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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电梯智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电梯智能化、系统化、协同化的安全体系建设,构建电梯安全“多元共治”格局,增强电梯生产、安装、维护保养、使用等环节事故防范及处置能力,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推进全县电梯“物联网+保险+服务”及“按需维保”改革,真正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2、和市场活力,按照“政府引导、部门推动、企业落实、社会参与”的原则,深化政企合作,以依法监管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导向,以信息化技术为手段,以社会多元共治为支撑,通过政策激励、试点示范、宣传引导等措施,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充分发挥电梯安全事前预警、事中响应和事后追溯的智慧监管机制,创新电梯安全监管新模式,推动“人、机、网”协同监管,多元共治,全力推进电梯安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实施原则坚持民生为本,安全第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强烈意识,把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作为电梯安全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全县电梯
3、安全监管水平,持续保障和改善民众乘梯安全。坚持政府引导,主体负责。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激发企业提升安全管理的内生动力,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推广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运用。相关电梯使用单位不得以开展电梯智慧监管改革为名,将平台运营资费转嫁给广大人民群众,向普通小区业主收取额外的费用。一一坚持部门联动,多方参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行业协会、检验检测机构密切联动、高效协同,共同推进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的建设。坚持规范实施,管控风险。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落实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数
4、据分析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电梯物联网设备的安装和系统开发应用,不得影响原电梯的硬件和软件程序的正常使用,不新增电梯运行安全风险。装设远程监测物联网智能终端,必须符合XX省电梯物联网通用技术要求的规定。-坚持分类试点,逐步推进。根据电梯的使用场所、配置情况以及使用管理单位的实际情况分类试点,逐步完善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监测、预警服务系统等功能,按照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平台建设,同步推进电梯“物联网+保险+服务”及“按需维保”改革。二、工作目标通过加装监控、感应监测、数据采集终端等物联网智能终端,建设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集运行监测、故障报警、数据分析等功能于一体,实现对电梯运行和维护保养等情况的
5、实时监测和分析。完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以及有影响的涉梯事件,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稳定。到2023年底,在市级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系统监测功能搭建的基础上,以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超市、酒店、学校、车站、医疗机构、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和部分住宅小区为重点,组织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安装物联网智能终端,实现对电梯运行状况进行远程监测,推进电梯智慧监管工作。加大电梯智慧监管试点推进力度,完善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监测预警功能,逐步在超市、酒店、学校、车站、医疗机构、旅游景区以及住宅小区等场所推广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十四五”末,全县电梯智慧监管工作取得较明显的成效,全县纳入
6、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的在用电梯比例不低于50%o三、重点任务(一)落实电梯物联网终端技术保障1.引导加装电梯物联网智能终端。工信、教科、卫健、交通、文广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落实辖区超市、酒店、学校、车站、医疗机构和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电梯加装符合要求的物联网智能终端;住建部门鼓励引导住宅小区电梯使用单位加装符合要求的物联网智能终端,配合开展电梯物联网远程监测设备的后期管理和维护工作;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按“XX省电梯物联网通用技术要求”,配合智慧监管物联网终端技术研发运营单位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加装物联网智能终端,推广电梯“按需维保”新模式。(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
7、、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局、县住建局)2 .实施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安全评价。电梯安装物联网智能终端设施后,智慧监管物联网终端技术研发运营单位要组织对电梯智慧监管平台和电梯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和验证评价,并出具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安全评价自我声明,承诺电梯加装物联网智能终端后应符合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要求及评价规则(DB52/T1551-2020).XX省电梯物联网通用技术要求等技术规范的要求。电梯维保单位、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智慧监管物联网终端技术研发运营单位开展好电梯的安全性能测试和验证评价工作,并对其评价声明予以确认。(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二)构建电梯安全“多元共治
8、”智慧监管新格局3 .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落实建设单位的责任。房屋建设有关单位确保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钢结构等工程及电梯依附的建筑物符合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保证电梯选型和配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二是落实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的责任。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确保电梯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做好在用电梯跟踪监测和技术服务,为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三是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的责任。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保证电梯处于安全和适宜运行的状态,设置电梯应急救援电话,保证电梯运行期间专人值守,做好日常检查、维保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等工作。四
9、是落实电梯维保单位责任。电梯维保单位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和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加强对电梯运行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维护保养,维保过程透明公开,相关信息应录入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确保电梯的安全性能可追溯,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电梯,应当通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4 .强化安全隐患治理。推动电梯智慧监管的结果运用,落实信息公示和社会监督,加大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电梯安全监管部门对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推送的群众投诉举报、维保信息、故障信息、检验信息等数据进行归集汇总,监督维保单位履行维保质量目标承诺,
10、并对电梯故障信息、电梯困人频次等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开展风险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根据平台系统分析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较高的电梯,加大检查频次,加强维保质量抽查,提升隐患排查和治理能力,降低电梯事故率和故障率。(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5 .完善协同共治机制。建立属地管理、电梯安全监管部门、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协同共治机制,激发社会监督共治的主动性,提升安全监管效能。鼓励引导电梯使用及管理单位运用好平台数据统计结果,监测电梯运行质量和维保(修理)服务质量,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通报给管理部门;督促指导维保单位加强平台系统信息的统计分析,及时针对性排除电梯运行故障和安全隐患,提升维保服务质量
11、和维保效率;电梯安全监管部门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把电梯维保单位是否落实电梯智慧监管的有关要求纳入电梯维保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指标,对未加装物联网智能终端的电梯使用及管理单位,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督促其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XX开发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住宅电梯日常监督检查、隐患整改等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住宅电梯安全隐患,解决住宅电梯使用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将电梯安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严重事故。(责任单位:XX开发区、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6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实现“96533”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系统和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如发
12、生电梯困人事件或其它安全事故时,通过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的远程监测(监控)分析数据向“96533”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系统自动推送电梯故障信息和报警提示,提高对电梯困人等突发事件的快速、科学、精准处置能力,提高电梯困人救援效率。县政府应急值班室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本级应急救援体系,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应急救援工作,推动电梯应急救援方式从传统人工报警方式向智能报警方式转变,逐步实现智慧救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XX开发区、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7 .加大违法查处力度。根据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推送的风险提示,开展电梯安全专项监察,对未按时进行定期检验、未明确电梯使用
13、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加大对电梯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检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依规予以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建立电梯企业信用清单,落实电梯制造安装、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投诉、安全事故、“黑名单”等相关信息公示制度,启用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子凭证管理,将安全管理人员信用记录和聘用记录纳入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三)推广电梯安全智慧监管成果应用8,推广电梯“按需维保”机制。运用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建立电梯维保质量评
14、价指标体系。全面深化电梯“按需维保”改革,建立以电梯故障统计、故障预警、使用寿命、应急救援及安全运行为主要指标的电梯质量安全评价体系,推广“物联网+维保”模式,以维保质量指标为考量基准,确定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双方责任和义务,公示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周期、质量目标,落实事中事后监督评价,推动电梯维保从“重维保过程”向“重维保质量”转变。(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9 .建立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机制。创新电梯“物联网+保险+服务”模式,发挥保险的风险分担作用。通过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对电梯维保及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推行电梯“全生命周期保险”,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将电梯意外事故责任、乘客滞留责任和因
15、自然灾害导致电梯损坏责任等纳入电梯保险理赔范围,推广电梯安全事前风险防范、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保险业务,并根据风险评估实行保险费率动态调整。市场监管部门鼓励电梯使用单位积极投保,提高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面,充分运用保险的市场经济补偿机制,不断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构建电梯安全社会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市辍保监分局XX监管组)10 .推动电梯检验检测改革。深化电梯智慧监管成果运用,加强对电梯检验检测工作的管理。依托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强化电梯年度检验、检测结果的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为管理部门依法科学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提供技术支持,全面推动电梯检验、检测改革,不断
16、提升全县电梯质量安全,维护群众利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IL完善智慧监管平台应用机制。以电梯智慧监管为试点,推广智慧监管平台应用,在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和电力、化工、水泥、冶炼企业等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重点行业等领域推广重点类别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加大相应的物联网特种设备监管平台建设力度,形成较为完善的特种设备物联网智慧监管体系,推动其它类别特种设备“人、机、网协同智慧监管,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四、实施部署(一)宣传启动(2023年6月底前)。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组织辖区电梯维保单位召开动员会议,宣讲电梯智慧监管的相关政策要求和内容,并组织向相关电梯使用单位宣传
17、电梯安全“互联网+监管”“5G+监管”等模式;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益性服务机构等单位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引导管辖、服务领域内拥有电梯或者对电梯有管理责任的主体,以及自身使用电梯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益性服务机构等单位积极参与,加装电梯安全远程监测装置设备,通过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对电梯运行、检验、维保和故障预警等基本信息远程监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提供通信技术支撑,推进电梯井道内通信网络畅通。(二)组织实施(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第一阶段:推广阶段(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6月底前,在市级搭建的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的基础上,推广电梯安全智慧
18、监管平台运用。积极引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机构及超市、酒店、学校、车站、医疗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电梯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的配备,通过“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数据分析评价,推广电梯“按需维保”和“物联网+保险+服务”模式,完成80台电梯智慧监管季度目标任务。6-10月份,引导住宅小区电梯使用单位积极开展电梯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的配备,力争完成240台电梯智慧监管年度目标任务。第二阶段:全面推行(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充分利用市场调节机制,全面推广电梯智慧监管。市场监管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推动,鼓励引导超市、酒店、学校、车站、医疗机构、旅游景区以及住宅小区等场所电梯使用单位或
19、电梯维保单位积极开展电梯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的配备、管理和维护工作,构建电梯智慧监管的长效机制。(三)总结提升(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认真总结推进电梯智慧监管的经验,优化完善、分析评估,做好典型经验汇总和宣传报道。五、组织保障(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全县电梯智慧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有关负责同志、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XX开发区、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市银保监分局XX监管组及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X县电梯智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20、。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电梯智慧监管工作的统筹调度、督促指导、信息收集和上报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沟通协作,按照各单位职能职责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管职责,建立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一)部门工作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做好智慧监管平台推广运用,开展宣传动员和技术指导;加强电梯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对未加装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强化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电梯虚假维保、超期未检等违法违规
21、行为。依托“96533”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系统,会同应急、公安、住建和通信管理等部门,建立电梯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完善电梯应急处置与救援机制。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组织或参加电梯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协助开展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救援队伍进行应急抢险救援;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电梯安全联合检查。住建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电梯日常使用管理和维保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电梯安全联合检查;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电梯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的配备、管理和维护工作。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故意破坏、损毁电梯安全智慧监管相关设备设施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工信部
22、门:负责协调各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提供通信技术支持,确保电梯井道内通信网络畅通;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电梯安全联合检查。其他有关部门:教科、卫健、交通、文广等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指导、协调本行业领域相关单位电梯接入市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并有效运用,依法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XX开发区:落实电梯安全工作的属地责任,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推进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工作,协调处理辖区内推进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六、有关要求(一)强化经费保障。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电梯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财政部门
23、要为电梯安全监管等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二)强化责任落实。县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住建、公安、工信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做好任务分解及进度安排,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管辖范围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电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将电梯智慧监管工作列入本单位重点任务,明确专人负责,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电梯智能监控装置联网运行的网络资费套餐由接入网络服务的业务方与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协商决定,任何部门和相关电梯使用单位不得以开展电梯智慧监管改革为名,向住宅小区业主收取和分摊额外的费用。(三)强化宣传引导。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以315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月”“产品质量月”等活动为载体,加大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倡导公众文明乘梯,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坚决曝光电梯维保和检验检测单位不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维保、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四)加强行业自律。加强电梯使用、维保和监管单位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自觉遵守行业公约,公开承诺电梯维保服务质量,推行“自我声明+信用管理”模式,引导全县电梯维保单位积极参与电梯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