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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代拟稿、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救援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区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12023)35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2)50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2、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突出综合治理、变革重塑、防控风险、共建共享,全面落实消防责任,加强消防力量建设,不断完善消防治理体系。到“十四五”末,有效管控较大以上火灾能力明显提高,重特大事故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到2027年,全区基本实现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为奋力推进“两个先行提供坚实消防安全保障。二、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将消防安全纳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内容,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落实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研究解决
3、消防工作重大问题。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考核,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督导,将消防安全履责情况作为对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镇V街道落实,不再列出)(二)加强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健全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组织,严格落实南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日常运行规定文件,充分发挥区、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谋划部署、督促指导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队及综治办等涉及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为成员。加大编制资源
4、挖潜力度,结合镇(街道)消安委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独立设置应急消防管理办公室,承担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现有编制资源,配备不少于5名行政或事业编制人员,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2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采取购买服务形式聘用部分执法辅助人员。推行消防委托(赋权)执法,根据各地产业发展情况按比例加强专业人员、执法辅助人员配备,各镇(街道)相关工作机构及公安派出所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延伸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各村(社区)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协助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火
5、灾扑救、现场保护和事故处理等工作。全面融入基层治理“141”体系,开发应急消防应用,做优区乡村“顶线、中线、底线镇(街道)加强对网格员消防安全工作的考核激励,辖区应急消防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业务指导工作。(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消防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开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权力和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构架,加强对消防工作领导,落实人员、经费保障,明确职责任务,指导、督促本行业系统及所属单位实施消防安全
6、标准化管理,对职能交叉领域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监管责任。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消防领域实践应用,积极推动消防安全指挥协调体系执法监管体系与“141”基层智治体系、“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贯通衔接,推动属地、部门问题隐患发现机制与基层、企业、群众问题隐患发现机制相配合、相衔接,发挥好基层治理力量在问题隐患发现中的前端探头作用,提升基层问题发现、隐患排查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隐患自查自改。(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三、精准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一)强化风险隐患常态治理。各镇(街
7、道)结合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人口密度和火灾规律特点,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风险防控等级响应制度,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挂牌督办和公布制度。消防救援机构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聚焦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领域、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场所重点开展消防监督检查。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二)加快重点场所改造升级。结合城市更新提升,改善城乡
8、接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自建房、出租房、园中园、厂中厂等重点区域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因地制宜增设电动自行车“充停、换”场所,集中开展违规住人的生产经营性场所防火分隔改造和防盗窗整治。持续推进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入园规范发展,落实消防安全统一管理。加快推动独居、空巢、留守老人居住场所电气线路和消防设施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区发改经信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三)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查处、消防安全评估等全链条、多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分级分类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评估,落实火灾
9、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黑名单制度。将老旧高层住宅改造纳入民生实事等内容,重点解决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和外墙保温材料等方面突出问题。结合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评估,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供电公司)(四)加强消防通道建设。持续推进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严格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落实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消防救援口的标识设计、施划工作。通过技术改造等方式对城市道路限高、隔离装置等障碍设施进行处理,确保紧急情况下消防车顺利通行。推
10、动城市建设及更新改造过程中按标准建设符合要求的消防车通道。加强消防通道综合执法联动管理探索非接触式、智能化执法,推动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四、优化消防安全营商环境(一)创新消防监管模式。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将消防事项纳入相关领域执法监管“一件事”。优化“双随机”抽查模式,强化消防风险评估和行业信用评级结果应用,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对风险等级低、信用评级高的企业降低抽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指导式检查等柔性执法制度,加强事前释法、事中说理,坚
11、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动态调整发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全面实施告诫承诺制度。(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发改经信局、区司法局)(二)加强宣传教育服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科学普及普法教育、职业培训等。行业部门每半年开展不少于1次消防宣传集中教育,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提升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持续推进消防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2023年至2025年,各镇街每年建成不少于1个试点单位,利用好社会资源,每年对部门、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基层网格员,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轮训”。完善消防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机制,推广“隐患随手拍”
12、应用,鼓励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服务,企业、单位和群众可在线预约免费消防安全培训,参观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救援站。(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三)提升数智防控水平。深化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提升消防安全精密智控、精准防范水平。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区级智能消防数据仓,持续加强区发改经信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等部门数据融合、业务协同,加快打造高层建筑、新兴业态等重点领域火灾隐患共治场景。加强城市快速应急处置通信保障体系基础
13、设施建设,加快无人机机巢与灭火救援、城市管理等深度融合,探索打造空地一体作战指挥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发改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大数据局、区气象局)五、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一)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凡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产生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故的,由区政府负责调查处理。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制定出台火灾事故调查协作机制,明确协作组织、范围、程序等内容,畅通协作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建立联合执法和事后追责机制,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以火灾形式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依
14、法移送查处。区消防救援大队与区建设局要建立审批信息、竣工图纸等信息共享机制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责任倒查协作机制;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火灾暴露的消防产品质量问题责任倒查协作机制;与发改部门要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将发生火灾的责任单位列入失信名单,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经信局,区总工会)(二)加强整改落实评估。建立每案一评机制,凡亡人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案例,都要进行讲评,查找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提升调查质量。建立整改效果评估机制,加强对火灾暴露问题的“问诊开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动调查成果落
15、地生根。增强执法风险意识,规范调查行为和调查报告公布工作。(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六、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一)建强特种灾害救援专业力量。依托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应急救援平台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力量,探索组建区内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化工、水域、轨道交通、危化品运输建筑坍塌等领域专业救援队伍,按标准配备专业救援车辆和装备,承担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攻坚和跨区域增援任务。(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二)加强消防人才培育。加强消防行业人才培育,鼓励政府部门的行业专家、从事企业管理和一线救援的专
16、业人才加入区应急消防救援专家库人才队伍,同时与水利学院建立培养消防相关人才,支持消防关键技术和先进装备的研发应用,将消防行业工种急需紧缺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发改经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三)构建统一高效指挥体系。推动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提档升级,配齐配强人员,完善联动调度、组织指挥、保障补偿、医院消防联勤等运行机制。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区级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2024年前完成关键通信装备配备并投入使用,满足台风、洪涝、雨雪冰冻等特殊灾害情况下通信保障需要。(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移动南济分公司
17、、电信南向分公司、联通南同分公司)七、深化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一)完善组织建设机制。依据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和湖州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制定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政策举措,制定出台南济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人员、车辆、器材、装备配备,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纳入国家消防救援力量统筹规划布局,建立总量控制管理制度,保障基层消防救援力量。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各镇(街道)实施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达标提升工程并开展验收,逐步达到城市普通消防站标准,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探索组建事业单位性质的区专职指导办公室,负责专职队具体工作
18、组织实施;政府专职消防队应按国家、省相关规定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队长、指导员一般由镇(街道)行政事业在编人员担任,队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消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单位,要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千人以上村建立志愿消防队伍;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模以上企业等应建立微型消防站有条件的要实施提档升级,确保及时处置初期火灾。(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发改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二)规范执勤训练模式。各镇(街道)要为政府专职消防队配齐站级视频会议和消防接警调度系统,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纳入城市119接处警系统平台,实行统一调度指挥,同步响
19、应等级。健全与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共训共练、救援合作等机制,形成各司其职、互为补充、协同作战的多元化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区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区人力社保局、总工会等每年组织开展消防救援职业技能竞赛,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开展水域、森林火灾扑救等竞赛。(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发改经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三)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经费、车辆及器材装备经费、人员经费、业务经费等纳入各级财政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可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享受优先优待政策,在子女入学、旅游参观等方面给予同等保障。鼓励支持政府专职消防员
20、参加各类在岗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对具有相应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合同期满后,可以作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优先推荐从事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八、提升城乡消防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一)加强消防规划建设。科学编修城乡消防规划,积极融入“多规合一”,将消防安全布局等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等相关规划,并将用地需求纳入当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予以优先保障。建制镇应及时编修城乡消防规划,其他镇(街道)应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设立消防专篇,明确建设内容。(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发改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二)优
21、化消防站点建设。加强城市消防站点功能建设,依托南林路消防站打造南济区消防救援综合训练基地,加快开发区(东迁)消防救援站建设,2024年投入执勤,进一步升级规范各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逐步形成以南林路消防站、双林消防站和开发区(东迁)消防消防站为中心,各镇街消防专职队、区域微型消防站和小型消防站为补充的格局。结合城乡现代社区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工程,按标准建设小型、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区域微型消防站。(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政消火栓、消防取水点建设,建立完善消防水源建设管理
22、及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城乡消防供水能力。实施村级消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将农村消防安全基础设施纳入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内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条件,补齐消防安全短板。(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九、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将消防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统筹财政资金,拓宽多元投入保障渠道,优先保障消防基层基础建设,确保消防救援经费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将本意见重点措施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测评、巡查,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加强跟踪分析督办。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完善相关政策,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新时代消防安全工作。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