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影线、显影片及一次性手术机器人防护套研发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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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南京橙色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显影线、显影片及一次性手术机器人防护套研发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203-320116-04-01-47339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槽杨路9号地理坐标(32度17分3.6度秒,118度46分9.02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M新建(迁建)门改建m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用首次申报项目11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

2、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六发改备(2023)352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9.5环保投资占比(%)1.9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Pl否11是:用地(用海)面积(m2)建筑面积:2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区)开发建设规划(2018-203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名称: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文号:苏环审(2018)45号1、与

3、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区)开发建设规划(2018-2030)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相符性分析六合经济开发区总体定位为南京江北新区产业城,一个一体化发展的现代化产业新城,将重点优化提升高端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2大主导产业未来的六合经济开发区将规划形成“两心、两轴、三廊、六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两心”为龙池地区中心和龙池湖绿心。“两轴”为六合大道城市发展轴和龙华路城市发展轴。“三廊”为滁河绿廊、中部生态隔离廊道、南部生态隔离廊道。“六组团”包括1个综合服务组团、3个生活组团和2个综合产业组团。根据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区)开发建设规划,其产业发展定位为:严禁三类污染工业进入,允许

4、发展二类低污染工业,鼓励发展科技先导型、高附加、低能耗、无污染高新技术产业,工业类以一类工业为主,如电子、通讯、服装、轻纺、新材料等企业,尤其重点引进电子、通讯、新材料等高科技工业(不包含化工、电镀、印染、染整类工业),并重点优化提升高端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2大主导产业,强化发展1大产业用纺织品特色产业,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检验检测、研发设计、职业教育和行业综合服务”5大生产性服务业,构建“2大主导+1大特色+5大支撑”的制造+服务型现代产业体系。本项目位于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槽杨路9号,属于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区,根据不动产权第OoO7185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性质符合

5、南京市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区)开发建设规划(2018-2030)中的规划,本项目为行业类别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并配套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园区产业功能定位。2、与关于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表1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及相符性分析序号环评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及相符性分析符合情况1加强规划引导和空间管控,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引进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入驻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应设置敏感目标,空间防护距离

6、内不得有环境敏感目标,建本项目符合园区环境准入管理要求;木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本项目与周边规划的居住用地等均预留了足够的距离。符合议适当建设绿化隔离带。商住区与工业用地之间设置足够的空间防护距离,减少开发区工业对区内居民的影响;工业用地四周设置不小于15米的绿化隔离带;在开发区北侧的龙华西路和开发区中部浦六路该两路沿线两侧临近居民区企业新增生产线不得使用含恶臭物质的原料。现有2家化工仓储企业不符合定位,需淘汰搬迁。2以持续改善和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引导企业升级废气处理装置,减少有机废气排放。对区内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减少溶剂

7、型油漆使用、推广水性漆、升级喷漆废气处理设施等方式减少有机废气排放量。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规范企业危废贮存场所。规范企业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和运行管理。本项目不使用涂料,有机废气污染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FQ-Ol排气筒达标排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废库。符合3调查、每年开展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等资料可供建设项目环评共享,相应评价内容可结合更新情况予以简化。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暂无可引用数据。符合3、与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区)开发建设规划

8、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规划区发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见表l-2o表12六合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类别优先引 入三本项目情况相符性高端装备制造业:汽车及零部件:整车及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系统设计力加日丁谆了峪开发、生产、轻量化材料应用、自主营四果浮-2发相符产权(品牌)的汽车、发动机制造、区优先引入仃业汽车重要部件的成套设备生产等;新禁止引入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动力锂电池、充电设备、车联网、汽车内饰及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整车等;高档数控机床:机床附件、智能数控系统、数控机床整机、工业机器人及零部件、伺服电机、驱动器等零部件、3D打印、机器人本体;重大成套专用设备:电子和电工机械、化工机械

9、、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及各类机械新产品、科技的研究、开发和设计等;节能环保产业:高效节能通用设备:压缩机及冷凝器等制冷配件、物流冷库与中小型制冷设备、节能环保应用;高效节能电气机械器材制:节能型发电机及零部件、输变电金具等电气器材;先进环保设备:城市用泵、污水处理设备、环境监测设备。高性能产业用纺织品,汽车用纺织品、高端医用防护纺织品等。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专项物流、物流增值服务;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研发设计:服装设计、应用型研发设计;职业教育:职业教育;行业综合服务:新能源锂电池整体解决方案、汽车后市场服务、污水处理综合解决方案、行业数据信息服务。高端装备制造业汽车零部件:低固体分、溶剂

10、型等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高的涂料;含传统含铭钝化等污染较大的前处理工艺的企业;使用限制类制冷剂生产的企业。新材料:含化学反应的合成材料生产;含湿法刻蚀等污染较重工艺的光电材料生产企业。本项目不属于开发区禁止引入行业。相符电子信息:硅原料、多晶硅电池片、单晶硅电池片生产企业;印刷线路板生产企业;废气产生量大的芯片制造、电路板生产企业;线路板拆解企业。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所列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生产企业;其它各类不符合园区定位或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企业;纯电镀等污染严重企业,制革、化工、酿造等项目或者其他污染严重的项目;废水含高浓度难降解有机物,或工艺废气中含三致、恶臭、有毒有害物质无法达标排放的,水质

11、经预处理难以满足六合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的项目;产生或排放放射性物质的企业,工艺废气中含难处理的、排放致痛、致畸、致突变物质的项目;排放汞、铭、镉、铅、W五类重金属废水或废气的企业。管求禁入间要$0/引则空制控止的六合大道沿路街旁绿地:两侧各控制45米绿带;宁连高速防护绿带:西侧控制20120米防护绿带;浦六路防护绿带:西侧控制20-30米防护绿带,东侧控制85米防护绿带;陆营路西侧水系防护绿带:西侧控制60米防护绿带,东侧控制44米防护绿带。本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居民区是方巷新村;位于项目地东侧217m,本项目无恶臭气体排放。相符严格控制临近居民区工业地块企也类型。禁止

12、布置排放恶臭气体的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Ill吨/年、烟(粉)尘148吨/年、二氧化氮191吨/年、挥发性有机物20吨/年。废水污染物(最终排入外环境量):废水量2181万立方米/年,COD1091吨/年、氨氮110吨/年、总磷11吨/年,总氮:328ta本项目废水、废气总量在六合区内平衡。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区)开发建设规划(2018-2030)和关于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

13、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清单所包含的禁止事项。本项目已于2023年8月23日在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备案,并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六发改备(2023)352号;项目代码:2203-320116-04-01-473395)。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槽杨路9号,根据不动产权第0007185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江苏

14、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及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规定的项目,故本项目符合规划,选址合理可行。3、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城市生态公益林(江北新区),距离约1200m;距离马汉河-长江生态公益林约1500m;不在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红线规划的范围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空气质量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根据实况数据统计,全

15、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291天,同比减少9天,达标率为79.7%,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85天,同比减少6天;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74天(其中,轻度污染71天,中度污染3天),主要污染物为03和PM2.5。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PM2.5浓度年均值为28gn,达标,同比下降3.4%;PMlo浓度年均值为51gn达标,同比下降8.9%;No2浓度年均值为27gn达标,同比下降18.2%;SCh浓度年均值为5gm3,达标,同比下降16.7%;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0.9mgr113,达标,同比下降10.0%;Ch日最大8小时值浓度170gm3,超标0

16、.06倍,同比上升1.2%。因此,南京市判定为不达标区。根据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2022)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简讯2022年(第1期、第2期),相关部门已提出“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狠抓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工业废气治理,加快工程性措施落地,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全面完成南钢、梅钢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等污染防控措施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本项目投产运营后,废气挤出机加热融化废气和烫合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

17、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n类及以上)比例为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断面。滁河干流南京段水质总体状况为优,7个监测断面中,水质达到In类及以上断面比例为100%。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纯水制备浓水、灭菌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经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纯水制备浓水、灭菌废水一起排入区域污水管网;纳入六合区污水处理厂,最终废水污染物外排量

18、较小,对纳污河流的环境影响较小。声环境质量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535个。2022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3.8dB,同比下降O.ldB;郊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25dB,同比上升0.3dB.全市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47个。2022年,城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7.4dB,同比下降0.2dB;郊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6.5dB,同比上升0.7dB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28个。2022年,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8.2%,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夜间噪声达标率为93.0%,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本项目建成后,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振后厂界各噪声预测点昼间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

19、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所用辅料消耗由供应商提供,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应,用电由市政电网所供给。本项目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可以满足各类用水、用电需求,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限。(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见表l-3o表13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本项目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

20、021年修改)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本项目不属于“鼓I峡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2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在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3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4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本项目不属于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禁止新(扩)建的行业项目。5市场准入

21、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符合该文件要求。6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中禁止类项目,符合该文件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4、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槽杨路9号,对照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

22、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可知,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其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4。表1-4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控别管类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长江流域空间布局约束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

23、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建设的项目,不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和过江干线通道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焦化项目。染排管污物放控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循环冷却水排水经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

24、纯水制备浓水、灭菌废水一起排入区域污水管网,总量在六合区污水处理厂内平衡。废气在六合区实行区域平衡。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至入六合区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放。综上,本项目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的要求相符。5、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槽杨路9号,对照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可知,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

25、目与其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见表l-5o表15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经分析,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属于禁止进入的项目。(2)优先引入:高端装备制造业:汽车及零部件、高档数控机床、重大成套专用设备;节能环保产业:高效节能通用设备、先进环保设备;高性能产业用纺织品:汽车用纺织品、高端医用防护纺织品等;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检验检测、研发设计、职业教育、行业综合服务。(3)禁止引入:高端装备制造业企业零部件(低固体分、溶剂型等挥发

26、性有机物含量高的涂料,含传统含铭钝化等污染大的前处理工艺的企业,使用限制类制冷剂生产的企业)、新材料(含化学反应的合成材料生产,含湿法刻蚀工艺的光电材料生产企业)、电子信息(硅原料、多晶硅电池片、单晶硅电池片生产企业,印刷线路板生产企业,废气产生量大的芯片制造,电路板生产企业,线路板拆解企业)、其他行业(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所列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生产企业,其他各类不符合园区定位或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企业,纯电镀等污染严重企业,制革、化工、酿造等项目或其他污染严重的项目,废水含难降解有机物,或工业废气中含三致、恶臭、有毒有害物质无法达标排放的,水质经预处理难以满足六合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的项目;

27、产生废气中含难处理的、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的项目,排放汞、铭、镉、铅、神五类重金属废水或废气的企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本项目废水在六合区污水处理厂总量中平衡;VC)CS有组织废气在六合区内平衡;项目实施后将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环境风险防控(I)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园区已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了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编制了突发环境事

28、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本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拟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拟落实企业污染源跟踪监测计划。(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本项目用水、用电量较少,各资源利用效率较高。(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

29、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综上,本项目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要求相符。6、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的相符性分析表16与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文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及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符合文件要求。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

30、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木项目位于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文件要求。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

31、、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位于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文件要求。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

32、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位于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不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文件要求。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

33、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文件要求。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设排污口。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

34、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生产性捕捞,符合文件要求。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文件要求。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项目,符合文件要求。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位于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不属于太湖流域,符合文件要求。Il禁

35、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燃煤发电项目,符合文件要求。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属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符合文件要求。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文件要求。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周边无

36、化工企业,符合文件要求。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钱、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尿素、磷镂、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项目,符合文件要求。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养、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农药原药项目,不属于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符合文件要求: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不属于独立焦化项目,符合文件要求。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

3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符合文件要求。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2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7、与关

38、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2021)28号)相符性分析表L7与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文件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一)全面加强源头替代审查环评文件应对主要原辅料的理化性质、特性等进行详细分析,明确涉VOCs的主要原辅材料的类型、组分、含量等。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材料的,VOCs含量应满足国家及省VOCs含量限值要求(附表),优先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材料,源头控制VOCs产生。禁止审批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齐IJ、清洗

39、剂等建设项目。(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审查涉VoCS无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等有关要求,重点加强对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5类排放源的VOCs管控评价,详细描述采取的VOCS废气无组织控制措施,充分论证其可行性和可靠性,不得采用密闭收集、密闭储存等简单、笼统性文字进行描述。生产流程中涉及VOCs的生产环节和服务活动,在符合安全要求前提下,应按要求在密(一)本项目涉及VOCs原料己明确各原辅料的理化性质。(二)本项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FQ-Ol排气筒达标排放。(三)本项目V

40、OCs废气浓度较低,初始排放速率不大于lkgh,废气处理效率75%,环评文件中已明确吸附剂定期更换制度,且产生的废活性炭委托相符有危险废物资 质的单位安全 处置。(四)本项目 运营期间,规 范建立管理台 账记录主要产 品产量等基本 生产信息。需 明确VOCS原 辅材料名称及 其VOCs含量 (使用说明 书、物质安全 说明书MSDS 等)采购量、 使用量、库存 量及废弃量, 回收方式及回 收量等。完善 VOCs治理设 施的设计方 案、合同、操 作手册、运维 记录及其二次 污染物的处置 记录,生产和 治污设施运行 的关键参数, 废气处理相关 耗材(吸收剂、 吸附剂、催化 剂、蓄热体等) 购买处置记

41、 录,台账保存 期限不少于三 年。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无法密闭的,应采取措施有效减少废气排放,并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VOCs废气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收集效率应原则上不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的,应在环评文件中充分论述并确定收集效率要求。加强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的管理,动静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应明确要求按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

42、复(LDAR)工作,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和无组织泄漏排放。(三)全面加强末端治理水平审查涉VoCS有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强化含VOCs废气的处理效果评价,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应按照规范和标准建设适宜、合理、高效的VoCS治理设施。单个排口VoCS(以非甲烷总嫌计)初始排放速率大于IkgZh的,处理效率原则上应不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的,应在环评文件中充分论述并确定处理效率要求。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单的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喷漆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不得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生物法等低效处理技术。环评文件中应明确

43、,VOCs治理设施不设置废气旁路,确因安全生产需要设置的,采取铅封、在线监控等措施进行有效监管,并纳入市生态环境局VOCs治理设施旁路清单。不鼓励使用单一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等吸附技术的项目,环评文件应明确要求制定吸附剂定期更换管理制度,明确安装量(以千克计)以及更换周期,并做好台账记录。吸附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要求密闭存放,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鼓励实施集中处置。各区(园区)应加强统等规划,对同类项目相对较为集中的区域(同一个街道或者毗邻街道同类企业超过10家的),鼓励建设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VOCs废气集中处置中心,实现集中生产、集中管理、集中治污。(四

44、)全面加强台账管理制度审查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应明确要求规范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主要产品产量等基本生产信息;含VOCs原辅材料名称及其VOCs含量(使用说明书、物质安全说明书MSDS等),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及废弃量,回收方式及回收量等;VOCs治理设施的设计方案、合同、操作手册、运维记录及其二次污染物的处置记录,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废气处理相关耗材(吸收剂、吸附剂、催化剂、蓄热体等)购买处置记录;VOCs废气监测报告或在线监测数据记录等,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三、严格项目建设期间污染防治措施审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使用涂料、油漆、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含VOCs

45、产品的,环评文件中应明确要求企业优先使用符合国家、省和本市要求的低(无)VOCs含量产品。同时,鼓励企业积极响应政府污染预测预警,执行夏季臭氧污染错时作业等要求。本项目不使用涂料、油漆、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含VOCS产品。相符3四、做好与相关制度衔接做好“以新带老”要求的落实。涉VOCs排放的新、改、扩建项目,要贯彻“以新带老”原则,鼓励现有项目的涉VOCS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治理设施按照新要求,同步进行技术升级,逐步淘汰现有的低效处理技术。做好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将排污许可证作为落实固定污染源环评文件审批要求的重要保障,结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严格建设项

46、目环评文件审查。做好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环评审批、大气管理、现场执法等部门应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环评审查、总量平衡、事中事后监管、排污许可证核发及证后监管等工作协作,切实加强VoCS污染的管理。本项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FQ-Ol排气筒达标排放。相符8、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十五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标准以及防治技术指南确保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第二十一条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I放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生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后通过FQ-Ol排气筒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因此本项目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要求相符。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由来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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