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2023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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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门番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目录一、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二、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7三、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10四、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12五、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3六、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14七、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6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19九、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十、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十一、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十二、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十三、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十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222528313743十五、电视剧

2、内容管理规定一、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发布,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违法行为*4三处罚裁期准1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立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

3、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或者由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但未投入使用的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1.2倍以下罚款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已投入使用的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1.2倍以上L6倍以下罚款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

4、视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造成严重后果的;因违反本条规定已被处罚,又再次投入使用的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1.6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速法行为娴知2(1)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改正的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罚款初次违规,

5、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或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实施违规行为3次及以上的;或违规行为虽在3次以下,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2)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

6、5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但还未发行的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罚款制作的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已发行的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速法行为娴知3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节目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制作、播放、向境夕时是供,收缴其节目载体

7、,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窕刑事责任。第三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增加国产优秀节目数量,禁止制作、播放载有下列内容的节目:(一)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二)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三)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四)泄露国家秘密的;(五)诽谤、侮辱他人的;(六)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改正的责令停止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收缴其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罚款初次违规,

8、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或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责令停止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收缴其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实施违规行为3次及以上的;或违规行为虽在3次以下,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责令停止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收缴其节目载体,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速法行为娴知4(1)擅自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

9、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的;(二)出租、转让播出时段的;(三)转播、播放广播电视节目违反规定的;(四)播放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或者广告的时间超出规定的;(五)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或未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的单位制作的电视剧的;(六)播放未经批准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和其他,.播电视节目的;(七)教育电视台播放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播放的节目的;(八)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的。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改正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4千元以下罚款(2)出租、转让播出时段(3)违规转

10、播、播放广播电视节目(4)播放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或者广告的时间超出规定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或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4千元以上L2万元以下罚款(5)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或未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的单位制作的电视剧(6)播放未经批准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和其他广播电视节目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实施违规行为3次及以上的;或违规行为虽在3次以下,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2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处

11、(7)教育电视台播放禁止播放的节目(8)擅自举办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速法行为娴知5(1)出租、转让频率、频段,擅自变更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技术参数(2)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擅自播放自办节目、插播广告(3)擅自利用卫星方式传输广播电视节目(4)擅自以卫星等传输方式进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5)擅自利用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播放节目(6)擅自进行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选址、设计、施工、安装(7)侵占、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

12、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一)出租、转让频率、频段,擅自变更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技术参数的;(二)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擅自播放自办节目、插播广告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利用卫星方式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的;(四)未经批准,擅自以卫星等传输方式进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五)未经批准,擅自利用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播放节目的;(六)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选址、设计、施工、安装的;(七)侵占、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的。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改正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

13、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可以并处4千元以下罚款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或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可以并处4千元以上1.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实施违规行为3次及以上的;或违规行为虽在3次以下,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可以并处1.2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速法行为娴知6危害广播电台、电视台安全播出及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广播电台、电视台

14、安全播出的,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害的,侵害人应当依法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责令停上违法活动违法行为情节严重,造成其他重大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害的,侵害人应当依法赔偿损失用裁量基准初次违规,未造成广播电视设施损坏后果的责令改正,限期拆除违章建筑、设施,对个人处1千元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罚款违法行为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危及广播电视信号专用传输设施的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的;或在责令期限内未能改正的

15、责令改正,限期拆除违章建筑、设施,对个人处1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危及广播电视信号专用传输设施的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情节恶劣的责令改正,限期拆除违章建筑、设施,对个人处6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初次违规,未造成广播电视设施损坏后果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1千元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罚款违法行为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危及广播电视信号专用传输设施的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的;或在责令期限内未能改正的责令改正,对个

16、人处1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危及广播电视信号专用传输设施的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情节恶劣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6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2000年11月5日国务院令第295号公布)行政处;三f57.违规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兴建设施或者爆破作业、烧荒等活动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兴建设施或者爆破作业、烧荒等活动的,由县

17、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单位责令改正,限期拆除违章建筑、设施,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违规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单位责令改正,对个人处IOoO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

18、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1)违规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种植树木、农作物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单位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种植树木、农作物的;(二)堆放金属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设置金属构件、倾倒腐蚀性物品的;(三)钻探、打桩、抛锚、拖锚、挖沙、取土的;(四)拴系牲畜、悬挂物品、攀附农作物的。初次违规,未造成r.播电视设施损坏后果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9、,对个人可处以4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以4千元以下罚款(2)违规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堆放金属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设置金属构件、倾倒腐蚀性物品违法行为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危及广播电视信号专用传输设施的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的;或在责令期限内未能改正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以4百元以上1.2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以4千元以上1.2万元以下的罚款(3)违规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钻探、打桩、抛锚、拖锚、挖沙、取土违法行为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危及广播电视信号专用传输设施的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情节恶劣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以1.2千元以上

20、2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以1.2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4)违规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拴系牲畜、悬挂物品、攀附农作物10(1)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保护范围内堆放笨重物品、种植树木、平整土地(2)在天线、馈线保护范围外进行烧荒等(3)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上接挂、调整、安装、插接收听、收视设备(4)在天线场地敷设或者在架空传输线路上附挂电力、通信线路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2000年11月5日国务院令第295号公布)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单位责令改正,对个人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

21、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保护范围内堆放笨重物品、种植树木、平整土地的;(二)在天线、馈线保护范围外进行烧荒等的;(三)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上接挂、调整、安装、插接收听、收视设备的;(四)在天线场地敷设或者在架空传输线路上附挂电力、通信线路的。初次违规,未造成社会影响,并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改正的责令改正,对个人可处以4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以2千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危及广播电视信号专用传输设施的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的;或在责令期限内未能改正的责令改正,对个人可处以4百元以上1.2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以2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损坏广播电视设施,

22、危及广播电视信号专用传输设施的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情节恶劣的责令改正,对个人可处以1.2千元以上2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以6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Q11(1)机构和人员设置、技术系统配置、管理制度、运行流程、应急预案等不符合有关规定,导致播出质量达不到要求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给予警告,下达安全播出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可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机构和人员设置、技术系统配置、管理制度、运行流程、应急预案等不符合有关

23、规定,导致播出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二)对技术系统的代维单位管理不力,引发重大安全播出事故的;(三)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之间责任界限不清晰,导致故障处置不及时的;(四)节目播出、传送质量不好影响用户正常接收广播电视节目的;(五)从事广播电视传输、分发、覆盖业务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完整传输、分发必转的广播电视节目和效果的;(六)未按照规定向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的监测监管、指挥调度机构提供完整节目信号、解密授权及相关信息,或者干扰、阻碍监测监管、指挥调度活动的;(七)妨碍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或者不服从安全播出统一调配的;(八)未按照规定记录、保存本单位播出、集成、传输、分发、

24、发射的节目信号的质量(九)未按照规定向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备案安全保障方案或者应急预案的。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改正的给予警告,下达安全播出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可并处6千元以下罚款(2)对技术系统的代维单位管理不力,引发重大安全播出事故(3)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之间责任界限不清晰,导致故障处置不及时(4)节目播出、传送质量不好影响用户正常接收广播电视节Il(5)从事广播电视传输、分发、覆盖.业务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完整传输、分发必转的广播电视节目三、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2009年12月16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局令第62号公布,根据2021年3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

25、总局关于第二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i三f(6)未按照规定向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的监测监管、指挥调度机构提供完整节目信号、解密授权及相关信息,或者干扰、阻碍监测监管、指挥调度活动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或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给予警告,下达安全播出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可并处6千元以上1.8万元以下罚款(7)妨碍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或者不服从安全播出统调配(8)未按照规定记录、保存本单位播出、集成、传输、分发、发射的节目信号的质量和效果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实施违规行为3次及以上的;

26、或违规行为虽在3次以下,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给予警告,下达安全播出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可并处1.8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9)未按照规定向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备案安全保障方案或者应急预案四、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窗里办法(2018年7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号公布,根据2021年10月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三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违法行为iSflFSi12(1)产品质量或者性能严重下降,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二十条:已获得入网认定证书的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27、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产品质量或者性能严重下降,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二)产品技术、名称、型号或者质量管理体系发生改变,未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入网认定申请,仍使用原入网认定证书的;(三)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转让入网认定证书的;(四)伪造或者盗用入网认定证书的。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改正的予以警告,可处1万元罚款(2)产品技术、名称、型号或者质量管理体系发生改变,未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入网认定申请,仍使用原入网认定证书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或有2

28、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予以警告,可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3)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转让入网认定证书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实施违规行为3次及以上的;或违规行为虽在3次以下,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予以警告,可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4)伪造或者盗用入网认定证书五、!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令第129号发布,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i三f13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第十条第三款: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

29、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改正的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或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并处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实施违规行为3次及以上的;或违规行为虽在3次以下,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3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

30、位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六、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1990年5月28日广播电影电视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令第1号发布,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iWFP14违规接收、使用、录制、传播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吊销许可证的,可以同时没收其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

31、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建议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条:持有许可证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载明的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接收目的、接收内容、接收方位、接收方式和收视对象范围的范围等要求,接收和使用外国电视节目。许可证不得涂改或者转让。因业务工作发生变化需要改变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或者不再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应当及时报请审批机关换发或者注销许可证,由审批机关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第九条:持有许可证的单位,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只允许在本单位业务工作中使用。除本单位领导批准外,一律不得录制。严禁

32、将所接收的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在国内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录像放映点播放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传播。经批准录制的音像资料目录,必须定期报所在的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备案。录制的音像资料必须制定专人严格保管。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4千元以下的罚款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或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给予警告,并处4千元以1.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实施违规行为3次及以上的;或违规行为虽在3次以下,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吊销许可证,可以同时没收其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处1.2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33、罚款序号法律恻S超阚恻擀15未持有许可证而擅自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或者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未持有许可证而擅自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或者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厅(局)会同公安、国家安全厅(局)可以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建议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有私自录制、传播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条:已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未持有许可证的,不得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其他单位,未持有许可证的,不得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34、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擅自以置卫生地面接I乂议施也成损害且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没收具卫星地间接收设施,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且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且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产生严重后果或已被处罚过,再次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六条:对违反本细则下列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改正的可给予警告,没收其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1千元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万元罚款16未持有许可证的单位和不符合

35、规定的个人设置、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处罚:(一)对违反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没收其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一千元至五千元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罚款。第八条:禁止未持有许可证的单位和不符合第六条规定的个人设置、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或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没收其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八条:国家1播电视总局设置直播

36、卫星提供J播电视公共服务。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覆盖区域内,个人因自用需要安装、使用直播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的,应当符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要求。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实施违规行为3次及以上的;或违规行为虽在3次以下,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没收其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3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七、批修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4年2月3日广播日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影电视部令第11号公布,根据2021年10月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四iSf1W17持有

37、许可证的单位,未按照许可证载明的接收目的、接收内容、接收方式和收视对象范围等要求,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未遵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有关规定转播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涂改或者转让许可证第十六条:对违反本细则下列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处罚:(二)对违反本细则第十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单位,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一万元至三万元罚款。第十条:持有许可证的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的接收目的、接收内容、接收方式和收视对象范围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改正的可给予警告、1万元罚款等要求,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依本细则取得许可的宾馆酒店,可以通过其内部闭路电视系统向客房传送所

38、接收的境外电视节目。依本细则取得许可的其他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收视人员范围,不得将接收设施的终端安置到其规定接收范围外的场所。禁止在本单位的内部闭路电视系统中传送所接收的境外电视节目。禁止在车站、码头、机场、商店和影视厅、歌舞厅等公共场所播放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禁止利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传播反动淫秽的卫星电视节目。第十一条:转播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应当遵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有关规定。第十二条:许可证不得涂改或者转让。需要改变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或者不再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单位,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的程序,及时报请审批机关换发或者注销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

39、有效期届满需继续设置、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申领许可证。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或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实施违规行为3次及以上的;或违规行为虽在3次以下,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1W18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宣传、广告,违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有关规定第十六条:对违反本细则下列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处罚:(三)对违反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五千

40、元至三万元罚款。第十三条: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宣传、广告,不得违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有关规定。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改正的可给予警告、5千元罚款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或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5千元以上1.75万元以下罚款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实施违规行为3次及以上的;或违规行为虽在3次以下,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1.7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19宜播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未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有关要求,履行生产备案、设备信息上传等程序第十六条:对违反本细则下列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41、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处罚:(四)对违反本细则第十四条第二款的,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一万元至三万元罚款。第十四条第二款:直播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还应当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有关要求,履行生产备案、设备信息上传等程序。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改正的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1万元罚款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或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实施违规行为3次及以上的;或违规行为虽在3次以下,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

42、装服务暂行办法(2009年8月6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0号发布,根据2021年10月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四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违法行为HR5娴知20擅自提供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第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提供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没收其安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提供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接收境内电视节目安装5面以下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没收其安装的卫星地面接受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

43、1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提供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接收境内电视节目安装6面以上10面以下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没收其安装的卫星地面接受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提供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接收境内电视节目安装11面以上或接收境外电视节目安装1面以上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没收其安装的卫星地面接受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3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21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企业之间,违规存在利益关联第十五条第二款: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企业之

44、间,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利益关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改正的给予警告,可并处6千元以下罚款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或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可并处6千元以上1.8万元以下罚款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实施违规行为3次及以上的;或违规行为虽在3次以下,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可并处1.8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九、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2022年9月2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2号公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违法行为娴知22

45、擅自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改正的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1倍以上1.2倍以下的罚款初次违规,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或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L2倍以上L6倍以下的罚款有2次违规行为,经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实施违规行为3次及以上的;或违规行为虽在3次以下,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

46、总额L6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23(1)未完整传送广电总局规定必须传送的广播电视节目(2)擅自在所传送的节目中插播节目、资料、图像、文字及其他信息(3)未按照许可证载明事项从事传送业务(4)持证机构变更股东、持股比例,许可证载明的传送内容、传送范围、传送载体、技术手段,以及停止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未办理审批手续(5)未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设立的监测机构提供所传送节目的完整信号,或干扰、阻碍监测活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完整传送广电总局规定必须传送的广播电视节目的;(二)擅自在所传送的节目中插播节目、资料、图像、文字及其他信息的;(三)未按照许可证载明事项从事传送业务的;(四)持证机构变更股东、持股比例,许可证载明的传送内容、传送范围、传送载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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