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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沧县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XZB-2017-0252-001招标人:沧县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XX2017年6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 .总则62 .招标文件73 .投标文件84 .投标95 .开标106 .评标107 .合同授予11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29 .纪律和监督12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311 一:开标记录表1412 二:中标通知书1513 三:中标结果通知书16第三章评标办法18一、总则18二、评标程序18三、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20四、评标办法2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5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8第六章投标文
2、件格式31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沧县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审批【2016】711号文批复,核准编号为沧发改招标核准2016-94,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宏信招标XX受招标人沧县医院的委托,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2、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沧县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建设地点:沧县医院病房楼东侧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增床位399张,总建筑面积46087.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421.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665.11平方米;全部利用院区己有用地,拟拆除东侧1栋二层综合楼,建筑面
3、积4100平方米。招标范围:主要为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分析、评估、提交资料以及后续服务等内容。勘察周期:15日历天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ebgc./)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
4、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6月19日上午9:00至2017年6月2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费:200元/份(开标当天以缴纳招标文件费为准,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IL日15时00分,地点为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公告发布媒介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7、联系方式:招标人:沧县医院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X
5、X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联系人:侯玉阳常泳波联系电话:0317-2080151电子邮箱:hxzbO31716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基本情况1.1.1招标人名称:沧县医院地址:沧州市黄河东路62号1.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宏信招标XX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联系人:侯玉阳常泳波电话:0317-2080151电子邮件:hxzb0317163.1.1.3项目名称沧县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1.1.4建设地点沧县医院病房楼东侧1.1.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1.1.6出资比例100%1.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1.8招标范围主要为现
6、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分析、评估、提交资料以及后续服务等内容。1.1.9勘察周期15日历天1.1.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1.1.11投标人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1.1.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13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1日15时00分1.1.14踏勘现场不组织1.1.15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3构成投标文件的相关情况13.1投标有效期60天1.3.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
7、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00元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60天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其余无效。投标人凭银行保函原件参加开标。投标保函中应明确包含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不短于投标有效期)、保函条件等内容。中标候选人银行保函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银行保函于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退还。1.3.3投标文件副本份数生份1.3.4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
8、订:正、副本分册装订,A4幅面,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1.3.5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沧州市黄河东路62号招标人名称:沧县医院投标文件在型Z年_月_日时一分前不得开启1.4开标的相关情况1.4.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1.4.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7月11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1.4.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由我省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_人;1.4.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词语定义2.2投
9、标最高限价2.2.1投标最高限价(拦标价)65元/延米(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此上限为无效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电子版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注:电子版为U盘或光盘,电子版随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2.4评标办法:详见见第三章。2.5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2.5.1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
10、不予受理。2.6中标公示2.6.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2.7知识产权2.7.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2.8重新招标的情形2.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2.8.2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2.8.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11、。2.8.4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2.9同义词语2.9.1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10监督2.10.1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2.11解释权2.11.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
12、,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2.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2.12.1付款方式由合同双方另行约定3本招标文件“黑体字”部分均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L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
13、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1.1 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 本标段的勘察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
14、条件。(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
15、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6)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1.4.3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I)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与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4)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提交共同投标协议;(6)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
16、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不得对踏勘现场人员进行登记和记录。1.10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再召开投
17、标预备会。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明确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8、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电子版形式提供潜在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版。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提供招标文件的修改电子版方便潜在投标人下载。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电子版。因未及时下载
19、招标文件的修改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 招标文件的异议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勘察方案(6)、资格审查资料(7)、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招标文件要求备选方案的除外)。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
20、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1.1.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1.2 4.2对于未能按3.4.1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1.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
21、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1.5 资格审查资料1.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材料的复印件。1.5.2 其他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详见“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二1.5.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第3.5.2项规定的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1.6 投标文件的编制1.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周期、投标
22、有效期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1.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
23、目录标注页码,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应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章印应清晰易于辨认。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可参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1.1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4、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LL1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
25、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5)经密封性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I)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
26、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6.14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
27、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 评标过程的保密6.4.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6.4.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4.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
28、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6.5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6.6 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7.合同授予7.1
29、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7.2.1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签订合同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30、偿。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处理。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31、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32、异议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书面投诉。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匏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
33、一)唱标记录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勘察周期备注签名(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B附表二: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于(开标时间)开标,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己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O勘察周期:O项目负责人:O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B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B附录: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级别)负责代理招标,项目组负责人:(名、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编号、专业、级别),成员:O附表三:中
34、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S第三章评标办法一、总则(一)评标原则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3、鼓励充分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二)评标监督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二、评标程序(一)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推举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
35、员会首先应以投票方式推举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工作。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1)评标委员会主任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
36、,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议记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4、初步评审;(1)开标后,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书面开标记录以及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初步评审表的形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应否决其投标:a.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7、,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b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c.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d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e.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f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g.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h.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i.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j.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k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不响应招标文件
38、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并且不允许相关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初步评审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4.(1) 标报价的填报是否齐全,项目内容是否明确,价格构成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审核,判定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4.(2) 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和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
39、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4.3)评标委员会对在投标报价审核中发现的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应当书面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5、设计方案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设计方案评审。6、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7、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8、评标结束。(二)特
40、殊情况的处置程序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3、由招标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
41、者进行评标。三、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二)评标过程中招标人的代表不得发表超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倾向性或引导性的言论,如关于投标人的考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应充分发挥个人技术能力、水平,依据招标文件独立进行评标工作。(三)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否决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并将有关情况记录于评标报告。(四)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
42、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四、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要求
43、,结合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本着保护竞争,维护招标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评标定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办法,满分为100分。一、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从河北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能低于专家总数的2/3,与投标人有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和计分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项打分和汇总,汇总各评委打分,所有评委打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
44、评标报告提交项目领导小组,并按照得分结果顺序向领导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表(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并列,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设计方案得分高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其中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人。若确定的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经招标人实际考核确认投标文件中实质性承诺不能实现等原诺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排序。所有中标候选人由于上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二、评标程序(一)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二)综合评
45、审(满分100分)本评标阶段评议内容如下:序号评议内容标准分1投标报价部分30分2勘察方案部分60分3投标人综合实力部分10分三、评标细则(一)各子项评分标准见附表。(二)评分规则:1、评标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规定执行;2、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3、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4、按照打分办法分子项计分,最高不超过子项的满分,最低零分;5、评委给各投标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6、有下列情况之一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弃权:A计分高出最高分或低于最低分的;B计分明显不合理的;C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D其它违反本办法未按规定要求计分的。四、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标准分30分)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投标总报价30分以评标基准价为标准,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时得标准分,每高1个百分点减0.5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3分,减完为止,不足一个百分点按插值法计算。注:(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投标人多于5个,去掉最低和最高报价,5个及以下则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2)招标人本项目投标报价上限为65元/延米。(3)投标单位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人的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