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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部分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一)违反环评制度单位:万元类额别、无需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未备案投入生产运营已建成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未备案投入生产运营未建成污染防治设施,未备案投入生产运营登记表项目0-11-33-5类额已开工建设但主体工程未建成或者主体工程已建成但尚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报告表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建设项目总投资额l%-2%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报告书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额2%-3%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4%建设项目总投资额5%备注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
2、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违反验收制度单位:万元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但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即投入
3、生产或者使用未报批环评(已过追溯期)且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报告表项目综合20-2525-3535-55综合(逾期不改正)100-120120-140140-160固废0-33-44-6辐射5-88-1111-14报告书项目综合35-5555-7575-100综合(逾期不改正)140-160160-180180-200固废4-66-88-10辐射11-1414-1717-20备注L对于有多种非特征污染物排放的,对应综合类项目进行裁量,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处罚;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处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二部分违反水污染物管理
4、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排放超标一般单位日排水量WloO吨,城镇污水处理厂日排水量Wl万吨10-1212-1515-1818-20一般单位日排水量100-500吨,城镇污水处理厂日排水量1万-5万吨12-1515-2020-2525-30一般单位日排水量500-1000吨,城镇污水处理厂日排水量5万TO万吨15-2020-3030-4040-50一般单位日排水量IOoO吨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日排水量10万吨以上20-3030-5050-8080-100备注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2 .一个排放多项污染物超标的,选择超标倍数高的超标项进行裁量3 .适用医疗机构水
5、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预处理标准的,如污水排入下游有集中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且排放满足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裁量基准执行本表“一般单位日排水量WlOO吨,生活污水处理厂日排水量Wl万吨“,超标倍数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限值计算。4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放,处罚额度为10万元单位:万元第三部分违反大气污染物管理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一)拒不执行市政府责令停产、限产决定单位:万元类额另八1时间W2小时2时间4小时4时间W6小时6时间W8小时时间8小时黄色预警1-22-33-44-556橙色预警2-33-44-55-66-8红色预警3-44-55-66
6、-88-10备注1 .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有关排污单位拒不执行市人民政府责令停产、限产决定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查封排污设施,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2 .“时间”从有关排污单位接到市政府预警指令时开始计算。如生产时间断续,则以总计的生产时间为准。(二)排放超标单位:万元类额别超标倍数W33超标倍数W55超标倍数W8超标倍数8情节严重的锅炉1.4兆瓦及以下10-1212-1515-1818-20报经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1.4V额定功率W2.8兆瓦12-1515-2020-2525-302.8V额定功率W14兆瓦15-2020-3030-4040-50额定
7、功率14兆瓦20-3030-5050-8080-100其他大气污染源小时烟气量1万标立米10-1212-1515-1818-20小时烟气量1万5万标立米12-1515-2020-2525-30小时烟气量5万10万标立米15-2020-3030-4040-50小时烟气量10万标立米以上20-3030-5050-8080-100备注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九十九条第二项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标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2.小时烟气流量按照测量排放口烟道风机额定功率计算,加油站、油库等按照小时实际处理油气量计算。3 .监测方法包括烟气不透光率和无
8、组织排放监测等标准中规定的内容。4 .一个排放口多项污染物超标的,选择超标倍数高的超标项进行裁量。5 .同一企业多个排放口超标,属多个违法行为,分别处罚。6 .无组织排放超标参照本表“其他大气污染源”类别综合污染规模进行自由裁量(三)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38.85%-40.7%(含)一年初次超标货值金额一倍货值金额两倍货值金额三倍一年第二次超标货值金额三倍备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单位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由县级以上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四)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使用规定单位:万元不正常使用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净化设施未
9、安装或者安装后擅自拆除异味和废气净化设施拒不改正的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项目0.2-11-2责令停业整治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废弃物焚烧设施运营单位未按规定采取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未配备净化装置的拒不改正的1-55-10责令停工(停业)整治排放粉尘的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或气态污染物排放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拒不改正的2-1010-20责令停产整治排放粉尘的其他单位、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单
10、位未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污染周边环境未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产生较大的环境污染或社会影响1-55-10类别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且产生较大的环境污染或社会影响拒不改正的排放恶臭气体的单位1-55-10责令停工(停业)整治备注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
11、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3 .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向大气排放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的单位,未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污染周边环境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七)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废弃物焚烧设施的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
12、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的;(八)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5 .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四条,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五)工业企业违反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单位:万元类别物料数量WIO立方米10立方米物料数量W50立方米物料数量50立方米拒不改正的未密闭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1-33-55-10责令停工(停业)整治未设置严密围挡,或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1-33-55-10装卸物料未采取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污染1-33-55-10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未采取有效
13、措施防治扬尘污染1-33-55-10备注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保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一)未密闭煤炭、煤歼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三)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五)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2 .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二十条,对工业企业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环保部门处罚。(六)违
14、反排放口设置、自动监控设备安装使用制度单位:万元-类别不正常运行监测设备、未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擅自改动相关参数和数据(弄虚作假)拒不改正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2-1010-1515-20责令停产整治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不如实公开监测数据公开或保存不符合规定未公开或未保存/2-1010-20/对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有原始监测记录但未按规定保存未保存监测记录未按规定监测2-1010-1515-20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设置不符合规定未设置/2-1010-20/备注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保部门
15、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第二项未按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监测记录的;第三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并保证正常运行的;第四项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的;第五项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2.相关规定执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保部第19号令)等。(七)生产和服务活动违反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制度单位:万元类额1年用量1吨1吨1年用量W5吨5吨1年用量10吨10吨1年用量20吨1年用量20吨未按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
16、废气的生产服务活动2-55-1010-1515-2020未按规定安装并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2-55-1010-1515-2020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2-55-1010-1515-2020工业涂装企业未建立、保存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台帐记录不规范、项目不全或者建立和保存台账时间低于三年未记录或未保存相关数据和信息弄虚作假等拒不改正的2-1010-1515-20责令停产整治备注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保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
17、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规定安装并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或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二)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帐的。2.如同一企业既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服务活动,又未按规定安装并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从重处罚。(八)石油、化工企业以及有机化学品制造业违反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制度单位:万元类额别未按规定每一个月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和修复,并保存记录未按规定每三个月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和修复,并保存记录未按规定每六个月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和修复,并保存记录拒不改正的未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2-55-
18、1010-20责令停产整治未采取措施减少物料泄漏挥发性有机液体泄漏大于3滴/分钟挥发性有机液体泄漏大于6滴/分钟挥发性有机液体泄漏大于9滴/分钟2-55-1010-20受检测密封点W200个时,阀门、泵、压缩机、释压装置、其他部件泄漏数量总数为1至5个受检测密封点W200个时,阀门、泵、压缩机、释压装置、其他部件泄漏数量总数超过5个受检测密封点200时,阀门、泵、压缩机、释压装置、其他部件泄漏数量超过规定百分比2-67-1515-20未对泄漏的物料及时超过24小时超过48小时超过72小时收集处理2-55-1010-20备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环保部门
19、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三)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未及时收集处理。(九)餐饮业经营者违反油烟净化设施使用规定单位:万元类别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标倍数小于等于3倍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标倍数大于3倍小于等于5倍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标倍数大于5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未采取油烟净化措施,超标排放油烟的IW灶头个数3(小型)企业法人0.5-0.80.8-11-1.51-3个体工商户0.5-0.70.7-0.80.8-11-23W灶头个数6(中型)企业法
20、人1-22-33-44个体工商户1-1.51.5-22-33-4灶头个数26(大型)1-33-44-55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标排放油烟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2 .单位内部员工食堂违反油烟净化设施使用规定,参照执行个体工商户的自由裁量权规范。3 .灶头数特指对应单台净化装置(即每台净化器所吸收处置油烟的灶头数量)。(十)检测机构违反机动车排放检测管理规定单位:万元类书另10-2020-3030-50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
21、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1 .人为因素导致检测结果判定失真的2 .伪造结果或出具虚假报告3辆车以下的1 .两年内出具3辆以上5辆以下虚假报告的2 .两年内出具5辆以上10辆以下虚假报告的L两年内出具10辆以上虚假报告的2.被媒体曝光经核实存在违规行为的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0.5-11-33-51 .未按规范每日对检测设备进行比对试验;2 .检测双排气管车辆时未使用Y型取样探头的3 .取样探头插入深度不符合要求4 .过量空气系数超过推荐值,未换线重新检测的5 .其他违反规范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L有处罚0.5T万元情节,整改期限过后,未能有效纠正,一年之内又发现违法行为2 .未按规范对车辆纸质或
22、电子进行归档的;或者档案在保存期内丢失、损毁的;3 .擅自更改车辆检测方法的4 .在用车年检时未按规范对车辆进行外观检查和OBD检查的5 .其他违反规范的行为,造成一定影1 .有处罚3万元情节,整改期限过后,未能有效纠正,一年之内又发现违法行为2 .新车登记时未按规范进行检查,使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在京上牌的3 .检测设备分析仪未按要求进行封闭的,或者分析仪连接与检测无关的设备4 .监控设施不能正常工作后依然进行检测的响5.其他违反规范的行为,情节恶劣备注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伪造机动W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必元以下的罚款
23、;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2 .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按月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R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攵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艮规定进行检测的,由环境保护行政(十一)违反油气回收管理规定单位:万元类书别2-55-1010-1515-20拒不改正的加油站不符合油气回收管理规定加油站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检测值不符合地方标准限值;相关阀门未正常关闭或开启;气路、油路及相关阀门存在跑冒滴漏;提枪加油(特殊车型除外)、开盖量油(维修、校罐除外)油气回收真空泵停用或闲置;气液比值低于0.2;
24、密闭检测时,充气压力无法达到标准规定的500Pa;处理装置不能正常启动加油站卸油时,未接回气管;处理装置停机或闲置加油站未安装或擅自拆除油气回收装置仍在运营责令停产整治储油库不符合油气回收管理规定相关阀门未正常关闭或开启;气路、油路及相关阀门存在跑冒滴漏;未按照要求安装相应流量计的气路、油路严重泄漏的处理装置不能正常启动;处理装置停机时仍继续发油;储油库装油时,未接回气管储油库未安装或擅自拆除油气回收装置仍在运营;上装发油油罐车不符合油气回收管理规定油罐车检测不合格;相关阀门未正常关闭或开启;气路、油路及相关阀门存在泄漏、开盖量油油罐车装卸油时,罐车人孔盖敞开,或未接回气管;油罐车未安装或擅自
25、拆除油气回收装置仍在运营/其他不符合油气回收管理规定/检查时发现的其他问题不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检测,或在被检查检测时弄虚作假等其他严重情节销售的车用油品不符合清净性规定1-22-44-88-10超标倍数Wl1超标倍数W33超标倍数W5超标倍数5备注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处二万元责令停产整治。2.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处-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十二)生产不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车辆类,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三倍以
26、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生产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车型的某一项污染物测量平均值为1-1.2倍(含)排放限值,或其中某一辆车测量值为1.1-1.5倍(含)排放限值超标车型的某一项污染物测量平均值为排放限值的1.2-1.5倍(含),或二项以上(含)污染物测量值平均为排放限值1-1.2倍(含),或其中某一辆车的测量值大于1.5倍排放限值超标车型的某一项污染物测量平均值为排放限值的1.5-2倍(含),或二项以上(含)污染物的测量平均值为排放限值的1.2-1.5倍(含),或其中某一辆车的测量值大于2倍排放限值超标车型二项以上(含)污染物测量平均值大于1.5倍排放限
27、值,或者某一项污染物的测量平均值大于2倍排放限值,或其中某一辆车的测量值大于2.5倍排放限值备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销毁无法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十三)在用机动车(汽油)排放超标额类节别300-600元/辆600-1000元/辆1000-2000元/辆2000-3000元/辆汽油车排放超标依据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DB11/318),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
28、法(DBl1/044)采用遥测、双怠速检测等仪器检查汽油车尾气超标且超标不超过1倍依据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DB11318)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lI/044)采用遥测、双怠速检测等仪器检查汽油车尾气超标且超标1倍以上不超过2倍1 .依据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DB11/318).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l1/044)采用遥测、双怠速检测等仪器检查汽油车尾气超标且超标2倍以上不超过3倍2 .最近一年内被生态环境部门检测超标2次的1 .依据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
29、(DBlI/318)、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l1/044)采用遥测、双怠速检测等仪器检查汽油车尾气超标且超标3倍以上2 .最近一年内被生态环境部门检测超标3次的1.依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按不同预警级别从严处罚排放超标行为。备注2.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机动车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十四I在用机动车(柴油)排放超标类节另500-1000元/辆1000-1500元/辆1500-2000元/辆2000-2500元/辆2500-3000元/辆
30、柴油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排放超标L依据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ll/045)目测法,车辆有明显的可见烟度,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2 .依据在用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加载臧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l1/183)在运行中目测有明显烟度,烟度值超过林格曼2级3 .依据在用柴油汽车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测法)(DB11/832).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DBl1/045),在用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3)采用遥测、不透光烟度计等仪器检测超标且超标不超过1倍1 .依据在用柴油汽车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测法)(DBU/832)、柴油车
31、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U/045)、在用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l1/183)采用遥测、不透光烟度计等仪器检测,超标1倍以上不超过1.5倍2 .依据重型汽车氮氧化物快速检测方兴及排放限值(DB11/1476),采用氮氧化物检测仪检测氮氧化物超标1倍以上不超过1.5倍L依据在用柴油汽车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测法)(DBII/832)、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l1/045).在用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3)采用遥测、不透光烟度计等仪器检测,超标1.5倍以上不超过2倍2.依据重型汽车氮氧化物快速
32、检测方法及排放限值(DBIl/1476),采用氮氧化物检测仪检测氮氧化物超标1.5倍以上不超过2倍L依据在用柴油汽车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测法)(DBII/832)、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l1/045)s在用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l1/183)采用遥测、不透光烟度计等仪器检测,超标2倍以上不超过2.5倍2.依据重型汽车氮氧化物快速检测方法及排放限t(DB11/1476),采用氮氧化物检测仪检测氮氧化物超标2倍以1 .依据在用柴油汽车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测法)(DB11/832).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045
33、).在用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3)采用遥测、不透光烟度计等仪器检测,超标2.5倍以上2 .依据重型汽车氮氧化物快速检测方法及排放限值(DB11/1476),采用氮氧化物检测仪检测氮氧化物超标2.5倍以上4.依据重型汽车氮氧化物快速检测方法及排放限值(DBII/1476),采用氮氧化物检测仪检测氮氧化物超标不超过1倍3.最近一年内被生态环境部门检测超标2次的3.最近一年内被生态环境部门检测超标3次的上不超过2.5倍3.最近一年内被生态环境部门检测超标4次的3.最近一年内被生态环境部门检测超标5次的备注L依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按7
34、2 .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在月正,对机动车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3 .同一机动车采用不同检测方法检出多项污染物超标的,口同预警级别从严处罚排尢习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超过青由款。选择超标倍数高的超标项?攵超标行为。1.定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注行裁量,且可以提高一个档次处罚。(十五)违反排放污染控制装置和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规定单位:万元类xX.节5000-8000元/辆(台)8000-1万元/辆(台)5-6万元6-8万元870万元违反排放污染控制装置使用管理规定闲置排放污染控制装置(汽油机)1 .拆除或者擅自更改排放污染控制装置2 .闲置
35、排放污染控制装置(柴油机)/违反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规定/在禁止区域内使用1台1 .在禁止区域内使用2台2 .在禁止区域内,对1台已经处罚,但经限期整改复检后,排放仍未达标的1 .在禁止区域内使用3台及以上2 .在禁止区域内,对2台及以上已经处罚,但经限期整改复检后,排放仍未达标的备注1 .依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按不同预警级别从严处罚违法违规行为。2 .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或者使用人拆除、闲置或者擅自更改排放污染控制装置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3 .依据北京市大气
36、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在禁止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十六)销售未纳入本市目录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类节另广、没收建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处货值金额0.5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货值金额1倍罚款机动车销量WlO辆10辆销量W50辆销量5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销量W2台2台销量W5台销量5台备注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销售未纳入本市目录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下的罚款。(十七)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对发动机、污染
37、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类节另广、没收违法所得处货值金额1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货值金额3倍罚款机动车销量W500辆500辆销量1000辆销量100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销量W2台2台销量5台销量5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对发备注动机、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治,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销毁无法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并由国务院机动车生产主管部门
38、责令停止生产该车型。第四部分违反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单位:万元类额别1-2枚放射源3-4枚放射源5-6枚放射源7枚放射源以上1-4台射线装置5-8台射线装置972台射线装置13台射线装置以上V类放射源1-22-33-44-5In类射线装置IV类放射源2-33-44-55-6类射线装置3-44-55-66-7III类放射源4-66-8II类放射源8-10I类放射源I类射线装置备注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在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仪表等行为违法时,有违
39、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2.当存在不同类别的射线装置时,选择处罚额度较重的类别进行裁量。第五部分违反固体(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单位:万元情额固(危)废量WI吨1吨固(危)废量5吨5吨固(危)废量10吨10吨固(危)废量20吨固(危)废量20吨不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者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1-22-33-44-77-10不按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未经批准擅自转移2-33-66-1010-141
40、4-20交由无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理2-44-77-1111-1515-20未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的设施、场所,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1-2(危2-3)2-3(危3-4)3-4(危4-6)4-7(危6-8)7-10(危8-10)不按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等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可吊销经营许可证备注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七十五条,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七十七条,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
41、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前款活动的,还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2.固(危)废量以现场发现量为主,参考年产生量进行裁量。第五部分违反固体(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单位:万元月处理量(或产生量)25吨25吨V月处理量(或产生量)50吨50吨V月处理量(或产生量)75吨75吨V月处理量(或产生量)W100吨月处理量(或产生量)吨100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三、四、五、六、七项的要求1-22-4466-88-10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2-44-77-1010-1515-20未按规定单独收集、安全处置实验室、检验室、化验室废液废液千克1千克废液量10千克10千克废液量W50千克50千克废液量W100千克废液量100千克2-44-88-1212-1616-20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三、四、五、六、七项,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七十五条第三项,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2.依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三条,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