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改性及其产品研发生产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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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塑料改性及其产品研发生产二期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苏立汉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塑料改性及其产品研发生产二期项目项目代码2103-320118-(W101-16714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津路以南、檀溪路以东、江苏吴中公司以西地理坐标(118度58分5.16秒,31度21分18.6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签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C)CS含量涂

2、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O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高行审备(2021)31号总投资(万元)400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0.07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O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29829.5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高淳新区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市政府关于高淳新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审批文号:宁政复200410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

3、环评名称: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关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文号:苏环审20151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建设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津路以南、檀溪路以东、江苏吴中公司以西,属于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范围内。合性分析根据土地证,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已取得备案证(高行审备(2021)31号),项目代码2103-320118-04-01-167145)。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要求。1、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1)产业定位相符性根据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

4、评价报告书,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的发展以机械电子、新型材料、出口服装、绿色食品加工等为主导产业,吸纳相关配套产业。以一类工业为主,适当发展二类工业,禁止三类工业和有恶臭污染以及含难降解污染物的项目,例如化工、印染、电镀等。新区具体禁止入区的工业类型如下:铸造、炼铁、炼钢、钢铁联合加工、冶金工业、电镀、有色金属冶炼、铁合金冶炼、玻璃制造、化学制浆造纸、化学农药制造、印染、火力发电(燃烧天然气除外)、采油工业、采矿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石油工业、化学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本项目为塑料改性颗粒生产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津路以南、檀溪路以东、江苏吴中公司以西,不在上述禁止入区的工业

5、项目类型范围内,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2)用地规划相符性开发区规划形成“一主两轴两带四片”的布局结构,“一主”为开发区生产性服务核心,“两轴”双高路发展轴和古檀大道发展轴,“两带”为滨水绿带,包括石固河绿带和漆桥河绿带,“四片”为西部产业片区、中部产业片区、东部产业片区、居住及综合服务片区。开发区规划用地总面积为3930.5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3340.01公顷,占总用地的84.97%;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87.73公顷,占总用地的2.24%;非建设用地面积为502.85公顷,以郊野绿地为主,占总用地的12.79%o根据土地证,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

6、。(3)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现依据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和关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516号)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情况见下表。表Li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编号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以机械电子、新型材料、出口服装、绿色食品加工等为主导产业,以一类工业为主,适当发展二类工业,禁止三类工业和有恶臭污染以及难降解污染物的项目,例如化工、印染、电镀等本项目为塑料改性颗粒生产项目(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行业),不属于三类工业项目相符2划利用高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区内废水,不再另建污水处理

7、厂。区内不设置固废处置中心,危险废物送南京有资质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环卫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外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相符3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新建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项目“三同时”制度,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程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目前未开工建设,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建设相符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为塑料制品项目,行业代码及类别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要求。其他符合性

8、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分析(1)生态环境保护红线项目选址位于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津路以南、檀溪路以东、江苏吴中公司以西,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距离最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南侧1.4km的漆桥河清水通道维护区;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区域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为西南侧2.6km的固城湖饮用水源保护区。表1-2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生态空县(市、区)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与项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国家

9、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总面积目位置关系固城湖饮用水源保护区高淳区水源水质保护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范围和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湖体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以外外延3000米的陆域范围110.8110.8项目西南侧2.6km表13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空护名态保域称生间区县(市、区)导态能主生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项位关系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范围生态空间管理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态间控域积生空管区面总面积漆桥河清水通道维护区高淳区源质护水水保-高淳区境内漆桥河范围-0.780.78项目南侧1.4km本项目符合省政府关于印

10、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根据实况数据统计,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291天,同比减少9天,达标率为79.7%,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85天,同比减少6天;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74天(其中,轻度污染71天,中度污染3天),主要污染物为03和PM2.5。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PM”浓度年均值为28gm3,达标同比下降3.4%;PMlo浓度年均值为51gm3,达标同比下降&9%;No2浓度

11、年均值为27gm3,达标同比下降18.2%;SO2浓度年均值为5gm3,达标,同比下降16.7%;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0.9mgm3,达标,同比下降10.0%;Ch日最大8小时值浓度170gr113,超标0.06倍,同比上升1.2%O项目所在区域判定为非达标区,超标因子为03。为提高环境空气质量,南京市委市政府通过贯彻落实南京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宁污防攻坚指办(2021)68号)、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1)104号)、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2022年3月16日),大气环境得

12、到进一步改善。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n类及以上)比例为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断面。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535个。2022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38dB,同比下降(Hd年郊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2.5dB,同比上升0.3dB0全市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47个。2022年,城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7.4dB,同比下降0.2dB;郊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6.5dB,同比上升0.7dBo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28个。2022年,昼间

13、噪声达标率为98.2%,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夜间噪声达标率为93.0%,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本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本项目用水来自当地自来水厂,使用量较小,当地自来水厂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新鲜水使用要求。本项目用电由高淳供电网提供,能够满足其供电要求。根据土地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对经查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本项目不属于

14、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的要求。根据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长江经济带负面发展清单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长江(2019)136号),本项目建设符合南京市及高淳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不属于其中明令禁止的落后、过剩产能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符合负面清单的控制要求。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5)江苏省及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202049号)以及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省

15、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202049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4,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见表l-5o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表IM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本项目不占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江苏省管控空间

16、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本项目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总量在高淳区平相符衡,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环境风险防控1 .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2 .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

17、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本项目不涉及化工,项目在建成投产前拟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落实应急预案。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使用能源为电能,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相符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表15项目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文件相符性控元称管单名生态环境转入清单重点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园区)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

18、关要求。(2)主导产业:高端装备、新材料、医疗健康。(3)禁止引入:化工项目。(4)禁止扩建现有不符合主导产业定位的项目,固城湖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改扩建项目。本项目为塑料改性颗粒生产项目(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行业),根据土地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高淳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以及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相关要求;项目不在固城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本项目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总量

19、在高淳区平衡,产生的污染物通过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排放达到环境排放限值相符控。环境风险防控(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本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拟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拟落实企业污染源跟踪监测计划。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

20、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O(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能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将强化清洁生产改造,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相符3、与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相符性表1-6与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相符性1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

21、制指南: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本项目原材料不使用高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且产生的废气通过治理措施后大大减少。相符2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H8122号)相符性相关要点:二十四、深化VOCs治理相关行动: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本项目不使用高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相符3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

22、大气201953号)相符性相关要点: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废水储存、曝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加盖封闭,实施废气收集与处理。密封点大于等于200()个的要开展LDAR工作。本项目挤出成型、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烧、二氯甲烷、酚类、氯苯类、丙烯麻苯乙烯、甲苯、乙苯、氨)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排放量能够达到环境排放限值;PVC树脂改性生产线混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燃、氯乙烯、氯化氢)经布袋除尘器+二级

23、活性炭处理后排放量能够达到环境排放限值。无组织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烧、二氯甲烷、酚类、氯苯类、丙烯盾、苯乙烯、甲苯、乙苯、氨、氯乙烯、氯化氢)较少,可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达到环境排放限值相符相符4根据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不足部分,可以依照有关规定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

24、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本项目挤出成型、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烧、二氯甲烷、酚类、氯苯类、丙烯腐、苯乙烯、甲苯、乙苯、氨)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排放量能够达到环境排放限值;PVC树脂改性生产线混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燃、氯乙烯、氯化氢)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量能够达5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相符2017121号):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

25、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到环境排放限值。无组织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烧、二氯甲烷、酚类、氯苯类、丙烯腊、苯乙烯、甲苯、乙苯、氨、氯乙烯、氯化氢)较少,可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达到环境排放限值限值6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9)7号: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2020年,高活性溶剂和助剂类产品使用减少20%以上。加强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推动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

26、术改造,强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本项目不使用高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挤出成型、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烧、二氯甲烷、酚类、氯苯类、丙烯睛、苯乙烯、甲苯、乙苯、氨)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排放量能够达到环境排放限值:PVC树脂改性生产线混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燃、氯乙烯、氯化氢)经布袋除尘器十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量能够达到环境排放限值。本项目在厂房内进行生产加工,不涉及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相符4、与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202128号)相符性表1,与关于进一步

27、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202128号)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相符性1严格排放标准和排放(一)严格标准审查。环评审批部门按照审批权限,严格排放标准审查。有行业标本项目有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嫌计)排放执行合成树脂相符总量审查准的严格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应执行国家、江苏省相关排放标准,鼓励参照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等标准中最严格的标准。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并执行厂区内VoCS特别排放限值。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标

28、准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单位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及表3排放限值。2严格VOCs污染防治内容审查(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审查生产流程中涉及VOCs的生产环节和服务活动,在符合安全要求前提下,应按要求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无法密闭的,应采取措施有效减少废气排放,并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

29、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VOCS废气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收集效率应原则上不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的,应在环评文件中充分论述并确定收集效率要求。原料使用密闭的桶或袋子包装,暂存于原料暂存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使用集气罩收集。本项目不使用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材料。本项目挤出成型、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烧、二氯甲烷、酚类、氯苯类、丙烯脂、苯乙烯、甲苯、乙苯、氨)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PVC树脂改性生产线混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烧、氯乙烯、氯化氢)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30、。收集效率不小于90%,符合。相符3(三)全面加强末端治理水平审查涉VOCs有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强化含VoCS废气的处理效果评价,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应按照规范和标准建设适宜、合理、高效的本项目挤出成型工序的非甲烷总嫌初始排放速率大于lkgh,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脱附装置,处理效率达95%o定期更换的相符VOCs治理设施。单个排口VOCS(以非甲烷总经计)初始排放速率大于lkgh的,处理效率原则上应不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的,应在环评文件中充分论述并确定处理。不鼓励使用单一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等吸附技术的项目

31、,环评文件应明确要求制定吸附剂定期更换管理制度,明确安装量(以干克计)以及更换周期,并做好台账记录。吸附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要求密闭存放,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密封存放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5、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排放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表18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排放标准(GB3782220I9)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相符性1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本项目涉VOCS物料为聚丙烯粒子、ABS塑料粒子等,采用吨袋密闭包装储存。相符2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

32、,保持密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本项目不使用高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相符3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运输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本项目不涉及液态VOCS物料。相符4VOCS质量占比大于或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挤出成型、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燃、二氯甲烷、酚类、氯苯类、丙烯精、苯乙烯、甲苯、乙苯、氨)经过布袋除尘器+活

33、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脱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ool排放;PVC树脂改性生产线混合工序相符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燃、氯乙烯、氯化氢)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5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项目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立即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相符6企业应考虑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废气性质、处理方法等因素,对VOCS废气进行分类收集;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本项目根据生产工艺对V

34、OCS废气进行分类收集,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密闭相符7VoCS废气收集系统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本项目废气处理系统对有机废气去除效率为80%以上,污染物排放可达GB31572排放标准要求相符8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因安全考虑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相对高度关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本项目设置2个15m高排气筒排放相符S、安全风险辨识本项目不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高危工艺、生产使用排放高浓度、高毒害、难降解物质等风险高、情况复杂的项目,本项目挤出成型、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烧、二氯甲烷、酚类、氯苯类、丙烯月青、苯乙烯、甲

35、苯、乙苯、氨)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脱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PVC树脂改性生产线混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烧、氯乙烯、氯化氢)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oo2排放。建设单位将对除尘措施、有机废气治理措施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因此本项目与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文)相符。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由来江苏立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原厂址位于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沧溪路以东、游山路

36、以北,租赁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厂房(3期10#)从事塑料制品制造和销售。2020年,江苏立汉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南京新萌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塑料改性及其产品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3月30日取得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立汉科技有限公司塑料改性及其产品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宁环表复20211807号)。该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改性粒料2万吨的生产规模。建设内容因原有场地限制因素,江苏立汉科技有限公司决定搬迁原有生产线并在原有生产能力基础上增产塑料改性粒子2万吨,并拟购置双螺杆机、PVC塑料改性自动混配系统以及检测设备等100余台套,新建塑料改性

37、及其产品研发生产二期项目,并于2021年在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备案,备案证号为高行审备(2021)31号,项目代码为2103-320118-04-01-167145。2023年1月,江苏立汉科技有限公司于开发区古津路以南、檀溪路以东购置土地面积约29829.56平方米,用于建设塑料改性及其产品研发生产二期项目生产线,其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证详见附件2。项目搬迁建成后,形成年产量4万吨塑料改性粒子生产能力。本项目投产运行后,职工8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7200小时,设置食堂,不提供住宿。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

38、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部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需要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故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建设单位江苏立汉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项目有关材料,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踏勘,初步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和有关环保政策、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提交给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

39、管部门审批。本项目工程具体见下表。表2-1建设项目主要生产单元及生产设施名称一览表程别工类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备注主体工程产间生车1#厂房塑料粒子改性车间、仓库1F,建筑面积6514.52m2新建2#厂房PVC车间1F,建筑面积3499.86m2新建辅助工程办公室企业管理人员办公使用1F,建筑面积3266.86m2新建储运工程仓库成品仓库储存成品1F,建筑面积1885.52m2新建原料仓库用于储存原料1F,建筑面积1945.9m2新建一般固废仓库用于储存一般固体废弃物位于1#车间内东北角,建筑面积3()m2新建危废仓库用于储存危险废物位于1#车间内东北角,建筑面积50m2新建公用工程给水工

40、程配套生活、生产、消防给水管网,用水为自来水,由厂内给水管网接入,新鲜水用量为2640m3a新建排水工程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接管至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无工业废水外排新建供电工程项目供电电源来自市政供电,项目总用电量为50万kWh/a新建环保工程废气处理投料、混料、放料废气(颗粒物)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15m排气筒DAOOI新建挤出成型(非甲烷总嫌、二氯甲烷、酚类、氯苯类、内烯脐、苯乙烯、甲苯、乙苯、氨)新建PVC投料、混合、筛分、放料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烧、氯乙烯、氯化氢)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十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筒DA0

41、02新建危废库废气(非甲烷总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新建废水处理食堂废、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接管至高淳新建新区污水处理厂2、主要产品及产能建设项目主要产品方案表见表2-2。表22本项目产品方案表主体工程名称产品名称年设计能力年运行时数(h)塑料改性及其产品研发生产二期项目改性粒料生产线4万吨72003、主要生产设备建设项目主要设备情况见表2-3O表23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套)1高速混合机SHR-200A72双螺杆挤出机SHJ-7523双螺杆挤出机TES-4014双螺杆挤出机TES-3615双螺杆挤出机SHJ-6336

42、双螺杆挤出机SHJ-6557双螺杆挤出机SHJ-5018双螺杆挤出机SHJ-5219双螺杆挤出机SHJ-52B11()切粒机LQ-5001511振动筛ZS-8001512清水泵IS80-65-200413移动式空压机V3/8-1514注塑机EM80-V615提升机Z1516自动定量包装称ZJ-N-25717卧式混料机WSH-800718冷却塔IOT119PVC上料机ESH800320热混合机RH600321冷混合机LH1800322模温机XDD-30-30323涡旋式分冷热泵机组30RQ065BMS34、主要原辅材料种类和用量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2-40表2-4原辅才耳情况表序号名称规

43、格成分年用量最大存储量t1PVC树脂改性材料生产线PVC树脂粉吨袋聚氯乙烯1500t52酯类环保型增塑剂吨桶偏苯酸(正辛、正癸)脂400t13PVe糊树脂25kg纸袋聚氯乙烯50124抗氧剂15kg纸袋/20115色粉15kg纸袋/IOt16尼龙6625kg纸袋聚己二酰己二胺5000t307尼龙625kg纸袋聚酰胺、己内酰胺及低聚物、水分、苯甲酸5000t208PC吨袋聚碳酸酯I5()(X)t5()9聚丙烯(PP)25kg纸袋丙烯聚合物5000t1010塑料改性生产线ABS25kg纸袋丙烯脯、聚丁二烯、苯乙烯三种单体的三元共聚物2000t10Il玻璃纤维25kg纸袋/5()()()t2012钛

44、白粉25kg纸袋二氧化钛、二氧化硅、氢氧化铝180t513色母粒25kg纸袋/20t114滑石粒25kg纸袋滑石含水的硅酸镁50t515硅酮粉25kg纸袋超高分子量聚硅氧烷制成的粉末20t116阻燃剂25kg纸袋/30t217增韧剂25kg纸袋/30t118润滑剂25kg纸袋/20t219三氧化二锁25kg纸袋/20t120十滨二苯乙烷25kg纸袋/50t2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2-5O表25项目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表名称CAS号理化性质危险特性毒性PVC(聚氯乙烯)9002-86-2聚氯乙烯为微黄色半透明状,有光泽。具有稳定的物理化学性质,不溶于水、酒精、汽油,具有一定的抗化学腐蚀性,对盐类相对稳定,但能够溶解于有机溶剂。聚氯乙烯具有阻燃(阻燃值为40以上)、耐化学药品性高(耐浓盐酸、浓度为90%的硫酸、浓度为60%的硝酸和浓度20%的氢氧化钠)、机械强度及电绝缘性良好的优点。对光、热的稳定性较差,软化点为80C,于130开始分解。在不加热稳定剂的情况下,聚氯乙烯I(XrC时开始分解,阻燃性无资料130C以上分解更快。尼龙6632131-17-2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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