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建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docx(5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福建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福建省统计局批准2022年3月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
2、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粮食经营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粮食经营者报送的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涉及商业秘密的,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有保密义务。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应当定期统计、分析中央储备粮的储存管理情况,并将统计、分析情况报送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粮食
3、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及国家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农村、统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负责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健全监测和预警体系,完善粮食供需抽查制度,发布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总说明7二、报表目录8三、调查表式(一)单位基本信息年报表(GLOI表)9(二)粮食产业经济季(年)报表(GL02表)10(三)粮油收购进度五日报表(GLo3表)12(四)粮油价格监测周
4、报表(GL(M表)13(五)商品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GLo5表)14(六)福建省粮油省际间流向月报表(GLo5-1表)15(六)地方储备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GLO6表)16(七)地方政策性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GLO7表)17(八)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表(GLO8表)18(九)城乡居民户粮油收支平衡基础调查表(GLDCB表)19(十)粮油仓储设施统计年报表(GLo9表)20(十一)粮食从业人员情况年报表(GLlO表)2123(十二)粮油科技基本情况年报表(GLIl表)22四、主要指标解释五、附录30(一)粮油商品目录30(二)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抽样调查方案32(三)福建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实
5、施细则34(四)关于防范和惩治粮食流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39一、总说明(一)调查目的:为适应粮食流通形势发展变化需要,科学有效地组织粮食统计工作,促进粮食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充分发挥统计在粮食流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食流通行政管理的部门和经营活动为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业务和以粮食为生产原料的养殖、饲料及食品酿造、酒精、淀粉等加工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粮油科研单位。(三)调查内容:粮食流通统计中各类粮油
6、企业的收购、销售、进出口、库存和价格,以及粮食、食用植物油供需平衡调查中城镇、乡村居民户,从事粮油收储、加工和转化用粮企业的生产、消费、省际间购销等指标,及时反映粮食的地区流向、库存品种布局、消费去向和粮食价格变动情况;粮油仓储设施等指标,反映社会粮食仓储设施的规模和布局;粮食产业经济中主要产品设计生产能力、实际产量、研究开发投入、工业总产值等指标,反映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规模、速度、效益和变化趋势;粮食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构成等指标,了解和掌握全行业组织机构和人员结构变化;粮食科技统计,调查了解粮食行业科研单位和企业的科研投入、产出情况。(四)调查频率和时间:夏粮小麦、早稻、油菜籽和秋粮主要粮食品
7、种和地区的季节性收购报表,采用五日报告制度;粮油价格监测,采用每周报告制度;各类企业商品粮油收支、最低收购价等国家政策性粮油收支、地方各级储备收支,采用每月报告制度;粮食产业经济报表的经济指标和产量指标,采用季度报告制度;粮食产业经济报表的技术和产能等指标,采用年度报告制度;乡村居民户存粮情况,采用年度报告制度,以每年4月30日为时点进行调查;城乡居民粮油收支存报表,单位基本信息、粮油仓储、粮食行业机构人员、粮食科技统计报表,采用年度报告制度,在每年年末调查。必要时,根据粮油市场形势变化,调整监测频率和统计范围。如遇特殊情况,需修改调查频率和调查范围时,需向国家统计局报告。(五)调查方法:即国
8、有粮油企业采取全面统计报表;非国有粮油企业,采取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针对城乡居民户的粮食、食用油收支等情况采取抽样调查,城乡居民户调查结果仅供内部参考。(六)组织实施:根据调查内容和对象的不同特点,通过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逐级调查、汇总上报和企业网络直报等组织方式,对辖区内各类粮油企业和调查对象分别采取全面调查、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完成相关统计调查项目。(七)质量控制:不同报表数据由企业或基层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在系统中直接填报,各级粮食流通行政管理部门层层审核汇总上报,国家粮食和储备管理部门对全国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八)统计资料公布和信
9、息共享:本制度主要粮食品种的季节性收购进度、月(年)度收购量等情况,通过政府网站、报刊杂志向社会发布。其他统计信息的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责任单位为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处,责任人为粮食储备处主要负责人。(九)使用名录库情况。本制度使用国家基本单位名录库补充完善调查单位基本信息,加强名录库信息互惠共享。(十)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2019年3月印发的福建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闽粮调(2019)45号)同时废止。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告期别统计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及方式页码GLOl表单位基本信息年报表年报各类涉粮企业、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涉粮企业、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次
10、年1月10日前,网络报送9GL02表粮食产业经济季(年)报表季(年)报辖区内各类涉粮企业各市、县(市、区)级粮食和物资行政管理部门,省属涉粮企业季报季后7日前,年报次年2月20日前,网络报送10GL03表粮油收购进度五日报表五日报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各市、县(市、区)级粮食和物资行政管理部门,省属涉粮企业自起报日开始后逢1、6、11、16、21、26日上午12时前,电话或网络报送12GL04表粮油价格监测周报表周报国家和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确定的粮油市场价格监测直报点各市、县(市、区)级粮食和物资行政管理部门,国家级、省级粮油市场价格监测直报点每周一上午为采价时间,每周二上午12时前,网
11、络报送13GL05表商品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月报辖区内各类粮油企业各市、县(市、区)级粮食和物资行政管理部门,省属涉粮企业月后5日前,网络报送14GL05-1表福建省粮油省际间流向月报表月报辖区内各类粮油企业各市、县(市、区)级粮食和物资行政管理部门,省属涉粮企业月后5日前,网络报送15GL06表地方储备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月报地方储备粮油承储企业各市、县(市、区)级粮食和物资行政管理部门,省属涉粮企业月后5日前,网络报送16GL07表地方政策性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月报地方政策性粮油收储企业各市、县(市、区)级粮食和物资行政管理部门,省属涉粮企业月后5日前,网络报送17GL08表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
12、表年报辖区内被抽杳的粮食收储、加工和转化企业、城乡居民户各市、县(市、区)级粮食和物资行政管理部门次年3月15日前,网络报送18GLDCB表城乡居民户粮油收支平衡基础调杳表年报辖区内被抽查的城乡居民户各市、县(市、区)级粮食和物资行政管理部门次年3月5日前,5月15日前(农户专项调查),网络报送19GL09表粮油仓储设施统计年报表年报辖区内各类粮油企业各市、县(市、区)级粮食和物资行政管理部门,省属涉粮企业次年2月20日前,网络报送20GL10表粮食从业人员情况年报表年报各类涉粮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市、县(市、区)级粮食和物资行政管理部门,省属涉粮单位次年2月20日前,网络报送21GL11表粮油
13、科技基本情况年报表年报粮油科研单位各市、县(市、区)级粮食和物资行政管理部门,省属涉粮单位次年2月20日前,网络报送22三、调查表式(一)单位基本信息年报表表号:GLOl表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1)142号20年有效期至:2024年11月单位基本信息一01单位名称:02单位类型:201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省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203市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204县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205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下属单位206集团207企业0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组织机构代码:一05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编码:06法定代表人
14、姓名:07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08办公地址:09邮政编码:10单位性质:1011行政机关1012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013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021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022内资非国有企业1023港澳台商及外商企业11单位主要业务:Illl行政管理1112粮油质检1113粮油科研1121箱盒经营及加T转化1122食用植物油及油料经营及加工技化粮油加工、食品加I:和粮食深加I:企业附加信息15产业化龙头企业:口1国家级2省级3地市级4否16应急加工企业:1省级2市级3县级4否17好粮油示范企业:口1是2否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20年月日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各类涉粮企业、行政机
15、关和事业单位。2 .报送时间和方式:次年1月10日前,通过网络报送。3 .单位名称:企业的单位名称按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全称填写,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4 .填报要求:将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维护到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中,已获取的调查单位名录信息加载到调查系统中,企业无需重复填报,如有变更可更新相关信息。综合性企业或企业集团的下属企业(或分厂),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应单独填报;未.登记注册的,由综合性企业或企业集团统填报。企业隶属于上级集团(公司)或被控股的,请注明上级集团(公司)名称。(二)粮食产业经济季(年)报表表号:GL02表制定机关:
16、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1)142号综合机关名称:20年有效期至:2024年1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一、经济指标工业总产值万元Ol主营业务收入万元02销售收入万元03其中:互联网销售收入万元04利润总额万元05利税总额万元06二、技术指标一一当年研究开发投入万元07其中:政府支持投入万元08当年专利获得数件09其中:发明专利件10三、设计生产能力(一)成品粮油加工一日处理小麦吨11日处理稻谷吨12日处理玉米吨13日处理杂粮和薯类吨14日处理油料吨15其中:日处理大豆吨16日处理油菜籽吨17日处理花生吨18日处
17、理葵花籽吨19日处理其他油料吨20日精炼油脂吨21其中:日精炼大豆油吨22日精炼菜籽油吨23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日精炼棕桐油吨24日精炼其他原油吨25H调配制成调和油吨26日灌装小包装油脂吨27(二)粮油食品加工一日处理粮食吨28日处理食用植物油吨29日产主食食品吨30(三)饲料加工日饲料生产能力吨31日处理小麦吨32日处理稻谷吨33日处理玉米吨34日处理豆粕吨35续表一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日处理其他粮食吨36(四)粮食深加工日处理小麦吨37日处理稻谷吨38日处理玉米吨39日处理大豆吨40日处理杂粮及薯类吨41四、实际产量及规模(一)成品
18、粮油产量吨42小麦粉吨43大米吨44玉米面和玉米渣吨45成品杂粮及杂粮粉吨46精炼食用植物油吨47其中:大豆油吨48棕檎油吨49菜籽油吨50花生油吨51玉米油吨52米糠油吨53葵花籽油吨54木本植物油吨55其中:油茶籽油吨56其他食用植物油吨57(二)饲料产量吨58配合饲料吨59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预混合饲料吨60浓缩饲料吨61其他饲料吨62(三)粮食深加工产品产量吨63商品淀粉吨64酒精吨65其他深加工产品吨66五、其他企业建立优质原粮基地面积亩67优质原粮基地关联农户数户68订单收购粮食数量吨69其中:小麦吨70稻谷吨71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20年月日填报说明:L统计
19、范围:各类涉粮企业。2.报送时间和方式:季报季后7日前,年报次年2月20日前,通过网络报送。3.表中代码1-6,43-66按季报送。(三)粮油收购进度五日报表表号:GL03表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1)142号综合机关名称:20年月日有效期至:2024年1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期从生产者购进收购价格(中等质量标准)国有粮食企业收购最低收购价收购甲乙丙1234油菜籽吨,元/吨01小麦万吨,元/公斤02早粒稻万吨,元/公斤03中晚料稻万吨,元/公斤04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20年月日填报说明:1.小麦收购进度由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
20、东、河南、湖北、四川、陕西、甘肃、新疆等11省(区)填报;油菜籽收购进度由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12省(市)填报;早粒稻收购进度由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8省(区)填报;中晚釉稻收购进度由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M省(市)填报;粳稻收购进度由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河南等7省填报;玉米收购进度由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四川、陕西、甘肃等11省(区)填报;大豆收购进度由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等7省(区
21、)填报;其他省份根据工作需要,由省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自行确定是否报送收购进度五日报表。2 .价格统计:收购价格指旺季收购期间辖区内主产地农民出售的新产粮油的价格区间。3 .统计范围:在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4 .统计口径:收购进度仅统计当年新产粮油在收购旺季开始以来的本企业直接从生产者购进的粮油数量,包括企业自营收购和代其他企业收购。其中:油菜籽按实际油菜籽和菜籽油折籽之和计算。5 .报送时间和方式:起报日期开始后逢5日、10日、15日、20日、25日及每月最后一日上午12时前,通过网络报送。遇特殊情况,随时调整报送时间和频率。6 .起报日期:小麦、油菜籽6月1日;早釉稻7月21日;
22、中晚袖稻9月21日;粳稻、玉米、大豆11月1日。(四)粮油价格监测周报表表号:GL04表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1)142号综合机关名称:20年月日有效期至:2024年1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价格水平甲乙丙1一、粮食(一)原粮1.小麦元/公斤012.稻谷:早粒稻元/公斤02中晚粕稻元/公斤03粳稻元/公斤043.玉米元/公斤054.大豆元/公斤06(二)成品粮1.小麦粉元/公斤072.大米:早釉米元/公斤08中晚釉米元/公斤09粳米元/公斤10二、食用油及油料油菜籽元/公斤11菜籽油元/公斤12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20年月日填报说明
23、:1.统计范围: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确定的粮油市场价格监测直报点。2 .报送时间和方式:每周一上午为价格采集时间,每周二上午12时前网络报送;在市场粮价出现异常波动时实行日报。3 .各监测点严格按照规定的粮油品种、产品和价格类型(收购价格、进厂价格、出厂价格、批发价格、零售价格、进口完税价格)上报。(五)商品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表号:GL05表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1)142号综合机关名称:20年月有效期至:2024年1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一、期初库存吨01二、收入合计吨02从生产者购进吨03其中:省外吨04从企业购进吨05其
24、中:省外吨06储备粮油转入吨07进口吨08加工成品收回吨09其他收入吨10三、支出合计吨11销售吨12其中:省外吨13转作储备粮油吨14出口吨15加工原料付出吨16转化用粮油吨17饲料用粮油吨18工业用粮油吨19其中:酒精用粮吨20淀粉用粮吨21食品及副食酿造业用粮油吨22制酒用粮吨23其他工业用粮吨24其他支出吨25四、期末库存吨26其中: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库存吨27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20年月日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各类粮油企业。2 .报送时间和方式:月后5日前,网络报送: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时实行周报或日报。3 .填报品种:(1)谷物:小麦、小麦粉、早釉稻、中晚釉稻、粳稻、早釉米、
25、中晚釉米、粳米、玉米、玉米面和玉米渣、高粱、大麦、谷子、其他谷物;(2)豆类:大豆、豆饼豆粕、其他豆类;(3)薯类:马铃萼折粮、其他薯类折粮:(4)油脂油料:菜籽油、油菜籽、花生油、花生果、大豆油、棉籽汕、棕桐油、葵花油、葵花籽、油茶籽油、芝麻油、芝麻、玉米油、米糠油、调和油、其他油、其他油料。4 .数值均保留一位小数。(六)福建省粮油省际间流向月报表表号:GL05-1表制定机关: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机关:福建省统计局批准文号:综合机关名称:20年月日有效期至:2024年11月省外购进省外购进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分省合计)外购(分省合计)外购甲乙丙1234一、粮食品种一01原粮吨02(
26、一)谷物吨03L小麦及小麦粉吨042.稻谷及大米:吨05早粕稻(米)吨06中晚釉稻(米)吨07粳稻(米)吨083 .玉米4 .高粱5 .大麦(二)大豆(三)薯类其他粮小口蛇吨吨吨吨吨吨0910111213141C单位负责人: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各类粮油企业。填表人:填报日期J:20年月日2.报送时间和方式:月后5日前,网络报送;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时实行周报或日报。3.分省填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肃、青海、宁熨、新疆4.数值均保留一位小数。(七)地方储备粮
27、油收支平衡月报表表号:GL06表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1)142号综合机关名称:20年月有效期至:2024年1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一、期初库存吨01二、本期收入吨02从生产者购进吨03其中:省外吨04从企业购进吨05其中:省外吨06商品粮油转入吨07进口吨08其他收入吨09三、本期支出吨10销售吨11其中:省外吨12转作商品粮油吨13出口吨14其他支出吨15四、期末库存吨16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20年月日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地方储备粮油承储企1匕2 .报送时间和方式:月后5日前,网络报送。3 .填报品种:(1)谷
28、物:小麦、小麦粉、早釉稻、中晚料稻、粳稻、早釉米、中晚轴米、粳米、玉米、玉米面、高粱、大麦、谷子、其他谷物:(2)豆类:大豆、豆饼豆粕、其他豆类:(3)薯类:马铃薯折粮、其他薯类折粮;(4)油脂油料:菜籽油、油菜籽、花生油、花生果、大豆油、棉籽油、棕搁油、葵花油、葵花籽、油茶籽油、芝麻油、芝麻、玉米油、米糠油、调和油、其他油、其他油料。4 .数值均保留一位小数。(八)地方政策性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表号:GL07表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1)142号综合机关名称:20年月有效期至:2024年1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一、期初库存吨01二
29、、本期收入吨02从生产者购进吨03从企业购进吨04其他收入吨05三、本期支出吨06销售吨07其中:省外吨08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20年月日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地方政策性粮油收储企业(此处地方政策性粮食不含地方储备粮)。2 .报送时间和方式:月后5日前,网络报送。3 .填报品种:(1)谷物:小麦、小麦粉、早釉稻、中晚粒稻、粳稻、早釉米、中晚粒米、粳米、玉米、玉米面、高粱、大麦、谷子、其他谷物;(2)豆类:大豆、豆饼豆粕、其他豆类;(3)萼类:马铃普折粮、其他菩类折粮;(4)油脂油料:菜籽油、油菜籽、花生油、花生果、大豆油、棉籽油、棕桐油、葵花油、葵花籽、油茶籽油、芝麻油、芝麻、玉米
30、油、米糠油、调和油、其他油、其他油料。4 .数值均保留一位小数。(九)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表表号:GL08表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1)142号综合机关名称:20年有效期至:2024年1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一、供给一期初社会库存吨01企业库存吨02乡村居民户存粮吨03城镇居民户存粮吨04产量吨05商品量吨06省外购进吨07进口吨08二、需求一一总消费吨09乡村人口口粮(油)吨10城镇人口口粮(油)吨11饲料用粮(油)吨12工业用粮(油)吨13其中:酒精用粮吨M浜蜷田虬11d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20年月H填报说明:1.报
31、送时间和方式:次年3月15日前,网络报送。2 .填报品种:小麦、小麦粉、早釉稻、中晚釉稻、粳稻、早釉米、中晚粒米、粳米、玉米、其他谷物;大豆、豆饼豆粕、其他豆类:马铃薯折粮、其他薯类折粮;菜籽油、油菜籽、花生油、花生果、大豆油、棉籽油、棕桐油、葵花油、葵花籽、油茶籽油、芝麻油、芝麻、玉米油、米糠油、调和油、其他油、其他油料。3 .数据均保留一位小数。(十)城乡居民户粮油收支平衡基础调查表表号:GLDCB表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1)142号综合机关名称:20年有效期至:2024年11月家庭基本情况01户主姓名02家庭人口其中常住人口03住址:县
32、(区、旗)乡(镇、街道)村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一、期初库存公斤05二、收入合计公斤06产量公斤07购买量公斤08其他收入公斤09三、支出合计公斤10家庭消费公斤11口粮(油)公斤12外购熟食品消费公斤13单位负责人:填农人:填报日期:20年月日填报说明:1.报送时间:此表为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表(GL08表)的基础调查表,报送时间为次年3月5日前;同时也是乡村居民户每年4月末存粮调查表,调查时点为4月30日,报送时间为5月15日前,只需报第07、17、19三个指标,其中产量为上年粮食产量,销售量为上年5月1日至本年4月30日期间的粮食销售量。2.填报品种:(1)粮食:小麦、小麦粉、
33、早釉稻、中晚釉稻、粳稻、早釉米、中晚釉米、粳米、玉米、玉米面、大豆、其他。(2)油脂和油料填报品种:菜籽油、花生油、豆油、棉籽油、葵花油、油茶籽油、调和油、其他油;油菜籽、花生果、葵花籽、其他油料。(十一)粮油仓储设施统计年报表表号:GL09表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1)142号:综合机关名称:20年有效期至:2024年1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一、库区面积平方米01二、标准仓房仓容吨02完好仓容吨031.按仓型划分平房仓吨04浅圆仓吨05立筒仓吨06楼房仓吨07其他仓型吨082.按建成时间划分2000年及以前吨092001年至20
34、10年吨102011年以来吨11需大修仓容吨12三、简易仓容吨13四、油罐油罐个数个14油罐罐容吨15五、主要附属设施储粮罩棚吨16烘干设施台(套)17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20年月日填报说明:L统计范围:各类粮油企业。2.报送时间和方式:次年2月20日前,网络报送。(十二)粮食从业人员情况年报表表号:GL10表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1)142号综合机关名称:20年有效期至:2024年11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一、从业人员总数人01在岗职工人02其中:长期职工人03临时职工人04其他从业人员人05二、长期职工1.按学历划分
35、研究生人06大学本科人07大学专科人08中专人09高中及以下人102.按年龄划分35岁及以下人1136岁至45岁人1246岁至54岁人1355岁及以上人143.按人员类别划分公务员人15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人16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人17专业技术人员人18其中:高级职称人19正高级职称人20中级职称人21初级及以下职称人22工人人23其中:技术工人人24高级技师人25技师人26高级工人27中级工人28初级工人29三、本单位举办涉粮培训班情况办班次数次30培训人次人次31四、本单位职工参加涉粮培训人数人次32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20年月日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各类涉粮企业、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36、。2 .报送时间和方式:次年2月20日前,网络报送。3 .主营业务为粮油经营的涉粮企业,从业人员全部纳入统计。主营业务不是粮油经营的涉粮企业,仅统计从事粮油经营业务的人员。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属于综合性部门,仅统计部门内从事粮食相关工作的人员。(十三)粮油科技基本情况年报表表号:GLll表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1)142号综合机关名称:20年有效期至:2024年U月一、项目基本情况01项目名称02项目编号03项目负责人04项目类别05项目技术领域06项目批复部门及来源07起止年限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二、投资基本情况一国家财政总预算万
37、元08当年国家财政拨款万元09地方财政拨款万元10单位自筹/接受委托万元11其他万元12三、科研成果基本情况一(一)基础类成果项13专利项14发明项15实用新型项16外观设计项17标准项18制定项19修订项20获奖篇21国家级项22省级项23(二)应用类成果项24新产品项25新技术项26新工艺项27四、粮食科技创新平台一国家级个28省部级个29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20年月曰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粮油科研单位。2.报送时间和方式:次年2月20日前,网络报送。四、主要指标解释1 .单位基本信息部分(1)组织机构代码:指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给出的代
38、码。(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由赋码主管部门颁发的法定身份识别码。(3)产业化龙头企业:指国家有关部门、地市级以上政府、省级有关部门正式发文认定的农业(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以最高级别认定填报即可。(4)应急加工企业:指县级及以上政府或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或灾害而正式发文指定的保障成品粮应急加工供应的粮油加工企业;以最高级别认定填报即可。(5)好粮油示范企业:指各省在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中支持过的中国好粮油企业。(6)研发中心:指从事本企业粮油产品相关科技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的机构。2 .粮食产业经济报表部分(1)工业总产值:指采用报告期内的产品实际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价格)计算的工业总产值。包括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初期末差额价值。(2)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结转前)填报。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或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未设置该科目,根据企业会计决算“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填列。(3)销售收入:指企业销售粮油产品及副产品、粮油食品、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