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万只军用高端光电连接器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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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30万只军用高端光电连接器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苏纳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0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472六、结论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图附图3永阳园区规划范围及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4江苏省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5-1建设项目周边概况图附图5-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卫星图附图61项目厂区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6-2项目所在园区平面布

2、置图附图7建设项目分区防渗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声明附件3危废承诺书附件4备案材料附件5租赁协议及用地材料附件6营业执照附件7关于南京市深水区永阳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附件8全本公示截图附件9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删除不宜公开信息的说明附件10环评项目现场踏勘记录表附件11项目合同附件12环氧树脂、固化剂MSDS附件13水性油墨MSDS附件14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附件15更名材料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万只军用高端光电连接器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206-320117-89-05-11846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自

3、治区)南京市滦水县(区)永阳乡(街道)水保路高新科技产业园地理坐标(119度3分53.921秒,31度39分48.11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76光电子器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中“80电子器件制造397显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使用有机溶剂的;有酸洗的以上均不含仅分割、焊接、组装的”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漂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深审批投备(2022)391号总

4、投资(万元)1500环保投资(万元)23环保投资占比()1.53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740(租赁)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南京市深水永阳新城总体规划(2010-2030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南京市漂水区永阳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审查机关:南京市涕水生态环境局;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南京市漂水区永阳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裸环规(2020)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根据南京市漂水永阳新城总体规划(2010-2030年),永阳园区包含规划范围:东至宁杭高速、西至琴音大道、南

5、至青年东路围成的三角形区域,规划面积4.09km20本项目选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涕水区永阳街道工业园,项目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规划。2、根据南京市裸水区永阳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漂环规(2020)1号),深水区永阳工业园产业定位为:提档升级永阳装备制造业,聚焦电子信息、高档数控机床、先进轨道装备三大核心产业,并发展高端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产业准入要求及准入清单见下表。表1-1永阳园区产业准入要求及准入清单产业准入门槛分类准入要求产业政策禁止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12月27日修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

6、整指导目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251号)、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以及禁止类项目环保政策及清洁生产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及省、市污染防治政策、规划计划要求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禁止引入不符合永阳园区能源结构,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严格控制涉及第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废水排放的项

7、目入园,禁止新建、扩建排放汞、镉、铅、铭、碎重金属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涉重水污染物外排的企业应安装重金属在线监控设备,严控重金属排放总量。严格控制涉及发酵、溶剂提取纯化回收的生物医药企业入驻,这类企业入驻时,其项目环评时要进行充分环境影响论证,重点关注废气、废水及环境风险的环境影响,按照要求设置防护距离,确保不对周边居民等敏感目标以及秦源污水厂运行造成影响,防止废气排放影响周边居民人居环境,能耗水平要达到资源能源利用指标要求。行业准入智能制造装备业产业:严格控制电镀项目,电镀项目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J251号)的要求执行。高端生物医药产业:禁止

8、引入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项目;禁止引入化工合成医药制造项目(单纯混合分装的除外)。注:其中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已废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更新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Q018年版)更新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已废止.根据上表,本项目为光电子器件制造,属于装备制造业范畴。因此,本项目不属于南京市涕水区永阳园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范围,符合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

9、政发202049号)、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表12南京市涕水区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相符性南京市深水经济开发区南区(永阳园区)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优先引入:电子信息、高档数控机床、先进轨道装备,并发展高端生物医药产业。(3)限制引入:涉及第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废水排放的项目,涉及发酵、溶剂提取纯化回收的生物医药企业,电镀项目。(4)禁止引进:排放汞、镉、铅、铭、神重金属水污染物的项目,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项目,化工合成医药制造项目(单纯混合分装的除外)。本项目为光电子器件制造,属于装备制造业范畴,不属于产业准入负

10、面清单范围,符合永阳园区产业规划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本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废水、固废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环境风险防控(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

11、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4)不引入环境风险潜势IV级以上的项目或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项目,入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体系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及安全相关要求,不得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危害影响。园区已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项目将完善风险物资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落实日常环境监测计划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采用达到同行

12、业先进水平的设备和工艺,运行过程中通过加强管理等,做到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耗江苏省环境管控单元见附图4。(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为中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本项目东南侧,与本项目直线距离约为1.37km,本项目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要求;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为东庐山风景名胜区,位于本项目东南侧,与本项目直线距离约为1.

13、99km,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本项目建设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要求。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见附图2o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1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00天,同比减少4天,达标率为82.2%,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91天,同比减少6天;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65天(其中,轻度污染61天,中度污染4天),主要污染物为Qa和PM25。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PM2.5年均值为29gP,达标,同比下降6.5%;PMK)年均值为56gm3,达标,同比持平;NO2年均

14、值为33gn,达标,同比下降8.3%;SO2年均值为6gm3,达标,同比下降14.3%;8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LomgZiE,达标,同比下降9.1%;03日最大8小时值超标天数为52天,超标率为14.2%,同比增加2.2个百分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判定为非达标区。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区域将贯彻落实江苏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2021年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开展集中整治,紧盯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以减碳和治污协同推进、PM”和03协同防控、VoCS和NOX协同治理为主线,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制定实施“1+6”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围绕臭氧防控、工

15、地提标、机动车防控、餐饮整治、工业企业提标、氮氧化物控制等领域实施重点防治。根据2021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n类及以上)比例为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劣V类)断面。项目产生的污水接管秦源污水处理厂,其纳污河流为一干河。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一干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X)2)IV类标准。根据2021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534个。2021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3.9dB,与上年同期持平;郊区区域环境

16、噪声均值为52.2dB,同比下降0.6dB0全市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47个。2021年,城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7.6dB,同比下降O.ldB;郊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5.8dB,同比上升0.5dBo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28个。2021年,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7.3%,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夜间噪声达标率为93.8%,同比持平。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项目建设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用水来自市政管网,用电来市政电网,项目水、电供应充足,运行过程中通过加强管理等,做到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耗,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

17、负面清单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中禁止和限制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18年)中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或禁止目录;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中的要求,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相关要求;根据永阳园区产业准入要求及准入清单(表11),项目为光电子器件制造,属于装备制造业范畴。因此,本项目不属于南京市深水区永阳园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范围,符合规划及规划环评要

18、求。综上,本项目的建设实施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3)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属于光电子器件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12月27日修改),本项目不在限制类、淘汰类目录中,属于允许类;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18年)中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或禁止目录。(4)用地相符性分析根据租赁协议和南京漂水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租赁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及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19、2013年本)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根据南京市漂水区永阳园区土地利用规划,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用地(详见附图3),符合区域用地规划要求。(5)与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相符性表13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表一序号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1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不足部分,可以依照有关规定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

20、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本项目标识、擦拭、固化烘烤、危废库有机废气采用“两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各类有机废气均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料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2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四、鼓励研发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二十二)旋转式分子筛吸附浓缩技术、高效蓄热式催化燃烧技术(RCO)和蓄热式热力燃烧技术(RTO).氮气循环脱附吸附回收

21、技本项目标识、擦拭、固化烘烤、危废库有机废气采用“两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各类有机废气均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3术、高效水基强化吸收技术,以及其他针对特定有机污染物的生物净化技术和低温等离子体净化技术等。辅料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各类有机废气均得到有效收集处理,符合相关要求。本项目标识、擦拭、固化烘烤、危废库有机废气采用“两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各类有机废气均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料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各类有机废气均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符合文件要

22、求。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第三十九条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等污染防治设施,保持其正常使用4关于进一步口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202128号)严格总量审查:涉新增VOCS排放(含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在环评文件审批前应取得排放总量指标,并实施2倍削减替代。(一)全面加强源头替代审查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材料的,VOCs含量应满足国家及省VOCs含量限值要求,优先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材料,源头控制VOCS产生。(

23、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审查生产流程中涉及VOCs的生产环节和服务活动,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应按要求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无法密闭的,应采取措施有效减少废气排放,并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生产流程中涉及VOCs的生产环节和服务活动,在符合安全要求前提下,应按要求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无法密闭的,应采取措施有效减少废气排放,并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oVOCs废气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收集

24、效率应原则上不低于90%。(三)全面加强末端治理水平审查项目应按照规范和标准建设适宜、合理、高效的VOCs治理设施。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单一的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四)全面加强台账管理制度审查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应明确要求规范建立管理台账,记项目新增VOCS排放严格执行总量2倍削减替代政策;企业严格把关原材料的采购,采用环保型原辅料。根据各物质组分,硅橡胶(本项目使用单组分室温硫化硅橡胶、无需加热固化)各组分室温下不挥发,环氧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25gkg,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O2O)本体型胶粘剂限量(W25gkg)要

25、求。水性油墨挥发占比3%,满足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水性喷码油墨限量(W30%)要求。标识、擦拭、固化烘烤、危废库有机废气采用“两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各类有机废气均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企业需根据要求建立管理台账录主要产品产量等基础生产信息;含VOCs原辅材料名称及其VOCs含量(使用说明书、物质安全说明书MSDS等)。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及废弃量,回收方式及回收量等;VOCs治理设施的设计方案、合同、操作手册、运维记录及其二次污染物的处置记录,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废气处理相关耗材购买处置记录;VOCS废气监测

26、报告或在线监测数据记录等,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VoCS产生: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2020年7月1日起,船舶涂料和地坪涂料生产、销售和使用应满足新颁布实施的国家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京津冀地区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须满足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要求。督促生产企业提前做好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及木器、车辆、建筑用外墙、工业防护涂料等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实施准备工作,在标准正式生效前有序完成切换,有条件的地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要提前实施。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

27、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生产设施防腐防水防锈涂装应避开夏季或采用低VOCs含量涂料。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推进政府绿色采购,要求家具、印刷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鼓励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低VOCs含量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名录,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使用;引导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胶粘剂等纳入政府采购装修合同环保条款。二、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2020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落实无组织排放

28、特别控制要求。各地要加大标准生效时间、涉及行业及控制要求等宣贯力度,通过现场指导、组织培训、新媒体信息推送等多企业严格把关原材料的采购,不涉及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使用。本项目属于光电子器件制造,使用的硅橡胶不需要配胶,固化过程无需加热,环氧胶在常温环境下配胶,注胶过程采用注射器,不裸露在空气中,封胶过程在密闭的炉内,固化烘烤、标识设备及擦拭滴落硅橡胶操作台上方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有机废气经过两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筒排放,由1根15米高(1#)排气可达标排放。符合相关要求。本项目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排放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29、2限值。使用的硅橡胶不需要配胶,固化过程无需加热,环氧胶在常温环境下配胶,注胶过程采用注射器,不裸露在空气中,封胶过程在密闭的炉内,种方式,督促指导企业对照标准要求开展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对达不到要求的加快整改。指导企业制定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规程,细化到具体工序和生产环节,以及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生产。企业在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过程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

30、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加盖密闭,按要求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VOCs含量废水的集输、储存和处理环节,应加盖密闭。固化烘烤、标识设备及擦拭滴落硅橡胶操作台上方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有机废气经过两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1#)排气筒排放。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料密闭储存、运输、装卸,不敞口和露天放置。符合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高

31、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使用,使用的硅橡胶不需要配胶,固化过程无需加热,环氧胶在常温环境下配股,注胶过程采用注射器,不裸露在空气中,封胶过程在密闭的炉内,固化烘烤、标识设备及擦拭滴落硅橡胶操作台上方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有机废气经过两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1#)排气筒排放,可达标排放。符合相关要求。三、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组织企业开展现有VoCS治理设施评估,全面评估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制药等VOCs排放重点源6月

32、底前完成。对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生物法等工艺设施的,要重点加强效果评估。行业排放标准中规定特别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未制定行业标准的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推动取消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要通过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等方式加强监管。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678收集方式;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

33、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本项目属于C3976光电子器件制造,固化烘烤、标识设备及擦拭滴落硅橡胶操作台上方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有机废气经过两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1#)排气筒排放,可达标排放。符合相关要求。废气收集效率为90%,废气处理效率为80%,符合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使用,水性油墨、硅橡胶、环氧胶符合相关标准中VOCs含量的限值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企业严格把关原材料的采购,本项目

34、不使用溶剂型涂料、胶黏剂等,使用的水性油墨、硅橡胶、环氧胶仅含低VOCS含量的原料,涉及VOCs产生的工艺废气的收集效率为90%以上,废气采用两道活性炭吸附处理,对废气的净化效率为80%以上。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2014128号第一条“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第二条“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75%”;含恶臭类的气体可采用微生物净化技术、低温等离子技术、吸附或吸收技术、热力焚烧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江苏省重

35、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实施替代的企业要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规定的粉末、水性、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产品;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规定的水性油墨和能量固化油墨产品: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规定的水基、半水基清洗剂产品;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规定的水基型、本体型胶粘剂产品。若确实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论证说明,相关涂料、油墨、清洗剂、胶粘剂等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中VoCS含量的限值要求。禁止建设

36、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对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木材加工、纺织等涉VOCS重点行业进行再排查、再梳理,督促企业建立涂料等原辅材料购销台账,如实记录使用情况。关于印发南京市产业园区大气治理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污防攻坚指办(2022)93号)(二)推动实施源头治理:严格项目准入。严格落实园区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持续优化园区产业结构,适时开展跟踪性评价。从严控制易产生恶臭因子项目审批,审批相关企业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前应综合评估其恶臭治理情况。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采用高效

37、治理设施,严控VOCS新增量。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倍量替代要求。2、推动转型升级。3、实施源头替代。组织对园区内各相关企业源头替代逐家排查,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推广使用水基、本体型等低VoCS含量胶粘剂,塑料软包装印刷使用比例达到75%,家具制造全面使用水性胶粘剂。(三)强化废气密闭收集:1、加强工艺过程废气收集。2、加强储存输送废气收集。3、提升废气收集效率。4、全面落实密闭作业。(四)提升末端治理效率:1、收集废气应治尽治。2、采用高效治理技术。3、治理设施规范运行。4、推进绿岛项目建设。9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

38、通知(苏大气办20211号)(五)推进VOCS治理攻坚13 .严格执行产品有害物质含量限值强制性标准。全面执行各类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的有害物质含量限值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相关产品强制性质量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14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推进政府绿色采购,推动家具、印刷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鼓励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引导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胶粘剂等纳入政府采购装修合同环保条款。本项目不涉及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使用,水性油墨、硅橡胶、环氧胶

39、符合相关标准中VOCS含量的限值要求。(6)本项目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相符性分析。是否 相符表14本项目与环环评(2021)45号文相符性分析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 级生态红线区域为中山水 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 本项目东南侧,与本项目直 线距离约为1.37km,本项 目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 线范围内,符合江苏省国 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要求。相符环环评(2021)45号本项目相符性分析(一)深入实施“三线一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在“两高”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中的

40、应用。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三线一单”地市落地细化及后续更新调整时,应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深化“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承接钢铁、电解铝等产业转移地区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作为硬约束。(一)强化规划环评效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严格审查涉两高行业的有关综合性规划和工业、能源等专项规划环评,特别对为上马“两高”项目而修编的规划,在环评审查中应严格控制“两高”行业发展规模,优化规划布局、产业结构与实施时序。以“两高”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规划环评应增加碳排放情况与减排潜力分析,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煤电能源基地、现代煤化工示范区、石化产业基地等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41、,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适时优化调整规划.三)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四)落实区域削减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

42、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内新建耗煤项目还应严格按规定采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五)合理划分事权。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基层“两高”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审批结果的监督与评估,对审批能力不适应的依法调整上收。对炼油、乙烯、钢铁、焦化、煤化工、燃煤发电、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铜铅锌硅冶炼等环境影响大或环境风险高的项目类别,不得以改革试点名义随意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或降低审批要求。(六)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

43、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国家或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鼓励使用清洁燃料,重点区域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新建燃煤自备锅炉。鼓励重点区域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大宗物料优先采用铁路、管道或水路运输,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七)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应积极推进“两高项目环评开展试点工作,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在环评工作中,统筹开展污染

44、物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的“两高”企业,符合南京市深水永阳新城总体规划(2010-2030年)南京市深水区永阳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相符。相符相符相符相符相符相符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的“两高”企业,不属于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符合规划环评。本项目使用电能,不使用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从事C3976光电子器件制造,不属于炼油、乙烯、钢铁、焦化、煤化工、燃煤发电、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铜铅锌硅冶炼等环境影响大或环境风险高的项目类别。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的“两高”企业,使用电能,不新建燃煤锅炉、原辅料运输车辆优先选用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

45、、高排放的“两高”企业,使用电能,碳排放量较少。和碳排放的源项识别、源强核算、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及方案比选,提出协同控制最优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企业探索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和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工程试点、示范。(八)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在“两高”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查过程中,应全面核实环评及批复文件中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区域削减措施落实情况,对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两高”企业加强现场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不予许可。力口强“两高”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执行报告提交情况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台账记录、执行报告、自行监测、环境信息公开等工作。对于持有排污限期整

46、改通知书或排污许可证中存在整改事项的“两高”企业,密切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发现未按期完成整改、存在无证排污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的“两高”企业,将及时进行排污登记,做好自行监测计划及台账记录等环保管理工作相符(九)强化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执法监管。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将“两高”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两高”企业依证排污以及环境信息依法公开情况检查力度,特别对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两高”企业,应及时核查排污许可证许可事项落实情况,重点核查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无组织排放控制、特殊时段排放控制等要求的落实情况。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反排污许可制度的典型案例。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的“两高”企业,将及时进行排污登记,做好环保管理工作相符(+)建立管理台账。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应建立“两高”项目管理台账,将自2021年起受理、审批环评文件以及有关部门列入计划的“两高”项目纳入台账,记录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所属行业、建设状态、环评文件受理时间、审批部门、审批时间、审批文号等基本信息,涉及产能置换的还应记录置换产能退出装备、产能等信息。既有“两高”项目按有关要求开展复核。“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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