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基金管理人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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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州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基金管理人申报指南一、管理人申报要求(一)公司资质赣州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基金(以下简称“锂电新能源基金”)管理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具备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所需的从业人员、营业场所、资本金等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实缴资本不低于IOoO万元(含),且实缴资本或净资产不低于在本基金中的认缴出资额。工商信息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应一致,无不良信用记录。(二)人员配备及团队素质管理团队及主要成员熟悉股权、创业投资基金运作,团队至少有10名(含)专业

2、投资人员,其中至少有3名(含)具备5年(含)以上私募股权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且至少有2名(含)具备3年(含)以上锂电及其他新能源领域投资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2名高管彼此之间有3年以上合作经历。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根据基金管理规模和业务需要配备相应数量和级别的投资人员。其中,有不少于5名(含)固定的核心成员(含至少2名(含)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级别),且主导过投资项目实现成功退出;无违法违规记录,无明显负面评价,并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基金管理工作。(三)投资管理能力基金管理人(含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或2名(含)以上管理团队主要成员以合伙人(主要股东)身份共同累计管理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50

3、亿元(含)。管理团队已投资于锂电及其他新能源产业项目数量不低于8个(含),至少有3个(含)成功案例。原则上投资项目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且取得高于100%投资收益或最新融资估值较投资时翻倍可被认定为成功案例;且基金管理人至少有一只完整周期的多项目基金管理经验,原则上该基金应完成清算或DPl大于L(四)内部业务管理基金管理人应具备完善的内部制度和业务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控制制度、投资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投后管理制度等,同时管理人的内部制度和流程规定得到贯彻落实。(五)项目储备情况基金管理人拥有或有能力引进契合赣州市锂电和其他新能源产业规划的较为成熟的项目资源。管理人在申报时应有成熟储备项目,

4、已获得(储备)的拟投项目额度不低于锂电新能源基金首批实缴规模的30%,且至少有一个储备项目与赣州签订落地意向协议(如拟投资赣州本地企业或增资用于赣州子公司扩产,需有增资意向协议)。(六)投后增值能力管理团队具备较深厚的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对国家政策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能为被投企业在企业管理、市场开拓、上市等方面提供相应资源和服务。(七)其他基金管理人同意赣州方向锂电新能源基金至少委派一名投决会委员。二、申报锂电新能源基金基本要求基金管理人申报锂电新能源基金方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二)注册区域赣州市。(三)出资比例锂电新能源基金规模为10亿元,基金出资为货币化出资,一

5、次性认缴、分期实缴,首次按一定比例实缴出资,完成基金设立,剩余出资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分批到位。其中,赣州方出资不超过基金规模的70%(含);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出资不少于基金规模5%(0.5亿元),并出具出资承诺函,向其他社会资本募集其余出资(与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合计出资不少于基金规模的30%),并取得其他社会资本的出资承诺函。(四)存续期限锂电新能源基金存续期限(投资期+退出期)不超过7年,延长期不超过2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不超过赣州方出资主体的存续期限。(五)投资领域主要围绕锂电及其他新能源产业,重点投资具有带动性、支撑性和引领性的重大项目,以及有助于赣州市锂电和其他新能源产业链补链

6、、强链和延链等新兴技术领域内的优质项目,锂电及其他新能源产业投资不低于基金实缴规模的60%。(六)投资她域及返投比例锂电新能源基金着重投资于赣州市的项目,且投资于赣州市的项目金额不低于赣州方合计出资额的1.2倍,“投资于赣州市的资金”指:1.注册登记在赣州市的企业;2 .投资的赣州市范围外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赣州市范围内已有企业的;3 .投资的赣州市范围外企业在赣州市范围内设立主要负责生产或研发的子公司;4 .赣州市范围内引进落地法人企业并有实质性经营活动的;5 .锂电新能源基金管理人在管的其他基金新增投资赣州市范围内企业或引进落地企业的;6 .除前述明确列举的返投形式外,经有限合伙人一致认

7、同的有助于赣州市经济发展的各类股权或债权投资等其他返投形式,返投金额计算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七)资金托管锂电新能源基金应当委托具备私募基金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并签订资金托管协议。托管银行负责资金保管、拨付、结算等日常工作,对基金的投资活动依法依规实施动态监管,并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交托管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将托管报告一并提交给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发投基金”)。托管机构需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基金托管资格;2.具有基金托管经验;3.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八)投资专注度基金合伙协议应当对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职管

8、理团队的核心人员进行锁定,锁定人员如发生变动或触发关键人条款,须经合伙人大会等基金相关权利机构表决通过,并报赣发投基金备案。(九)信息披露基金管理人应当定期向赣发投基金提交季度、年度运营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托管报告;应当建立重大事项披露制度,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合伙协议修订、资本增减、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合并、清算及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应披露的事项等。(十)提前退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赣州方出资主体有权要求从锂电新能源基金退伙或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新能源基金权益份额,如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合伙人拒绝配合,导致赣州方出资主体无法从锂电新能源基金退伙或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新能源基金权

9、益份额的,则赣州方出资主体有权要求锂电新能源基金终止并提前清算;此外,赣州方出资主体还有权要求锂电新能源基金管理人返还赣州方出资主体已承担的管理费:1 .未按合伙协议约定投资且未能有效整改的;2 .赣州方出资主体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协议后,其他出资人首期资金未实际到位超过6个月或锂电新能源基金6个月内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产品备案的;3 .赣州方出资主体出资拨付至锂电新能源基金账户后,该基金未开展投资业务超过1年的;4 .投资项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政策导向的;5 .运营有违法违规行为并被依法查处的;6 .基金管理人发生实质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且未经相关权力机构表决通过的;7 .其他不符合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情形,或有其他法律、法规和本指南所禁止从事的行为的。前款内容应当依法依规在相关约定中明确。(十一)募资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向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第105号令)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等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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