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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电解铝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编制说明二。二三年九月1项目背景11.1 任务来源11.2 工作过程22指南制定的必要性分析32.1 发挥环评对电解铝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源头管控作用.42.2 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技术需要42.3 减污降碳协同管控技术路径亟需建立52.4 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有效措施62.5 我省电解铝企业协同减污降碳、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有力保障73指南制订的技术路线83.1 制订的基本原则83.1.1 规范性原则83.1.2 适用性原则83.1.3 可操作性原则93.2 制订的技术路线94指南的主要内容94.1 指南的适用范围94.2 规范性及管
2、理性引用文件104.3 术语和定义114.4 评价工作程序124.5 评价内容134.5.1 政策符合性分析134.5.2 核算边界确定134.5.3 现有工程温室气体排放分析144.5.4 拟建工程温室气体排放分析154.5.5 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164.5.6 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与监测计划184.5.7 评价结论184.6 附录194.6.1 附录1194.6.2 附录2194.6.3 附录3194.6.4 附录4204.6.5 附录5204.6.6 附录6205指南实施措施及建议205.1 更新电力排放因子205.2 加快研究和制定电解铝行业碳减排可行技术指南215.3 加大温室气体纳
3、入环评宣传培训力度211项目背景1.1 任务来源“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国家先后发布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指出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必由之路。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评价管理统筹融合,推动将气候变化影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关于印发山东省
4、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的通知(鲁环发20225号)提出“将碳排放减量替代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为落实上述文件的要求,充分发挥环评制度的源头防控作用、促进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亟需开展相关行业温室气体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研究。电解铝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也是高耗能、高排放的重点行业。我国电解铝行业年度用电量超过5000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总量的6.8%,碳排放量约4.26亿吨,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5%左右。山东省电解铝产量多年来位居全国第一,2021年山东省电解铝产量约793.6万吨,碳排放总量为10912.13万吨。在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
5、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2255号)和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中均将电解铝行业列为“两高”行业,新建电解铝项目需要进行碳排放减量替代。为此,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的工作安排,省环境评审中心承担了电解铝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环评管理技术方法研究工作,编制完成了山东省电解铝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1.2 工作过程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评审服务中心组建技术组,初步拟定了指南编制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制定了编制计划与任务分工。技术组梳理了国内外、山东省及其他省市的温室气体和电解铝行业的相关标
6、准、政策规范文件,形成资料汇编。2023年3月至4月,对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收集了山东省电解铝企业清单,对接省生态环境厅气候处收集了2019年.2021年山东省电解铝企业碳核查资料,并对资料进行筛选研究。开展了核算方法研究,邀请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开展了电解铝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技术方法培训。经技术组与团队专家反复讨论、修改后,形成了电解铝行业现状调查表,对全省电解铝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实际水平摸底调查。2023年5月,技术组与专家团队赴滨州市邹平县宏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邹平县宏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邹平县汇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市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深入而细致的
7、现场调研。在现场调研过程中,深入讨论了目前电解铝企业生产过程采取的减污降碳措施及取得的成效,讨论了电解铝企业生产过程中面临的问题等内容。2023年7月,技术组根据现场调研与调查结果,梳理综合能耗、污染物排放情况、温室气体排放水平等相关内容,形成了山东省电解铝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现状调查报告山东省电解铝行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研究报告初稿。2023年8月,组织相关专家、企业召开了山东省电解铝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路径研究座谈会,更加深入的讨论了电解铝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组织相关专家对山东省电解铝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现状调查报告山东省电解铝行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并对
8、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形成指南初稿。2023年9月初,课题组经认真研究讨论后,形成指南征求意见稿。2023年9月中旬,召开了山东省水泥、电解铝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环评技术指南专家论证会,根据专家意见对指南进行了修改完善。2指南制定的必要性分析在2023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强调,要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山东省作为国内工业大省,电解铝行业温室气体排放占比较大,将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电解铝行业环境影响评价,可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源头防控作用,对推动山东省电解铝行业转型升
9、级、高质量发展,推进电解铝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和2060年前碳中和愿景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家前期试点基础上,将电解铝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纳入试点,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期间同步开展温室气体排放评价,作为专章纳入环评文件,可充分体现环评制度在建设项目中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的原则。2.1 发挥环评对电解铝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源头管控作用电解铝行业能源结构以电为主,86.7%的温室气体排放是净购入电力间接排放产生的。通过对电解铝行业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专章做好碳排放分析,在减污降碳措施提出时,结合碳排放情况统筹开展节能降耗措施比选,有助于从源头推动能源结构调整、
10、落实节能减排措施要求,实现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的协同管控。2.2 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技术需要为推动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推动评价管理统筹融合,推动将气候变化影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领域协同推进碳减排工作方案中“探索将碳排放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要求落地,2021年7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提出“探索形成建设项目污染物和碳排放协同管控评价技术方法,打通污染源与碳排放管理统筹融合路径,从源头实现减污降碳协同作用:新目标、新打法意味着需要建章立制、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谋划目标任务、管
11、控思路、政策措施。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各地区在重点行业碳排放节点识别、核算方法、碳排放评价体系构建、环评审批管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重庆、江苏、浙江、海南、广西、山西、上海、安徽等地均发布了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相关文件,各地试点为推进建设项目碳排放源头控制提供了实践案例和样本数据。目前,将碳排放评价纳入环评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在评价方法、审批体系和监管技术方法上尚未形成完备、坚实的体系。从试点地区发布的碳排放评价技术指南以及全国开展的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来看,碳排放评价以碳排放量的核算为主,存在碳评价内容和核算方法不一致、碳排放绩效评价不完整、普遍未进行减污降碳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以及制
12、订碳排放管理与监测等方面的问题。2.3 减污降碳协同管控技术路径亟需建立对于管理部门,项目减污降碳协同管控在技术上存在一定的挑战。一是评价基准不明确。项目环评按源强、导则体系、评价基准和技术措施的路线开展工作,其中,评价基准是判断项目环境影响可行性的重要“标尺二对常规污染物的管控以常规污染物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影响是否可接受为评价基准,而温室气体削减到何种程度可接受则缺少评价依据,故难以采用常规的环评技术路线作为项目碳评价的技术路线。二是缺少可行的减污降碳技术清单。提出拟采取的污染物减排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是环评工作的核心,生态环境部也发布了多个行业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作为建设项目环评时污
13、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而目前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缺乏评价标准,尤其是减污与降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冲突,造成现阶段难以对项目温室气体减排措施的效果进行合理判断,尚未建立行业减污降碳技术清单。三是缺少统一的事后监管体系。温室气体和常规污染物的产生机理和核算方法存在差异,对目前出台的电解铝行业核算技术指南进行对比,对于碳排放监测,有沿用核算体系针对输入端原燃料进行监测,也有沿用环评体系针对排放进行监测,试点地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亦在思考与探索。2.4 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温室气体减排有助于减缓气候变暖,改善人类生存环境,提高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能
14、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中。通过环评中对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定量的分析和预测,提出减污降碳措施,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要确保在环评过程中考虑温室气体排放的意愿得到落实。首先,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即法律法规支撑,将温室气体确定为环评的法定评价要素,采取自上而下的政策模式,将政策意愿转化为具体的行动;其次,适时修订相关技术导则和指南,为评价人员进行准确、有针对性的评价提供技术指引;最后,提高政府部门和专业人员的执行能力,推动公众和企业的共同参与。因此,实施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推动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评价管理统筹融合,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
15、协同增效,亟需制定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2.5 我省电解铝企业协同减污降碳、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有力保障在电解铝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工作中,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碳排放减量替代等政策要求,统筹开展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的源项识别、源强核算,进行温室气体评价绩效水平和减排潜力分析、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及方案比选,提出协同控制最优方案、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要求和监测计划,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为求打下坚实基础。电解铝行业实施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对于加快产业结构和用能结构的调整,推动企业在优化能源和运输结构、节能技术应用、完善碳排放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自主
16、采取优化措施,更深层次上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落实好山东省“两高”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山东省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要求具有重要意义。3指南制订的技术路线3.1 制订的基本原则3.1.1 规范性原则指南制定过程涉及的工作原则、方法及一般程序等内容充分遵循现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或指南规定,确保标准文本的内容规范、程序完整。另外结合电解铝行业特点,在指南中充分体现国家及山东省已发布的两高项目管理、碳达峰方案等文件相关要求。3.1.2 适用性原则指南制定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借鉴了国家已发布的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等相关技术方法,但更注重对于环境影响评价
17、制度的适用性。我国自2011年组织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以来,各试点地区在建立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制度等方面积极开展了大量细致的、探索性的工作,包括构建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体系,颁布了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技术规范,不断修改完善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核算和报送技术规范,在监测、报告和核查等方面已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无须从零起建立温室气体监测体系。本指南在借鉴其现有成果基础上,更注重探索出适合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方法体系。3.1.3 可操作性原则通过资料查阅、现场调研、专家咨询等方式,深入调研山东省电解铝企业情况、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和治理水平,参考国内外最新的标准、管理规范、相
18、关政策、官方数据,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技术评估和各级审批管理需求,力求使指南做到科学合理、技术可行、具有可操作性。3.2 制订的技术路线以国家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为指引,以国家及山东省“两高”行业建设项目管理要求为约束,在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346号)的指导下,进一步对山东省电解铝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实际水平开展现状调查,摸清电解铝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水平与减排潜力现状,确定适合山东省具体情况的温室气体排放绩效值。查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思路相结合,找到适用于山东省电解铝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
19、方法。4指南的主要内容4.1 指南的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新建(含异地搬迁)、改扩建(含技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电解铝行业建设项目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适用行业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3216铝冶炼”中的电解铝。4.2 规范性及管理性引用文件本指南规范性及管理性引用文件分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行业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方法与报告、排污许可相关技术规范、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文件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等。国家层面发布的行业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方法与报告的标准及技
20、术指南中包括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32150)、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4部分:铝冶炼企业(GB/T3215L4)等。涉及到的排污许可制度规范包括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一铝冶炼(HJ863)等。国家与地方标准包括电解铝和氧化铝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6)、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37743)o涉及到的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
21、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U月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14号)、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原2022153号)、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环综合202242号)、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332号)、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鲁政字2022242号)、山东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鲁环发202312号)等。4.3 术语和定义本指南对温室气体、温室气体排放、全球变暖潜势、二氧化碳当量、温室
22、气体排放量、核算边界、活动数据、排放因子、排放绩效、燃料燃烧排放、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过程排放、净购入电力和热力对应的排放以及碳氧化率进行了定义。其中温室气体、全球变暖潜势、二氧化碳当量的定义引自GB/T3215L4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4部分:铝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定义引自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技术指南(试行),并做适当修改。本指南将温室气体定义为“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本指南涉及的温室气体指二氧化碳和全氟化碳(主要为CF4和C2F6)二结合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
23、核算和报告通则(GB/T32150-2015).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4部分:铝冶炼企业(GB/T3215L4)对“核算边界,“活动数据”、“排放因子,“燃料燃烧排放”、“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过程排放”、“净购入电力和热力的排放”、“输出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碳氧化率”等术语定义,对本指南“核算边界”、“活动数据”、“排放因子”、“燃料燃烧排放”、“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过程排放”、“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对应的排放”、“碳氧化率”等术语进行了定义。根据电解铝行业特点,本指南对“排放绩效”进行了定义。4.4 评价工作程序目前,根据温室气体产生、管控以及排放特征的分析,综
24、合考虑温室气体的温室效应影响机理较复杂且其影响范围为全球尺度,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暂不提出开展温室气体的环境影响和预测要求。鉴于此,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政策符合性分析、核算边界确定、现有工程温室气体排放分析、拟建工程温室气体排放分析、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要求与监测计划、评价结论与建议。本指南在附录5提出了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专章编制大纲,供环评编制单位参考。大纲中明确将现有工程和产能替代工程与拟建项目分别进行工程分析,可以使温室气体排放专章内容更加清晰,有利于规范专章内容。4.5 评价内容4.5.1 政策符合性分析政策符合性分析应根据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分析拟建项目
25、温室气体排放与国家、地方和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国家和山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两高”项目管理和温室气体排放减量替代要求以及相关政策、规划等的相符性。上述文件中包含了建设项目应按照山东省“两高”行业碳排放替代要求落实的内容。随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等的逐步出台,专章中应不断完善温室气体排放有关的政策符合性分析内容。4.5.2 核算边界确定结合电解铝项目的特点,本指南提出,温室气体排放评价核算边界划分企业核算边界和项目核算边界两种核算边界。企业核算边界范围包括处于其运营控制权之下的所有生产场所和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设施范围包括主要生产系统、
26、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等。其中,主要生产系统包括电解工序的所有生产设施及配套的环保设施;辅助生产系统主要包括供电、供水、化验、机修、库房、运输等,附属生产系统主要包括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等。新建项目以拟建的项目范围为核算边界。本指南适用范围为电解铝建设项目,新建项目涉及的主要生产工序为电解工序,因此,指南明确了电解工序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为“以原料(氧化铝、冰晶石等)、能源的输入为起点,以最终产品铝液的输出为终点”。对于改扩建及异地搬迁项目核算边界还应考虑现有工程边界;对于涉及产能置换项目核算边界还应考虑被置换项目出让方项目边界。为了更清晰地表明企业及生产工序
27、边界,指南中给出了企业及电解工序边界示意图。4.5.3 现有工程温室气体排放分析根据识别的温室气体排放节点,从燃料燃烧、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工业生产过程、净购入电力和热力等方面调查现有工程评价基准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从源头防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方面调查现有工程已采取的降碳措施,分析减排潜力。改扩建项目还应核算涉及改造工序现有的你是全体排放绩效,将电解工序吨铝液温室气体排放量作为评价指标。鉴于目前国家或省相关主管部门尚未公开发布各行业碳排放绩效水平,因此在国家或省相关主管部门公开数据未发布前,可参考指南附录3确定的温室气体排放绩效11级水平值为评价依据,分析温室气体排放绩效水平。评价基准年的
28、确定可与项目环评一致,也可依据评价所需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的可获得性、数据质量、代表性等因素,选择近3年中数据相对完整的1个日历年作为评价基准年。主要考虑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统计口径与常规污染物存在不一致问题,综合考虑数据完整性及易获得性,而确定两种评价基准年的确定方式。对于涉及产能置换的建设项目,根据识别的被置换产能项目的温室气体排放节点,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4.5.4 拟建工程温室气体排放分析D温室气体排放节点识别与分析在确定建设项目核算边界的基础上,根据HJ2.1、HJ2.2等导则要求,全面分析温室气体排放节点,包括燃料燃烧排放、能源作为原料用途的排放、过程排放、净购入使用的电力和热力产生
29、的排放等节点,具体可参考附录h图表结合给出温室气体排放工艺环节、排放节点及碳素来源,明确温室气体排放形式。依据项目立项文件、节能评估报告及其他基础资料,调查分析拟建项目各生产工序产品产能等,明确拟建项目化石燃料用量、炭阳极净耗量、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量等温室气体排放所需要的活动水平数据。2)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在明确企业边界和项目边界的基础上,根据识别的温室气体产生环节、产生方式和减排措施,参照指南附录2推荐的方法核算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及电解工序温室气体排放绩效。结合电解铝行业特点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指南明确了电解工序核算边界,提高了工序温室气体排放绩效的可比性、科学性和计算的可操作性。指
30、南明确对改扩建项目应按现有、在建、拟建工程分别给出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并填写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量“三本账对于异地搬迁项目,应分别核算搬迁前后温室气体排放量变化情况。对于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还应核算置换前后温室气体排放量变化情况。结合山东省电解铝行业现状调查情况,目前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方法中已将非正常和无组织排放的温室气体量纳入核算,因此不再对非正常工况和无组织排放进行单独核算。3)温室气体排放评价指南提出以主要电解工序吨铝液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温室气体排放绩效水平分析。在国家或省相关主管部门公开数据未发布前,可参考指南附录3温室气体排放绩效水平值,确定新建
31、项目和改扩建项目现有工程的电解工序温室气体绩效水平。改扩建项目还应与现有工程温室气体排放绩效值进行比较,原则上改扩建后绩效值应低于现有工程。通过此条内容督促企业进行工艺提升改造,落实碳减排要求。4.5.5 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本指南统筹环境、技术、能效与社会效益等方面,从以下两个层次开展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一是对建设项目温室气体减排措施开展可行性论证,二是对基于污染治理措施的方案比选论证。1)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对于温室气体减排措施,考虑到最优化的管理效能,本指南分两个层次提出要求。一是对于建设项目需给出拟采取的碳减排和节能降耗措施;二是建设项目需明确拟采取的能源结构优化,工艺路线、产品优
32、化等措施,分析论证拟采取措施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其数据来源应优先选择同类或相同措施的实际运行效果数据。而考虑到目前温室气体减排工程应用尚属于起步阶段,因此若没有同类或相同措施的实际运行效果数据的,亦可使用工程化实验数据。鼓励采用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7年本)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国家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目录(2021)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2年版)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等国家和省已发布节能降碳技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对于采用其他碳减排措施的,应分析措施在电解铝行业中的应用情况、降碳效果
33、、经济合理性等内容。鉴于污染物排放与温室气体排放具有同源性,为更好发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作用,在指南中提出同步核算降碳措施带来的减污效果。2)污染治理措施比选从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角度,进行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设施比选。在保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并使环境影响可接受前提下,优先选择能耗低、温室气体排放量小的污染防治措施。4.5.6 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与监测计划在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专章中,根据建设项目实际,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明确其排放管理要求。对新建项目应提出温室气体排放环境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管理制度等要求;改扩建项目应分析其依托现有环境管理机构及制度的可行性,提出完善温室气体排
34、放环境管理的要求。本指南根据相应的核算方法要求所需的参数,提出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所需的含碳原料进购量,炭阳极硫含量、灰分含量,购入和输出的电力,购入和输出的热力等参数管理台账的要求,明确记录信息和频次。建立监测计划,为下一步电解铝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提供基础数据,由于温室气体与常规污染物不同,其排放量主要通过计算得到,不是直接监测得到的。因此,对于温室气体排放的环境管理和监测与常规污染物不同,重点监测企业运行过程中与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有关的活动数据和活动因子数据。对于电解铝行业而言,86.7%的温室气体排放是净购入电力间接排放产生的,因此指南中暂不对温室气体实际监测提出要求。4.5.7 评价
35、结论对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性、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减污降碳措施及可行性、温室气体排放绩效水平、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等内容进行概括总结,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4.6 附录4.6.1 附录1给出电解铝行业建设项目主要生产系统和辅助附属生产系统涉及的主要温室气体排放节点识别表,帮助建设项目识别温室气体排放源。4.6.2 附录2在全面梳理、对比现有核算方法的基础上,结合电解铝行业特点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给出了适用于建设项目环评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4.6.3 附录3技术组收集了2021年2022年11家电解铝企业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的温室气体核查报告,并对11家电解铝企业2022年
36、的基础数据进行了调查,对基础数据进行了分析、校核,对疑问数据与电解铝企业通过电话和网络沟通、现场调研等方式进行验证。技术组按照指南中的核算方法,在统一核算边界的基础上,计算出了电解工序温室气体排放绩效水平值。为了提高测算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充分征求了环境影响评价、有色金属行业、节能低碳研究等方面专家的意见,结合能耗指标开展了综合比对、交叉验证。技术组将电解工序按电解槽规模分为400kA及以上、40OkA以下两类,将温室气体排放绩效值从小到大排序,分别按30%位次企业达到值为温室气体排放绩效I级水平值、70%位次企业达到值为温室气体排放绩效II级水平值。4.6.4 附录4附录4主要给出
37、了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的内容、频次,具备条件的建设项目可参照本附录在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专章中列出监测计划,监测内容、频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4.6.5 附录5附录5主要是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专章大纲,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政策符合性分析、现有工程温室气体排放分析、拟建工程温室气体排放分析、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要求与监测计划、评价结论与建议。4.6.6 附录6附录6主要是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专章参考附表,主要包括降碳措施清单一览表、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量“三本账”、温室气体排放源清单。5指南实施措施及建议5.1 更新电力排放因子电解铝行业中86.7%的温室气体排放是
38、净购入电力间接排放产生的,净购入电力温室气体的排放主要取决于电力排放因子。目前采纳的电力排放因子为2016年山东省省级电网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为0.8606tCO2/MWho随着双碳目标的实施,电网结构也发生较大变化,应及时更新区域电力排放因子。5.2 加快研究和制定电解铝行业碳减排可行技术指南建议进一步研究电解铝行业生产工艺与温室气体排放环节,从能量消耗、环境效果、经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对现行电解铝行业温室气体减排技术开展综合评估,尽快出台电解铝行业温室气体减排可行技术指南。5.3 加大温室气体纳入环评宣传培训力度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尚处于探索阶段,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帮助指导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理解并落实本指南要求,做好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