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气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43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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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义市气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43项)序号权力类型权力名称权力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承办机构责象围追对范备注1行政许可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1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第三十三条“进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必须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2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43项)(一)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117项)第79项”项目名称: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

2、批;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3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6号)第十三条“升放气球活动实行许可制度。升放气球单位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至少提前五日、升放系留气球至少提前两日向升放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升放气球作业申报表。”第十六条“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应当在拟升放两日前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批准文件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升放申请。”1 .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 .审查责任:对申请单位的资质、升放环境、升放期间的气象条件等进行审查。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升放气球活动

3、由许可机构会同飞行管制部门批准升放范围。3 .决定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予以许可的,制作书面决定书。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4 .送达责任:送达书面决定,并信息公开。5 .事中监督责任: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气象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6 .事后监管责任:开展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7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0、32、34、37、38、39、40、42、44、61条。2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5-29条。3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6号)第14、15、20

4、、22、23条。法规科、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法规科负责人、窗口负责人、具体经办人2行政许可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376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实施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2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6号)第六条“对升放气球单位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按规定取得升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升放气球活动。”1 .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

5、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 .审查责任:组织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 .决定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予以许可的,制作资质证书;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4 .送达责任:送达升放气球资质证,并信息公开。5 .事中监督责任: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气象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6 .事后监管责任: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对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并公开抽查结果;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年度报告及信用管理等有关情况,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7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6、许可法第30、32、34、37、38、39、40、42、44、61条。2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5-29条。3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6号)第872、21条。法规科、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法规科伉Ji人、窗口负责人、具体经办人3行政许可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2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

7、0号)第二十三条“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施工,可以由取得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6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其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

8、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建设工程的主管部门,负责相应领域内建设工程的防雷管理。”3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37号)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1 .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 .审查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中国气象局规定的使用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 .决定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

9、许可决定,予以许可的,制作书面决定书;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4 .送达责任:送达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或雷电防护装置验收意见书,并信息公开。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或不予验收决定书。5 .事中监督责任: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气象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6 .事后监管责任:开展监督与检查,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责任;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7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0、32、34、37、38、39、40、42、44、61条。2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5-29条。3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

10、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37号)第8-11、13-16、18、20条。法规科、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法规科负责人、窗口负责人、具体经办人本行政区域职责范围内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区),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4行政处罚危害气象设施行为的处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侵占、损毁或

11、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的;”2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气象设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拒不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人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6号)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预警

12、信号专用传播设施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 .贵州省气象条例第十一条“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侵占、损毁、擅自移动气象台站设施设备,设置障碍物,进行爆破、采砂(石)、取土、焚烧、放牧和其他工程建设等活动;不得进入气象台站实施影响气象探测工作的活动。”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实L立案责任:发现涉嫌危害气象设施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 .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13、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 .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 .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中辩、要求听证等权利。5 .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 .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7、42、4344、55、57

14、、58、59、61、63、72条。2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第三章。法规科、业务科、人影办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法规科负责人、业务科负责人、人影办负责人、具体经办人施危害或者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予以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IOoO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 .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灾害防御设施。”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

15、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或者造成严重影响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6 .贵州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第七条第二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破坏气候资源监测环境、擅自移动或者损毁气候资源监测站点设施和标识。”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7 .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条例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场地,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损毁人工影响天气专用设备、设施,不得挤占、干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通信频段。第二

16、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8.贵州省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专用传播设施。”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专用传播设施,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拒不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对

17、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人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的。”2.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气危害象探测环境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

18、期拆除或者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对违法单位处2万气象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人处200元以上5000行政探测元以下罚款;逾期拒不拆除或者恢复原状的,由气象主5处罚环境管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造成损害的,依法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处罚3.贵州省气象条例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实施危害或者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予以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100O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一条违反

19、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一)在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一般气象站等国家布点的气象台站的探测1 .立案责任:发现涉嫌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 .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 .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

20、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 .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5 .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 .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7、42、43、44、55、57、58、59、61、63、72条。2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第三章。法规科、业务科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法规科负责人、业务科负责人、具体经办人环境和设

21、施保护范围内,未经气象主管机构批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制执行。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处罚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象专用技术装备的处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造成危害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8号)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未经许可或者被注销、撤销许可后生产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并造成危害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气象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1 .立案责任:发现涉嫌使用不符合技术

22、要求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 .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 .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 .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5 .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

23、容。6 .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7、42、43、44、55、57、58、59、61、63、72条。2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第三章。法规科、业务科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法规科、业务科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制执行。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7行政处罚违法进行涉外气象探测活动的处罚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40号)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涉外气象探测站(点)的;(二)超出批准布点数探测的;(三)对我国正在进行的气象探测工作造成影响的;(四)未经批准变更气象探测地点、项目、时段的;(五)超过气象探测期限进行探测活动的;(六)自带或者使用的气象探测仪器设备未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会同国家安全和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的;(七)所获取的气象资料未经气象主管机构同意单方面进行传输的。”第二十三条“在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活动中违反国家安全和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的,由国家安全、保密等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L立案责任:发现涉嫌

25、违法进行涉外气象探测活动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 .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 .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 .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5 .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26、。6 .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7、42、43、44、55、57、58、59、61、63、72条。2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第三章。法规科、业务科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法规科、业务科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制执行。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8行政处罚非法发布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处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非法

27、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2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一)擅自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3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6号)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非法向社会发布与传播预警信号的;”4 .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6号)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

28、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一)非法发布气象预报的。”L立案责任:发现涉嫌非法发布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 .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 .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 .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

29、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5 .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 .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7、42、43、44、55、57、58、59、61、63、72条。2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第三章。法规科、业务科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法规科、业务科负责人、具体经办人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9行政处罚非法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

30、、预警信号的处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2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二)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未按照要求播发、刊登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三)传播虚假的或者

31、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和气象灾害灾情的。”3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6号)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固定网、移动网、因特网等通信网络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实时预警信号的。”4 .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6号)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二)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不使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的最新气象预报的“;第十四条

32、“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L立案责任:发现涉嫌非法传播气象预报警报信息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 .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 .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 .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5 .决定

33、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 .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7、42、43、44、55、57、58、59、61、63、72条。2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第三章。法规科、业务科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法规科、业务科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窕刑事责任:(一)传播虚假气象预报的;(二)不按规定及时增播、插播重要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

34、灾害预警信号和更新气象预报的;(三)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不注明发布单位名称和发布时间的;(四)擅自更改气象预报内容和结论,引起社会不良反应或造成一定影响的。”制执行。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0行政处罚违反1象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处罚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7号)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结果纳入气象信息服务单位信用信息统计系统并向社会公示:(二)从事气象信息服务,逾期未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的或提供虚假备案材料的;(四)冒用他人名义开展气象信

35、息服务的、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第十九条“外国组织和个人未经气象主管机构批准,擅自从事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JL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气象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 .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 .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 .告知责任:做出行

36、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5 .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 .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7、42、43、44、55、57、58、59、61、63、72条。2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第三章。法规科、业务科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法规科、业务科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制执行。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

37、(中国气象局令第18号)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具备气候可行性论证能力的机构从事气候可行性论证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进行通报;造成根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出具虚假论证报告违反的;(四)涂改、伪造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书面评审意气候见的。;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可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

38、权限11行政性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处罚证管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理规论证的建设项目,未经气候可行性论证的;(二)委托定的不具备气候可行性论证能力的机构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处罚的。”2.贵州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规划或者项目,规划编制单位或者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附有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或者其篇章。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或者其篇章应当由经国家有关机构认可的具有相应论证能力的组织或者机构出具。”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

39、0O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按照规定进行气候可行L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 .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 .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 .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

40、的陈述、中辩、要求听证等权利。5 .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 .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7、42、43、44、55、57、58、59、61、63、72条。2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第三章。法规科、业务科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法规科、业务科负责人、具体经办人性论证或者未经国家有关机构认可从事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制执行。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2行政处罚开展气

41、象探测活动木备案或未按规定汇交气象探测资料的处罚1.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7号)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结果纳入气象信息服务单位信用信息统计系统并向社会公示:(三)开展气象探测活动,未向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汇交所获得的气象探测资料的。”2.贵州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第七条第一款“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气候资源监测,建立和完善气候资源监测站网和信息共享平台;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开展气候资源监测的,应当报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所获得的资料应当

4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汇交。”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o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汇交气候资源监测资料的。”1 .立案责任:发现开展气象探测活动未备案或未按规定汇交气象探测资料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 .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 .审查责任:审理案件

43、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 .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5 .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 .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7、42、4344、55、57、58、59、61、63、72条。2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第三章。法规

44、科、业务科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法规科负责人、业务科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制执行。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行政处罚违规向社公发布气候变贵州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气候变化影响及气候资源公报。”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O1 .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2 .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45、3 .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7、42、43、44、55、57、法规科、业务科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13响及气候资源公报的处罚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二)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向社会发布气候变化影响及气候资源公报的。”4 .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

46、听证等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5 .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 .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58、59、61、63、72条。2.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第三章。法规科负责人、业务科负责人、具体经办人的规定执行。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14行政处罚使用不符合规定气象资料的处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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