包括陆上搜救和水上搜救。自治区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民用航空器的搜救工作。民用航空宁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拟订陆上使用航空器搜救民用航空器的工作方案,协调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搜救民用航空器工作。使用航空器执行搜寻
11、援救任务,以民用航空力量为主,民用航空搜救力量不足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协调军队派出航空器给予支援。(I)陆上搜救。事发地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航空器的搜救工作。(2)水上搜救。自治区水上搜救部门负责水上搜救民用航空器的工作。民用航空器搜救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及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工作手册执行。3.3.6现场紧急处置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应急救援处置力量进行。自治区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及民用航空其他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增援。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救
12、援时,应优先将旅客、机组人员及其他机上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区域,及时救助机上及地面受伤人员和幸存人员。及时掌握机上运载的货物及危险品、航空器危险品及周边地面设施危险品的情况,根据现场情况迅速探明危险品状态,并立即采取保护、防护措施,必要时调集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处理。根据事故调查工作要求,由民用航空宁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在完成人员搜救行动后立即封闭事故现场,保持现场原貌。当民用航空器事故发生在民用运输机场区域内时,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按有关规定及机场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在不影响应急救援工作及事故调查的前提下,尽快搬移、清理停留在机场道面上的事故航空器或其残骸,尽早
13、恢复机场的正常运行。相关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应根据情况,及时管制、调配与本机场运行有关的民用航空飞行活动。机场管理机构及相关航空运输企业负责组织、疏导、安置因民用航空器事故滞留机场的旅客,维护机场运行秩序。3. 3.7医疗卫生事故发生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部门根据需要派出专家和专业防治队伍进行支援。特殊情况下,自治区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需求,及时协调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组织有关专业医疗救护中心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调用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现场防疫工作依托事故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
14、工作。4. 3.8应急人员的防护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人员、事故调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带具有明显标识的专业防护服装及装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5. 3.9群众的安全防护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区域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医疗防疫与疾病控制。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负责现场治安管理。6. 3.10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协调地方
15、人民政府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根据需要,自治区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指挥部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社会力量进行支援。7. 3.11信息发布国家处置飞行事故协调指挥部负责民用航空器事故信息的统一对外发布,自治区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授权发布相关信息。8. 1.12应急终止(1)应急终止条件:事故航空器的搜救工作已经完成。机上幸存人员已撤离、疏散。伤亡人员已得到妥善救治和处理,重要财产已进行必要保护。对事故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和群众已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事故所造成的各种危害已被消除,并无继发可能。事故现场的各种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16、受影响的民用机场已恢复正常运行。事故现场及其周边得到了有效控制,对重要地面设施、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影响已降至最小程度。(2)应急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符合应急终止条件,由自治区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批准后向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救援终止通知。应急救援工作终止后,及时分析评估本单位(部门)应急救援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修订完善应急预案。9. 后期处置9.1 善后处置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自治区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工作
17、。民用航空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开展家属援救工作,民用航空宁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督促航空器运营人尽快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报告家属援助行动计划,跟踪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提供政策指导。发生事故的航空器运营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核实事故造成的航空器、机上或有物品与旅客行李等财产损失情况。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地面财产损失情况,通知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按有关航空保险规定办理事故理赔工作。民用航空宁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督促航空器运营人制定财产赔偿方案。民用航空宁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协助组织受伤人员航空转运工作,提请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下达紧急运输任务,向航空器运营人与相关
18、机场、服务保障单位通报,部署优先保障工作要求。9.2 事故调查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的内容包括对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根据事故调查部门的要求,自治区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指挥部协调事发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布设警戒线与警戒力量,封闭事故现场,保持现场原貌,按照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工作要求配合事故调查有关事项。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应与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组协调对接,听取事故调查组对现场应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相结合,完成主要的调查任务,包括现场监管保护、初始证据接受、评价和目击者询问,危险源的探测、排除、监护,现场人员防护等。事故调查的具体程序
19、、内容和要求按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执行。9.3 应急救援调查报告及评估在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向自治区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指挥部提交应急救援总结报告。自治区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5应急保障1.1 装备保障宁夏民航各级单位及自治区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利用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增加应急救援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检验、鉴定和监测的能力,保障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1.2 通
20、信保障建立和完善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通信保障和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无线通信技术、卫星技术、无人机技术等现代化手段,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和计算机网络软、硬件设备,确保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中,各方面的联络畅通、迅速高效且形式多样。1.3 人力资源保障加强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队伍的建设,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1.4 技术保障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建设工作,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随时为处置可能发生的民用航空器事故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1.5 、培训和演练1.6 宣传民用航空宁夏安全监督
21、管理机构和民航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职工的防范事故安全教育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教育,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航空器出现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正确处置措施,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 2培训民用航空宁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民航企事业单位应组织民用航空应急预案的培训,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事故调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6.1 演练自治区处置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至少每3年协调组织1次针对民用航空器事故的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民用航空宁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民航企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不
22、同类型的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各方面的应急救援准备、应急救援响应和应急救援管理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7附则6.2 定义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指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机构:指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民用航空宁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民用航空宁夏安全监督管理局。民航企事业单位:指与航空器运行和保障有关的飞行、维修、空中交通管理、机场和油料等单位。机场管理机构:指依法组建的或者受委托的负责机场安全和运营管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航空器:凡能从空气的反作用而不是从空气对地面的反作用,在大气中获得支承的机器。机场及其邻近区域:指机场围界以
23、内以及距机场基准位置点8公里范围内的区域。6.3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中国民用航空宁夏安全监督管理局航空安全办公室组织编写、评估与修订。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宁夏民航各级单位应依据法定职责,分工协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保障计划。民用航空宁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依据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部门职责的变化调整,以及应急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6.4 奖励与责任追究7. 3.1奖励在民用航空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等应给予奖励:由于报告及时,避免了民用航空器事故的发生或减轻了民用航空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处置措施适当,避免了民用航空器事故的发生或减轻T民用航空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他在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7. 3.2责任追究对未及时报告民用航空器事故,导致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在对民用航空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导致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8. 4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