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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电管理暂行规定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保证国民经济以一定的速度向前发展,必须加强能源管理,大力节约能源消耗。为了确保安全、节约开支,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就加强水电管理作如下规定:一、使用要求1、加强空调管理,严格空调开关制度。夏季,必须当温度高于33。C时才能开机,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6C;冬季,必须当温度低于8。C时,才能开机,设定温度不得高于18,人走务必关机。2、严禁在院内使用电炉、电磁炉、电水壶、电代锅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院内给私人电瓶车充电,严禁在院内洗涤私人衣物被服。3、院内路灯及各科室、病房、走廊、灯箱照明要做到晚开早关;自来水用后要及时
2、关闭,坚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电扇要随用随开,人走关机。4、加强开水管理,不允许住家户和外来人员来院打开水,不准职工打开水在办公室内洗涤。二、处罚规定1、违规使用空调者,查出一次扣绩效奖3050元;2、违规使用电炉、电磁炉、电水壶、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查出一次扣绩效奖3050元;3、违规在院内给私人电瓶车充电,查出一次扣绩效奖3050元;4、违规在院内洗涤私人衣物被服,查出一次扣绩效奖3050元。5、查出科室无人,电扇空转一次扣绩效奖1030元;6、查出长明灯、长流水或跑、冒、滴、漏未报修,扣绩效奖1030元。7、院内路灯比照院外路灯开关时间,晚关早开一次扣绩效奖1030元。8、对科室及时报修,却因相关部门未及时维修而造成的损失,按实际跑、冒、滴、漏所产生的损失扣后勤保障部门相应绩效奖。三、管理执行总务科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坚持每天安排人员深入临床业务科室检查水电使用情况,执行水电管理处罚规定,每月将处罚结果报经管科核算绩效奖。医院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由分管院长牵头,监审科、经管科、保卫科、总务科等科室参加,定期对全院水电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水电管理相关规定者,由经管科直接在绩效奖中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