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自治县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保障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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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自治县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保障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处置程序,全力做好全县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保障工作,提高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效率,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突发

2、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保障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保障应急预案XX自治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三)适用范围全县行政区域内,因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导致人员伤病和健康危害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四)工作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的原则。(五)事件分级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处置需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按照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n级)和一般(W级)四个级别启动应急响应,事件级别分

3、级标准按照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分级标准执行。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县级指挥机构1.县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保障领导小组。参与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时,县相关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指挥机构”)即为县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保障领导机构,必要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XX自治县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保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统筹推进县内特别重大、重大级别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总指挥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卫健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县委

4、宣传部(网信办)、发改局、卫健局、教体局、科协、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道真分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经贸局、林业局、消防救援大队、红十字会、气象局、大数据与科技服务中心。2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XX自治县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卫健局,由县卫健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组织指挥、综合协调、日常管理等工作,及时收集上报有关紧急医学救援情况信息,承办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3 .县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专家组。发生突发事件时,县

5、卫健局要在县委、县政府、县指挥机构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迅速启动紧急医学救援应急响应,并组建县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专家组,对全县范围内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提供先期救援、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4 .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1)县卫健局。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职责,根据有关部门通报的突发事件信息,组织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发布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信息,组织专家开展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及医疗救治;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药品、医疗设备及器械等相关医疗物资的储备、使用和监督管理。(2)县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指挥涉事主管部门和涉事乡(镇、街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必要时配合涉事主管部门

6、和涉事乡(镇、街道)组织新闻媒体对事件应急处置情况进行正面报道。(3)县发改局。负责医疗救援人员、受灾群众必要的生活物资储备,负责涉及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立项审批,指导突发事件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实施。(4)县教体局。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学校发生群体性传染病和不明原因肺炎、腹泻、食物中毒等事件信息;督促学校食堂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卫生健康等部门处置发生在学校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相关宣传教育,提高其自我防护能力。(5)县科协。将医学救援应急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纳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6)县公安局。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发生暴恐、群体

7、性伤亡等较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造成人员受伤的伤情信息;负责救援现场治安秩序管理工作,对进出救援现场的主要道路依法实行交通管制。(7)市生态环境局道真分局。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较大级别以上环境污染、有毒有害物质泄露监测数据和放射源丢失等造成人员受伤的伤情信息。(8)县交通局。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较大级别以上交通事故、桥梁涵洞、道路坍塌等造成人员受伤的伤情信息;负责开通卫生应急处置专用临时通道,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物资、设备等运输车辆的优先通行。(9)县水务局。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突发事件相关的水情旱情预警信息。(IO)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禽畜间发生的较大级别以上

8、动物疫情、人畜共患病等信息。(11)县应急局。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非煤矿山、化工、冶金、机械等行业发生的较大级别以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造成人员受伤的伤情信息。(12)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参与组织特殊药品的生产;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发生较大级别以上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人员受伤的伤情信息。(13)县经贸局。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煤矿行业发生的较大级别以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造成人员受伤的伤情信息。(14)县林业局。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较大级别以上森林火灾造成人员受伤的伤情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发生情况等信息。(15)县消防救援大队。负

9、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较大级别以上火灾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伤情信息。(16)县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红十字志愿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现场紧急救援;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向社会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并开展人道救援。(17)县气象局。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发生或预测到的高温、严寒、凝冻、冰雹、暴雨、特大暴雨等极端天气信息。(18)县大数据与科技服务中心。负责督促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单位做好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中的通信保障,支持和配合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本预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县相关指挥机构或县领导小组指令,按照本部门职责和事件处置需要,全力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相关

10、工作。(二)各乡(镇、街道)指挥机构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或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等工作。三、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一)信息报告各级各有关单位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或漏报突发事件信息,要全面加强报告时限制度的执行。1 .接报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事件信息后,事发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在15分钟内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至县政府。突发事件演化到重大以上级别的,首报时间可从达到重大级别时算起。2,接报较大级别突发事件信息后,事发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必

11、须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县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突发事件演化到较大级别的,首报时间可从达到较大级别时算起。3,接报一般级别突发事件信息后,事发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必须在事发后2小时内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时期,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要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不受突发事件分级标准限制。(二)先期处置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迅速组织本单位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遇险受困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

12、;要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及时控制可疑的传染源,积极救治病人,并在救治过程中加强个人防护。因本单位问题引发的或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要迅速派出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事发单位在先期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2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要立即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或按照属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先期处置情况要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3 .突发事件发生后,属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调动应急队伍,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

13、作,并及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报告。4 .在境外发生涉及我县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县政府有关部门、外事部门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机制,保护我县公民和机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四、应对处置(一)分级应对突发事件应对遵循“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的原则。应急医学救援求助要按照“生命优先”原则,先期推动急救工作,按分级原则上报有关信息。1.层级划分。省级应对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市级应对处置较大突发事故,县级应对处置一般突发事故。法律法规对灾害事故应对处置级别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和省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结合突发事故所处的行业领域,对应对处置级

14、别作合理划分。2跨区域等特殊情况的应对处置层级。超出属地人民政府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若涉及跨县级、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应对。若涉及跨县、乡(镇、街道)应急医学救援求助情况的应遵循“生命优先原则”,先急救同时按分级原则上报。3 .初判发生一般(IV级)突发事件,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应对。4 .跨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或超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对能力的一般QV级)突发事件,县人民政府或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应组织指导涉事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联合应对,县级层

15、面提供支援;必要时,县人民政府或有关工作部门要直接负责应对,涉事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协助。5 .初判发生较大(In级)突发事件,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应对。跨县级行政区域或超出县人民政府应对能力的较大突发事件,报请市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组织应对或者提供支援。6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I级、II级)突发事件,县、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先期应对,同时报请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或者提供支援。(二)响应分级1. I级和11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级别突发事件或接到开展特别重大、重大级别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健局)要在县委、县政府、县指挥机构

16、或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紧急医学救援应急响应,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并分析评估突发事件的性质及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市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请求市级应对。2. In级响应。发生较大级别突发事件或接到开展较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健局)要立即启动紧急医学救援应急响应,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学救援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指挥机构或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处置情况。当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

17、力时,要请求市卫生健康局支援。3. W级响应。发生一般级别突发事件或接到开展一般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健局)要立即启动紧急医学救援应急响应,在县人民政府、指挥机构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研判,同时向县人民政府、指挥机构或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处置情况。当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请求市卫生健康局支援。(三)医学救援为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学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健局)应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紧急医学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现场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主要或分管负责人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

18、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紧急医学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协调。1.现场急救现场紧急处理。第一时间到达的医学救援应急队伍对现场情况进行评估,预估所需急救资源,现场伤(病)亡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反馈。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要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做出标识,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伤员监护转送。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

19、做好以下工作:(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收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紧急医学救援指挥部汇总。(3)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4)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舱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照现场紧急医学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转送的伤病员。2 .院内救治医疗机构接到救援指令后,要迅速做好以下工作:(1)启动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工作。(2)积极统筹安排床位。(3

20、)开设绿色通道,接诊、接收转运来的伤病员。3 .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健局)要根据医学救援需要,组织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卫生学调查和评价、采样、卫生监督执法,以及相关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并进行科学评估,采取有效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事件造成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四)应急结束突发事件现场医学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县人民政府或领导小组批准,紧急医学救援指挥部可宣布紧急医学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学救援应急响应终止信息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局。(五)善后处置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结束后,事发地乡(镇、

21、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会同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做好善后工作,主要做好医疗费用结算、补助、补偿、抚慰、安置等相关善后工作,对相关人群提供心理疏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因参与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紧急医学救援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对紧急医学救援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六)处置评估较大、一般级别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评估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健局)完成,并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局。五、应急保障(一)队伍保障

22、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健局)要会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善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加强山地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牵头组建综合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根据需要建立特殊专业医学救援应急队伍。(二)物资保障县卫健局要加快建立县、乡(镇、街道)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紧急医学救援物资储备库,确保紧急医学救援药品、疫苗、医疗器械、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储备;建立紧急医学救援物资储备信息数据库,与省、市紧急医学救援响应指挥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急医学救援物资动态管理、实时共享。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三)资金保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根据紧急医学救援队伍需要配备救护车辆、特种车辆、通

23、讯等设施设备。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应由县人民政府承担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所必需的经费,将各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或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费用给予补助。各类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人身、医疗、健康等保险的伤亡人员做好理赔工作。(四)交通运输保障县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医学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五)信息保障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

24、度信息系统,实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医疗卫生机构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公安、应急等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六)急救机构按照“平战结合”原则,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的需求,县卫健局要进一步完善院前急救网络。我县紧急救援定点医院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街道)级紧急救援定点医院为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加强县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形成响应及时、统一高效、协调联动、处置有力的急救网络。六、监督管理(一)预案管理本预案实施后,将根据情况适时开展评估修订。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保障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

25、政府备案。(二)应急演练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保障应急演练原则上每年组织开展1次,由县卫健局具体负责实施。演练可以采取综合演练、专项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开展。县卫健局要积极参加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的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和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演练。(三)宣传与培训县卫健局要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知识普及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传播方式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宣传资料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县卫健局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各级卫生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培训,积极组织志愿者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四)责任与奖惩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扬)和奖励。对在开展紧急医学救援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附则(一)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和县卫健局共同负责解释。(二)预案实施本预案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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