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00吨碳纤维预制体研发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719491 上传时间:2023-10-27 格式:DOCX 页数:64 大小:349.5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年产1500吨碳纤维预制体研发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4页
年产1500吨碳纤维预制体研发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4页
年产1500吨碳纤维预制体研发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4页
年产1500吨碳纤维预制体研发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4页
年产1500吨碳纤维预制体研发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年产1500吨碳纤维预制体研发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年产1500吨碳纤维预制体研发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6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500吨碳纤维预制体研发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211-320116-04-01-67307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郁庄路2号,六合高新科技城内地理坐标(32度17分10.190秒,118度53分17.81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LJr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回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六发改备(2022)521号总投资(万元)100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0.3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团否:用地(用海)面积(m2)692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南京新材料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18-2030)审批机关: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京新材料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六政办【2018】7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名称:南京新材料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机关: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南京新材料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3、,宁环建【2019】10号1、规划相符性分析南京新材料产业园成立于2011年,是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高规格新材料产业园区(市政府关于设立南京新材料产业园的批复(宁政复201129号)。(1)南京新材料产业园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东至金江公路,南至大庙路,西至滁河,北至赵桥河路,规划面积:4.Ikm?。本项目位于六合高新科技城内,该科技城位于六合区雄州街道郁庄路2号,属于南京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Io(2)产业布局及定位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产业定位:以低污染、低能耗、高产出为转型升级方向、构建面向高新技术产业方向的“一高、一新、三特色”的“113”产业体系(I-高

4、性能纤维,2-电子信息新材料,3.农药制剂、表面处理中心(电镀)和环境治理),延长壮大以粘胶纤维为代表的高性能纤维产业,做精做特以液晶、树脂下游产品、电子信息新材料研发和新型功能薄膜材料产业等为代表的电子信息新材料产业,规范升级农药制剂、表面处理中心(电镀)和环境治理3大特色产业。功能布局:规划形成五大产业片区,分别为高性能纤维及制品产业片区、电子信息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农药制剂、表面处理中心(电镀)和环境治理特色产业集聚区。其中农药制剂和环境治理产业集聚区保留现有企业,不新增发展用地。(3)南京新材料产业园环保基础设施概况给水工程规划新材料产业园规划范围内有法伯耳自备水厂和六合二水厂。六合二水

5、厂建在雄州镇,占地6公顷,设计规模为10万吨/日,水源取自长江。污水工程规划园区设置2个集中污水处理厂(表面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润埠污水处理厂,新材料片区污水处理厂一红山污水处理厂);企业层面配套建设3座污水处理厂,分别为东亚印染污染处理厂、法伯耳新建污水处理厂、南京法伯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现为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100%持股所有)o表面处理中心企业排放的污水采用分质处理和综合处理相结合,一类污染物规划实行“一企一管,专管输送“,现有企业开展管道排查,确保电镀企业废水分质彻底,利用企业排放口设置监控阀方式确保企业排水达到润埠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A、排水体制与规划指标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各污

6、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和入江排放管道设置污水在线监控系统。B、污水处理系统规划各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后经专设管道排至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的污水排放口,最终排入长江。供电工程规划规划区内的新建一座IlO千伏双巷变电站,规划主变容量3*80兆伏安。与规划区外东侧的110千伏贾裴变为规划区提供电力服务。供热工程规划由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长芦区热电厂集中供热。本项目属于碳纤维预制体的研发生产项目,属于高性能纤维行业,符合南京新材料产业园规划产业定位及规划,南京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关于园区准入情况说明详见附件8o2、南京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南京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

7、评价结论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表I-Io表1-1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内容相符性分析相符性(一)加强规划引导和空间管控,坚持绿色发展、 协调发展理念,严格入园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 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 境保护规划,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 最新环保准入条件和空间管控要求,落实报告书 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清理整顿与用地性质和: 产业定位不符的企业,按计划实施关停并转和优化 升级。表面处理中心2019年底前拆除手工电镀工 段,清退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电镀项目。本项目使用园区内的六合 高新科技城已建厂房,属 于新

8、材料产业园范围,高 新科技城土地性质为工业 用地;同时项目主要进行 碳纤维预制体的研发生 产,属于高性能纤维行业, 符合入园项目环境准入清 单,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 土地利用规划。符合(二)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水污染防治:加快完善园区污水收集系统,确保污水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按计划推进法伯耳污水处理厂新建、润埠污水处理厂和红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加强润埠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确保电镀企业废水分质进入润埠污水处理厂;其余企业废水须经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根据国家和省市水污染防治政策和报告书提出的要求,督促企业按期完成现有问题整改;依据相关要求,

9、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开展水体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周边水体达到水环境目标,并进行长效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开发区供热管网建设,园区2020年底前实现全面集中供热;根据国家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和报告书提出的要求,督促企业按期完成现有问题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二硫化碳、硫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持续强化恶臭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控制和治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落实土壤法相关要求,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按照规范设置严格的防渗、防泄漏措施,防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园区周边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发现土壤环境质量出现下降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进行风险管控;重点监管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

10、制度,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防止渗漏、流失和扬散,实施自行监测;规划关停化工企业需开展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按照规定完成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作。企业拆除时应按照规定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置设施应制定、采取防止土壤污染的有效措施。固体废物管理:统筹考虑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强化危废运输、处置及利用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和环境风险防控;开展企业危废贮存设施规范化整治,规范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总控制:园区内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报告书预测的总量。根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明确园区环境质量改善阶段目标,制定园区污染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

11、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恶臭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 活污水,接管至红山污水 处理厂进行处理;梳理分 散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 自带袋式除尘器收集和处 理后由引风机统一抽至 15m高Pl排气筒排放:木 模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 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收集 和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 放:产生的非甲烷总嫌经 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吸附 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后15m高P2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总 量在红山污水处理厂废水 总量内进行平衡,废气污 染物总量在六合区范围内 进行平衡。本项目建设符 合污染控制与总量控制要 求。项目所在南京新材料

12、产业 园已建立了园区环境风险 防控体系,本次评价仅要 求企业在运营期落实应急 演练,加强环境风险排查, 定期进行污染源监测。符合(三)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园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园区环境管理机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环境应急物资与设备的储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环境风险排查。落实园区及周边区域的环境质量监测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根据监测结果并结合环境影响、区域污染物削减措施实施的进度和效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实施。1、与产业政策、地方性法规相符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

13、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禁止类,为允许类项目。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2013年3月15日)中的淘汰和限制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的建设项目。项目己于2022年11月2日完成了

14、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其他符合案并取得备案登记代码:2211-3201604-01-673072,详见附件3,因此本彳生分序项目符合六合区产业政策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选址与用地规划相符性江苏江拓力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南京六合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六合高新科技城内的厂房(C2栋14F、Cl栋IF和D4栋)用于碳纤维预制体的研发生产,根据所在园区土地证(见附件4),高新科技城整体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用地规划要求。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本项目位于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郁庄路2号,六合高新科技城内,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

15、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距本项目较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有西侧130Om处的滁河和东北侧150Om处的六合国家地址公园,因此本项目不在六合区生态红线区管控范围内,与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本项目位于六合区。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291天,同比减少9天,达标率为79.7%,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主要超标污染物为03,经判定,六合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未达标城市需要编制限

16、期达标规划,明确限期达标,制定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南京市已按要求开展限期达标规划,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南京市人民政府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实施燃煤控制,实施煤量实现减量替代的前提下,治理工业污染,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防治移动污染源,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整治面源污染、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深化秸秆“双禁”,强化“双禁”工作力度,采取上述措施后,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根据引用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特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燃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浓度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根据2022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长江南京段干流水质总体状况为优,5个监测

17、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根据质量公报项目内容,项目所在地目前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相关标准。本项目废水、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且用水量较小,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占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表1-2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准入规定的相符性分析内容相符性分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经查,本项目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及淘汰类,为允许类,

18、符合该文件的要求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经查,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经查,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和限制准入类中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相符性分析中的要求,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具体管控要求对照详见表13和l-40表1

19、-3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序号指南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相符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

20、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O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

21、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本项目位于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郁庄路2号,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未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符合8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重

22、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表1-4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相符性分析指南要求项目

23、情况是否相符河段利用与岸线.,r-发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符合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

24、控责任。本项目不在自然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

25、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在

26、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

27、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未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区域活动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开展捕捞。符合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

28、项目。符合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符合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燃煤发电项目。符合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0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14、禁止在化工

29、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符合产业发展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钺、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尿素、磷核、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符合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符合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

30、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符合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达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也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符合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符合4、与相关环保政策的相符性

31、分析(1)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京市六合高新科技城内,具体地址为六合区郁庄路2号,属于(苏政发(2020)49号)中的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一长江流域,相符性分析情况如下:表1-55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坚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分析管控单元管控类别文件相关内容项目情况相符性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长江流域)间局束空布约1、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2、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

32、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3、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4、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5、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1、本

33、项目位于南京新材料产业园内,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及布局优化调整。2、本项目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3、本项目不在禁止项目范围内。4、项目不涉及港口。5、项目不属于焦化项目。符合染排管空污物放g1、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1、本项目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本项目污水不直接排放,接管至红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符合境险控环风防1、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防治、印

34、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1、本项目要求企业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控。2、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源用率求资利效要到2020年长江支流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国家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长江支流自然岸线,不影响长江支流自然岸线保有率。符合(2)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相符性分析表1_6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相符性分析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

35、49号)附件3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中“空间布局约束”的相关要求02、全市范围内不得新(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和装置。3、除南京化工园区外,其他区域不得新(扩、改)建化工生产项目(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安全除患、油品升级改造和为区域配套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气体分装、无化学反应的工业气体制造项目除外)。1、本项目范围内不涉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1874号)的相关区域,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附件3江苏省省域生态环

36、境管控要求中“空间布局约束”的相关要求。2、本项目使用电能,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和装置。3、本项目位于南京新材料产业园且不属于化工生产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得超过江苏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苏政发(2017)69号)的要求。),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得超过8.26万t/a、1.33万t/a、8.22万t/a、10.45万t/a。202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省定

37、减排目标要求。本项目颗粒物排放量0.3385t/a、非甲烷总燃排放量0.025ta,包含无组织和有组织,排放量较小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附件3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中“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2、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建成应急水源工程。3、强化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监管,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议企业及时更新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手续,项目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附件3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中“环境风险

38、防控”的相关要求。2、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红山污水处理厂,不会对饮用水水源产生影响。3、企业需加强对厂区的环境风险管理,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符合资源1、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和2030年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1、企业应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对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实现水资符合利用效率要求度控制指标的通知(宁政水资 考联办(2017) 6号),2020年 南京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45.82 亿立方米。2、根据市政府办公 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三五”能源 发展规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 170 号),2020 年南京 市燃煤总量不得超过3100万吨。 3、禁燃区范围为本

39、市行政区域, 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类 别选择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的“山 类(严格)”类别,具体为:煤炭 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 砰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 煤、焦炭、兰炭等);石油焦、 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 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 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 质成型燃料;国家规定的其它高 污染燃料。源可持续利用。2、本项目生产过程主要使用电能 和天然气能源,不使用煤作为能源(2)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中环境管控单元(南京新材料产业园)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表1-7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中环境管控单元(南京新材料产业园)准入清单相

40、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要求(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产业定位:高性能纤维、电子信息等新材料产业,延长壮大以粘胶纤维和碳纤维等为代表的高性能纤维产业,做精做特以液晶、树脂下游产品、电子信息材料研发和新型功能薄膜材料等为代表的电子信息新材料产业,规范升级农业制剂、表面处理中心(电镀)、环境治理。(3)禁止引入:新建制革、化工、酿造等项目或其他污染严重的与园区主导产业不相符项目。新建产生或排放放射性物质的项目,新建废水含难降解有机物或工艺废气中含三致、恶臭、有毒有害物质无法达标排放的项目,新建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所列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生产的项目。新建产生的危险废物无法妥善处置

41、的项目。新建对规划区外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产生明显不良环境和生态影响的项目。新建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京新材料产业园内,所在厂区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碳纤维预制体的生产,因此符合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同时本项目属于高性能纤维行业,符合产业园的整体产业定位,不在禁止引入行业内。符合性符合不符合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的电镀企业。新建为南京市域外企业服务的电镀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项目。环境风险防控(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

42、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4)园区己污染地块,应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第二类土地筛选值要求后进入用地程序。本项目所在南京新材料产业园已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并编制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具有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本项目使用原辅材料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因此企业在运营期须落实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排查,定期进行污染源监测符合源用率求资利效要(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

43、)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先进性说明(详见附件9),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异形针刺工艺,采购数控异形针刺机,可使成品返工率达到仅10%,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30%返工率;同时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电能,能耗低,生产过程不用水,仅少量生活用水,排放的废气、废水和固废等污染物均采取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

44、要求进行管控。梳理分散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收集和处理后由引风机统一抽至15m高Pl排气筒排放;木模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收集和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设备废气捕集效率达95%,废气处理效率达99%;非甲烷总嫌废气经各集气罩收集后集中通入“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15m高P2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达90%,废气处理效率达95%o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可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符合符合项目生产过程中 不涉及使用涂料、 油漆、胶黏剂、油 墨和清洗剂等含 VOCs含量较高的产品(一)本项目生产 过程主要为短切 网胎、编织和复刺 等工艺,不使用涂 料、油墨、胶黏剂 和清洗

45、剂等原料。(二)本项目固化 过程产生非甲烷 总煌集气罩收集 后通过“吸附浓缩 +催化燃烧”装置 处理,收集装置和 效率均满足要求, 无组织排放量极 少,满足全面加强 无组织排放控制 审查的要求。(三) 本项目采用二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非甲烷总燃。 处理效率大于 90%,废气治理设 施不设置废气旁 路(四)本项目运 营期间,规范建立 管理台账记录主 要产品产量等基 本生产信息。需明 确原辅材料名称(使用说明书、物 质安全说明书 MSDS等)采购量、 使用量、库存量及 废弃量,回收方式 及回收量等。完善符合(3)与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2021】2

46、8号)相符性分析表1_8与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相符性分析表序I内去I落实内容及相符符合号小合性分析情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使用涂料、油漆、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含VOCS产品的,环评文件中应明确要求企业优先使用符合国家和本市要求的低(无)VoCS含量产品。同时,鼓励企业积极响应政府污染预测预警,执行夏季臭氧污染错时作业等要求。(一)全面加强源头替代审查:环评文件应对主要原辅料的理化性质、特性等进行详细分析,明确涉VOCs的主要原辅材料的类型、组分、含量等。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材料的,VoCS含量应满足国家及省VOCs含量限值要求(附表),优先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材料,源头控制VOCs产生。禁止审批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审查:涉VOCs无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等有关要求,重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