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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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阳市“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发展规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贵阳“强省会”五年行动有关任务,推动贵阳“十四五”时期非遗保护传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工作的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非遗保护规划、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省“十四五”非遗保护规划、贵阳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等文件,编制本规划。第一章规划总则一、规划目的非遗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是中华文明数千年来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

2、成部分,是我国各族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非遗,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廖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繁荣发展贵阳文化具有重要意义。贵阳市历史较为悠久,文化多元瑰丽,非遗资源丰富、特色突出、内涵丰富,在全省的非遗版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十三五”时期,贵阳市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非遗保护传承整体水平明显提升,项目保护、抢救性记录、非遗精品打造、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生产性保护、数字化保护等工作在质和量上有明显改善,传承实践日益活跃,非遗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发挥,社会认同感不断增强。“十四五”时期是大力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的关键五年,也是

3、全面提升贵阳市非遗保护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人民对美好文化生活的需求提高,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非遗传承发展的土壤和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十四五”时期,要进一步深化非遗保护和传承理念,加强非遗生产性保护和系统性保护,健全非遗保护传承体系,提高非遗保护利用水平,加大非遗传播力度,为“强省会”、高质量发展等贡献更多的非遗力量。二、规划性质本规划是贵阳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的专项规划,是一个以非遗为统领的事业和产业规划,是一个战略谋划与行动纲领相结合、兼具前瞻性和实操性的规划,是一个重在可行性、实操性的规划。三、规划任务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贵阳市非遗保护传

4、承与发展事业的基础和形势、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机制,是未来五年贵阳市非遗保护传承与发展工作的行动指南。四、规划期限本规划规划期为“十四五”时期,即20212025年。第二章基础与形势分析一、“十三五”的主要成就1 .名录体系更加健全。国家级非遗项目花溪苗绣、乌当皮纸制作技艺传承人群有所增加,保存情况良好。47个非遗项目入选省级非遗项目,省级非遗项目增至88个。市级、区、县级非遗项目增至203项、255项。2 .数字化保护走在前列。完成100个非遗项目和10个传承人的数字化采集,共采集文字11万余字、图片4万余张、视频1万余小时、音频6千余小时,采集项目和内容位居全省乃至全国前列。贵阳市非遗

5、数据库基本建成。3 .传承能力显著提升。研修研习培训深入实施,共累计举办20期以上,培训学员800人次以上。国家级传承人新增1人。花溪非遗馆(面积898后)建成开放,一批项目展示馆陈列馆建成运行。4 .传播实践日益活跃。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文化报等媒体多次宣传报道贵阳市非遗重大活动。多次组织参加中国非遗博览会、成都国际非遗节等展会赛事。非遗宣传展示活动踊跃开展、形式多样。更多非遗项目进入校园、进入课堂。“黔视界”非遗艺术周成为全国“非遗+文创”知名活动品牌。二、“十四五”的有利条件1 ,区位条件优越。贵阳是贵州省省会,是全省的经济文化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可充分利用全省非遗资源和市场,建设全省

6、非遗展示中心和消费中心。近年来,贵阳不断加快高铁、航空、高速公路等交通建设,文化旅游可进入性得到极大提升,非遗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条件日益成熟。2 .非遗资源丰富多彩。贵阳是典型的多民族聚居城市,有苗族、布依族等多个世居少数民族,民族风情浓郁,民族民间文化保存较好。贵阳也是典型的移民城市,移民文化烙印鲜明,汉族移民来自不同时期不同地方,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融合滋养了无数具有鲜明移民文化特色的非遗,保存了丰富的传统技艺和民间艺术。阳明文化、民族文化特色显著、价值巨大。3 .工作基础良好。制定并落实贵阳市非遗保护发展实施方案(2014-2020年)并以两办名义印发,在全国具有典型性。非遗保护机构陆续建立

7、,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有内设机构非遗处,贵阳市非遗保护中心队伍不断壮大,部分区(市、县)设立非遗保护中心。市级非遗保护经费有较大增长,区县逐渐将非遗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三、“十四五”面临的机遇1 .党和国家日益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十三五”以来,党和国家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系列重要文件,决定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戏曲传承发展、传统工艺振兴、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非遗传承发展工程等,体现了新时代对非遗工作的重视,为新时代非遗保护传承事业指明了方向。

8、2 .文旅融合增添动能。2018年新一轮机构改革文化和旅游合并后,文旅融合向纵深推进。非遗作为特色鲜明、体验性强的文化资源,具有与旅游融合的先天优势。近年来,贵阳旅游持续井喷式增长,旅游人次、旅游收入屡创新高。文旅的深度融合和旅游的快速发展,为非遗传播拓宽了渠道、插上了“翅膀”。3 .社会基础更加坚实。社会各界对优秀传统文化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关心非遗、了解非遗的意愿更加强烈,传承人和人民群众自觉参与非遗保护传承的意识不断增强,为非遗保护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4 .现代技术快速发展。“十三五”以来,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新型传播手段层出不穷,新媒体传播朝着移动化、故事化、视频化和微传播等

9、方向持续迈进,为非遗调查、记录、研究、保存、保护、传承和传播等提供了新渠道、新手段、新支撑。四、“十四五”存在的挑战1 .基层保障不足。一些区县、乡镇对非遗不够重视,非遗保护人员数量不足、流动性大,基层非遗经费投入有限,区县级非遗项目基本没有相关的保护资金。2 .保护力度有待加大。非遗资源挖掘力度有待加大,专项调查不够深入,项目档案不够完整。数据库著入数据过少,功能较为单一,数字化宣传载体少。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数量过少。各级代表性传承人数量偏少、年龄偏大,补助标准偏低。社会力量参与的深度有待提高。3 .传承体系不够完善。非遗在校园普及和传播不够理想,青少年对非遗的知晓度、热爱度有待提升。宣传

10、展示平台和载体较少,贵阳非遗在全国、全省各类舞台上亮相不够多。无市级非遗综合馆,区县中仅花溪区建成区县综合馆,项目馆数量偏少、功能较单一。非遗文艺作品打造未成体系,以贵阳非遗为主题或元素的书籍、歌舞、电影电视、动漫、绘画和雕塑作品不够丰富。4 .发展潜力挖掘不足。依托贵阳市非遗项目建立的传统工艺企业较少,多是作坊式,且布局分散,规模小。传统工艺产品顺应时代推陈出新不够,缺少具有贵阳特色的名牌产品。非遗与旅游、乡村振兴等融合不够,非遗旅游线路打造刚启动,现有旅游景区中非遗展示店较少,特色民俗节庆活动面向旅游市场不够。第三章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

11、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十届历次全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深入挖掘非遗内涵,加强非遗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推动非遗合理利用和传承发展,创新彰显贵阳地域文化特色,为“强省会”、高质量发展和旅游产业化、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履行政府主体责任,重点做好规划引导、政策保障、经费支持、平台搭建、协调服务等工作。拓展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非遗保护传承与发展,促进非遗传承实践成为广泛的社会自觉。坚持依法保护、分类指导

12、。依托法制力量,提高全民保护意识。根据非遗特点和存续状况,精准施策,分类保护。推动传统工艺振兴和曲艺传承发展的同时,逐步开展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等传承发展工作。坚持正确导向、创新引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阐释非遗蕴含的思想理念、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推动非遗融入人民群众生活,让人民参与保护,让保护成果为人民共享。坚持融合发展、彰显特色。推动非遗与旅游、文化产业、乡村振兴等深度融合,将非遗资源转化为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和服务,拓展非遗保护传承空间。三、主要目标1.非遗保护名录体系更加完备,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项目力争达到4个、11

13、0个、250个,大力增加县(区)级非遗项目,在全省的排位有所上升。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市级和区(市、县)级项目存续状况得到明显改善。2 .非遗传承活力进一步增强,代表性传承人进一步壮大,省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达到60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达到180人,在全省的排位有所上升,代表性传承人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更加合理,举办非遗传承人群研培班40期1500人次以上。3 .非遗展示传习设施进一步加强,新建成一批非遗项目展示馆和传习所,进入全省先进行列。4 .非遗传播体系更加完善,形成一至两个在全省有影响的非遗传播品牌,新建一批非遗新媒体宣传阵地,加强重点非遗活动的宣传报道,构建全媒体、立体化非遗宣

14、传新格局。5 .非遗数字化建设继续有序推进,非遗记录和数字化保护工程全面实施,新完成一批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数字化采集,贵阳非遗数据库建成开放,数字化保护水平进一步加强。6 .非遗融合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形成一批传统工艺品牌,开发一批具有贵阳特色和市场潜力的非遗产品,开发推出一批非遗主题旅游线路、非遗旅游体验基地、非遗景区及非遗旅游衍生品,非遗在繁荣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化、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文旅融合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彰显。第四章重点任务一、开展非遗普查和深度调查(一)开展非遗基础普查。深入落实第二次全国非遗资源普查,集中市、区县、乡镇人力物力,有计划有步骤深入乡村、社区、作坊、企业等进行

15、普查,做到不漏线索、不漏村镇、不漏种类、不漏项目,力争到达率、发现率和普查率达到百分子百。做好新发现非遗项目的认定、记录、建档工作,全面反映其相关内容和表现形式、流变过程、核心技艺和传承实践情况,为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传承人申报和有针对性开展非遗保护工作提供支撑。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运用。对普查进行整理和研究,编撰出版一批信息可靠、资料翔实、质量较高的报告、画册、书籍等。(二)开展非遗专题调查。分期分批对各级非遗项目进行深度调查,严格按非遗十大类采集标准进行采集,建立完整的电子化项目档案,基本做到所有市级以上非遗项目具有完善的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区(市、县)级非遗项目档

16、案建成率达到80%o加强重点项目专项调查,优先开展濒危、已消失非遗项目相关的人文生态和文化形态的调研和抢救性收集整理。建立动态性的名录项目检查机制,“十四五”期间开展-2次市级以上非遗名录项目复查,加强社会监督,及时掌握项目传承现状。专栏1开展非遗普查和深度调查1 .按照国家、省的相关要求,开展一次全市非遗资源大普查,做好新发现非遗项目的认定、记录、建档工作。2 ,分期分批对非遗项目进行深度调查,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3 .对濒危、已消失非遗项目相关的人文生态和文化形态进行调研和抢救性收集整理。4 .建立动态性的名录项目检查机制和专家跟踪制,开展1-24市迎/E遗名录项目复查。二、做好非遗数字化

17、保护(一)建成运行贵阳市非遗数据库。配合做好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运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方式组织实施一批非遗名录项目和传承人数字化记录。深度开展校地企多方共建,将中华民族文化资源库贵阳市非遗项目及传承人数字化采集成果有效著录到数据库,建成“资料充实、结构合理、操作简便、搜索便捷、运转高效”的贵阳非遗数据库。不断拓展贵阳市非遗数据库功能,逐步实现非遗文创产品开发、非遗数字地图、非遗宣传片制作等多功能合一。(二)开展数字化成果转化建设。做好非遗数字化成果的保存和公开,进一步促进社会运用。充分运用各类公共数字平台,推进非遗档案和数据资源的社会运用。加大产、学、研一体化综合运用

18、力度,研发一批具有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非遗创意产品、文旅融合产品。专栏2推动贵阳非遗数字化建设1 .配合做好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组织实施一批非遗名录项目和传承人数字化采集。2 .将中华民族文化资源库贵阳市非遗项目及传承人数字化采集成果有效著录到数据库,建成贵阳非遗数据库。贵阳市非遗数据库功能不断拓展,逐步实现非遗文创产品开发、非遗数字地图、非遗宣传片制作等多功能合一。3 .借助数字化成果,研发一批非遗创意产品、文旅融合产品,探索创建非遗智能化体验馆。三、加强名录项目保护(一)丰富四级名录体系。加强项目规划编制,所有国家级项目编制保护规划,鼓励省级、市级非遗项目参照编制。积极

19、推荐申报国家级非遗名录,力争达到4项。全力做好第六批省级非遗项目推荐申报,力争省级名录项目扩大到IlO项。有序组织开展第七批、第八批市级非遗名录项目申报,重点支持大众传承、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的项目申报,合理扩充市级名录项目库,力争市级非遗项目突破250项。指导各区(县、市)做好区(市、县)级非遗项目申报评审工作。(二)加强整体性保护。支持花溪区申报建设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非遗在社区”工作,充分利用本地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及未列入名录的非遗资源,同时关注随外来人口迁入并有一定群众基础的非遗项目,支持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创建“非遗在社区”示范点。加强传统村落非遗保护

20、,开展传统村落非遗资源梳理统计工作,推动每个中国传统村落所在县(市、区)建立传统村落非遗资源清单;加强当地及其生活方式的保护和延续,培育和扩大传承人群,促进民俗、村规民约的传承和发展。建设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将非遗保护传承与美丽乡村建设、农耕文化保护、城乡建设相结合,挖掘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特色小镇、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的非遗资源,建设非遗特色村镇、街区;支持在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建设非遗馆、非遗传承所(点),开展丰富多彩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三)推动非遗进校园。持续推动非遗学历教育,鼓励高校尤其是研培高校开设非遗相关专业或课程。推进非遗在校园的普及和传播,支持中小学将非遗

21、有机融入学科教育和“乐童计划”,组织开展非遗传习体验活动。支持和引导传统戏剧、传统舞蹈等非遗项目定期到校园展演,扩大非遗观众群。支持代表性传承人与各级各类学校合作,到学校兼职任教、建立工作室、开展非遗教学。鼓励学校邀请非遗传承人授课。(四)推动重点项目传承发展。鼓励、支持花溪苗绣、乌当皮纸制作技艺、布依服饰开展研发文创产品、建设传习所、拓展市场销路,以实现新的收益。支持簪汪古歌开展专家论证会、举办歌师唱诵比赛、开发动漫系列产品等,提高社会关注度。支持、引导乌当石头寨、花溪桐木岭、白云都溪苗族跳场、开阳斗牛节活动有序举办,打造贵阳周边民俗活动品牌。(五)深化非遗理论研究。依托贵阳市非遗保护中心,

22、借助高校、科研机构和文化工作者的力量,对重要非遗项目蕴含的核心思想理念、传统美德、人文精神进行研究阐释,围绕非遗保护工作面临的重难点问题形成一批非遗保护传承与发展理论研究成果,支持非遗研究成果的出版、发表与发布。专栏3加强名录项目保护1 .加强项目规划编制,所有国家级项目编制保护规划,鼓励省级、市级非遗项目参照编制。2 .到2025年,争取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达到4处,省级名录项目达到110处,市级名录项目达到250处,县级名录项目达到400处。3 .开展“非遗在社区”工作,加强中国传统村落非遗保护,建设非遗特色村镇、街区。4 .推进非遗在校园的普及和传播,支持大中小学将非遗作为“第二课堂”内容

23、。支持和引导非遗项目定期到校园展演。5 .花溪苗绣、乌当皮纸制作技艺、簪汪古歌、苗族跳场等重点非遗保护传承情况良好。6 .对重要非遗项目蕴含的核心思想理念、传统美德、人文精神进行研究阐释,形成一批非遗保护传承与发展理论研究成果,围绕非遗保护工作面临的重难点问题形成一批非遗保护传承与发展理论研究成果。四、壮大保护传承力量(一)加强非遗保护工作力量。通过引进高素质人才等方式,充实非遗保护工作队伍,增强市、区(市、县)两级非遗保护工作力量。(二)创建高素质工作团队。加强非遗保护工作团队建设,采取培训、进修、上挂等方式,提升各级非遗保护管理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创新意识、管理经验和工作能力。及时更新、调整

24、贵阳市非遗专家库,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决策咨询服务,力争实现省级以上项目都有专家团队参与指导。加强市、区(市、县)、乡(镇)三级联动,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重要工作协同作战的强大合力。(三)扩大传承人队伍。严格参照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相关要求开展市级、区(市、县)级传承人认定工作。完善四级传承人体系,高质量做好国家级、省级传承人推荐工作,力争省级以上传承人达到60人。组织开展第六批、第七批市级传承人推荐、评审和认定工作,力争市级传承人达到180人。指导各区(市、县)开展区(市、县)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和认定。优化传承人结构,增大中青年传承人比例,保持非遗项目传承

25、活力。对集体传承、大众实践且技艺性强的项目,探索认定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适时提高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补助,支持区(市、县)级财政给予本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补助经费。通过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经费资助等方式,支持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活动。建立代表性传承人履行传承义务情况考评机制,健全非遗传承人动态管理、退出机制。(四)加强传承人群研修培训。持续指导各级非遗研培基地全面实施省级传承人群培训计划,增强传承人群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每年组织举办8期市级以上传承人群技能提升培训。支持研培基地与非遗工坊、文创企业、相关社会团体喳举办根关培训二专栏4壮大保护传承力量1 .加强非遗保护工作力量,科学设置市

26、、区(市、县)两级非遗保护机构。2 .做好国家级、省级、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力争省级以上传承人达到60人、市级传承人达到180人。对集体传承、大众实践且技艺性强的项目,探索认定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3 .适时提高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补助,支持区(市、县)级财政给予本级表性传承人传承经费补贴。4 .建立代表性传承人履行传习义务情况考评机制,健全非遗传承人动态管理、进退机制和保护激励机制。5 .举办市级以上非遗传承人群研培班40期以上,培训非遗传承人群1500人次以上,传承人群传承能力显著提高。五、加快非遗场馆建设(一)加大非遗场馆建设力度。支持各区(市、县)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公共文化场馆建

27、设等为契机,采取合建等形式,扶持区(市、县)级非遗综合馆,使珍贵资料和实物得到有效保护、生动展示、活态传承。指导苗绣、皮纸、布依族服饰、苗族服饰等项目保护单位多途径筹措资金,建设一批传习所、展示馆。引导非遗项目保护单位、非遗传承人在工坊、门店建设中纳入非遗展示馆概念,突出展示、传习功能,强化非遗实物的收集、整理、展示,建设一批集收藏、研究、生产、传习、展示、销售为一体的非遗综合性场馆(所),开展静态展示和活态传承。鼓励非遗场馆创新运营方式,强化非遗展示馆的研究性、展示性、传承性和活化性,让非遗展示馆建设成为非遗“活态传承”的阵地,成为“全民共享”非遗的展示平台。(二)加大民办场馆扶持力度。鼓励

28、、引导民间力量建设非遗场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民办非遗场馆列为民办博物馆,严格落实场馆选址、土地征用、规费、税收减免等方面的减免和激励政策。加大政府向民办非遗场馆购买非遗保护传承服务的力度,引导其积极参与贵阳市非遗保护传承工作。鼓励已建场馆开展长期性非遗藏品收集、整理、研究和活化运用,开展非遗培训和研学,研发、推广文化产品,成为贵阳市非遗传承与发展的重要补充。专栏5加强非遗场馆建设1.推进区县非遗综合馆建设,力争新建成一个区县非遗综合馆。2.新建一批项目传习所、展示馆,非遗项目馆达到8个以上。3.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场馆建设,重点在民族村寨、传统村落或旅游村寨建立一批非遗展示场馆。六、打造非遗特

29、色品牌(一)打造传统工艺品牌。建立贵阳市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对具备一定传承基础和生产规模、有发展前景、有助于带动就业的传统工艺项目予以支持。深入挖掘刺绣、民族服饰、蜡染等产业文化内涵,打造一批传统工艺贵阳品牌。建设10家以上非遗工坊和乡村振兴非遗示范基地。发挥好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作用,新培育一批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充分挖掘和运用本地传统工艺的文化元素和工艺理念,结合现代生活需求改进设计、改善材料、丰富题材和品种,开发一批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鼓励跨界交流与合作,搭建高校、设计公司、企业和市场的对接平台,支持非遗企业、工坊改进工艺、完善功能、拓展用途、提高品质,推进传统工艺项目更好地融入现

30、代生活。重视非遗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积极组织传承人、非遗企业参加各类博览会、展销会,宣传推广贵阳特色非遗。鼓励传统工艺相关企业与全国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开设网上商店对外进行销售,积极组织传统工艺相关企业参加“非遗购物节”等活动,拓宽传统工艺产品的线上销售渠道。(二)打造传统戏剧品牌。加强传统戏剧剧种、剧目、剧本、剧团、剧场、主要演员档案以及戏剧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留珍贵历史资料。支持鼓励贵阳木偶、贵州京剧等传统戏剧项目根据现实生活需要,对传统节目进行改编或再创作,增强其表现力和吸引力。鼓励和引导传统戏剧项目进入旅游演艺市场,与当地旅游发展相结合,拓展更大发展空间。(三)打造非遗主题文艺作品

31、品牌。联动高校和相关研究机构,对贵阳市境内非遗资源和项目进行深度调查、发掘,编辑出版调研报告、田野笔记和研究专著。支持非遗场馆和相关研究机构参与非遗普查和研究,编辑出版调研成果、馆藏藏品故事、研究成果、传承人口述史、民间文学研究等书籍。继续挖掘贵阳历史文化,梳理贵阳文脉,每年编辑出版一册寻城迹书籍。支持各区(市、县)对本地非遗项目、传承人进行系统梳理,编辑出版传统文化教材、通俗读物。邀请国家级、省级非遗传承人创作一批非遗收藏级手工艺术珍品,与企业进行艺术拍卖,联动博物馆、美术馆进行非遗艺术展览活动。积极与各级文化馆合作,推出一批以非遗叙事为主导的贵阳自然人文景观、民族民间生活叙事、民俗生活场景

32、、仪式和神话等特色国画、油画、版画、插画或雕塑作士专栏6打造非遗特色品牌1 .培育一批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 .新开发一批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推进传统工艺融入现代生活。组织参加各类博览会、展销会,引导、支持非遗企业在非遗小镇、重要景区、特色街区开设销售专柜,将更多非遗产品申报为特色旅游商品,引导传统工艺企业开设网上商店对外进行销售。3 .组织开展传统戏剧和民族民间戏曲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扩大京剧、木偶戏驻场演出和进景区演出频次,提高互联网直播的影响力。鼓励和引导戏剧项目进入旅游演艺市场。4 .联动高校、相关研究机构,编辑出版一批非遗调研报告、田野笔记、研究专著、馆藏藏品故事、传

33、承人口述史等书籍。编辑出版五辑寻城迹书籍。5 .创作一批非遗收藏级手工艺术珍品。打造一批贵阳地方特色和非遗主题讲述的京剧、木偶戏、花灯戏、地戏、阳戏等,推出一批非遗演艺精品节目、专题纪录片、电视剧、影视、动漫作品,创作一批现代性演绎的民族民间音乐。推出一批以非遗叙事为主导以贵阳非遗为题材或元素的特色国画、油画、版画或雕塑作品。七、创新非遗宣传展示(一)加强传统媒体宣传。积极与主流媒体对接合作,协调贵阳日报传媒集团、贵阳广播电视台以及各级各部门内刊加大对非遗的宣传力度。各县级融媒体中心结合本地实际推出报道。策划制作贵阳非遗系列宣传短片和形象广告,在公交移动电视、户外LED大屏等数字网络平台播放。

34、充分发挥贵阳市人民政府网、贵阳市文化和旅游网、爽游贵阳微信公众号、贵阳市非遗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信息平台优势,及时、准确、全面报道反映全市非遗保护工作的新动向、新成果。鼓励文化馆(站)、图书馆开展非遗培训I、展览、学术交流、公共教育等活动。(二)打造新媒体宣传阵地。适应媒体深度融合趋势,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的运用,培育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网红”品牌。依托互联网信息平台搭建非遗官媒2-3个,孵化网红非遗传承人自媒体账号50个,每年短视频制作总量100O条以上,浏览量10万次以上,针对非遗线下活动进行网络直播,让“非遗老树发新芽”、让“网红新树深扎根”。(三)创新展示活动与

35、平台。持续组织开展每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利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进行优秀传统文化宣传和教育。积极组织参加“中国(贵州)国际民族民间工艺品文化产品博览会”和“非遗周末聚”活动,全面展示贵阳市非遗。继续组织非遗传承人、非遗企业参加成都国际非遗节、中国非遗博览会等活动,宣传我市特色非遗,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继续支持办好苗族跳场、布依族三月三、布依族六月六等民俗活动,创建知名的民族节庆活动品牌。鼓励支持各地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和民众需求,举办地方性非遗展示展览活动。专栏7创新非遗宣传展示1 .对接贵阳日报、贵阳晚报、内部刊物等纸媒进行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台、系列

36、宣传短片、视频广告进行视频宣传。利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网媒宣传。2 .组织开展每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和传统节日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活动。继续支持办好苗族跳场、布依族三月三、布依族六月六等民俗活动。3 .高水平组织参加成都国际非遗节、中国非遗博览会等各种赛事活动。组织参加“多彩贵州中国原生态文化大汇”和“非遗周末聚”活动。4 .打造非遗新媒体宣传阵地,在全媒体平台搭建非遗官媒2-3个,孵化网红非遗传承人自媒体账号50个,每年短视频制作总量100o条以上,浏览量10万次以上,针对非遗线下活动进行网络直播。八、推动非遗融合发展推进非遗与旅游融合。新建非遗场馆优先选址在旅游景区、

37、特色小镇,推进现有非遗场馆的宜游化改造,提升手上记忆博物馆、花溪非遗馆、五彩黔艺博物馆等非遗场馆的展陈水平。结合非遗展示馆参观、非遗活动体验、非遗美食品尝等,精心打造数条非遗旅游精品路线。指导、支持板桥艺术村做好非遗小镇规划建设,打造非遗文化体验。挖掘传统工艺技艺助力“贵阳礼物”打造,鼓励在景区中设立非遗展销区。推动京剧、木偶戏、蜡染制作等在景区常态化展演展示,推动猴鼓舞、布依民歌等传统歌舞进景区,提高青岩花灯戏、蓬莱布依地戏等分布在景区或景区周边的非遗项目举办水平。做好乡村旅游重点村非遗的深度挖掘,吸引游客前来参观体验。推动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开展非遗资源调查和梳理,组织开展讲习、培训L让搬出

38、地非遗得以保护和传承,有条件的地方鼓励设置展区进行原有非遗项目重现。利用非遗文创工坊,衔接文化创意龙头企业,办好各类培训班,帮助群众学技艺、创收入。组织传承人、工艺大师参加“中国(贵州)国际民族民间工艺品文化产品博览会”等技能大赛平台,激励传承人、工艺大师提高技能。利用好传统工艺类非遗带动就近创业、居家就业方面的独特优势,持续引入研发、销售、投资等各方资源,推进贵阳市苗族服饰、布依族服饰、蜡染、刺绣等传统工艺更好融入当地生活。加强传统村落、特色村寨的保护,使乡村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支持、鼓励非遗资源富集的乡镇、社区在综合文化馆(站)中开辟一定区域,展示本地特色非遗相关实物、资料。充

39、分挖掘各地相关非遗资源,推进当地非遗进村文化活动室、上村宣传墙宣传栏。积极运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传统节日和文化节庆,开展多种形式的传统民俗活动。支持各区(市、县)、各乡镇对当地非遗团体举办的传统戏剧、传统舞蹈、传统音乐等活动,按场次、规模或影响给予一定支持或补助。鼓励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之间民俗活动、展演活动互邀共享,做大活动声势。专栏8推动非遗融合发展1 .支持贵阳市手上技艺博物馆、花溪非遗馆等非遗场馆的展陈水平,推进其进行宜游化改造。2 .打造数条非遗旅游精品路线。3 .推动传统工艺、传统歌舞、民俗活动进景区或在景区再现。4 .在非遗资源富集的乡镇、社区在综合文化馆(站)中开辟一定区域,展示

40、本地特色非遗相关实物、资料。5 .推进乡村非遗进村文化活动室、上村宣传墙宣传栏。开展多种形式的传统民俗活动。第五章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领导,从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贵阳市文化、旅游产业化的战略高度,依法履行非遗保护传承主体责任。把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规划本地区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抓好各项保护传承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成立贵阳市非遗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及时协调处理全市非遗保护传承重大事项,贵阳市各区(市、县)政府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文旅部门要加强统筹、强化协作,组织实施好非遗保护传承各项工作。宣传、发展改

41、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卫生、民族宗教、体育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履行好非遗宣传、非遗场馆建设、传统工艺振兴、非遗经费保障、乡村振兴中非遗保护、非遗人才队伍建设、非遗知识教育、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建设、传统村落建设、传统医药保护传承、民族村寨保护、民族语言保护、传统体育保护等工作。乡镇、街道要明确有关机构和人员协助当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非遗保护、保存工作。二、加大经费投入建立非遗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十四五”期间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加大财政投入。贵阳市各区(市、县)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把非遗经费列入本级财政

42、预算,确保低级别项目也能得到有效保护。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各项专项资金,向优势项目、重点项目、濒危项目倾斜。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的经费保障机制,积极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出资或捐资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同时,健全监管机制,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加强资金整合,把非遗经费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乡村振兴经费、传统村落建设经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经费、乡村旅游发展经费等紧密结合起来,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作用。三、加强队伍建设研究更新贵阳市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名单,为贵阳非遗保护重要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论证评审服务。不断充实和加强非遗干部队伍。完善非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评机制,促进非遗人才健康发展

43、。着力解决非遗保护、研究人才稀缺问题,制定相关政策积极引进。加强非遗工作者培训,定期举办各类非遗管理人员培训班,对辖区内非遗管理队伍进行轮训。四、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多方作用。发挥好贵阳市非遗研究会、贵州省人类学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大力培育和发展非遗社会组织和行业组织,鼓励其开展调查研究、展示传播、咨询服务、市场推广等工作。贯彻法律法规规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非遗法贵州省非遗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抢救为主,保护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健全完善非遗保护政策措施,加大对保护传承的政策扶持力度。严格按国家、省标准开展非遗档案建设、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非遗扶贫就业工坊

44、建设等,不断提升贵阳市非遗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非遗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非遗保护传承意识。动员社会参与。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非遗保护传承和传统工艺振兴领域。健全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机制,鼓励各地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非遗项目推荐申报、非遗展演等工作。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收藏、展示、捐赠、资助等方式,参与非遗保护。五、健全激励措施适时提高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年度补助经费。区(市、县)要向本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发放年度补助经费,并根据需要适时提高补助标准。鼓励开展优秀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选工作,对获选传承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于认定的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非遗扶贫就业工坊、非遗

45、传承基地等,各地应通过予以奖励、予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对在非遗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及时给予表彰奖励,以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全省非遗展示地、荟萃地的功能,对到贵阳设立固定传承场所、长期开展传承活动的外地非遗项目,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支持。六、强化责任督查贵阳市各区(市、县)要根据本规划目标任务,结合本地非遗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年度计划,合理确定年度非遗工作重点任务,明确各项任务责任目标和具体负责部门、人员,重要工作要倒排工期节点,推动本规划各项工作落实。强化督查结果运用,把落实本规划各项工作的情况作为评价各地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要依据,对落实不力、效率低下、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或启动问责机制。加强保护单位绩效评估检查和动态管理。开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义务履行和传习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评估,探索建立退出机制。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累计两次评估不合格的或因违法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取消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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