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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办法(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京交停车发(2023)15号)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各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管理部门,市交通综合治理事务中心、市智慧交通发展中心,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及城市管理要求,综合前期各行业企业、各相关单位意见,我委起草了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办法(2023年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23年7月20日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办法(2023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监管,进
2、一步提高企业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其他区应结合属地实际参照制定考核办法。第三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工作坚持标准统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第四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在中心城区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的企业进行服务质量考核。市管理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协助组织开展服务质量考核。各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对在本辖区提供运营服务
3、的企业进行考核,并及时将结果向市管理部门报告。市交通综合治理事务中心、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按照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质量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落实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考核工作。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考核对象为在本市中心城区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且已签署合规经营信用承诺书和优质服务信用承诺书的运营服务企业。第六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实行计分制,考核总分为100分,另设10分作为加分项,用于鼓励引导企业提高车辆有效利用率、实施科技创新、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等。第七条考核内容包括4个方面共19项指标:1 .运行监测:包括数据接入完整性、数据接入准确率、数据接入实时性、
4、车辆报备率、车辆均衡率共5项指标;2 .秩序管理:包括禁停区管理、重点点位停放管理、车辆调度响应处置率、电子围栏入栏率、用户信用管理、运维人员配备共6项指标;3 .用户服务:包括车辆完好率和整洁度、投诉举报办理、宣传引导、用户满意度共4项指标;4 .企业管理:包括行政措施情况、车辆有效利用率、科技创新应用、社会责任履行共4项指标。各指标的具体打分标准按照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质量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执行。第三章考核方式第八条市管理部门组织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管理部门”)及第三方机构对运营企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区管理部门自行确定属地内参与考核工作的街道(乡
5、镇),组织实施并汇总。第九条考核方式分为现场考核、平台监测和调查统计三种形式。其中,现场考核由区管理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分别组织实施,并按照4:6的比例汇总计分;平台监测由市交通综合治理事务中心依托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监管与服务平台组织实施;调查统计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第十条考核中应以记录表、录像、照片、卫星定位数据等资料为依据,各考核主体应在季度考核结束后对所有资料进行汇总和归档,确保考核全过程可追溯。第四章考核程序第十一条原则上每月实施现场考核并评分,每季度进行考核汇总。在市场供需情况或运营企业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可组织实施临时考核。第十二条区管理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应每月开展现场考核,并
6、取平均分值计入季度考核成绩。街道(乡镇)应在每月1日前完成上月现场考核,区管理部门应在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现场考核和评分汇总,并上传至平台。第三方机构应在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现场考核、每季度首月10日前完成上季度调查统计,并上传至平台。第十三条市交通综合治理事务中心应在每季度首月12日前完成上季度平台统计。第十四条市管理部门应在每季度首月15日前完成上季度的考核评分汇总,并书面通知参与考核的运营企业。第十五条企业对考核综合得分无异议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确认材料。有异议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由市管理部门调查核实申诉情况后确定最终考核综合得分。第五章结
7、果应用第十六条市管理部门应根据考核综合得分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质量等级进行评定。第十七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质量等级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分为级、B级、C级和D级共4个等级:(一)综合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A级;(二)综合得分在7590分(不含90分)的,为B级;(三)综合得分在6075分(不含75分)的,为C级;(四)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D级。第十八条考核周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服务质量等级直接判定为D级:(一)未按照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及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建立用户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二)数据传输中断时间大于24小时的情况超过3次,或累计中断时间
8、超过7天的;(三)未按要求做好重大活动及法定节假日期间交通保障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四)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的;(五)未按规定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维车辆安全管理细则,或存在运维车辆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交通事故,且依据公安交管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为企业运维驾驶员主责的;(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情节严重的。第十九条按照“奖优罚劣”原则,依据服务质量考核评定等级和秩序管理得分对运营服务企业实施车辆投放规模动态管理。对服务质量考核评定等级和秩序管理得分高的运营服务企业,适度调增其车辆投放规模;对服务质量考核评定等级或秩序管理得分低的运营服务企业,适度
9、调减其车辆投放规模。车辆投放规模动态调整方式及数量按照企业车辆投放规模动态调整规则(见附件2)执行。各企业车辆投放规模动态调整原则上按季度实施,视实际情况可随淡旺季车辆投放规模动态调整累计实施。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就考核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各区管理部门或市管理部门进行举报。举报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并附联系方式,优先受理实名举报事项。市管理部门和各区管理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泄露举报人的单位名称、姓名及有关情况。第二十一条对考核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进行查证并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
10、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信用考核办法(京交停车发(2021)6号)、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信用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修订版)(京交停车发(2022)15号)同时废止。附件1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质量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2023年修订版)类别指标指标说明获取方式计分方式类型备注运行监测(25分)数据接入完整性(6分)用于考核企业是否完整将11类信息数据接入平台。接入数据应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车辆基本信息、车辆动态信息、订单信息、运维人员基本信息、运维人员实时动态信息、运维车辆基本信息、运维车辆实时动态信息、调度信息、入栏信息、不规范停
11、放信息共11类,接入信息属性项平台监测未将11类信息数据全部接入的,数据接入完整性指标不得分;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未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向平台报备更新的,数据接入完整性指标不得分;车辆动态信息未按市管理部门要求由电信运营商直接传输至平台的,数据接入完整性指标不得分;除企业基本信息外其余10类信息每一类信息得分=每类打分项应包括DBll/T1899-2021附录A(规范性)数据报送A.2-.12中所有必填属性项。每月随机选取1天,由平台查验当天接入的11类信息数据完整率。每类信息的数据完整率=每类信息数据所有必填属性项当天均完整的量/每类信息数据当前报备周期内接入平台的总量。信息的数据完整率*0
12、6分;每月度按累计结果计分,每季度取月度平均值。运行监测(25分)数据接入准确率(6分)1.车辆动态信息准确率(3分)。用于考核企业是否将车辆动态信息准确接入平台。通过企业接入数据和平台抽样数据比对获得。每月,由平台对各企业车辆进行平台监测1.车辆动态信息准确率大于等于90%的,得满分;小于等于60%的,得。分;大于60%小于90%的,得分=(准确率-60%)/30%*满分。每月度按累计结果计分,每季度取月度平均打分项随机抽样查验,车辆动态信息准确率=位置信息准确抽样的车辆数/抽样车辆总数。每季度,由平台组织开展现场测试,将企业接入数据情况与现场测试结果进行比对。位置信息准确指在合理误差范围(
13、30m)内。值。经季度测试,发现现场测试结果与平台导出数据匹配超出误差范围的,季度考核该项指标不得分。2.订单信息准确率(3分)。用于考核企业是否将订单信息准确接入平台。通过企业接入数据和第三方现场测试比对获得。每月,由第三方现场随机抽查车辆(每家企业不少于5辆),进行试验骑行(每辆车试验骑行不平台监测、第三方现场考核2.订单信息准确率达到100%的,得满分;未达到100%的,得0分。每月度按累计结果计分,每季度取月度平均值。少于5次),记录试验骑行数据报送至平台进行比对。订单信息准确率=平台可查询到的抽样车辆产生的试验订单总数/抽样车辆产生的试验骑行总数。运行监测(25分)数据接入实时性(6
14、分)1.车辆动态信息接入及时率(2分)。用于考核企业是否按时限要求采集车辆动态信息并传输至平台。通过企业接入数据和第三方现场测试比对获得。每月,由第三方现场随机抽查车辆(每家企业不少于5辆),进行试验骑行(每辆车试验骑行不少于5次),记录试验骑行数据报送至平平台监测、第三方现场考核L车辆动态信息接入及时率大于等于90%的,得满分;小于等于60%的,得0分;大于60%小于90%的,得分=(及时率-60%)/30%*满分。每月度按累计结果计分,每季度取月度平均值。打分项台进行比对。车辆动态信息接入及时率=按时限要求传输的动态信息数/抽取车辆应传输的动态信息数。时限要求为开锁状态下每隔4分钟至少传输
15、一次车辆动态信息,关锁状态下每隔4小时至少传输一次车辆动态信息。采集时间与传输至平台时间间隔不超过5分钟。2.运维人员实时动态信息接入及时率(2分)。用于考核企业是否按时限要求采集运维人员实时动态信息并传输至平台。通过企业接入数据和调度小程序比对获得。平台监测2.运维人员实时动态信息接入及时率大于等于90%的,得满分;小于等于60%的,得0分;大于60%小于90%的,得分=(及时率-60%)/30%*满分。每月度按累计结果计每月,由平台通过调度小程序随机抽取运维人员现场打卡数据(每家企业不少于5条)与企业接入数据进行比对。时限要求为每分钟传输1次。采集时间与传输至平台时间间隔不超过5分钟。分,
16、每季度取月度平均值。运行监测(25分)数据接入实时性(6分)3.运维车辆实时动态信息接入及时率(2分)。用于考核企业是否按时限要求采集运维车辆实时动态信息并传输至平台。通过企业接入数据和第三方现场查验获得。每月,由第三方随机抽查运维车辆(每家企业不少于5辆),记录其所属企业、定平台监测、第三方现场考核3.运维车辆实时动态信息接入及时率大于等于90%的,得满分;小于等于60%的,得0分;大于60%小于90%的,得分=(及时率-60%)/30%*满分。每月度按累计结果计分,每季度取月度平均值。位时间、实时坐标、运维车辆编码,与企业接入数据进行比对。时限要求为每分钟传输1次。采集时间与传输至平台时间
17、间隔不超过5分钟。车辆报备率(4分)用于考核企业是否按照管理部门要求投放车辆。通过扫码核查获得,由平台统计,报备率=报备车辆数/累计扫码车辆数。其中,报备车辆指由各区管理和第三方考核人员核查的、扫码结果为已报备的车辆。每月度各区累计扫码车辆数量不低于实际运营车辆数量的2%且不少于2000各区和第三方现场考核、平台监测车辆报备率达到100%的,得满分;车辆报备率小于等于98%的,得0分;车辆报备率大于98%小于100%的,得分=(车辆报备率-98%)/2%*满分。每月度按累计结果计分,每季度取月度平均值。打分项辆。扫码应尽可能均匀,原则上各街道、各企业均应覆盖。车辆均衡率(3分)用于考核企业报备
18、车辆跨服务区运维调度效果。通过平台统计获得。车辆均衡率=服务区日均停放车辆数/服务区报备车辆数。每月,由平台随机选取一个报备周期,计算各服务区车辆均衡率。车辆报备规模在5万辆(含)以上的,车辆均衡率应当保持在大于等于95%小于等于105%的阈值范围内。车辆报备规模在1万辆(含)以上5万辆以下的,车辆均衡率应当保持在大于等于平台监测一个报备周期内,服务区车辆均衡率在阈值范围内的,该服务区得3分,不在阈值范围内的,该服务区得0分,各企业每月车辆均衡率取各服务区的车辆均衡率的平均值。服务区内企业无运营的,不计入考核。每季度取月度平均值。扣分项90%小于等于110%的阈值范围内。车辆报备规模在1万辆以
19、下的,车辆均衡率应当保持在大于等于80%小于等于120%的阈值范围内。秩序管理(50分)禁停区管理(5分)用于考核企业是否严格执行禁停管理。通过现场计数获得。每月度各区应至少抽样10%且不得少于5处;每月度第三方应至少抽查30处。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在实施北京区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范用户停放行为联合限制性公约(试行)时发现的禁停区内停车行为共享至第三方统一汇总。各区和第三方现场考核、行业协会提供每发现1辆在禁停区内停放的车辆扣0.05分,扣完为止。每月度按累计结果计分,每季度取月度平均值。扣分项重点点位停放管理(12分)用于考核企业是否按要求做好重点点位停放管理。通过现场检查计分获得。其
20、中,重点点位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骑行或停放需求集中、市民投诉较集中、重大活动和节假日保障重点关注的点位,由各区自行划定每季度向市管理部门报备并对企业公布。每月度各区和第三方各抽样10处重点点位进行考核。各区和第三方现场考核每处停放管理满分1.2分,扣完为止。1 .高峰期车辆未码放整齐,出现倒伏、堆积等情况的,扣04分;2 .高峰期车辆停放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未进行处理的,扣0.4分;3 .高峰期运维人员未在岗履职的,扣04分。每月度按累计结果计分,每季度取月度平均值。扣分项秩序管理(50分)车辆调度响应处置率(8分)用于考核企业对车辆调度响应的及时性和质量。通过车辆调度小程序派单,由平台计算。
21、响应率(3分)=按时限要求响应的工单数量/已发平台监测1.响应率达到100%的,得满分;响应率小于等于95%的,得O分;响应率大于95%小于100%的,得分=(响应率-95%)/5%*满分。打分项布的工单数量。处置率(5分)=按时限要求处置完成且审核通过的工单数量/己审核的工单数量。其中,企业响应时间不超过5分钟,处置完成时间不超过30分钟。2 .处置率达到100%的,得满分;处置率小于等于80%的,得0分;处置率大于80%小于100%的,得分=(处置率-80%)/20%*满分。3 .运维人员未在时限要求内到达现场并打卡的,每发现1次,扣1分。4 .同一点位每月工单发布数量大于等于5次的,每出
22、现1个点位,扣1分。5 .企业己响应但未按时限要求处置的,每出现1次,扣0.1分。每月度按累计结果计分,每季度取月度平均值。电子围L停车入栏率(8各区和停车入栏率达到100%打分栏入栏率(12分)分)。用于考核企业是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规范用户停放车辆。通过现场计数获得。规范停放率=入栏车辆数/总停车数。其中,入栏车辆数指应用电子围栏管理的停放区,框线内及框线四周0.5m范围内的车辆数;总停车数指停放区及周边5m范围内集中停放的车辆数。每月度各区和第三方应至少抽样10%且不少于5处电子围栏入栏管理区。第三方现场考核的,得满分;停车入栏率小于等于85%的,得0分;停车入栏率大于85%小于100
23、%的,得分=(停车入栏率-85%)/15%*满分。每月度按累计结果计分,每季度取月度平均值。项秩序管理(50分)电子围栏入栏率(122.电子围栏适配率(4分)。用于考核企业运营车辆与电子围栏的适配性。通过第三方现场考核电子围栏适配率达到100%的,得满分;电子围栏适配率小于等于85%的,得0分;打分项分)第三方现场测试获得。每月,第三方随机抽取企业运营车辆进行电子围栏适配性测试,电子围栏适配率=抽样中适配的车辆数/抽样总车辆数。每月度第三方应每家企业至少抽样20辆运营车辆。电子围栏适配率大于85%小于100%的,得分=(电子围栏适配率-85%)/15%*满分。每月度按累计结果计分,每季度取月度
24、平均值。用户信用管理(5分)用于考核企业是否落实对用户的信用管理。通过企业报送、由第三方在手机客户端核验、现场检查计分获得。其中,对用户的信用管理包括建立对用户用车行为评价制度、对违规用户采取扣减分值等管理措施。可结合秩序管理考核一并实施。第三方调查统计1 .未建立对用户用车行为评价制度的,扣3分;2 .对在禁停区停车或在入栏管理区未入栏停放等违规行为未采取提示、扣减分值等信用管理措施的,扣2分。每月度按累计结果计分,每季度取月度平均值。扣分项1.运维人员配比(6分)。用于考核运维人员配比是否达到标准要求。每月,由平台统计和第三方核验获得。运维人员配比=企业上传的运维人员数量/在平台报备的车辆
25、数。标准要求平台监1.运维人员配比小于0.3%的,得O分。大于等于0.3%的,得分=4+(运维人员配比-运维人员为运营服务企业应按测0.3%)/O.2%*2o该指配备照车辆投放数量、各区标得分上限6分。打分(8O.3%-0.5%的标准配和第三2.经第三方核验,每发项分)备车辆运维人员,并方现场现1次不达标情况的,根据属地管理部门需要进行动态调整,满足停放秩序管理和车辆运营调度要求。每月,各区和第三方通过电话核实、现场点名等方式进行核验,每家企业至少电话核实10人,出现信息考核扣0.5分。每月度按累计结果计分,每季度取月度平均值。不匹配情况的视为不达标;现场点名10处,运维人员未在10分钟内到达
26、现场的视为不达标。秩序管理(50分)运维人员配备(8分)2.运维人员着装(2分)。用于考核企业运维人员日常履职过程中着装是否统一。每月度各区和第三方应随机抽取10处点位进行考核。各区和第三方现场考核2.巡查检查过程中,每发现1次运维人员未统一着装的,扣0.5分,扣完为止。每月度按累计结果计分,每季度取月度平均值。扣分项用户服务(20分)车辆完好率和整洁度(6分)1.车辆完好率(3分)。用于考核企业投放运营的车辆整车及其主要部件安全、强度与性能是否符合GB3565与GB/T19994要求。通过现场检查计分获得。车辆完好率=车况良好数/抽样车辆数。每各区和第三方现场考核1.车辆完好率达到100%的
27、,得满分;车辆完好率小于等于95%的,得0分;车辆完好率大于95%小于100%的,得分=(车辆完好率-95%)/5%*满分。每月度按累计结果计分,每季度取月度平均值。打分项月度各区累计检查车辆数量不低于实际运营车辆数量的2%且不少于2000辆。可结合扫码核查一并实施,检查范围应尽可能均匀,各街道、各企业均应覆盖。2.车辆整洁度(3分)。用于考核企业是否保持投放车辆整洁。通过现场检查计分获得。车辆整洁度=整洁车辆数/抽样车辆数。其中,整洁指车辆整车(含车身、车座、车把、车尾等主要部件)无广告,车座无明显灰尘。每月度各区累计检查车辆数量不低于实际运营车辆数量的2.车辆整洁度达到100%的,得满分;
28、车辆整洁度小于等于60%的,得0分;车辆整洁度大于60%小于100%的,得分=(车辆整洁度-60%)/40%*满分。每月度按累计结果计分,每季度取月度平均值。2%且不少于2000辆。可结合扫码核查一并实施,检查范围应尽可能均匀,各街道、各企业均应覆盖。用户服务(20分)投诉举报办理(5分)用于考核企业对社会投诉举报的办理情况。通过市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统计、由第三方计分获得。市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汇总各企业通过1234512328、400-167-6070、信访等渠道针对其车辆停放与调度、用户资金(押金、预付金)管理等相关的社会投诉举报的办结情况。市级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提供、第三方调查统计未按照1
29、2345、12328、400-167-6070等举报投诉平台规定期限办结的,每件扣1分;在1234512328、400-167-6070等举报投诉平台回访中,用户表示未解决投诉问题的,每件扣0.5分;在1234512328、400-167-6070等举报投诉平台回访中,用户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每件扣0.5分;扣完为止。每季度按累计结果扣分。扣分项宣传引导(4分)L用于考核企业是否利用客户端宣传骑行规范和停车规则,是否开展用户安全教育,是否向用户展示禁停区和入栏管理区,是否对联合限制骑行名单进行公示(2分)。通过企业报送、由第三方在手机客户端核验、现场检查计分获得。第三方调查统计L企业客户端未公
30、示用户骑行规范和停车规则的,扣1分;企业客户端未开展用户安全教育的,扣1分;企业手机客户端未向用户展示禁停区、入栏管理区和规范停放区的,每发现1处,扣1分;企业未对联合限制骑行用户名单进行公示的,扣1分;每季度按累计结果扣分。扣分项2.用于考核企业正面报道和负面舆情情况(2分)。正面报道需具有积极社会影响且具备具体内容,由企业自主提交、市级管理部门认定、第三方统计获得。负面舆情由市级管理部门提2.被国家级或市属媒体刊发的正面报道,每认定1起,加I1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被国家级或市属媒体报道出负面舆情的,每发生1起,扣1分。每季度按累计结果加、扣分。加分项、扣分项供、第三方统计舆情监测情况获
31、得。用于考核用户对企业用户满意度达到100分运营服务的满意度。的,得满分;通过第三方问卷调查用户获得。每个考核周期第三方用户满意度小于等于满意度内,由第三方通过线调查统60分的,得0分;打分(5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计用户满意度大于60分项分)加权计分,权重各小于100分的,得分=(用户满意度-60)50%o每季度实施1/40*满分。次问卷调查。用于考核企业被采取企业每被实施1次行政非处罚类和处罚类行约谈的,扣0.5分;企政措施情况。由第三业每被实施1次行政处行政措方统计季度内企业被罚的,扣1分;企业从行政约企业管施市级管理部门和各区第三方业人员因违反交通法规扣分谈需提理(15情况行业管理部门采取
32、行调查统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项供相关分)(5政约谈措施、违反计政处理(警告、罚款、证明材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料。条例第二十条规驶证、拘留)的,每发定被实施行政处罚、生1起扣1分,被刑事从业人员因违反交通处罚的,每发生1起,法规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理或刑事处罚的次数进行扣分。扣5分。封顶5分。每季度按累计结果扣分。车辆有效利用率(5分)用于考核企业投放车辆的使用情况。车辆有效利用率指一个白然日内产生过有效订单的车辆规模与接入平台且在路面运营的车辆规模之比,比例越高说明路面闲置车辆越少。基础奖励比例随季度调整,一季度和四季度取70%,二季度和三季度取85%o平台监测仅对车辆
33、有效利用率高于基础奖励比例的企业实施加分奖励。得分=(车辆有效利用率-基础奖励比例)/(1-基础奖励比例)*满分。车辆有效利用率按日统计,每月度按月平均计分,每季度取月度平均值。加分项科技创新应用(3分)用于考核企业科技创新研发与应用情况。通过企业报备、市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由第三方进行统第三方调查统计全市范围应用,加2分/次;单个行政区全范围应用,加0.5分/次;季度内,不同区域的同加分项计。根据在本市具体的应用范围进行评定。具体包括提升车辆定位精度、数据传输准确性的车辆/技术,推动优化停放区设置、电子围栏管理的设备/技术、提高车辆调度和响应效率的工具/技术等,需要提供实验、试验数据及其
34、效果分析报告,或提供市、区行业管理部门对其应用效果的表扬信等证明材料。一事项不重复加分;每季度按累计结果计分,累计不超3分。企业管理(理分)社会责任履行(2分)用于考核企业在引导绿色出行和文明出行方面的贡献。通过企业报备、市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由第三方进行统计。按第三方调查统计国家级及以上,加1分/次;市级相关,加0.5分/次;区级及其他国家相关,加0.3分/次;加分项区级仅认定中心城六区相关材料照社会影响力进行评定。具体包括与倡导绿色出行、节能环保等有关的公益活动和重大活动/重点节假日/重点区域交通服务保障等方面,需要提供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及以上级别、其他国家驻华大使馆等单位提
35、供的具有实质性内容的表扬信、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季度内,不同区域的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每季度按累计结果计分,累计不超2分。附件2企业车辆投放规模动态调整规则根据北京市非机动乍管理条例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一、运营车辆规模市管理部门确定本年度运营车辆总投放规模,统筹调控各企业运营车辆配额和由市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的运营车辆配额。各企业运营车辆配额和由市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的运营车辆配额之和不得超过年度服务区域内车辆规模总量。市管理部门根据企业服务质量考核评定等级和秩序管理得分,按照“奖优罚
36、劣”原则,对各企业运营车辆配额实行动态调整。企业运营车辆配额动态调整类型包括“调增”、“调减”和“不调整”三类。(一)“调增”企业运营车辆配额,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季度服务质量考核评定等级为B级(含)以上且秩序管理得分在45分(含)以上。(二)“调减”企业运营车辆配额,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季度服务质量考核评定等级为C级(含)以下;2 .秩序管理得分在40分以下。(三)“不调整”企业运营车辆配额,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季度服务质量考核评定等级为B级(含)以上且秩序管理得分在40(含)45分的;2 .由市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的运营车辆配额为Oo二、动态调整规模企业运营车辆配额动态调整的规模详
37、见表Io3 1企业运营车辆配额动态调整规模对照表第二、三季度服务质量考核评定等级A(90含分以上)B(75含90分)C(60含75分)D(60分以下)秩序管理得分45含分以上I10%t5%I5%I10%40含45分不调整不调整!10%I15%40分以下I5%I10%I15%I20%第一、四季度服务质量考核评定等级A(90含分以上)B(75含90分)C(60含75分)D(60分以下)秩序管理得分45含分以上t8%t4%I4%I8%40含45分不调整不调整I8%I11%40分以下I4%I8%!11%I15%说明:表中“t”表示“调增”,“I”表示“调减”;表中百分比基于企业该季度运营车辆配额计算。被实施运营车辆配额“调减”的企业,应当按照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中规定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车辆调整程序”落实相关工作。回收的企业运营车辆配额自动纳入市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的运营车辆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