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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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郸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和依据为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减缓重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印送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鲁环函2018)503号)荷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带政办发(2018)4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二)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

2、极预防,加强应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信息公开,社会参与。(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郛城县行政区域内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二、组织机构及其主要任务(一)成立郛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简称指挥部)总指挥长:县长指挥长:分管副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环保局局长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督查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公路局、郭城广播电视台、郛城供电公司、中国移动郭城分公司、中国联通郭城分公司、中国电信郭城分公司,职责如下:1、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宣传,引导

3、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防范能力。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县督查局:接到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后,负责组成督导组,对各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3、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落实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措施,制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列出各行业错峰生产企业名单,并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工业企业按照不同预警级别落实限产、停产措施;负责对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产能、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4

4、、县教育局: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指导和督促本县教育机构做好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直至停课等健康防护措施。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5、县公安局: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制定全县高排放车辆临时禁、限行方案,并组织执行;按照不同级别预警要求,通过媒体及时告知公众采取的措施,并达到预案要求的限行范围;加大对渣土车、砂石车等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检查执法力度;加大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各类车辆的查处力度;负责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对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6、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所需资金,做好应急处

5、置所需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7、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监督和落实郭城城区职权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列出具体建筑施工工地名单,建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动态数据库;负责郛城城区职权范围内道路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及落实重污染天气下施工工地防尘、缩减施工量直至停工等措施;负责监督和落实在重污染天气下施工工地防尘、缩减施工量直至停工等措施;负责监督和落实建筑工地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措施;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下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污染控制措施;参与督导检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6、8、县综合执法局: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对餐饮服务业油烟的污染治理;负责对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生物质等行为的查处;负责在重污染天气下落实城市道路保洁、增加洒水频次等措施;加强对渣土、垃圾运输等车辆的管理,杜绝扬撤遗漏现象;负责郛城县级职权范围内市政工程、城市绿化等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及落实重污染天气下施工工地防尘、缩减施工量直至停工等措施;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下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污染控制措施。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9、县交通运输局: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协调公共交通力量,加大公共交通运载能力,并

7、制定具体交通运力调度方案;配合县公安局审查全县机动车限行方案并开展督查;负责落实错峰运输措施,制定错峰运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下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污染控制措施。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10、县卫计局: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开展重污染天气防病知识宣传,提供重污染天气健康咨询;组织医疗机构有针对性的做好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诊疗保障和救治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11、县环保局:负责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编制、修订郛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检查相关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配

8、合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监督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落实企业停产、限产、错峰生产的应急响应措施;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12、县气象局: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13、县公路局: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郛城县城区职权范围内的道路保洁工作,落实重污染天气下提高道路保洁质量、增加洒水频次等措施;负责郛城县城区职权范围内道路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及落实重污染天气下施工工地防尘、缩减施工量直至停工等措施;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下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污染控制措施。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14、郛城广播电视台、中国移动郛城分公司、

9、中国联通郛城分公司、中国电信郛城分公司:利用本单位平台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提醒公众做好防护;按指挥部要求及其他成员单位工作需要,向社会无偿发布需公众知晓和采取措施的相关信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15、郭城供电公司:负责全县电力部门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对停限产企业采取相应的电力分配措施和工业用电量下降值的统计,并汇总全县工业用电量下降值。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设立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组织相关单位督导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由县督查

10、局牵头,组织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环保局等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各相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预报预警(一)预警分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应急预案范畴。当预测AQl日均值200持续一天时,随空气质量预报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健康提示性信息重点包括:(1)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

11、外活动。(3)减少或暂停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及其他露天举办的群体性活动。(4)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5)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减少污染排放。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1、黄色预警:预测AQl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2、橙色预警:预测AQl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3、红色预警:预测AQl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l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

12、预测AQl日均值达到500。(二)预警信息发布县指挥部办公室接到荷泽市的全市或区域预警通知时,于1小时内报请签发,黄色、橙色预警由指挥长签发,红色预警由总指挥长签发。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签发的指令后,于2小时内以召开紧急会议形式集中部署发布或通过指挥部办公室书面通知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对象为需要采取措施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县政府各有关部门。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段、预警等级、不利气象条件情况、主要污染物指标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的趋势定性分析。针对企业和公众的预警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发布。(三)预警解除与调整预警解除。当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市

13、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预警解除信息时,按照发布程序解除预警,并及时发布解除预警消息。预警调整。当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预警调整信息时,按照发布程序调整预警,并及时发布调整预警消息。四、应急响应(一)应急响应分级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In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11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I级响应。(二)应急响应启动县应急指挥部接到市应急指挥部应急指令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县应急预案、乡镇(街道、开发区)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和企业操作方案采取相对应的应急措施。(三)应急响应措施1、总体

14、要求(I)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辖区内企业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预案管理实施流程,落实责任主体和部门分工,确保预案措施可操作,企业减排措施具体可行,做到“一镇(乡、街道、开发区)一案、一厂一策二(2)应急预案必须含有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具体的减排措施和减排措施项目清单,并将应急减排的措施和目标落实到具体企业、企业生产线、工艺环节。(3)应急减排措施设置的基本原则:应急减排措施应有效减少企业生产活动全过程(包括物料运输、堆存、原料准备、生产、成品运输等环节)的污染物排放,减少整个重污染天气高发季节应急措施对生产活动的扰动频次;应急减排措施应根

15、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优先管控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企业应优先选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减排的工艺环节。应急管控对象企业应尽可能采取停产、限产(整条生产线)或轮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4)减排措施清单中应剔除以下6类企业或行为:僵尸企业;已纳入常规性管理的黄标车;虚假企业;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已取缔或计划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已淘汰或计划淘汰燃煤锅炉。减排措施清单中应保留以下3类企业或行为:已完成超低排放的企业;已列入错峰生产的企业;因市场不景气或者环保限制等原因而出现限产、停产、不饱和生产的企业。(5)应急减排基数是在基础排放量中扣除当年常规治理措施减排量,得到的全年减排基

16、数,基础排放量按照2016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进行计算。(6)减排措施应急减排量计算方法: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且燃煤机组(锅炉)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不计算应急减排量;季节实施错峰生产企业在评估预警期间污染物减排量时按L2倍核算;因市场不景气或环境质量改善提标等原因出现生产负荷不饱和的企业,其污染减排按实际生产负荷计算。2、工业企业采暖季实施错峰生产、运输(1)水泥、砖瓦、玻璃棉、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除使用天然气、电、电厂热力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或热源,且稳定达标排放的,采暖期全部实施停产。(2)炭素企业(以生产线计)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对于稳定达

17、到超低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毫克/立方米)的,可不予限产。(3)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报经县政府请示市政府批准同意。(4)采暖季期间,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50%以上,其他时间,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出焦时间延长50%以上;焦炉炉体加罩、配备焦炉烟囱废气脱硫脱硝装置且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可不予限产。(5)铸造熔炼设备采暖期实施停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20、100、150毫克/立方米(冲天炉必须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的,

18、可不予限产;各种铸造熔炼设备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停产。(6)要针对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港口码头,摸清产能与原材料运输比例结构,结合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制定“一厂一策”的采暖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重点用车企业要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封存企业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四以上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重点企业和

19、单位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留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秋冬季期间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并保留至2019年4月30日。国家、省市出台错峰生产新要求后,按其要求执行。错峰生产企业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应保障基本民生需求。3、III级响应措施目标:辖区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10%以上,可内部调整S02和NOX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20%o(1)公众防护措施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健康提示信息,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

20、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医疗机构加强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至少3次洒水抑尘作业。工业企业采取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减少物料运输措施;木板加工等产业集群企业涉VoCs、粉尘工序停产。在县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及黄标车通行

21、,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采取停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排和应急减排置换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生物质锅炉:生物质发电锅炉严格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他生物质锅炉,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国家、省标准基础上降低20%以上;玻璃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山东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20%以上;纺织、印染、家具制造、设备制造等涉VOCS行业:VOCs工序停产;石化、有机化工、医药化工等行业:采取停产整条生产线、整个生产车间、整个生厂装置等方式实现减排。除应急抢险外,县城区停止所有

22、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建筑工地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日常检查。4、11级响应措施目标:辖区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减排比例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15%以上,可内部调整S02和NOX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o措施:11级响应措施在执行In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I)公众防护措施:县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

23、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至少5次洒水抑尘作业。在县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车辆停止使用。工业企业减排措施生物质锅炉:生物质发电锅炉严格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他生物质锅炉,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国家、省标准基础上降低30%以上;玻璃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山东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20%以上;纺织、印染、家具制造、设备制造等涉VoCS行业:VOCs工序停产;石化、有机化工、医药化工等行业:采取停产整条生产线、整个生产

24、车间、整个生厂装置等方式实现减排。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施工作业。5、I级响应措施目标:辖区全社会二氧化硫(S0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减排比例达到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20%以上,可内部调整S02和NOX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60%o措施:I级响应措施在执行11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I)公众防护措施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当紧急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当天不采取停课措施。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公众减

25、少驾驶机动车出行。空调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C,冬季不高于18cC0(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非冰冻期对城区主次干道洒水抑尘作业增加频次。工业企业减排措施生物质锅炉:生物质发电锅炉严格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他生物质锅炉,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国家、省标准基础上降低30%以上;玻璃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山东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20%以上;纺织、印染、家具制造、设备制造等涉VOCS行业停产。石化、有机化工、医药化工等行业:采取停产整条生产线、整个生产车间、整个生厂装置等方式实现减排。停止县城区所有建筑工地、施工工地作业。在县城区内所有黄标车(

26、公交等民生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除外)禁止上路。加大公共交通运力。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秸秆等禁止行为的监管。各级别应急响应措施中,工业企业通过加强污染治理、压减负荷、停止生产来实现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各企业要制定具体限产、停产操作方案,明确具体限产、停产操作流程;对于为确保停产状态下生产安全,需保持一定生产负荷的企业,要明确确保维持停产状态生产安全的最低负荷,并具有充分的科学依据或专家意见。(四)应急响应终止预警解除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县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响应解除令,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7、、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重点废气排放单位终止应急行动。(五)总结评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要在应急响应终止3个工作日内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将应急响应评估报告报送县应急指挥部,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县应急指挥部要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和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对本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正。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发挥应急工作“削峰降频”作用,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五、保障措施(一)经

28、费保障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逐步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资金投入力度,将重污染天气应急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列入预算,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监督检查,以及应急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应急技术支持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二)物资保障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急指挥部要制定应急期间应急仪器、车辆、人员防护装备配备计划,明确各项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主体、种类与数量。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分工,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硬件装备,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三)通讯与信息保障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9、、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应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人员通信信息库,制定应急信息通讯系统及维护方案,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四)医疗卫生保障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组织医疗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做好重污染天气疾病突发患者的诊治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物资等及时到位,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相关医疗物资储备和应急调配机制。六、宣传保障各级、各部门应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宣传,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防范能力。七、信息公开(一)信息公开

30、的内容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护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二)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等媒体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三)信息公开的组织县政府应急指挥部负责当地重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县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处置。(四)信息公开的时间重污染天气预警经省应急工作组或市应急指挥部确认发布后,县宣传部门立即通过主流新闻发布平台和新媒体将预警信息进行发布。在重污染应急启动期间,实时公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通过各种媒体平台不断进行发布。八、应急培训县、乡镇政

31、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应急小组成员单位对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应急时监督执法到位;相关企事业单位对各自所需落实应急措施进行技术培训,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安全、有效、全面落实。九、应急演练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依据各自预案、专项实施方案、企业操作方案组织演练,尤其对具体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指挥部视情组织综合性演练,可采用桌面推演加部分环节拉动演练的形式。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十、责任追究各相关职能部门

32、要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的专项实施方案中要逐级细化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事项,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等减排措施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县政府和相关责任单位的督察力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十一、附则(一)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县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33、。(二)预案修订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调整和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完善,并经郛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三)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郛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郭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郭政办发(2017)63号)同时停止执行。附件:1.郭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解除)信息发布格式2 .郭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联络通讯录3 .郭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督导检查组人员名单4 .郛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表5 .郭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效果评估表6 .郭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记录表郭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解除)信

34、息发布格式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信息的通知据新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预警信息,自201X年X月X日起,我县出现或将出现连续X天AQl指数大于XX的重污染天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PM10PM,5)o全县自201X年X月X日X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X级响应,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单位按照郛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要求,采取相应响应措施。201X年X月X日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解除信息的通知据荷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预警解除信息,自201X年X月X日起,我县AQl指数低于200,且预计未来48小时不会反弹。自X日X时起解除X色预警,X级响应终止。郛城

35、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01X年X月X日郭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联络通讯录序号单位联系方式1县委宣传部刘考勇2县督查局浑长征3县政府应急办刁秀敏4县经信局刘宏伟5县教育局陈敬党6县公安局陆仁杰7县财政局刘海霞8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匡东升9县综合执法局黎海建10县交通运输局李印文11县卫计局王善怀12县环保局妙清峰13县气象局宋先居14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张玉荣15县公路局蔺广民16郛城广播电视台王生勇17郛城供电公司谢允18县移动通信公司田学金19县联通通信公司苏巍伟20县电信通信公司马超霞郭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督导检查组人员名单组长:XXX县督查局副局长成员由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

36、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环保局等单位各抽调1名业务科长组成。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应急响应启动信息后,督导检查组按职责对相关单位和企业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将督导检查情况上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郭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表时间:年月日序号单位名称应急响应要求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要求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备注督导检查组组长:组织单位负责人评估组成员预警级别In级II级1级口评估时间评估内容预案名称演练地点组织部门总指挥演练时间参加部门和人员演练方式演练类别演练程序预案评审适宜性:口全部能够执行口执行过程不够

37、顺利口明显不适宜充分性:口完全满足应急要求口基本满足需要完善口不充分,必须修改演练效果评审人员到位情况到位情况:口迅速准确基本按时到位个别人员不到位口重点部位人员不到位熟练情况:口职责明确,操作熟练口职责明确,操作不够熟练口职责不明,操作不熟练物资到位情况现场物资:口现场物资充分,全部有效口现场准备不充分口现场物资严重缺乏个人防护:口全部人员防护到位口个别人员防护不到位口大部分人员防护不到位协调组织情况口准确、高效口协调基本顺利,能满足要求口效率低,有待改进实战效果评价口达到预期目标口基本达到目的,部分环节有待改进口没有达到目标,须重新演练支援部门和协作有效性口联系不上口不配合口行动迟缓口按要求协作存在问题改进措施记录人审核人记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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