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动力锂电池梯次拆解利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退役动力锂电池梯次拆解利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25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南京无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退役动力锂电池梯次拆解利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建设单位:南京无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主持编制机构:南京信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三年九月1概述Ll项目由来11.2 目2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2141页目19J1/币4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51.6 环境影响报告的主要结论62总则72.1 编制依据7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122.3 评价等级及评价重点192.4 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242.5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272.6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352.7 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39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53.1 现有项目概况553.2 建设项
2、目概况863.3 施工期工程分析1003.4 营运期工艺流程及影响因素分析1013.5 营运期污染源强核算Ill3.6 营运期环境风险识别1253.7 /pitr127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294.2环境质现状力I136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47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475.2 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475.3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525.4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1585.5 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1635.6 营运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715.7 营运期环境风险分析1795.8 营运期土壤环境影响分析1825.9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82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836.1
3、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836.2 营运期废气环境保护措施分析1836.3 营运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分析1896.4 营运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分析1936.5 营运期固废环境保护措施分析1946.6 营运期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1986.7 营运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2006.8 环保验收“三同时”208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117.1 经济效益分析2117.2 社会效益分析2117.3 环境效益分析2117.4 小结212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138.1 环境管理2138.2 总量控制分析2198.3 环境监测计划2229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289.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289.2 建议及要求233附件:
4、附件1委托书附件2声明附件3项目备案证及登记信息单附件4建设单位营业执照附件5现有项目环评批复附件6现有项目(阶段性)竣工验收意见附件7现有项目(阶段性)竣工验收公示截图附件8租赁合同及产权证附件9退役锂电池回收协议及南京金龙客车环评批复附件10废锂电池处置协议附件11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地表水、地下水,报告编号:HR22101004)附件12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大气,报告编号:AN22121902)附件13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声,报告编号:MST20230112001)附件14污水接管协议附件15危废处置承诺书附件16西区跟踪环评审查意见附件17南京无限动力应急预案备案表附件18环评项
5、目现场踏勘记录表附件19项目委托合同附件20评审会会议纪要附件21会纪要修改清单1概述1.1 项目由来近年来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以及自然资源的不断消耗,环境友好的锂离子电池被开发出来并得到广泛使用。锂离子电池具有工作电压高、体积小、质量轻、能量高、低污染、循环寿命长等优点,已成为新能源汽车、移动电话、数码产品、电动工具等目标市场的绝对主力产品。目前,我国锂电池消费量已跃居全球第一,巨大的电池生产消费带来了数目惊人的废旧锂电池,到2020年,我国锂电池累计报废量将达到12万17万吨的规模。一般来说,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容量低于80%就不能再用在车上,但这些报废下来容量低于80%的动力电
6、池还有继续利用的价值,它还可以被用作储能或者相关的供电基站以及路灯、低速电动车上。南京无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为一家专业从事废旧动力锂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的公司,于2020年投资建设新建废旧动力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处理3万吨废旧动力锂电池的规模。该项目实际建设中采用分期建设的方案,目前一期处理废三元锂电池极片10000ta的两条生产线已建成,于2022年10月28日通过了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期处理废旧三元锂电池和废旧磷酸铁锂电池20000ta的生产线尚未开工建设。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响应国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南京市“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南京无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决定投
7、资5000万元,新租赁南京中欧威能新能源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深水区漂水经济开发区滨淮大道123号的2#厂房,扩建锂离子电池梯次拆解利用生产线并对原生产线部分设备进行改造。扩建项目对退役的汽车锂离子电池包拆解、测试、组装,建成后可新增年处理8000吨退役动力锂电池的能力。本项目在为园区的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基础上,辐射整个南京,对南京市范围内的退役动力锂电池拆解利用。目前该项目已于2022年9月29日在南京市深水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2209-320117-89-05-996636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8、本项目需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的对象是废锂离子动力电池,对旧锂电池包的拆解、测试与组装,不涉及电芯的拆解,其过程是废弃资源再利用,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对照建用生Z啜轲建项目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中“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421和422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中“废电池、废油加工处理“,评价类别为报告书。为此,南京无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南京信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退役动力锂电池梯次拆解利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
9、位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和现场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开展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 建设项目的特点项目具有以下特点:(1)本项目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的对象是废锂离子动力电池,对新能源汽车退役的锂离子电池包的拆解、测试、组装,仅拆解到模块,不对模块拆解,不对电池单体拆解,正常工况不产生含重金属、含氟的废水废液。非正常工况下电池包破损,电解液泄漏清理产生的废物均按照危险废物处理,电解液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燃、氟化物经二道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2)本项目梯次利用产生的一般固废以及服务期满后报废
10、的梯次产品,近期委托南通北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待现有项目二期建成后自行资源化利用。由于现有已批项目部分内容的建设进度滞后于本项目,因此本次对全厂的评价分为近期和远期,近期包括现有一期已建成部分和本项目,远期包括现有项目全部和本项目。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项目组首先研究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划,确定评价文件类型。其次开展初步的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确定评价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安排进一步环境现状详查及环境现状监测。在资料收集完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识别项目污染因子和环境影响因素,通过工程分析,得出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及
11、排放情况。预测项目对区域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清洁生产水平进行论证,提出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可行措施,为工程设计、环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最终形成环评文件。本次评价工作过程见图1.31。第险秋图1.3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1.4 项目初筛本项目初筛详见表141。序号分析项目园区产业定位及规划相符性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表1.4-1项目初筛表初筛情况分析本项目位于南京深水经济开发区西区范围内,产业定位:重点发展汽车制造业、电子信息、现代物流、新材料,适当发展食品药品加工和机械与装备制造。本项目在为园区的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基础上,辐射整个南京,对南京市范围内的
12、退役动力锂电池拆解利用,本项目不属于深水经济开发区西区禁止和限制建设的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该项目已于2022年09月29日在南京市深水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2209-320117-89-05-996636。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中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一27、废旧木材、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印刷电路板、废旧电池、废旧船舶、废旧农机、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及纺织废料和边角料、废(碎)玻璃、废橡胶、废弃油脂等废旧物资等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不属于江
13、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18年)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涉及的行业及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规定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及V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中禁止或限制类行业。根据2022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PMIO年均值、SCh年均值、CO日均值、NCh年均值、PM2,年均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
14、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因此判定为不达标区。经南京市人民政府采取整改措施整改后,环境质量可得到改善。补充监测的锡、非甲烷总烧、氟化物满足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承载力根据监测结果,声环境的环境质量均较好,可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及影响求。一干河的各监测断面监测因子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环境功能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中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要求,地下水质量较好。经预测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
15、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总量指标合理性及可达性分析本项目废气废水排放量在深水区范围内平衡,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园区内集中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污水处理、雨污管网已铺设到位。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京涕水经济开发区西区范围内,该园区已于2016年9月20日取得关于南京市漂水经济开发区西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漂环规(2016)4号),规划环评批复要求:优化园区产业结构、提升项目档次;合理规划园区布局,妥善安置拆迁居民;加快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区域污染控制水平;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落实事故风险的防范
16、和应急措施;加强园区环境监督管理,建立跟踪监测制度;开发区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本项目在为园区的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基础上,辐射整个南京,对南京市范围内的退役动力锂电池拆解利用,不属于漂水经济开发区西区禁止和限制建设的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本项目符合审查意见(涕环规(2016)4号)的要求。详见“252.2章节”分析。本项目不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具有协调性。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地下水环
17、境均较好,环境空气经漂水区人民政府采取整改措施整改后,可得到改善;本项目生产使用电能,资源能源利用率高,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列出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本项目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性。详见“2.6章节”分析。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租用南京中欧威能新能源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厂房,施工期主要是部分水电路的改造及设备安装,不涉及大规模的土建,因此本环评主要是关注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废气:本项目汽车退役动力锂离子电池梯次利用过
18、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表面清灰颗粒物,锡焊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废水: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和初期雨水经絮凝沉淀预处理,排入市政管网接管进入秦淮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一干河。噪声:拆解线各设备和环保系统风机在运行过程中产生机械噪声对厂区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员工生活垃圾,拆解和测试产生的废铁外壳、废线束、废铜排、废螺丝、废支架、冷却系统部件、废模组、废冷却液和BMS线路板,废气处理产生的除尘收尘、废滤芯及废活性炭,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等。
19、固体废物如堆存或处置不当可能对区域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1.6 环境影响报告的主要结论南京无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新租赁南京中欧威能新能源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漂水区裸水经济开发区滨淮大道123号的2#厂房,建设退役动力锂电池梯次拆解利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年处理8000吨退役动力锂离子电池的能力。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选址符合区域规划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现状;环境风险可防控;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公众参与篇章材料,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大部分公众的支持。综上所述,本项目在严格
20、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2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9号,2015年1月1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改);(3)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31号,2018年10月26日修订,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21、法(2017年6月27日通过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发布,2019年1月1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3月1日实施);(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主席54号令,2012年7月1日);(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11)国务院关于修改V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1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1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第29号令);(1
22、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令);(1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1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17)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18)禁止用地项目目录Q012年本);(1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本)(生态环境部令第15号,2021年1月1日实施);(20)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2017年10月1日实施);(21)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
23、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号);(22)废旧锂电池收集处置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函2014年1621号,2014年11月28B);(23)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部公告2016年第82号,2016年12月26日);(24)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4月16B);(25)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26号,2018年5月25日);(26)“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78号);(27
2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28)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21)736号);(29)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30)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2018年1月26日);(31)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59号,2019年12月16日);(32)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节(2021)114号,2021年8月19日)。2.1.2 江苏省
25、法规及政策(1)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1月23日第二次修正);(2)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3月28日第二次修正);(3)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年3月28日第三次修正);(4)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5月1日起施行);(5)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3月28日第二次修正);(6)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7)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8)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9)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1998
26、年9月);(10)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21-2030)(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水利厅,苏环办(2022)82号);(三)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1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1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环办(2020)225号);(14)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2022年1月24日);(15)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16)关
27、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等规划的通知(苏工信综合(2021)409号);(17)江苏省“十四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18)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应急相关内容编制要点的通知(苏环办(2022)338号);(19)关于印发V江苏省地表水氟化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2023-2025年)(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2号);1.1.1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V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1.1.3 南京市法规与政策(1)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5月1日起施行);(2)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
28、例(2017年7月21日修订);(3)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7月21日修订);(4)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年9月1日施行);(5)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87号令,2013年1月1日施行);(6)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2013年1月31日发布);(7)市政府关于批转市环保局V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4)34号,2014年1月27日发布);(8)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251号);(9)关于印发CO32XHCO3、Cl-、
29、SCV-、水位CODMn/土壤/环境风险/电解液、危险废物、伴生次生污染物/Z生态影响/土地利用/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利用量、处置量表2.22建设项目影响环境要素程度识别表影响受体影响因素自然环境生态环境士会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陆域环境水生动物渔业资源主要生态保护区域农业与土地利用居民区特定保护区人群健康环境规划施工期/-1SRDC-1SRDC/-1SRDC/运营期废水排放O-11.RDC0000-1SRDC-1SRDC00-1SRIDC0-1SRIDC-1SRIDC废气排放-1LRDCO000-1SRDC00-1LRDC0-1SRDC0-ISRDC-1SR
30、DC噪声排放OO00-1LRDC00000000固废排放OO000-1SRDC000000-1SRDNC0事故风险-2SRDNC-1SRDNC-2SRDNC-2SRDNC00-2SRDNC-2SRDNC-1SRDNC-2SRDNC-2SRDNC0-2SRDNC0服务期满后废水排放OO000000000000废气排放OO000000000000固废排放-1SRDC-1SRDC-1SRDC-1SRDC-1SRDC000000000事故风险OO000000000000注:1、分别表示有利、,:利影响:“0”、“1”、“2、3数值分别表示无影响、.径微影响、中等影响和E直大影响:“L”、S分另I表示长
31、期、短期影响;“R”、“IR”分别表示可逆、不可逆影响;用力D”表示直接、间接影响;P、NC”分别表示累积与非累积影响。南京信佣!程咨询有限公司142.2.2 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环境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地区。常规污染指标So2、No2、CO、PM10、PM25.O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氟化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A中参考浓度二级标准,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姓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确定值,具体标准值见表223。表2.2-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
32、值单位标准来源SO2年平均60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1小时平均200PMio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PM25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1小时平均200CO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IOmgZm3氟化物24小时平均7GB30952012附录A中参考浓度二级标准1小时平均20锡及其化合物1小时平均60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非甲烷总嫌1小时平均2000(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纳污水体为一干河,一干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3、3838-2OO2)1V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24。表2.2-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序号项目IV类标准1PH(无量纲)692BOD5(mgL)63化学需氧量(mgL)304氨氮(mgL)1.55总磷(mgL)0.36石油类(mgL)0.5(3)地下水环境区域地下水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进行分类评价,主要指标见表2.2-5O表2.2-5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序号项目标准值I类11类In类In类V类1PH(无量纲)6.58.55.56.5,8.5992氨氮(NH4)(mgL)0.020.10.51.51.53硝酸盐(以N计)(mgL)2.05.030,04亚硝酸盐(以N计)(
34、mgL)0.010.101.004.805挥发性酚类(mgL)0.0010.0010.0020.010.016弱化物(mgL)0.0010.010.17碑(mgL)0.0010.0010.058汞(mg/L)0.00010.00010.0010.0029珞(六价)(mg/L)0.0050.010.1()10总硬度(mg/L)15030045065011铅(mg/L)0.0050.0050.010.100.1012氟化物(mg/L).o1.02.013镉(Cd)(mg/L)0.00010.0010.0050.0114铁(mg/L)0.10.22.015镭(mg/L)0.050.050.101.5
35、016溶解性总固体(mg/L)300500ooo200017耗氧量(CODm11法,以计)(mg/L)1.02.03.010,018总大肠菌数(个/L)3.03.03.010010019菌落总数(CFUZmL)1001001001000(4)声环境根据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宁政发(2014)34号),本项目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详见表226。表2.2-6声环境质量标准标准类别昼间dB(八)夜间dB(八)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65552.2.3 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为表面清灰除尘产生的颗粒物,锡焊产生的颗粒物和锡
36、及其化合物。根据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电池工业的定义为“指以正极活性材料、负极活性材料,配合电介质,以密封式结构制成的,并具有一定公称电压和额定容量的化学电源以及利用太阳辐射能直接转化电能的太阳电池的制造业。”南京信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6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池工业(HJ967-2018),锂离子电池工业的主要生产单元为原料系统、涂布、烘烤、注液。本项目的最终产品为梯次利用的电池,主要生产工艺为拆解、测试、组装,与GB304842013和HJ9672018中的电池工业的生产工艺不同,产污环节也不同。另外,根据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l
37、I86-2021)规定: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拆解、破碎、分选工序,以及湿法工艺浸出、分离、提纯和化合物制备工序废气排放应满足GB16297的规定。并参考同类项目环评及批复,废气不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由于江苏省出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地标,地标优先于国标,因此本项目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其中颗粒物执行表1、表3中的其他标准。表2.2-7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为R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来源监控位置监控浓度限值(mgm3)颗粒物20(其他)1边界外浓度最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