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制造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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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汽车零部件制造建设单位(盖章):编制日期:2023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4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镇江扬中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扬审批备(2023)329号总投资(万元)100O环保投资

2、(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0.1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恬是:用地(用海)面积(m2)1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西来桥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和非甲烷总嫌,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污染物以及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等有毒有害污染物。厂区内危险物质存储量均不超过临界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无需进行专项评价。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扬中市西来桥镇总体规划修编(20162030年);2、审批机关:扬中市人民政府;3、审批文件号:扬政复字(2019)1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

3、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扬中市大津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2、审查机关: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3、审查文件:扬中市大津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1、与扬中市大津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用地位于镇江市扬中市西来桥镇港北东路88号,选址属于扬中市西来桥镇管辖范围内,根据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八桥中心所出具的规划证明,该项目在该地建设符合扬中市西来桥镇规划要求。本项目行业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不属于园区禁止引入的项目。项目用地位于镇江市扬中

4、市西来桥镇港北东路88号,为园区内规划的工业用地。综上,本项目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和用地规划。表1-1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项目情况相符性规划及规划环境1加强规划引导和空间管控与约束机制。从功能布局角度,明确各功能区的产业类别与各功能区的边界范围,且与“三线一单”管控单元要求协调一致。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最新环保准入条件,加强区域空间管控,新引进项目须满足土地利用规划,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扬中市西来桥镇港北东路88号,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涉及生态管控空间。符合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2进一步优化产业园的功能定位,加快推进区

5、内产业集聚。结合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进一步优化区内能源结构。推进技术研发型、创新型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的技术水平和产业的循环化水平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与园区产业园功能定位相符。符合3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加快推进区域污水管网建设;构建区域的清洁能源结构,严禁建设高污染燃料设施;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要求,明确园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区域污染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酸性废气、重金属等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6、理后接管至西来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排放;固废合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符合4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完善区域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建设以及与企业各风险预案的衔接、联动。强化工艺废气、废水的污染控制,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废水达标接管。区内企业须按要求安装废水排放在线监控设施,明确在线监测因子,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切实加强现有项目的环境管理,提高绿化和隔离防护功能,在生产空间边界布设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的建设项目。提升环境信息公开化水平,妥善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及时企业设置有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自身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园区环境管理机构。符合响应群众环境保护诉求。健全园区

7、环境管理机构,统筹考虑区内污染物排放与监管、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管理等事宜。5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每年开展开发区大气、水、声、土壤等环境质量的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结合环境影响、区域污染物削减措施实施的进度和效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实施。企业制定监测计划、配置相关设备,并及时公开监测信息。符合6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实施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综上,本项目建设与扬中市大津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2)规划环评结论相符性分析环评结论:大津产业园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突破城市总体规

8、划建设用地范畴,但总体位于扬中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试划城镇开发边界内,仅高端装备制造区(约0.4平方公里)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开发内容满足用地要求,后期规划实施该部分也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规划范围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约0.177平方公里,本次全部规划为工业用地等,该区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调整前,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外,不得开发建设。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大津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园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用地布局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根据本规划环

9、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项目排放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接管至西来桥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管网己铺设到位;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固废由相关单位处理利用,零外排。本项目全面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对照扬中市大津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相关审查意见和结论,本项目的建设均符合

10、其管理要求。1、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产品为汽车零部件制品(汽车零部件制造C3670),项目经镇江扬中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同意,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版)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也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

11、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用地规划的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镇江市扬中市西来桥镇港北东路88号,租赁港北东路88号厂房Iooo平方米,该地已取得了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见附件5),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经核查,本项目用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通知(环评(2016)150号);“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

12、)约束。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现就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统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本方案(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在划定的管控区内。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I号),扬中市具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区域分为

1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4种类型。具体有:长江扬中二墩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级,4.36km?),沿江森林公园(省级,18.26km2),长江(扬中市)重要湿地(省级,37.55km2)o表12扬中市范围内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情况一览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地理位置区域面积(km2)长江扬中二墩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

14、与相对应的木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IooO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范围。4.36长江扬中段暗纹东方触、刀鳏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业资源保护核心区位于油坊镇会龙村至新坝镇联合村段,起始处两点地理坐标为:(119o48,14,E32ol08N;119o48,12,E,320l15N),终点处两点地理坐标为(119o46,59hE,32T235N;119o46,52,E,32o12,22,N)o5.971表13扬中市范围内省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一览表红线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km2)生态空间管控区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沿江森林公园

15、与景护然文保自人观以长江大堤为中轴,向堤内延伸100米,堤外延伸至长江水边(板沙坪子至长旺新材料园区1号线西头段;红旅河上游200米至长江二桥200米保护界上游2000米处段;西来桥泡子洲头大兴用西涵至东进段十六坪涵)。18.26长江(扬中市)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范围为板沙坪子至长旺新材料园区1号线西头段;红旗河上游200米至长江二桥200米保护界上游2000米处段。37.55长江扬中段暗纹东方触、刀鳏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业资源保护长江扬中段喑纹东方鲤、刀缔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批复范围除核心区外的区域。15.34表14本项目与各生态保护红线(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方位关系生态保护红线

16、(重要生态功能区)相对方位距离(km)长江扬中二墩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西北46.05长江扬中段暗纹东方直屯、刀解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西北45.65沿江森林公园北21.97长江(扬中市)重要湿地西北24.66本项目位于镇江市扬中市西来桥镇港北东路88号,项目厂房的用地范围内不涉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中所列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也不涉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中所列出的生态红线区域。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2

17、)环境质量底线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印发V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1162号)中明确提出了“环境质量底线”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5。表15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内容相符性分析符合性大气环境质量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为主要目标,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衔接,地区和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不低于现状,向更好转变。根据2021年度扬中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监测结果,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根据镇江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镇大气办(2020)4号),明确了

18、各地区大气减排目标(PM25、SO2、NOX、挥发性有机物),通过进一步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改造、推进农业源排放控制、落实VoCS专项整治方案、推进低VOCS含量源头替代、锅炉综合整理、工业炉窑综合治理等措施,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本项目建成后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目标无明显影响,不改变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等级水平。符合水环境质量以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相衔接,各地区、各流域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现状,向更好转变。根据2021年度扬中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扬中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列

19、入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3个断面中,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的断面比例为100%,无劣V类断面,与上年相比,总体水质保持稳定。2021年对全市IO条主要通江河港进行监测,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6个河港水质达到In类,占监测河港的60%;3个河港水质为IV类,占监测河港的30%,1个河港水质为劣V类,占监测河港的10%。本项目废水中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化粪池处理,接管至西来桥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水环境功能类别。符合土壤环境质量以农用地土壤镉(Cd)、汞(Hg)、神(AS)、铅(Pb)、铭(Cr)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煌、石油炫等有

20、机污染物含量为主要指标,设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底线指标,与国家有关土壤污染防治计划规划相衔接,各地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现状,向更好转变。条件成熟地区,应将城市、工矿等污染地块环境质量纳入底线管理。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农用地土壤环境,同时不向土壤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符合(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采取的节能技术成熟、措施可行,有利于提高能源利用率;在设计上选用的工艺和设备处于当前国内先进水平,基本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的规定要求。项目用能品种及用能结构符合项目生产工艺及所选设备的用能特点,用能总量及结构合理。项目用水来源于市政自来

21、水,营运过程中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较为丰富,市政供水系统能满足本项目用水要求;当地电网能够满足拟建项目需求。因此,拟建项目用水、用电均在当地供应能力范围内,不突破区域资源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所在地为扬中市大津产业园。根据镇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大津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园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2118223709),项目所在区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详见下表。表16镇江市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单元要求分类内容本项目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定规划等管理要求。(2)优化产

22、业布局和结构,执行镇江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中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产业要求。(3)编制规划和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4)涉及长江岸线利用项目,符合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等相关要求。髓蛾磬境控元入求环管单准要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入园项目,需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本项目已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园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各级园区(集聚区)、企业按需配备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建按备急日将配应项后求关如本成要相物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根据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7)

23、30号)要求: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禁止建设分散燃煤小锅炉,严格执行禁燃区相关要求。(2)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录的企业,按照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3)推广废水资源化技术,提高水资源回用率。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本次环评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7。表1-7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相符性序号管控条款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

24、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本项目周边无饮用水源保护地,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扬中市西来桥污水处理厂。相符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4.严格执行

25、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在岸线、河段设置排污口。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

26、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占用岸线。相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相符区域活动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相符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

27、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设置尾矿库。相符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相符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相符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周边不存在化工企业。相符产业发展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铉、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尿素、磷筱、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

28、碱等生产。相符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农药等生产,不属于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相符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煤化工行业。相符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

29、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相符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相符4、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6号文)相符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I)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口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

30、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符合规划,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以达到相关标准。与镇江市长江岸线保护规划(2018-2035),镇政办发(2019)96号相符性:中期目标(2021-2025年)1)根据长江岸线资源演变情况,稳步维持或适当扩大岸线资

31、源保护区范围,进一步健全岸线资源保护制度和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各项保护措施;2)优化调整沿江1-2公里范围内产业布局,持续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沿江产业绿色发展水平;3)实现中期2025年自然岸线保有率保持稳定,持续提高岸线资源集约效率,长江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本项目不在镇江市长江岸线保护规划(2018-2035)范围内,符合镇政办发(2019)96号要求。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苏环办(2020)16号)相符性分析:表1-8与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方案要求本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环境风

32、险评价本项目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要求,进行环境风险评价。重点检查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运行后应按照环境管理要求及生产管理要求实施。与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相符性分析:表19与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方案要求本项目企业要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均已按照要求提出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企业要对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

33、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本项目已针对危废仓库进行了安全风险辨识,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与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及相关法规政策。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相符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中“其他”,故应编制环

34、境影响报告表。镇江腾瑞车辆部件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办理环评手续,我们在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收集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开展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镇江腾瑞车辆部件有限公司位于镇江市扬中市西来桥镇港北东路88号,2023年,企业拟投资100O万元,租赁港北东路88号厂房IOoo平方米,购置气旋塔、喷漆房等设施,建设“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8000件中网、5000件保险杠、8000件导流板。项目已取得镇江扬中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扬审批备(2023)32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35、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以上法律、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该项目属于“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中“其他”类别,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受镇江腾瑞车辆部件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组织环评人员,在搜集并研究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2、建设项目概况3、喷漆线参数3、公用及辅助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2-10.表210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类别建

36、设单元名称设计能力备注4、水平衡分析图2-1本项目水平衡图1、施工期工艺流程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对现有车间内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施工,因此不对施工期影响进行分析。2、营运期生产工艺流程企业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制造生产,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塑料件和汽车灯饰,具体工艺如下。(1)生产工艺图23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简述及产污情况说明产污环节分析:本项目产污环节分析见表2-1U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污因编号污染源主要成分去向治理措施表211产污环节一览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镇江市扬中市西来桥镇港北东路88号,项目为新建项目,现场不存在制约本项目因素,且项目所在区域目前大气、水、

37、声环境质量较好,能达到其功能区的要求。因此,没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现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保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环境空气(1)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断依据扬中市2022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2年扬中市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详见下表。表3-12022年度扬中引亍空气质田Jl状评价录污染物年评价指标标准值现状浓度单位超标倍数达标情况SO2年均值609gm3/达标NO2年均值4025/达标PMi0年均值7053/达标PM25年均值3532/达标O3H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1601880.18不达标CO日平均第95百分位数101.0mgm3/达标根据环境影响评

38、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2.2-2018)第6.4.1条,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C)2、No2、PM2.5、PMl0、CO、O35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根据表31,2022年度项目所在区域超标,因此判定为不达标区。(2)达标规划及区域整治方案2022年3月28日,镇江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镇江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对扬中市提出了154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其中115项为VoCS污染治理工程,通过对VOCS排放源进一步削减,区域环境质量将得到改善。2022年6月23日,扬中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扬中市2022年大气污

39、染防治工作计划,提出了32个清洁原料替代项目、166个VoCS无组织排放及综合治理项目等,通过对各类VoCS排放源进一步削减,区域环境质量将得到改善。根据镇江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镇大气办(2023)4号),2023年,市区PM2.5浓度不高于3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80%以上,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3个省控站点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不高于31微克/立方米;全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省下达的指标要求。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攻坚、靶向治污,以“盯大户、查高值、控源头、降扬尘、强执法、促整改、抓联动为治气攻坚路径

40、,推进工作落实。坚持项目化减排,围绕产业结构调整、VOCS综合整治、重点行业深度治理等工作,全市推进治气重点工程项目581项。通过上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实施,预计镇江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步改善。2、地表水根据扬中市2022年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扬中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列入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3个断面中,年均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断面比例为100%。与上年相比,总体水质保持稳定。(1)饮用水源扬中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设置在长江主江断面,备用水源地设置在丰裕铁皮港。每月监测一次,共监测62项指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202

41、2年6月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和备用水源地源水水质进行采样全分析,监测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表2和表3中规定的项目,共109项,达标率为100%。(2)长江扬中段水质2022年长江扬中段水质为优,5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11类,与上年相比,总体水质保持稳定。(3)境内主要通江河港水质2022年对全市10条主要通江河港进行监测,年均水质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为80%,与上年相比上升20%,无V类和劣V类断面。3、声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厂界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故不进行敏感点的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本

4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镇江市扬中市西来桥镇园区大道6号,所属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声功能区划相关要求,当地声功能区划为2类。4、土壤、地下水本项目无需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5、生态环境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不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6、辐射环境项目不涉及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进行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境护标环保目大气环境:本项目厂界50Om范围内有多处人群较集中的区域;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等保护目标。声环境:本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地下水环境

43、:本项目厂界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生态环境: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项目,且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3-3。表33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保护目标方位相对距离(m)规模(户)环境功能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帷GB3O9j-2UIZ)二级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排放标准表3.4废气排放标准限值2、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生产废水一起排入西来桥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

44、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具体标准值见表3-5O表35废污水排放标准限值表序号污染物接管标准mg/L尾水排放浓度mg/L采用标准1PH(无量纲)696-9接管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尾水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2COD500503SS400104NH3-N455(8)5TP80.56TN7015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C时的控制指彳3、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具体标准值见下表3-6。表3-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示,括号内数值为水温W12C时的控制指标。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功能区名称执行的标准与级别标准值JB(八)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6050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执行。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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