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个人土地转让合同范文(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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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民个人土地转让合同范文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转让地块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自留土地(位于张月祥家正房的后方)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通组支路道路改造工程。该块土地四至:北面抵杨老贵家围墙脚下,南面抵距离张月祥家正房后墙米处的水泥路面边界,东面抵杨老贵家右厢房墙角直下到张月祥家后墙,西面抵杨老贵家朝门直下(即杨老贵家、张明辉家共走支路边界)。二、转让期限及权属永久性转让,自转让之日(即签订合同)起,该块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归乙方所有。若遇政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征用或征收,所有赔偿均归乙

2、方所有。甲方不得做任何干涉。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大写:叁仟元(一元)整人民币。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取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转让金给甲方,支付的时间为合同签订日。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该地块当时所值市场价钱的十倍计算。六、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0年一月日农民个人土地转让合同范文(二)转让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1、农村集体:户代

3、表数:户2、负责人:职务: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受让方(即受让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1、单位:2、法定代表人:3、单位地址: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荒山荒地名称:(小地名)。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坐落:面积:亩(大写)四至界限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4、详细四至界限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年,从一年月一日起至一年月日止。承包费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亩每年计元,共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元(大写:)。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元,每年承包费必须于月日以前支付。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4、执行林地

5、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二)甲方的义务。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维护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所有权;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5、法律、法规、

6、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三)乙方的权利。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四)乙方的义

7、务。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3、服从、支持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四、合同期内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收益的处置

8、:五、合同期满时,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资产的处置: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2、乙

9、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八、争议的解决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九、其他事项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劲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2、本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甲方:乙方:曰期:农民个人土地转让合同范文(三)合同编号:甲方(转让人):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乙方(受让人):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甲方拥有位于市路占地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

11、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1、土地座落位置:2、土地使用权面积: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其中:非住宅平方米,住宅平方米。)5、土地规划用途:6、土地使用期限:7、土地现状: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10地号:第二条土地项目开发权状况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甲方已经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第三条其他权利状况1、甲方确

12、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第四条文件的提供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第五条转让期限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

13、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一年月一日止。2、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3、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第六条转让价格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计人民币.一元;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与项目开发权所已付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第七条支付方式1、支付(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

14、转让价款%给甲方。(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交付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给甲方;(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与给甲方。(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一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给甲方。(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一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

15、下转让价款给甲方。2、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帐号为:;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O3、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第八条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1、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2、在本协议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7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

16、名过户手续。第九条税费的负担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其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第十条转让的法律状况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

17、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因甲方原因

18、,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第十三条声明及保证甲方:1、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

19、的完全能力。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Q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

20、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四条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一年。第十五条通知1、根

21、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o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一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

22、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七条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九条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

23、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

24、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

25、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合同的效力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有效期为一年,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Q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农民个

26、人土地转让合同范文(四)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一、甲方将土地一亩、每亩承包费一元承包给乙方。二、合同期限从一年一月一日起到一年一月一日止。三、承包价格:本合同将收取土地承包押金元整,合同期限内按每亩一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诚信,可续保,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六、水费、地皮费及乡政府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种子补贴费,地亩补贴等政府补贴的优惠政策由甲方享有Q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

27、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一年月日农民个人土地转让合同范文(五)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甲方将位于村耕地(旱地)一亩承包给乙方。二、合同期限从一年一月一日起到一年月日止。共年。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元,计每年元,于每年月前一次性结清当年的承包费用。若不能按时结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本合同长期有效

28、。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五、此标的土地若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由甲方全权处理矛盾纠纷。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不能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不得毁坏。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一月农民个人土地转让合同范文(

29、六)甲方:村民委员会乙方: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一方式取得甲方_(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一以北、现一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O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一年不变,即从一年一月一日起至年一月一日终止。三、乙方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O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五

30、、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所付的

31、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十四、此合同发生

32、纠纷由一裁决。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一年一月一日农民个人土地转让合同范文(七)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一、甲方将土地一亩、每亩承包费一元承包给乙方。二、合同期限从一年一月一日起到一年一月一日止。三、承包价格:本合同将收取土地承包押金元整,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在一年一月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诚信,可续保,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六、水费、地皮费及乡政府的一

33、切费用由甲方承担,种子补贴费,地亩补贴等政府补贴的优惠政策由甲方享有。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农民个人土地转让合同范文(八)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甲方将位于村耕地(旱地)一亩承包给乙方。二、合同期限从一年

34、一月一日起到一年一月一日止。共年。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一元,计每年元,于每年月前一次性结清当年的承包费用。若不能按时结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本合同长期有效。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五、此标的土地若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由甲方全权处理矛盾纠纷。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不能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不得毁坏。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35、。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0年月日农民个人土地转让合同范文(九)甲方:村民委员会乙方: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_(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一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O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一年不变,即从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一年一月一日终止。三、乙方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

36、方式为:O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

37、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

38、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一年一月一日农民个人土地转让合同范文(十)发包方:市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订立本合同的背景:一年,由一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实际上由乙方承包经营,并且得到了发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时也取得了

39、镇人民政府的批准。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政策之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一、承包标的、数量及四至范围乙方承包的土地为甲方拥有的一亩土地,其四至范围详见附图。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一年,但因乙方已于一年实际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项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一年一月一日止。三、承包土地的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植葡萄、水果、种苗、绿化苗木等其他农作物。四、甲方的权利、义务1 .权利(1)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2)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2 .义务必维护乙方的

40、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依据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安排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五、乙方的权利、义务1 .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转。2 .义务(D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六、承包金的数量及其支付期限承包金为每年一万元,在每年一月日之前付清。七、违约责任1、甲

41、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贝必乙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的投入和违约金万元。2 .乙方如违反了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给土地造成的损失;乙方超出合同规定付款期限的,则按每天万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违约金。八、其他约定1、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严重毁损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甲方同意对乙方承包的土地进行调整,或按毁损土地面积在承包金中予以扣减,直至土地恢复种植能力;3 .甲方保证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内无故干扰、侵犯乙方的自

42、主经营活动,如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必须予以赔偿。4 .承包期内,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乙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5 .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强迫乙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更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6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须配合乙方土地流转事项,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7 .承包期内若遇政府征用,则除土地补偿金归甲方外,其余款项一律归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则继续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调整。九、争议的解决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十、本合同一式一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十一、特别条款: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发包已取得T甲方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报请镇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义务导致本合同无效,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投入和违约金万元。法人代表:联系电话:代表人:代表人:合同签订时间:年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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