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麻限制药品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毒、麻限制药品管理制度.docx(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毒、麻限制药品管理制度1、毒麻仿制药品要做到“四定”即定位置、定数量、定期检查、定人管理,专人领取。2、毒麻药品除有专人保管,护士凭毒麻药处方领取药品。3、急救药品除定点放置外,还要标志明显,以利抢救。4、麻醉药品(毒麻药)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需经科主任批准并按时如数还清。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