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央企公司规章制度汇编(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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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支部议事规则1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3党建工作基层联系点制度6党支部建设规范7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16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21党支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2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7董事会议事规则30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34董事会战略与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38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41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4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48保密工作制度5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2公文处理管理办法56文书档案管理制度61应急管理工作办法65信息报送管理办法66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办法68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办法70员工考勤管理制度72

2、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办法76印鉴管理制度78人事管理办法81职位管理办法88员工档案管理规定91员工培训管理办法94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97员工招聘(调配)暂行办法104薪酬管理制度105员工奖惩管理制度109离职管理制度115关于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120会计核算办法122全面预算管理制度150费用报销管理制度165财务报告考核办法(试行)170银行账户管理办法173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175货币及结算资金管理规定178网银U盾管理办法(试行)182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184合同管理办法189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192合规管理实施细则195商业秘密保护实施办法200党支部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

3、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司党的建设,促进党支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完善工作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和上级党支部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党支部是党在公司设立的领导机构,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第三条公司党支部支持集团有限公司依法行使出资人的职权,支持总经理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支持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开展民主管理工作。第四条党支部工作遵循以下决策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

4、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党内民主,确保党支部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四)坚持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公司领导班子的决定。第二章议事原则第五条党支部会议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二)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研究和决定涉及公司战略性、政策性和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紧密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将党支部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问题作为经营层决策的前置程序。(三)党支部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时,应与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

5、等法律法规相致,并与公司章程相衔接。(四)党支部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根据需要充分征求子公司党组织及党员群众的意见。第三章议事范围第六条党支部会应讨论和决定公司下列重大问题:(一)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二)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职责等事项;(三)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改革发展和稳定方面的重要事项;(四)公司党的建设、党内制度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规划和政策;(五)公司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国家安全工作、统

6、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保密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政策;(六)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公司重大违规违纪案件的处理;(七)其他应由党支部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第四章议事程序与要求第七条党支部议事决策应当采取党支部会议形式,涉及党的建设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一般需召开现场会议审议。第八条党支部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党支部书记因特殊原因不能召集和主持党支部会时,可委托党支部副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确定。第九条党支部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支部成员提出建议、党支部书记综合考虑

7、后确定。第十条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内容,经党支部书记批准可以召开党支部扩大会并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第十一条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干部问题和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支部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支部成员应当回避。第十二条党支部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第十三条党支部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

8、方面意见。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会时,要充分民主、有效集中,防错纠错。第十四条党支部会进行表决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会议的决议、决定。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举手表决、口头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如对研究讨论议题出现较大分歧,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多数委员的意见决策外,一般应暂缓表决,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和充分酝酿后再提交党支部会讨论表决。第十五条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办公室专人负责记录,可现场录音。会议结束后负责形成党支部会议纪录及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和列席情况、讨论事项、每人表示的意见、每一事项讨论审议的结果。会议纪

9、要要求全面、准确、扼要表达议题决议结果和党支部会提出的要求和意见,会议纪要由党支部书记签发,特殊情况下,由党支部书记委托其他党支部委员签发。党支部会议文件、记录、纪要由党支部按公司有关规定存档备查。第十六条若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党支部书记可临机进行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第五章决议的执行第十七条党支部会决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不妥情况,党支部委员可提出复议意见,多数党支部委员认为有必要复议时,可召开党支部会进行复议。修改原决议,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任何个人不能擅自决定。第十八条党支部决策一经做出,应当坚决执行。党支部成员对党支部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

10、党组织反映,但在党支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第十九条党支部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凡需保密的议事内容和讨论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传播。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则由公司党支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司(福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

11、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凡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四)坚持科学决策,要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五)坚持规范决策,公司领导班子要按照议事规

12、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六)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福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决策的主要内容第三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指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要经营管理、关系员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二)重大战略决策,包括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方针等重大改革发展思路及措施;(三)重大公司治理事项,包括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方案、职能设置、机构调整等;(四)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包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等;(五)公司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事项,包括

13、党建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和涉及公司稳定的重大问题。第四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指涉及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主要包括:(一)任免公司总经理助理、法律顾问、部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二)向上级组织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以及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三)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接受纪律审查监察情况。第五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指对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一)年度投资计划和融资计划;(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改、扩建及装修项目;(三)重大融资事项;(四)单笔200万以上的非生产性大宗物资和设备采购及购买服务。

14、第六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指调动、使用超过公司规定的公司领导批准额度以上的资金。主要包括:(一)公司未列入预算(计划)的资金使用;(二)对外捐赠、赞助(款、物)、定点扶贫和公益捐赠等;(三)各部门管理费用预算追加;(四)公司单笔资金使用金额为人民币IoOO万元以上的。第三章决策主体及决策方式第七条公司领导班子按照各自权限职责,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主体,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均需履行党的组织委员会前置程序。第四章决策的基本程序第八条“三重一大”事项通过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体决策。决策会议按照有关制度规定提出议题并确定议题。第九条除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外,议题的提出不得临时动议。

15、第十条决策所需文件、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提前准备。第十一条“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一)重大投资项目以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二)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进行民主推荐或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三)研究决定公司改制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第十二条会议召开的时间、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第十三条会议研究决定前,应就有关决策事项进行沟通协商。第十四条公司领导班子应当以会议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做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

16、替代会议讨论决定。第十五条除临时紧急情况外,必须满足会议召开的有关条件,方可召开会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第十六条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有关决策机构报告。第十七条议题由分管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汇报。会议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并发表意见,为决策提供参考。第十八条参与决策人员就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赞同、反对或建议缓议的明确意见。参与决策人员与决策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第十九条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议题按照决策人员发表的意见形成决策结论,由会议主持人最后宣布。第二十条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需按规定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形成会议决议或纪要,经会议主持

17、人审核签发0第二十一条会议决定的事项、参与决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及其意见、决策结论等内容,应详细记录。第五章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集体决策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已作出的决策。第二十三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切实加强对于公司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决策依据、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决策目标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实现的,应及时向上级请示。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所指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涉及外币的,按当时汇率折算成人民币。除特别示明外,本办法中“以上”均不包含本数。第二十

18、六条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党建工作基层联系点制度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形成党支部抓、书记抓、班子抓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有效推动公司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融合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党支部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责,积极主动做好联系基层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调动、调整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基层联系点,确保工作连续性和实效性。第三条公司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对象为所属党组织(包括党支部、联合党支部)。第

19、四条职责任务。(一)指导落实推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支部建设,谋划党建工作思路,规范党建工作开展,推进党建工作落实,改善党建工作条件,达到党建工作标准。(二)开展调查研究。主动经常到联系点党组织所覆盖的企业,围绕生产经营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企业第一手生产经营情况和党的建设情况,了解把握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思想情况,深入进行分析思考,形成调研结论。(三)推进督导检查。定期督促检查联系点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推进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发展党员等基本制度坚持落实,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四)推动创先争优。鼓励联系点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创新,

20、及时发现、培育、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努力把联系点建设成党建工作示范点。第五条联系形式。(一)参加党建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联系点党组织各类党建活动,原则上每年参加1-2次主题党日活动。(二)讲党课。采取现场讲党课、讲微党课等灵活多样的授课形式带头到联系点党组织讲党课,原则上每年至少安排1次。(三)参加组织生活会。每年对联系点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听取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对会议召开情况进行评价指导。(四)其他形式。通过调研座谈、走访慰问、网络调查等形式,多渠道征求意见建议,主动倾听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呼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改进工作方法、制定企业发展措施提供依据。第

21、六条工作要求。()定期联系。每个联系点的联系时间不少于1年,可以长期联系。原则上每年到联系点党组织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因故无法到联系点现场时,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保持联系。联系点党组织要定期向联系领导汇报党建工作情况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向公司党支部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二)履职尽责。公司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点党组织开展工作,不能代替基层决策和处理具体事务,不能在分管领域内给所联系单位特殊照顾,支持联系点党组织领导班子自主行使职权,勇于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公司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基层党建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三)模范带头。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

22、则,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监督。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党支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党支部建设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时代公司(福建)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支部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依据下列规章制度制定:(一)中国共产党章程。(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四)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五)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六)中国共产党

23、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七)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中林党(2017)92号)。第三条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

24、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第四条党支部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达到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总要求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三基”建设为重点,着力提升党支部战斗力、党支部书记素质、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和基层党建规范化水平,突出政治功能,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为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第五条党支部建设应达到以下标准:(一

25、)班子建设坚强有力。加强支部班子建设,支委会健全,委员结构优化,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好,工作业绩好,作风形象好,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工作务实进取,联系群众密切,表率作用突出,整体功能发挥有效。(二)制度机制运行有序。坚持和完善支部的学习、工作、会议、谈心谈话、教育管理、请示报告、组织生活等制度,各项组织生活质量高,各类组织活动实效强,充分发挥制度效益,形成良好的支部运行机制。(三)工作流程严格规范。各项工作依据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工作流程标准,任务清晰、责任到人,流程畅通、管理有序,基础资料齐全,内容详实、分类清楚、保管规范。(四)党员群众满意认可。牢记宗旨,心系群众,联系渠道广泛、畅通,回应关切

26、及时、有效,注重解决党员和群众的思想问题、实际困难,作风形象良好,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基本任务是:(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27、、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三)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

28、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五)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八)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

29、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九)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第三章组织设置第七条党支部的设置应与同级行政组织相对应,本着有利于开展党组织活动和作用发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合理设立党支部。党支部的设立、合并、撤销,由林产品公司党委决定。第八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以独立法人单位、部门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部门,应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不超过5个。第九条对不具备条件单独设立党支部或组建联合党支部的单位、部门,可采取指定党支部挂靠的形

30、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第十条党支部的成立,由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林产品公司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不超过1个月。林产品公司党委审批同意后,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根据工作需要,林产品公司党委可以直接作出成立党支部的决定。第十一条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第十二条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书记、

31、副书记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林产品公司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林产品公司党委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林产品公司党委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第十三条坚持把最优秀的党员选拔到党支部书记岗位,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思想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团结同志,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高,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及时调整不称职的党支部书记。第十四条党员人数较多、组成单位或部门较多、工作地相对分散的党支部,可划

32、分若干党小组。成立党小组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党员大会决定,不需要报林产品公司党委批准,党小组成立后应将有关情况报林产品公司党委。每个党小组应不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有1名正式党员。党小组长可由党支部指定,或由小组的党员选举或推举产生,并报党支部备案。第十五条党支部印章的刻制。根据有关规定,经济上独立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的单位,建立党支部委员会的,经林产品公司党委同意,可以刻制印章。没有党支部委员会的,有党支部委员会但经济上不是独立核算的,或行政上没有独立单位的党支部,不刻制印章。需要刻制印章的党支部,应向林产品公司党委提交申请,经林产品公司党委批准后方可刻制。党支部刻

33、制印章后,要做好对印章的管理使用工作。印章的销毁由林产品公司党委按有关规定执行。需要销毁的党支部印章,应派人或使用机要传递的方式将印章交至林产品公司党委。第四章工作机制(一)“三会一课”制度第十六条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群众列席。1.主要议题:(1)组织理论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和决议决定,讨论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2)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

34、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选举支部委员,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3)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4)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5)开展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6)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2.会议程序:(1)会前,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大会议题,将会议内容、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2)会中,须按照

35、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议,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组织选举时,参加会议的有选举权的党员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数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预备党员参加会议但不参与表决。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作决议,可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报告公司党委。党支部书记安排做好会议记录。(3)会后,支部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必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不允许随意发表与会议决议不相符合的意见,但可以声明保留并向林产品公司党委提出自己的意见。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按规定需上级党组织审批的,应及时上

36、报林产品公司党委。林产品公司党委审批后,党支部要及时向党员公布。对因故没有到会的党员,党支部要向其传达会议的决议。第十七条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因工作需要,可以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必须有超过半数的委员参加方可召开,可吸收党小组长、非支部委员的党员、有代表性的党员列席,列席人员无表决权。1.主要议题:(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精神的意见和措施,讨论完成年度生产经营目标

37、和管理目标责任的思路办法;(2)讨论支部工作计划、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发展党员、党费使用预算、支部班子自身建设等事项;(3)研究党员教育管理措施,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4)分析联系群众情况,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期盼;(5)开展以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谈心通气以及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谈心谈话和组织生活会;(6)需要支部委员会研究决策的其他事项。2.会议程序:(1)会前,党支部书记将会议需研究决策的事项通知支部委员,让委员有所准备。支部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会前请假,并表明本人对研究决策事项的意见。(2)会中,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召开;遇有重要事项必须有三

38、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因选举工作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时,参加会议委员应超过委员总数的五分之四。根据讨论事项不同,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会上,与会委员要围绕议题展开充分讨论,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形式形成会议决议。党支部书记安排做好会议记录。(3)会后,党支部书记要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决议的具体措施,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进行督促检查,并按照委员的职责进行分工落实。第十八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1.主要议题:

39、(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研究贯彻落实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措施办法;(3)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和执行党支部决议情况;(4)根据党支部安排,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5)讨论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提名支部委员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的代表人选,研究发展党员、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工作。2.会议程序:(1)会前,党小组长应与支部书记和有关委员沟通情况,共同商定党小组会议内容和应注意的问题,并把会议有关事项事先通知每个党员。(2)会中,党小组长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积极参加讨论,

40、畅所欲言,统一认识,明确每名党员的具体任务:在召开组织生活会时,要注意在会前交换意见、谈心通气:(3)会后,要将党小组会议的活动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并由组织委员将活动情况进行记录;具体会议内容由各党小组另置记录本予以详实记载。第十九条党课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全体党员参加,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群众参加。党课由党支部书记、委员或上级党组织负责人、专家学者讲授,也可由普通党员讲授。党支部要组织实施好党课教育,制定年度计划,安排好党课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等。要创新党课形式、丰富载体、增强党课实效。1.主要内容:(1)政治理论方面,重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

41、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党章党规、党的知识等;(2)形势任务方面,重点包括中央、国资委党委、中林集团党委、林产品公司党委作出的重大部署、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国内外经济、政治形势,以及公司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挑战机遇等;(3)业务知识方面,重点包括与公司治理和改革发展、业务开展等密切相关的经营、管理、法律、金融、贸易等;(4)纪律作风方面,重点包括党的纪律规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反对“四风”、警示教育等;2 .方法形式:综合运用讲授辅导、交流讨论、现场观摩、远程教育、“互联网+”等方式,推进党课载体、形式、手段创新。探索运用“网络党课”、“手机党课”、“现场党

42、课”等方式组织,增强党课互动,鼓励党员轮流讲党课,提倡讲微党课,切实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二)组织生活制度第二十条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第二十一条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3 .会议准备:(1)明确主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解决的主要问

43、题,认真制定会议方案,将会议的主题和方案提前通知党员;(2)组织学习。组织党员学习会议涉及的相关内容,做好思想发动;(3)征求意见。与林产品公司党委沟通情况,听取对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意见;通过个别谈心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党支部书记与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之间、党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活动;(4)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支部要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讨论分析,把握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的思想情况;支部委员会和全体党员要认真准备对照检查材料。4 .召开会议:(1)支部书记通报上次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宣读支部对照检查材料,党员对支部的对

44、照检查情况开展评议;(2)支部委员带头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3)参加会议的党员依次开展个人自评,其他党员进行相互批评。5 .整改落实:(1)党支部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逐项研究,制定具体实在、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分工,并向党员和群众公开;(2)每名党员都要结合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第二十二条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以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党支部内的一些重要问题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会议,相互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

45、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谈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认识,消除相互间的一些误解,增强团结,使党支部更加协调,更具有战斗力。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第二十三条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应及时报林产品公司党委审批。党员人数较少的支部,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可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形式一并召开。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组织生活会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但至少要有1名支部委员参加。(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第二十四条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评议时间应相对集中,一般

46、安排在第四季度,可与组织生活会结合进行。1.主要内容:(1)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能否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2)能否主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将学习的成果与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加以落实;(3)是否能够正确处理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4)是否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持令行禁止;(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服务群众,艰苦奋斗,廉洁奉公。2 .评议程序:(1)学习教育。主要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也可结合单位实际和评议内容进行学习,着重抓好党的基本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学习教育

47、;(2)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结合谈心谈话和征求党内外意见情况,认真开展党性分析,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形成党性分析材料,制定整改落实措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人数较多的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3)民主测评。根据党员的实际表现,结合征求意见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评定档次,对每名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4)组织评定。召开支委会,综合分析党内外意见和测评情况,研究提出党员评定意见。评定意见应与党员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3 .结果运用:(1)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要给予表彰;对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2)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队伍状况,找出党员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3)结合民主评议结果,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四)发展党员制度第二十五条发展党员程序:1 .申请入党阶段(I)自愿提出入党申请,向党组织递交手写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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