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镇中山市卓凌贸易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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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乡镇中山市卓凌贸易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经批复规划条件论证,三乡镇人民政府拟对位于白石环村的中山市卓凌贸易有限公司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由中山市卓凌贸易有限公司自主改造,采取局部改造的改造方式。改造方案如下: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三乡镇白石环村,北至105国道,南至麻子涌,东至相邻工业用地,西至相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2.8000公顷(28000平方米,折合约42亩)。(二)标图入库情况改造地块于2022年9月纳入“三旧”标图建库,图斑编号,图斑面积为2.7972公顷(27972.3平方米,折合约41.96亩

2、),纳入本次改造范围,为改造主体地块,另有0.0028公顷(27.7平方米,折合约004亩)未纳入“三旧”标图入库,不纳入本次改造范围。(三)权属情况项目涉及一宗用地,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改造涉及的土地已经确权、登记,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07)第311717号,为土地权利人中山市卓凌贸易有限公司自2007年10月开始使用。(四)士她利用现状情况改造地块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2.8000公顷,不涉及农用地及未利用地。不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集体土地。改造地块现有6栋建筑物,其中4栋为产权人自2008年建成后开始使用,无合法规划报建手续,建筑面积1281.71平方米,计划2023年

3、12月前拆除;2栋为产权人2023年开发建设,已办理规划报建手续(业务编号:0005、建字第633号)建筑面积为40342.72平方米,拟保留。现状容积率L49,作工业厂房所用。该地块目前已拆除建筑面积0平方米,改造前年产值为100万元,年税收为2万元。改造地块涉及闲置,已处置并出具同意中山市卓凌贸易有限公司用地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的情况说明(网(2023)三乡镇-073号),不涉及抵押、历史文化资源要素、土壤环境潜在监管地块等情况。(五)规划情况改造地块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纳入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0-2035)(中府函(2022)414号)。其中,在

4、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属工业用地面积2.7380公顷(27380.1平方米,折合约41.07亩),属公路用地面积0.0620公顷(619.9平方米,折合约0.93亩);在中山市三乡镇平埔片区等16个片区工业用地指标专项调整规划(2017)(中府函2018)43号)中,一类工业用地2.6470公顷(26469.7平方米,折合约39.70亩),规划容积率1-3.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限高24米(建筑密度35-60%,建筑限高:3层且W24m;建筑密度35-45%,建筑限高:W9层且50m);一类工业用地0.0826公顷(825.6平方米,折合约1.

5、24亩),规划容积率0-2.3,建筑密度0-35%,绿地率10-15%,限高24米;在三乡镇白石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府办复(2010)266号)中,公共绿地0.0137公顷(137.4平方米,折合约0.21亩);道路用地0.0567公顷(567.3平方米,折合约0.85亩)。改造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二、改造意愿情况改造范围涉及中山市卓凌贸易有限公司1个权利主体,三乡镇人民政府已按照法律法规,就改造范围、土地现状、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等事项征询涉及所有权利人改造意愿,权利人同意将涉及土地、房屋纳入改造范围。三、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一)改造

6、主体及拟改造情况根据有关规划要求,改造项目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管控要求实施建设。在规划中属非建设用地部分,按照非建设用地进行管控;在详细规划中属道路和绿地等公益性用地部分,日后属地政府需按规划开发建设时,应无偿将用地交给属地政府使用。改造项目拟采取权利人自主改造方式,由中山市卓凌贸易有限公司作为改造主体,实施局部改造。改造后将用于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等。在符合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容积率不小于3.0,总建筑面积不小于84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参考证载面积进行计算,不含不计容面积),其中新建建筑面积不少于43657.3平方米(不含不计容面积),保留建筑面积40342.7平

7、方米(不含不计容面积),微改造建筑面积0平方米。项目相关情况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管理规定。改造后年产值将达到2.52亿元(亩均600万元),年税收将达到1050万元(亩均25万元)o四、资金筹措改造主体拟投入资金2.1亿元,其中自有资金3000万元,合作单位投入0万元,银行借贷1.8亿元,市场融资0万元等。五、开发时序项目开发周期为2年,开发时间为2023年12月,拟投入资金12895万元,拟建建筑面积不少于43657.3平方米(不含不计容建筑面积),保留建筑面积40342.7平方米,微改造建筑面积0平方米,主要实施厂房及地下车库。六、实施监管详见三乡镇人民政府与改造主体签订的项目实施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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