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隆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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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资料来自:精品资料网()联系电话:020-39603888值班手机:13726808999企业QQ:800003985提供50万份管理资料下载3万集企业管理资料下载130OGB高清管理讲座硬盘拷贝德隆乡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我乡辖13个村,133个自然屯,13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人总人口为20177人,已婚育龄妇女4282人,占总人口比例2L22%。流入人口83人,其中流入已婚育龄妇女17人,流出人口823人,其中流出已婚育龄妇女562人。全乡独生子女领证人数为818人。享受60岁以上奖扶人员47人,享受独生子女奖扶550人,享受产后六个月内奖扶56人,享受

2、双女户结扎奖扶12人。应妇检已婚育龄妇女2466人,第三季度已检2241人,应康检已婚育龄妇女4402人,第三季度已康检2886人。计划内怀孕人数为19人,预计年内出生9人(到医院登记预产在9月份生产的有11人)。2009年10月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乡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核心,不断探索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突出重点,强力攻坚,狠抓落实,有效提高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标完成情况(一)出生政策符合率: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全乡出生政策

3、符合率为94.12%,比县级下达的责任指标93%高L12个百分点。全乡还有5个乡没有完成县下达的责任指标,其中德旺村完成92.86%,比县下达指标93%低。14个百分点;那造村完成75.00%,比县下达指标93%低18个百分点;念头村完成85.71%,比县下达指标93%低7.29个百分点。德孚村完成77.78%,比县下达指标93%低15.22个百分点。文华村完成81.82%,比县下达指标93%低IL18个百分点。(二)政策外多孩率:区间内乡政策外多孩率为0.15%,比县级下达的责任指标LK低0.57个百分点。其中,德孚村突破了县级下达的控制指标,该村完成ILn%,比县下达的控制指标L1%高1O

4、Ol个百分点。(三)农村人口当年长效避孕率:区间内全乡农村人口当年长效避孕率为73.08%,比县级下达的责任指标80%低6.92个百分点。全乡只有德康村、德乐村、昂屯村、念头村、文华村完成县下达的责任指标,其余8个村都比县下达责任指标低,最低的是县第三季度核查抽查的德孚村,完成60.00%比县下达指标80%低20个百分点。(四)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全乡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为46.51%。(五)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区间内,全乡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33.75,比正常值上限107高26.75个百分点。(六)“两无一提高”创建情况:截止7月底,全乡除德孚村有政策外多孩及德乐村有大月引产外、其他村均达到

5、两无一提高标准。二、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开展情况2009年10月以来,我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提高群众生殖健康和增进家庭幸福为出发点,通过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综合治理,利益导向,深化综合改革,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具体做法:加大投入,优化服务站建设。乡党委、政府继续把完善、加强计生服务站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不断改善乡服务站、部分村服务

6、室设施条件,不断满足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需要,以此助推我乡优质服务工程再上新的台阶。建章立制,把对育龄群众的管理变对育龄群众的服务,作育龄群众的贴心人。是建立了知情选择制度。对落实手术的育龄群众,结合本人意愿,根据各自身体状况选择长效、安全、适宜的避孕措施;建立了定期普查制度和不定期上门服务制度。去年以来共三次免费开展以“环情、孕情、病情”监测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普查普治活动,共普查已婚育龄妇女3095余例,未发现疾病。同时不定期地对育龄妇女做到了术后随访、上门服务,协助解决她们生活中的困难。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我乡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范计生管理工作,提高技术服务质量,

7、普及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搞好生殖保健服务,推进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提升计生干部和技术人员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全乡计生工作整体水平。三、落实孕情跟踪管理服务责任和创建“两无一提高”情况(一)加强孕(环)情跟踪监测管理,提高早孕发现率,从源头上遏制出生性别比攀升势头,进一步加强孕(环)情跟踪监测管理及严把终止政策内妊娠关。(二)加强符合一孩生育条件妇女孕情跟踪监测管理,提高早孕发现率。01、认真摸清结婚对象,查清一孩孕情。当年一孩婚育量,指的是去年4月1日以来领取结婚证及之前领取结婚证未育结转的、事实婚姻的、当年早育的等所有结婚对象。关键要通过排查一方户籍在本

8、地16周岁以上结婚(含恋爱、女方嫁出户籍未转)人群,对上年4月1日以来新婚(含事实婚姻、恋爱)及之前结婚(含事实婚姻)未育对象,确认当年一孩婚育量,采取查孕、随访、查环、妇检等方式,逐个摸清孕情,从而解决因一孩婚育对象掌握不全导致一孩孕情漏查、出生漏报问题。2、建好一孩孕情监测帐,实行跟踪监测到人。对一孩符合生育政策对象,分为已生育的、在孕的、未孕的三类登记,真正做到:凡已生育的须是4月内发现孕情,凡在孕的须是生育前发现的,一月一探视一登记,孕后10个月有结果,凡未孕的须要一月一查孕一登记。对结婚人群落实内孕结果、外孕补救、未孕监控的有效跟踪管理服务措施,建好一孩孕情、育情明白帐。(三)加强一

9、孩妇女环情监测,落实再生育对象“四环”跟踪管理措施。1、认真清理一孩妇女环情,发现无环(含脱环)的要补环,并认真做好环检记录(特别是末次环检记录时间),尤其要确保一女户安排再生育指标前有环率与查环率均达100%O2、落实符合再生育对象全程跟踪管理措施。全程跟踪,指的是:审批前不脱环(村有在乡干部最后一次查环记录资料)一持生育证取环(乡干部所发孕检通知书,村有月查孕记录)一孕情月访视(村发孕情告知书,村存有每月访视记录,孕10个月有结果)一落实承包人责任奖惩(村存有村书记、主任、专干分工承包对象,乡捆绑责任制奖惩文件,兑现记录)。对安排再生育指标对象,都要实行“四个环节”跟踪管理,做到环环扣紧,

10、杜绝选择性生育的漏洞。凡安排再生育指标取环后连续三次未孕检的对象立即上报县取消生育证,落实上环措施;凡孕后10个月内未发现婴儿出生,视为已经生育,再生育按多孩生育处理,并追究承包人责任。3、对符合再生育政策而佯装不愿生育的育妇,要一个不漏的查环查孕,做到无环的补上环,防止擅自终止妊娠,切忌有符合再生育政策对象长期脱环不生育或持有生育证超一年生育现象存在。(四)严把终止政策内妊娠关。1、不符合生育条件,应当终止妊娠,符合生育条件不得终止妊娠。终止计划外妊娠,由乡计生办出具手术介绍信;政策内妊娠确需终止的,由乡计生办出具政策内证明,连同身份证送县人口计生委审查并出具手术介绍信。2、政策内妊娠14周

11、以上的孕妇不得终止妊娠。确属医学需要或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确需终止妊娠的,须持有效的本人身份证、县医院出具的医学意见证明和县人口计生局出具的介绍信,到经批准的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或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施行终止妊娠手术。3、计划外妊娠孕妇应当终止妊娠。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和乡乡干部人民政府的手术介绍信到被批准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手术。4、乡手术介绍信由乡负责技术管理经办人填写,交人口计生办主任签发,加盖乡人民政府印章方才有效。凡因出具手术介绍信,不符合此规定,产生不良后果,追究有关人口计生办主任、经办人纪律和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5、为严格控制

12、政策外生育,去年以来,我乡在开展创建“两无一提高”)活动中,根据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是制定奖励措施。去年以来,凡达到“两无一提高”标准的村,除县政府按规定给予奖励外,乡政府还给予每个村200元的奖励;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我县切实以各种宣传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中央决定、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自治区奖励扶助办法等人口与计生法律法规,向群众宣传开展创建“两无一提高”活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把创建“两无一提高”活动宣传到每个乡村干部,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三是坚持统计分析例会制度。每个村委每月定时召开统计分析例会,准确掌握基层工作状况,确保做到底数

13、清,情况明,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利用各种形式向社会承诺,对政策外生育、计划外怀孕、“两非”等行为进行举报的,实行经济等方面的奖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五是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我乡充分将开展创建“两无一提高”活动目标任务明确到村、到屯、到人,并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四、创建生育文明示范点工作情况(一)实施“五个结合”推进“生育文明”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创建活动。(二)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推行计划生育生育文明示范村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乡决定以平达村及德旺村为生育文明示范村,同时开展诚信计生的创建活动。实施“五个结合”,全面推进生育文明“进农家、入庭

14、院”工程,倡导文明生育观念、开展文明生育服务,营造文明生育环境,让群众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引导群众走上文明生育道路。1、生育文明建设与庭院经济建设相结合,倡导文明生育观念。平达村以蔬菜种植、果园培植为主要经济实体,村计生协会和会员在实际工作中,在传授各种栽培经验的同时,还通过自办文艺宣传队自编自演、写对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生育文明观念融入群众的生产、生活当中,传播科学、文明、进步、健康的婚育理念和婚育风尚。2、生育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树立文明生育典型。按照“计划生育好、崇尚科学好、家庭关系好、邻里关系好、家居环境好、勤劳致富好”六好标准,通过村民代表、中心户长提名推荐

15、,组织村民代表会讨论、投票评选的办法,选评生育文明示范户,挂牌授匾,组组点“灯”,盏盏光明,引领群众文明生育。3、生育文明建设与村级组织建设相结合,规范文明生育管理。结合新农村建设,不断强化村级组织建设,建成高规格的村委会,人口计生活动室、服务室、人口学校等活动场所一并到位。在此基础上,结合村民自治建设,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依托合同管理,大力推进“村为主、民自治、户落实、合同管”的计划生育民主管理。4、生育文明建设与党员岗位活动相结合,落实文明生育行为。发挥党员作用,为党员设立了计生示范监督岗、计生综治监督岗等义务岗位,义务宣传计生法规、传播生育文明、监测孕育信息、协管避孕节育、协助孕妇

16、包保管理、联络查病治病信息。5、生育文明建设与文明新村建设相结合,营造文明生育环境。将生育文明建设作为文明新村建设的重要标志,统一建造文明生育大院、文明生育长廊、宣传栏,新增计生宣传标语条,为新农村竖起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五、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一)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认真查处违法生育对象,并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2009年10月以来,我乡以“计生五清理五落实工作”为契机,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了整顿生育秩序、治理生育环境的依法治育工作,及时对清理出的违法生育对象进行了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对违法生育对象定性准确,处理标准统一、程序合法。1、在清理落实期间动员各方力量

17、,行动迅速,做到了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建立了以乡党委、乡政府领导牵头,乡村干部为主、部门事业干部配合、计生干部服务、群众参与、协会会员监督的全员动员、立体运作的工作体系,大力宣传贯彻生育政策,做到家喻户晓、童叟皆知,对违法生育对象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2、对违法生育对象依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对具有履行能力拒不缴纳的,申请了县人民法院强制征收;对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坚持并规范了分期缴纳制度。在整个征收社会抚养费活动中,严禁随意降低征收标准,严禁征收人情款,同时杜绝了以罚代生等不良现象。由于宣传到位、措施得当,全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8.0264万元。增强了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巩固了人口计

18、生工作的清理成果。3、严格执行“七不准”的规定。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做到了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杜绝了因执法不当而引发的复议、诉讼或恶性案件的发生。(二)建立和完善人中和计划生育长效机制。2009以来我乡根据县出台的“绿卡”制度,督查工作制度、孕情管理与跟踪服务制度、“三随访”服务制度、工作汇报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有奖举报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越籍妇女非法入境非婚生育管理办法、问责考核实施细则。我乡在认真落实以下二项制度时,收到明显的效果。1、实行“绿卡制度。各有关部门在办理各种证照时,严格查验办证者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对无证或计划生育情况不明人员,一律不予办理相关证照。这一做法对未依法落实

19、避孕节育措施的对象,超生、超孕对象,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对象触动很大,产生了很大的社会效应。我乡计生已经形成了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中和计划生育的工作格局,据统计,实行“绿卡”制度以来,我乡计生系统共审签发计生证明381份,各有关部门单位查验计生证明381份,未落实环扎手术或拖欠社会抚养费而延缓办理证照的对象有H人,自觉落实节育措施的有17人,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5.12万元。2、实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办法。今年以来,由县计生局统一制作的有奖举报宣传标语、举报电话已贴满大街小巷、乡村街道,进一步强化了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责任。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以来,全乡共接待来信来访举报违法生育案件3例,已查实3

20、例,其中政策外生育1例,逃避结扎的2例。3、认真落实生育政策,严格生育程序。生育一孩的必须合法取得结婚证后,出具男女双方所在单位证明,方可办理生育服务证;再生育二孩或多孩的必须按法律规定,申请、报批、公示,经县人口计生局批准办理生育证后方可生育。严格按程序办理,严禁弄虚作假。凡不符合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的,按相关条款对号入座,予以处理。六、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乡的人口流动量不断增大的形,因此我乡把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列为今年综合治理的一项硬任务,一是通过拉网式排查,切实掌握了流动人口底数;采取电话、信函等多种形式,加强了流出地与流入地之间的联系。二是加强了

21、验证、办证工作。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009年10月以来共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52本。三是每季度由计生办牵头,协同公安、工商部门,对外来流入人口进行登记、造册,与常住人口一样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对计划生育重点户实行单独建档,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推动了人口计生政策的落实。四是每月由村计生专干采集流出、流入人口基本信息,定期上报乡计生办,并实现微机管理。四是做好全国流动人口信息网上交换工作,按时定期回复、提交流出、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确保信息畅通。七、存在的问题(一)干部工作作风不务实。一是工作主动性不强。由于该项工作是动态的,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大,很多同志对

22、待这项工作都是被动应付,主动性不强。遇事再处理,总是堵下水漏子,没有抓好源头。二是来人来访接待不够热情。正是因为工作压力大,所以对此项工作产生了厌烦情绪,来人来访接待时就失去了足够的耐心。三是喜做指挥员,怕做战斗员。深入基层少,经常用电话遥控的方式安排村社干工作,电话强制环扎对象落实措施,工作进展慢,不能及时完成当月环扎任务,进村工作时,喜欢开处方,而不是帮助村居把事情当场解决。(二)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一是流出人口孕环检证明反馈率低。这是影响我乡人口计生工作上台阶的瓶颈,近几年来,全乡每年的流出人口孕环检证明反馈率只有30%左右。以至每年的政策外生育大都是流出人口政策外生育。二是孕情跟踪难以

23、落实。对于外出的孕情跟踪对象,几乎是失控状态。只通过电话方式询问,对象说什么就是什么。以至全乡孕情迟报现象非常严重。(三)特殊人群跟踪管理不到位。一是未婚青年的动态管理不到位。近几年早婚早育与往年相比有较大增加,未婚先孕、先育现象较为严重。二是离异人群的动态管理不到位。这类对象离异后,均是人户分离,都是政策外多孩的隐患。三是事实婚姻对象的管理不到位。(四)“村居为主”工作机制不落实。一是被动抓计生。一直以来,少数村居干部有的甚至是主要干部认为计生工作就是计生专干的事,就是村居书记的事,把计生工作视为份外事,能拖则拖,能糊则糊,疲于应付,不投入精力抓计生。二是少数人“急”计生专干。很多干部总认为

24、计生工作只是村居主要负责人和计生专干的事,思想上没有压力,甚至少数主要负责人不重视,认为有村居专干就行了,出了问题反过来责备专干,村居专干不仅受累,而且还要受很多委屈。三是责任模糊。少数村居仍然存在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死盖硬瞒,怕得罪人,不敢硬碰硬,不是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而是让“生米煮成熟饭”,甚至“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或是遇到问题汇报多落实少,推诿多,解决少,专干向支书汇报,支书向计生办汇报,出现了问题扯皮,有了责任推卸。四是突击抓计生。“遇到问题平时不解决,指望一年几次集中突击,这样既可以推卸责任,又可以省心省力”,部分村居干部无疑仍然存在这种思想。五是计生工作“乡为主”。多数村居干部认

25、为计划生育就是乡计生办的事,过问不多,配合不力,甚至还人为地设置一些障碍,乡计生办就像“消防队”,哪里报警哪里去,实际上“村居为主”还是“乡为主”。(五)办公设施不到位。四优一满意没有完全落到实处,计生办公楼院内宣传长廊前面有修建硬化小道,大楼四周没有建起安全围墙,大门外道路没有硬化。八、今后工作打算(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强化督查和干部岗位责任责任制。1、搞好分工,明确干部责任;2、制定责任奖惩办法,对责任人实行奖惩到位;3、强化督查,乡计生领导组经常深入村居进行督查,了解计生联系人下村居工作情况。(二)抓好普查,做好考评。做好我乡计生人口核查工作,为

26、全面掌握人口计生真实情况,重要指标单独考评。就是把流出人口孕环检证明反馈单独提出来,进行专项奖惩。(三)做好宣传,落实责任。继续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奖扶办法等文件,加大清理和调度力度。督促和要求村居每月对未婚青年、事实婚姻、离异和丧偶等特殊人群进行一次清理和跟踪服务。乡计生办每月对这些对象的跟踪服务情况进行一次调度。发现问题立即协助村居解决和落实。(四)提高素质,完善机制。提高计生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计生队伍整体素质和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完善“村居为主”工作机制。一是通过培训提升村居“两委”合力和战斗力。二是经常性工作中抓好“四到位”,即宣传教育到位、政策执行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重点工作力度到位。三是切实加强考核并兑现奖惩。四是处理好“乡负责”与“村为主”的关系,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村居计划生育自控能力。201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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