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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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软环境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努力建设风清气正、公平正义、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推动龙井市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提出如下方案。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对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高度重视,明确指出,只有建设好投资、营商等软环境,才能使资本、人才成为东北发展振兴的重要助力。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深刻阐明了投资、营商等软环境建设对东北振兴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东北振

2、兴发展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其内涵,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努力提高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水平,为龙井振兴发展增添新动力。(二)准确把握龙井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经济发展软环境,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软环境建设,特别是十八大以来,通过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简政放权,推进依法治市,加强反腐倡廉,软环境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软环境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行政审批事项依然过多,行政自由裁量权相对较大,信息公开透明有待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健

3、全,工作作风还需进一步转变,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吃、拿、卡、要,“庸、懒、散、软”等现象仍有发生。这些问题制约了我市经济发展,必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综合治理,切实予以解决。(三)充分认识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转型、奋力攻坚,实现整体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异常艰巨繁重。抓好软环境建设,解决好要素流动、营商成本、投资回报和人才流向问题,事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事关龙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我市“十三五”规划等一系列政策的落地,事关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成效的巩固和提高,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

4、坚决打赢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这场硬仗。全市上下一定要牢固树立发展软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推动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实现新突破。(四)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破解制约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关键瓶颈为重点,以群众满意、客商满意、企业满意为标准,坚持招商中做“保姆”,落地后做“助理”,达产后做“保安”,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党政同责,坚持优化和治理并重、激励与惩处并举,牢固树立“亲”“清”政商理念,围绕“服务大提升、建设零干扰、发展无障碍”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

5、念,强化法制、综合施策,利用2到3年时间,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聚才集智的人才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打造良好经济生态,为龙井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提供有力保障。二、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一)加快建设“四张清单”“一张网”。实行清单管理,理清职责边界,全面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加快建设龙井市政务服务网,尽早上线运行,打造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服务的全天候、多层次、立体式高效网上平台。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坚持放管结合,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破解简政放权“中梗阻”“最后一公里”及企业和百姓办证多

6、、办事难等问题。做好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与地方的有效衔接,开展简政放权后评估,确保下放的权力和取消的事项下面接得住、企业享用到。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全面清理规范投资项目前置审批条件,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确保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手续。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网上并联审批。(编办、发改局、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二)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按照“非禁即入”和“非禁即准”原则,拓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领域。推进配套改革和制度创新,消除各种阻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竞争的壁垒,构建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建立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及早落户

7、。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规范的PPP项目库。(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法制办、经合局、金融办等相关单位)(三)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探索推行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建立企业名称登记负面清单,全面放宽企业名称登记限制,最大限度释放企业名称资源,开放企业名称网上查询比对,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对办理不使用名称且不需要前置审批事项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实行即来即办。开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创新注销公告方式,缩短注销登记时限,逐步构建便捷高效的市场退出机制。(市监局等相关单位)(四)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分批放开竞争性商品和服务价格,逐步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

8、。继续下放和放开一批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放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等中介服务收费,规范工业企业用电减容、暂停计价办法,减轻企业负担。(价监局会同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三、依法行政,规范履职行为(一)清理规范现有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规范性文件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要及时进行清理修改。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吉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执行。法制部门要定期编制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政府部门要定期编制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制办等相关单位)(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并向

9、社会公布目录清单,最大程度为企业发展松绑减负。坚决取消行政执法机关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严禁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在发放证照及办理有关手续环节时收取没有法定依据的抵押金、保证金等收费。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确保涉企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依托12358价格举报信息系统,畅通群众维权渠道。(编办、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法制办、价监局,以及有涉企收费的相关单位)(三)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结合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应逐步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

10、、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等行政行为的裁量权进行全面细化,制定明确的量化标准,并在政府、机关门户网站和相关办事场所向社会公开裁量标准。通过建立健全裁量基准制度,实现行政裁量权的自我控制,在合法、合理、科学的前提下,平等对待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法制办会同编办、财政局、市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单位)(四)加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进一步规范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检查,应按规定编制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市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都提出检查计划的,由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一个牵头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

11、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环境安全的事项进行随机检查,以及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展计划外行政执法检查,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的依据、理由和检查情况报市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一次,对在专项抽查工作中已抽到的企业不再安排进行抽查。(法制办会同相关执法单位)(五)尽快清理“涉软积案”。重点针对久压不决涉企案件、长期未结涉企诉讼案件、涉党政机关的执行积案和涉发展环境的重点信访积案,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强执行联动机制,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做到半年见成效,两年基本化解。(市政法委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

12、等相关单位)四、改进作风,优化政务服务(一)推进政务公开。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政府建设方面的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各行政部门的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等必须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服务中心、市直各部门)(二)加快“互联网+政务”建设。重点建设全市政策信息集中发布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数据资源目录及服务平台,搭建省州市统一架构、多级联动、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网上政务平台,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政务服务中心、市直各部门)(三)加强政策宣传。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后,及

13、时向社会公布政策内容。统筹运用网络平台、传统媒体、新兴媒体解读政策、引导舆论。广播电视台、报刊等传统媒体要开设“政策早知道”等专栏,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及时报道解读。建设政策信息推送平台,实现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电信、微信推送信息。(市委宣传部)(四)提升服务质量。牢固树立共赢发展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开展“一张笑脸相迎、一句祝福相送、一把椅子相让、一杯热茶相递”活动,倡导贴心服务。建立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替代制、限时办结制和否定备查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服务标准。(市直各部11)五、完善信用体系,提高诚信水平(一)打造诚信政府。制定出台政府诚信评估管理办法。对承诺投资

14、主体的事项通过法律文件等形式予以明确,确保承诺事项不因政府换届、领导调整而改变。在全市范围内对政府招商引资违约失信问题进行集中清理、集中督办、集中整改。(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局等相关单位)(二)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配合上级部门建设全省统一的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和信用信息数据库,归集各乡镇、各部门以及公共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配合建设全省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依法使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可追踪。(金融办等相关单位)(三)建立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信用风险预警制度、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档案,

15、分类监管完善退出机制。稳定有序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通过行政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市场性惩戒以及社会舆论性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给予政策支持。(金融办等相关单位)(四)加强全民诚信教育。开展诚信兴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守合同重信用等宣传,开展信用村、信用单位、信用企业创建评比活动,加强诚信教育,树立诚信意识,培育和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金融办等相关单位)六、树立亲商理念,共建和谐政企关系(一)搭建龙井企业家联合会、企

16、业家协会沟通交流平台。通过召开企业家年会、举办企业家论坛、组织龙井企业家考察团等形式,开展项目对接、合作洽谈等系列活动,共谋发展的平台。大力宣传龙井的政策环境,推介龙井发展潜力,激励吸引海内外龙井籍企业家返乡创业和加强合作。搭建地方党委、政府联系龙井籍企业家的平台。(经合局、工商联)(二)建立市级领导联系重点企业机制。每个重点企业都由一名市级领导联系,畅通重点企业与市委市政府的沟通联系渠道。通过走访、慰问、座谈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在龙井投资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工信局、经合局)(三)建立帮扶解困机制。建立市政府重点企业帮扶解困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企业(项目)落地跟踪服务,协调解

17、决企业在融资贷款、生产配套以及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解决企业后顾之忧。(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四)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涉企执法效率,依法高效调处劳资、债务等矛盾纠纷,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查处经济犯罪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办案、快结案,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同企业家协会等民间组织的联系沟通,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帮助企业及时排除不法侵害。充分发挥工商联和群团组织的职能作用和独特优势,积极反映企业合法诉求,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法院、检察院、团市委、妇联、工商联、公安局、司法局)(五)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依托市工信局完善各类为企服务,为中小民营企业创业、创

18、新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化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开展公益性招聘、高层次人才服务民企行动等活动。畅通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全市银企对接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金融机构推介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实行贷款展期,进一步加强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建设。(工信局会同金融办、人社局等相关单位)七、完善激励机制,促进人才集聚(一)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扩大用人视野,拓宽引进渠道,研究制定市属企业引进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实施办法,启动市属企业面向社会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提高选聘市场化程度。积极同省州有关部门协调,建立经营管理人才挂职锻炼的双向培育机制。(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工信局、编办

19、等相关单位)(二)搭建人才集聚平台。建立市内外高端人才资源库,通过举办座谈会、互动交流会、长白山论坛等活动,搭建好为龙井振兴发展建言献策的智力平台。结合全市产业布局,创建一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平台,吸引高端人才落户龙井。(市委组织部会同工业集中区、人社局、编办等相关单位)(三)实施人才培养工程。根据企业需求,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体系作用,推进校企合作发展模式,为企业员工提供订单式专业技能培训,保障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需要。实施企业家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等培训工程,定期举办研修班免费培养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教育局、工信局

20、等相关单位)(四)落实人才服务保障。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在暂住安置、户口迁移、家属调转、子女入托就学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企业为引进人才提供的租房补贴、安家费列入职工福利费,符合条件的科研启动经费可列入研发费用,按税法规定标准税前扣除。(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地税局、国税局等相关单位)八、强化监督问责,严惩不良行政行为(一)建立企业评议部门制度。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形式,分门别类组织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个体工商业户,每年开展一次对涉软部门的评议,并公布评议结果。对评议不达标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21、连续两年评议不达标的单位,视情况给予主要负责人调离岗位、免职、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等组织处理。对垂直管理的部门单位,评议考核结果向其上级主管机关通报。(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市委组织部)(二)建立软环境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媒体记者、社会人士、商协会组织负责人及基层代表作为软环境监督员,定期征求收集监督员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影响、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问题,依法依纪处理。(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三)设立软环境举报电话和投诉平台。在全市设立投诉专线,建立投诉平台,及时受理举报并提供全天候受理服务,实行一个电话对外、一个网络受理、一个平台分办、一个部门督办,并定期公开投诉办理情况

22、。(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四)建立曝光和定期通报制度。在媒体上公开曝光损害发展软环境的典型案例,通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落实内部监管不力问责情况,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五)强化追责问责。强化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监督职能,涉软单位每年向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报告加强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追责落实情况。定期对各部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涉软单位出现的严重涉软案件,由市委组织部约谈(追责)领导干部;对涉软单位存在的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九、完善工作机制

23、,落实保障措施(一)严格考核奖惩。完善考核制度,研究制定经济发展软环境考评办法,将软环境建设考评结果作为各乡镇、部门及主要领导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落实奖惩措施,定期调度考核各乡镇、各部门对本意见的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涉软问题频发的乡镇和部门,予以严肃追责;对各项任务按期完成、成绩显著的乡镇和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二)加强宣传引导。制定宣传方案,确定宣传重点,开辟宣传专栏,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及时报道企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加强软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开展全市软环境建设大讨论活动,通过全民动员、各界参与、政商联动,切实增强全市上下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形成人人关心软环境、人人维护软环境的生动局面。(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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