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供养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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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困人员供养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封闭样品现场。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9方案讲解演示0A不组织。B组织。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采用U盘或光盘演示。投标人须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此项目演示视频存储介质,请各投标人在邮寄过程中自行保护好隐私,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到收件人处。每个投标人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

2、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1()保证金收取L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11采购进口产品如果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详见采购需求),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2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口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LQ服务类:/Q1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诸暨市暨南街道特困人员供养托管服务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在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前,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

3、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时企业所属行业请选择其他未列明行业。14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5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16其他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和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执行,收费基数为合同总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

4、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2、代理费缴纳账户:1.1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1.2 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5、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1.3 3采购人对合同内容负责。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由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方可签订合同。对于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自行组织审查合同条款。1.4 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理。1.5 5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6 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签订并公告。26 .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

6、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一【我的项目】一【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专线。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

7、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组织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1 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相关费用原则上由采购人支付(采购需求另行规定的除外)o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

8、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 .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 .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1 .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

9、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内容:诸暨市暨南街道特困人员供养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按单价招标,采购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序号项目单位单价最高限价备注1管理经费元/人/月300元/人/月按单价报价,数量按实结算。非报价部分序号项目备注1经费补贴政府经费补贴1840元/人/月,1840元包含供养人员吃饭、衣服、水电费、医疗费、供养人员零花钱(1840元*10%)等费用。2额外补贴政

10、府根据第三方评估单位对每个供养人员的评估结果进行额外补助。轻度207元/人/月、中度414元/人/月、重度828元/人/月、卧床1656元/人/月。采购单位给予的经费补贴与额外补贴必须全部用于供养人员,不得擅自挪用。(投标单位须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承诺函,不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32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满止,以先到为准。二、场所要求投标单位需自有或合作的养老院,养老院内家具、家电、厨房用品等齐全。(投标单位须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养老院自有或合作证明,不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三、服务内容承担诸暨市暨南街道保障性基本养老服务职能,兜底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承

11、担区域性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职能;承担乡、街道一级居家养老服务职能;承担老人养老、托老服务职能。四、相关要求1.机构有完善的安全、设施、财务、卫生、食品、消防、突发事件等规章制度。33 护理员与完全失能特困供养对象比例1:3,护理员与部分失能特困供养对象1:6,护理员与生活自理特困供养对象比例1:15。34 中标单位应按要求签订特困人员供养协议,明确集中供养对象一人一档管理情况。35 中标单位的特困供养机构要在“浙里康养”系统成功备窠并入驻。36 补贴必须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有详细会计记录;37 中标单位负责入住老年人日常管理以及相关的家属协议纠纷和安全管理,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采

12、用综合评分法。即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择定最高得分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3、评分办法(1)满分为100分。总得分二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2)商务技术得分二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3)报价得分二(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基准价二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价格权值二10%;(4)技术分评分细则(90分)序号项目内容技术

13、分评分细则分值1企业荣誉投标人获得过养老或护理国家级相关荣誉或奖项的得5分;养老或护理省级相关荣誉或奖项的得3分;养老或护理县级或市级相关荣誉或奖项的得1分。(注:本项按最高得分计取,不得累加计分。商务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荣誉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CA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2项目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或类似服务项目业绩且用户反馈评价为优秀或满意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商务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相关合同及相关用户反馈评价单(以甲方业务主管部门签字盖章认定的用户反馈评价单为准)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CA签章,不提供不得分。)0-

14、13人员配备项目主管:(1)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年限15年及以上的得5分;10(含)-15年(不含)的得3分;10年以下得1分。(2)具有养老护理员一级技师证书的得5分;具有养老护理员二级技师证书的得3分;具有养老护理员三级证书的得1分。(注:商务技术文件中需提供从业证明、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CA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10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不含项目主管):具备高级社会工作师或养老护理员一级技师证书的,每0-10个持证人员得3分;具备中级社会工作师或养老护理员二级技师证书的,每个持证人员得2分;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或养老护理员三级证书及以下的,每个持证人员得1分;具备护士执业证书的,每个持

15、证人员得1分;具备康复理疗师的,每个持证人员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同一人员不累计得分,按最高得分的证书计取分值。商务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劳动合同等任职证明并加盖投标人CA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人员管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置、人员管理方案、员工培训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打分,本项最高得9分。配置完整合理,方窠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6,9;配置基本完整,方案可实施性一般的得(3,6;配置不完整,方案无可行性的得0,3O0-95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标准化规章制度建设能力及提供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档案管理制度、卫生防疫管理制度、上门服务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制

16、度等管理制度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打分,本项最高得9分。制度内容全面、合理且非常符合项目需求的得(6,9;制度内容全面,基本符合需求的得(3,6;制度内容不完整,无可行性的得0,3o0-96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托管运行方案的科学性、可实施性等进行打分,本项最高得9分。方案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6,9;方案基本合理科学,可实施性一般的得(3,6;方案编制不完整,无可行性的得0,3o0-9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照料中心特点和提供详细的生活照料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可实施性等进行打分,本项最高得9分。方案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6,9;方案基本合理科学,可实施性一般的得(3,6;方案编

17、制不完整,无可行性的得0,3o0-9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康复护理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可实施性等进行打分,本项最高得9分。方案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6,9;方案基本合理科学,可实施性一般的得(3,6;方窠编制不完整,无可行性的得0,3o0-9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精神慰藉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可实施性等进行打分,本项最高得9分。方案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6,9;方案基本合理科学,可实施性一般的得(3,6;方案编制不完整,无可行性的得0,3o0-97应急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风险防控方案(过程中各节点可能出现的风险是否有事先预估判断或者出现风险是否能够及时有效处理)的科学性、可实施性等进行打分,本项最高得1

18、0分。方案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6,10;方案基本合理科学,可实施性一般的得(3,6;方案编制不完整,无可行性的得0,3O0-10(5)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进行报价评审。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 .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

19、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

20、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21、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22、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只推荐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

23、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 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

24、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 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

25、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

26、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 2.14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的;4.1 .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3 .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4.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4.4.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

27、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5.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4.5.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5.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5.3政府采购合

28、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5.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4.5.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供参考)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B-(甲方)(项目名称)经浙江智拓项目管理管限公司以招标文

29、件(编号:浙江智拓2023_一号)进行公开招标。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l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 1.2中标通知书;1.3.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3.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 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 服务1.2.1

30、2.1月艮务名称:;1.2.2 服务期限和内容:;1.2.3 服务提供地点及方式:。1.3 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 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1.4.1 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4.2 付款方式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

31、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明确。1.4.3 甲方迟延支付乙方款项的,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利率为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 4.4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 违约责任1.5.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元/次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未按要求提供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

32、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5.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5.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

33、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5.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5.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

34、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5.1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 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二asa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6.1 将争议提交造包专用条敦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6.2 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1.7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35、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1.8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1.8.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8.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

36、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1.8.3 “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1.8.4 “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1.8.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8.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服务提供地点。1.9 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相关要求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及其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

37、和规范为准。1.10 识产权2. 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 .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开发服务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3 .4包装和装运2. 4.1乙方提供的服务过程中如涉及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 4.2涉及服务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

38、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

39、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1.1 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1.2 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第31页共58页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 服务的风险负担服务过程中涉及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9 延迟交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

40、交付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付的具体时间。2.10 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 合同转让和分包(如有)2.11.1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

41、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2 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2.12 不可抗力2.12 .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1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1.2 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

42、方当事人。1.13 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14 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15 合同中止、终止2 .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3 .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 检验和验收2.16.1 服务交付前,乙方应对服务的质量

43、、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服务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6.2 16.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6.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7 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己向

44、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履约保证金2.20.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

4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高于中标额的1%的履约保证金;鼓励和支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2.20.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乙方在前述约定期间届满前能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的,甲方在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20.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

46、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20.4甲方在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 21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2.22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4.41.5.71.61.6.11.6.22.3.22.4.22.82.12.32.12.42.16.22.20.12.20.22.22(注:在正式签约时,根据上述精神应拟就更为详尽的合同书)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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