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桥区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询比采购文件.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708551 上传时间:2023-10-21 格式:DOCX 页数:49 大小:78.0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桥区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询比采购文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桥区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询比采购文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桥区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询比采购文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桥区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询比采购文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9页
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桥区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询比采购文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桥区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询比采购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桥区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询比采购文件.docx(4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桥区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询比采购文件采购人: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4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公告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桥区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询比采购公告因项目建设需要,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对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以下简称“本项目”)桥区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进行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一、项目概况赤壁长江公路大桥起于洪湖市乌林镇水府村,起点桩号

2、(K20+700),起点设置乌林互通连接国道G351线洪湖段(汉沙一级公路),沿东南方向跨越省道S103,在北岸廖家墩村跨越长江,大桥北岸引桥在洪湖市乌林镇长江干堤桩号K493550附近跨越长江大堤,大桥南岸引桥在赤壁市赤壁镇长江干堤桩号K350+280附近跨越长江大堤,南岸经太平口村、周郎嘴村、庙山村后止于赤壁市赤壁镇普安村,终点桩号K31+900。终点设置赤壁互通连接国道G351线赤壁段(赤壁一级公路)。路面工程项目建设总里程13.263km,包括:赤壁长江公路大桥(包括通航孔主桥、江内滩桥、跨堤桥、近堤引桥等,长5572m),接线全长7.691km(南接线长5.871Km、北接线长1.8

3、2Km),单喇叭互通2座,匝道收费站2处;另设置管理中心2处、超限超载检测站2处。二、采购范围1. 1本次采购范围为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桥区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工作,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CBHBSJ2. 2服务时间:预计服周期到2021年8月31日截止,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3. 3本项目的桥区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根据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和关于赤壁长江公路大桥通航安全影响论证的审查意见(交水发2012311号)要求,编制水上航标配布方案;桥梁助航标志设置方案;桥区界限标设置方案。并提交航道主管部门审查,取得相关批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本次采

4、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4.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四、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进行“非招标方式平台”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下载专区一非招标方式用户注册指南)。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83863807(刘先生),QQ:3507423365o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3月26曰至2021年3月30曰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

5、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合同包)下载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办事指南一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5. 3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比选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申请文件。4.4本次采购比选公告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请各有意愿的供应商注意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采购比选公告并下载文件:采购询价书、补遗书(如有)等资料。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日10:00时,响应文件必须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之间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会议室(

6、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研口区矫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6.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5.3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七、联系方式采购人: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咸宁赤壁市原华舟宾馆联系人:柳先生电话:0715-6666055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矫口区矫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邮政编码:430030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7-83858328传真:027-836007772020年

7、3月26日附录一:表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同时满足:1 .有效的营业执照;2 .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咨询专业应包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备案的服务范围应含“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表2业绩最低要求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项目o表3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最低要求岗位名称数量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1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个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表4信誉最低要求信誉最低要求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2、供应商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

8、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注:1、响应文件格式中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供应商在“信誉情况表”中自主填报“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

9、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采购文件发售日起前3年内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2、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如采购人发现成交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以裁判日期为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权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o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本次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文字、图纸及电子资料等)均受版权保护。若未得到授权,其他机构或个人不得将该版权内容复制、改变、分发、发布,或作其他用途。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或澄清采购文件,并以补遗书的形式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

10、公司中南分公司网站(http)发布。供应商应定期登录并查阅网站上发布的补遗书,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补遗书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补遗书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3、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肆拾壹万元整(410000元),超过此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4、报价4.1 供应商在报价前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4.2 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不限于):人工费、办公及生活设施费、资料使用费、差旅费、通讯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本项目为总价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4.3 供应商派驻现场人

11、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及自备设备等财产的有关保险由供应商自行办理,保险费由供应商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支付。由于供应商未按本款规定投保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索赔,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4 供应商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7天内应向采购代理单位支付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费,该费用含入供应商的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供应商的中选价*80%为基数按照下表所列的服务招标费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费率服务招标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1.50%100-5000.80%4.5采购人不接受调价函。4.6 采购人不接受调价函。4.7 应文件编制1. 1响应文件应用

12、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响应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明确要求供应商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5. 2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6. 3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另加电子文件(U盘)1份。U盘放置于正本内层封套中。响应文件封面上应写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含电子版文件)、副本分别包装在内包封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包封中。内外包封

13、套上要密封。未按要求包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1层信封书写要求:采购人邮编:地址:名称:项目名称: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桥区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询比采购在年月日时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叱层信封书写要求:供应商邮编:地址:名称:项目名称: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桥区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窠设计询比采购(正本或副本)采购人地址及名称:(寄)6、开标7. 1采购人将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并依照“先到后开、后到先开”的原则对符合第5条要求的响应文件开标。开标时,供应商应派人准时出席,在开标时检查响应文件,确认开标结果,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6.2开标以后,不论供应商中选与否,投供应商提交

14、的响应文件均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对其负有保密责任。7、评审8. 1评审小组8.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8.1.2 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2)为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3)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活动公正性;(4)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7.2 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3 评审7.3.1 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15、、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7. 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8、合同授予8. 1成交候选人公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审结果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网址:http:/)网站上公示。8.2评审结果异议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8.3评审结构经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向评审小组推荐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8.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选或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依

16、次确定排名第二、三的成交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采购人同时保留向上述放弃中选的供应商追偿损失的权利。8.5中选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8天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第三章评审办法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桥区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询比采购评审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依据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ZBTB/T01-2018)等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编制本评审办法。第二条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第三条评审工作遵循的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第四条评审期间凡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比工作,评审小组成员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

17、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第二节组织机构与评审程序第五条本项目的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第六条评审小组依据本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第七条评审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初步评审二、算术性修正(如有)三、详细评审四、澄清(如有)五、推荐成交候选人、编写评审报告第三节初步评审第八条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响应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为:(1)供应商的资格满足采购公告

18、第三款的规定;(2)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3)报价函有大写报价金额,且一份响应文件应只有一个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4)供应商的报价未超过采购人公布的采购限价;(5)响应文件不应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第四节算术性修正第九条对于通过了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有算术上的及累加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细目有增减的除外);(2)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为准,按比例修正各细目合价;(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合价为准,修正

19、单价;修正后的报价超过采购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第五节详细评审评审项目评审分项分值项目及分值价格部分(30分)计算报价得分30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供应商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响应文件大写报价偏差率=(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1)若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P-偏差率X1 OOXEh(2)若评标价W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P+偏差率X100E2;其中:P为评标价所占权重分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

20、五入。E1=0.5;E2=0.4;P=30。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等于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得分和报价得分之和。商务部分(50分)1.业绩30a.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18分;b.每增加1个满足强制性资格要求的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加12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20a.满足资格审查人员要求,机构设置较合理的,得12分;b.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的,加2分;每增加1项符合资格条件业绩的加2分,最多加6分;本项最多加8分;技术部分(20分)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工分1、对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基本得当、对策措施基本可行的得3分;2、对项目设计的特点

21、、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透彻及对策措施合理、可行的得35分。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9分1、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可行的得34分;2、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可行的得45分。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皂分1、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得34分;2、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的得45分。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工分1、后续服务安排较合理、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得34分;2、后续服务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的得45分。总分100分第六节澄清第十条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及答复,应采用书面或传真的形式,但供应商不应寻求、

22、提出或被允许更改报价或响应文件的实质内容。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第七节推荐成交候选人、编写评审报告第十一条评审小组按详细评审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成交候选人。第十二条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编制评审报告并提交采购人。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保留意见,但应以书面方式在评审报告中阐述理由。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A.合同条款第一条定义和解释1.1 项目:指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桥区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1.2 委托人:是指湖北省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项

23、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3 受托人:是指其报价函已为委托人所接受,并与委托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担本合同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服务的单位,但不包括该当事机构的任何受让人(除非委托人同意)。1.4 一方:委托人或受托人。双方:委托人和受托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受托人以外与此次服务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5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受托人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并书面委任的负责本项目的组织管理者。1.6 项目合同:是指项目合同协议书、中选通知书、合同条款、报价函、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1.7 日:指日历日。1.8 本采购文件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第二

24、条委托人的义务2.1 委托人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服务工作要求并及时支付服务费用。2.2 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开展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工作所需要的基础资料。2.3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次服务业务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工作,为受托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2.4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受托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受托人要求第三方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2.5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此次服务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受托人联系。2.6 委托人应维护受托人的工作成果,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第三条受托人的义务3.1 受托人应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委托人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完成

25、此次服务工作。向委托人提供与此次服务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的执业资格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服务工作计划等。3.2 受托人应做好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实施体系,明确各阶段及各分项服务的责任人,并对本项目的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成果工作质量负责。3.3 受托人应根据本项目的具体实际情况开展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工作,提供的服务结论必须客观、真实、合理。3.4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向第三人泄露与本合同工程业务活动有关的任何资料、信息。3.5 受托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本项目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

26、设计工作,并且涵盖以下工作内容:根据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和关于赤壁长江公路大桥通航安全影响论证的审查意见(交水发2012311号)要求,编制水上航标配布方案;桥梁助航标志设置方案;桥区界限标设置方案。并提交航道主管部门审查,取得相关批文。3.6 受托人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反馈委托人并进行整改,直至满足现场施工需求和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标准3.7 人员保证与变更受托人应安排报价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过程中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更换人员);如果受托人人员渎职、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委托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受

27、托人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若受托人的工作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的深度时,委托人有权提出要求增加具备相应资质要求的服务人员,受托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受托人应根据项目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工作的需要或委托人要求,向委托人指定地点派驻服务人员,完成合同约定的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工作;在委托人要求时,受托人承诺的人员应能随时为本项目服务。3.8 若受托人在提供服务工作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受托人应保障委托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3.9 受托人应针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委托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规范委托方

28、的建设行为。第四条责任4.1 委托人的违约委托人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受托人造成的损失:委托人如果向受托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受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4.2 受托人的违约受托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因受托人的单方过失导致发生下列(但不限于)任一行为,将视为受托人违约,并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1)如果受托人将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任务转包或分包;受托人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供服务,或未根据合同及委托人的要求提供服务;如果受托人未能按期(委托人同意延长期限的情况除外)完成航道助航标志配布

29、方案设计工作,则每次每延期10天(不足10天按10天计),委托人将按服务费的2%扣除受托人的违约金;受托人因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成果涵盖内容不全、深度不够引起返工除由受托人负责继续完善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工作外,并应视造成的损失,按每次扣除受托人服务费2%的违约金;受托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它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如发生上述除(3)、项之外的任一情况,委托人将视受托人违约的严重程度采取下列措施之一或全部:a.委托人可按签署合同协议书时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服务费用的5%至10%扣缴受托人违约金,该违约金从委托应支付给受托人的该阶段的服务费

30、用中扣除。即使交纳了违约金,受托人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履行其义务;或b.委托人向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的7日后可以单方面终止或解除该阶段的服务合同,则受托人应补偿委托人重新选择该阶段受托人所支出的费用。受托人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过程中发现问题未能及时反馈委托人,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扣除受托人服务费用2%5%的违约金。4.3 受托人单位违约而终止合同若受托人无正当理由,未根据委托合同的规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委托人可书面要求受托人予以解释。若受托人在14日内未能给予合理的答复,委托人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7日后,单方面终止合同。委托人按照本款或第4.2款规定终止合同后,受托人应负责赔偿因其未履

31、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力而造成的委托人损失,该损失赔偿费从委托人应支付给受托人的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服务费用中扣除。4.4 责任的期限受托人与委托人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取得专用航标设置许可完成批复为止。如因非受托人的责任造成服务期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服务费用不另行增加。第五条合同的生效、延误、变更、推迟与终止5.1 合同的生效本协议书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单位章后生效。服务任务全部完成,同时服务的服务费用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部结清后,本协议书自动终止。5.2 延误由于委托人或不可预见的自然或社会等因素,

32、导致服务增加和时间延续则:受托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快通知委托人,并采取合理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小;(2)委托人在与受托人协商后应相应地延长受托人的工作期限。5.3 变更如根据委托人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服务内容与合同约定内容发生变更,受托人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书,此类建议书的准备和提交应视为已含入报价中,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5.4 推迟与终止委托人可以在至少15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工作或终止本合同协议书,一旦收到此类通知,受托人应立即安排停止计划并将开支减到最小,委托人将按已完工作根据报价表(财务建议书)进行结算,委托人应支付全部已完工作的费用总额,并支付未完

33、工作费用的5%给受托人作为补偿。(2)委托人认为受托人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书面通知受托人,并说明理由。若委托人在5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委托人可以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但此进一步的通知必须在第一个通知发出10天后发出。通知发出后,委托人将按财务建议书中合格工作费用的80%进行支付,不合格工作或未完工作委托人将不进行支付,并且不因终止合同支付任何补偿。如受托人提供的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报告成果严重失实、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结论不准确,且拒绝重新提供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报告或纠正的,委托人可终止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4)如果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的付

34、款申请后45天内未提出异议,而又未支付这笔费用时;或根据本条款暂停工作期限超过56天时,受托人可以书面通知委托人准备终止本合同。若在发出通知后28天内,委托人支付了拖欠款额及滞纳金,或者发出了复工通知,则受托人应尽快恢复正常工作。否则在发出通知28天后,受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通知委托人。5.5 职业道德及廉政(1)设计工作人员必须严守职业道德,公平、客观开展设计工作。任何与本项目施工、监理有利益关系的人员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设计工作。(2)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向其它方透露敏感信息,不得对其它方有任何私下承诺。(3)不得向本项目有利益关系的人员索要或接受任何财物,不能接受本项目有利益关系的人

35、员提供的办公及通讯设备,不得由本项目有利益关系的人员提供食宿及交通工具。如出现上述违约情况,视情节严重程度委托人可采取责令更换人员、收取合同价10%-20%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5.6 合同终止不影响权力和责任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索赔要求和应负的责任。第六条费用与支付6.1 服务费用服务费用为在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供应商的合同各项价格。服务费用包括(不限于)受托人为履行本合同而投入的人工、设备、管理、办公、食宿、生活、物耗、交通、利润、保险、税费、各种风险、服务期延长、航标配布和航道维护方案审查费和会务费及有关所有费用,委托人不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完成本项目需缴

36、纳的一切税费和各种公司取费(法定提留基金、上级管理费、法定利润等)均由受托人承担,并包含在受托人的报价之内。6.2 支付时间委托人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分别向受托人按下列进度支付费用。(I)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2)专用航标设置许可批复后28天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3)专用航标设置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结算合同价款。每次付款前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付款申请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各项款项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支付。6.3 有异议的支付如果委托人对受托人提交的付款申请有异议时,委托人应立即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受托人澄清,此时,应在收到受托人书面澄清(以受托人签发的日期为准)之日起30天内

37、支付。如果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要求书面澄清的通知后15天内(以委托人签发通知的日期为准)未做任何书面答复,则委托人不予支付,直到受托人作出书面澄清为止。6.4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受托人必须协助、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委托人不另外支付。6.5 暂定金额“暂定金额”是指包括在合同中,并在财务建议书中以此名称标明的金额,用于作为本项目的不可预见费用。这项金额应按甲方的书面指示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6.6 服务费用的调整在合同实施期间,若由于国家颁布了新的政策、法规、标准导致服务费用的变化、服务期变化,服务费均不予调整。第七条其它7.1 合同双方的关系合同双

38、方互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本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均应按照本合同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7.2 法律和法规本合同必须服从国家的现行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的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7.3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果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处,以下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谈判期间的澄清文件,如果有);(2)中选通知书;报价函及报价函附表(含受托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委托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合同条款;财务建议书;技术建议书;其他合同文件。7

39、.4 转让和分包不允许。7.5 版权及保密委托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文字、图纸及电子数据等)均受版权保护,是这些资料的版权所有人。若未得到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得将该版权内容复制、改变、分发、发布,或作其他用途,将承担法律责任。在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采购及合同执行工作中,委托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文字、图纸及电子数据等),受托人应严格保密,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向其它机构或个人透露相关信息。7.6 利益的冲突除非委托人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酬;受托人不得参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7.7 争端的解决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端、纠纷或因违

40、反、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损害的任何赔偿,应事先协商,在乙方和甲方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诉讼判决具有最终法律效力,其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B.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协议书本协议书由(委托人全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为一方,与(受托人全称)(以下简称“受托人”)为另一方于年一月一日共同订立。鉴于委托人已委托受托人为(项目名称)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并已接受了受托人就此提出的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以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1 .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本服务合同中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定义相同。2 .下列文件是本协议

41、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谈判期间的澄清文件,如果有);(2)中选通知书;(3)报价函及报价函附表(含受托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委托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合同条款;财务建议书;技术建议书;其他合同文件。3 .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4 .本合同的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5 .委托人在此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受托人支付根据服务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6 .受托人基于委托人的上述保证,在此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7

42、 .本协议书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单位章后生效。服务任务全部完成,同时服务的服务费用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部结清后,本协议书自动终止。8 .受托人项目负责人:,受托人技术负责人:o9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委托人:(单位全称)(盖章)受托人:(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姓名)(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姓名)(签字)廉政合同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项目名

43、称)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委托人全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受托人(受托人全称)(以下简称“受托人”),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湖北赤壁长江公路大桥项目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服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

44、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委托人的义务(一)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受托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受托人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受托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受托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受托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委托人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委托人工程有关的项目管

45、理分包项目。第三条受托人义务(一)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受托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受托人不得为委托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要求报销任何应由受托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六)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服务规程办事,不得与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串通,损

46、害国家利益和委托人利益。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受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受托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委托人或委托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受托人或受托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航道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