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68406 上传时间:2022-10-27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为落实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为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吸取近期国内燃气事故教训,深刻反思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聚集城镇燃气安全所涉及的特种设备安全、燃气具等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以坚决的态度、坚决的行动,集中力量整治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

2、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各类燃气爆炸事故,坚决遏制燃气较大以上事故,从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燃气安全稳定形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重点整治措施(一)开展燃气压力管道全面排查。要组织辖区内城镇燃气企业再次开展燃气压力管道全面排查和隐患自查自纠,摸清是否还有未上报监管部门的管道,是否还存在未进行安装监检、定期检验的管道,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实施等方面。要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弄清在用管道的底数和检验情况。同时,要主动对接特检院分院,加强企业自报信息与检验系统系统比对,提升管道排查准确性。(特设股牵头,各

3、市场监管所配合)(二)严格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要深入推进燃气压力管道检验数据信息化管理,督促企业按要求录入市场监管总局压力管道检验信息管理平台。对未进行法定检验的管道,要严格实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三单”管理,逐个问题跟踪落实整改闭环。要加强燃气压力管道生产、检验等环节抽查,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和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且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的管道,一律责令停止使用。对广西特检院分院在开展燃气压力管道安装监验、定期检验中发现的隐患报告要及时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特设股牵头,行政执法股、稽查一股、稽查二股、稽查三股、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4、)(三)推进“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要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强明查暗访,严厉打击充装、翻新黑气瓶行为。要全面推进辖区内气瓶相关企业自建气瓶追溯系统与自治区平台实现信息对接,要严格依法处置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气瓶充装单位、以及不满足核准要求的检验单位,要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充装企业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充装许可资质,加快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特设股牵头,行政执法股、稽查一股、稽查二股、稽查三股、各市场监管所配合)(四)开展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要加大对流通领域家用燃气管(直径小于50m)和家用燃气灶具、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的质量

5、监督抽查力度,对检查检验中发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立即责令企业停止销售,并依法从严查处。要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销售符合安全标准、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产品,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产品进入使用环节。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开展重点检查,督促其切实履行法定管理责任和义务。(产品质量监管股牵头,行政执法股、稽查一股、稽查二股、稽查三股、计量认证股、网监股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场监管所配合)(五)严格执法措施。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问题。依法严厉打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违规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

6、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醛;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等行为。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加强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手段应用,提高检查专业性精准性,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破解“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行政执法股、稽查一股、稽查二股、稽查三股、特设股、产品质量股、计量认证股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场监管所配合)(六)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

7、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配合住建、交通、商务等部门开展涉及特种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质量方面的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发挥各自优势,开展联合检查,研究隐患整治措施,切实形成监管合力。(行政执法股、稽查一股、稽查二股、稽查三股、特设股、产品质量股、计量认证股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场监管所配合)三、整治方式(一)企业和单位全面自查。城镇燃气管道企业,液化石油气瓶充装企业,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企业和单位自查要于8月底前全面完成,新增企业和单位要随时开展自查。(二)各市场监管所全面排查。对本

8、辖区燃气相关企业和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地毯式安全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要督促做好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排查工作要于8月底前全面完成。(三)局机关各相关股室指导和抽查。局机关各相关股室要深入基层一线加强对市场监管所业务指导,抽查相关企业和单位,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评估掌握工作实际成效。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安委会牵头组织下,加强与燃气管理有关部门协作,充分调动市场监管各部门力量,主动担当,密切配合,把整治工作落细落实。(二)加强督导考核。要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

9、,把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最后一公里”。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对“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的燃气伤亡事故,将严肃追责问责。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开展常态化的燃气安全宣传,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进学校进社区等各类方式,贴近消费者积极宣传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要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每月9日、24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0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含整治进展情况)。联系人:(涉及特种设备领域)特设股,电话:,邮箱:;(涉及燃气产品质量领域)产品质量监管股,电话:,邮箱;(涉及计量认证领域)计量认证股,电话:,邮箱:;(涉及市场监管执法领域)行政执法股,电话:,邮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