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训工作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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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习、实训工作管理规定实习、实训是高职教育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极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掌握和应用理论知识,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学校各单位应从培养适应社会工作岗位需要的高素质技能人才的目标出发,对学生的实习、实训工作予以足够的重视和支持。一、实习、实训组织领导实习、实训工作在主管实践教学工作的副校长领导下,由实训教学管理中心、各有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分工负责,共同完成。其分工职责为:(一)实训教学管理中心1、负责全院实习(校内)、实训指导工作;2、制订实习(校内)、实训的指导性文件;协助教务处审查实习(校内)、实训大纲及计划;研究、处理实习(校内)、实训中的重大问题;3、检查

2、各专业实习(校内)、实训质量,组织评估,组织专家评选实习(校内)、实训先进单位,进行经验交流;4、组织院级优秀实习(校内)、实训生的评选和奖励;5、组织开展实习(校内)、实训教学研究和实习(校内)、实训教学改革工作;6、配合各二级学院建立、建设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7、协调好学校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实践教学的关系。8、协调各二级学院做好实习(校内)过程的监督与检查工作。(二)学校办公室按照主管实践教学副校长签发的实践教学外出实习用车单,负责安排实习交通用车,保证实习途中的安全。(三)二级学院1、组织编写与审核实习、实训大纲,制定实习、实训计划、编写实习、实训指导书。实训教学计划实施前三周交到就业

3、指导中心备案;2、制定本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方案,选派思想作风好、有组织领导能力、教学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熟悉实习、实训教学的教师担任指导工作;3、会同各专业教研室联系、落实实习、实训场所并负责建设实践教学基地;检查各实习、实训的准备工作和实习、实训计划执行管理情况;4、负责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动员工作;负责落实外出实习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5、检查实习、实训质量。组织实习、实训答辩、笔试、评阅实习、实训报告等考核工作。组织座谈会和实习、实训经验交流会,总结本单位实习、实训工作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每年五月二十五日前将本单位的学年度毕业实习工作总

4、结送交学校教务处;实训工作总结送交就业实训教学管理中心;6、组织评选优秀实习、实训生;7、负责收集、汇总实习、实训的各类教学文件(包括实习、实训大纲;实习、实训指导书;实习、实训总结;学生实习、实训考勤;实习日志、实习报告或实习手册等),保存五年以备查。毕业实习鉴定表一式两份,一份进学生档案,一份由二级学院留存。(四)专业教研室1、做好本专业实习、实训文件建设实习文件包括实习、实训大纲;实习、实训计划以及实习、实训指导书。相关文件建设必须在实习、实训前完成。(1)实习、实训大纲实习、实训大纲是进行实习的指导性文件,必须按教学计划及专业培养目标来制订。它是制订实习、实训计划、组织实习、实训和对学

5、生进行实习、实训考核的依据。大纲的主要内容包括:实习、实训目的与要求、内容与方法;实习、实训时间安排、场所的选择、考核方式、安全管理及成绩评定标准;(2)实习、实训计划实习、实训计划是按实习、实训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实训现场条件拟定的执行程序。实习、实训计划包括:实习、实训地点、内容、时间、人员安排、程序安排及考核等;(3)实习、实训指导书实习、实训指导书是根据实习、实训大纲的要求编写的,应能较全面地反映该实习、实训环节的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以便于学生自学,有利于启发学生的思维,增强学生主动学习的意识。实习、实训指导书还应包括实习思考题、作业、参考资料等内容。校外实习指导书还包括安全管理等内

6、容。2、实习场所的选择(1)根据实习目的和要求,在基本满足实习大纲的教学要求,保证实习质量的前提下,应就近安排;(2)在毕业实习经费包干范围内,应选择品种齐全,设备技术较先进,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生产正常,实习条件较好的单位进行;(3)各专业及方向应至少建设1-2个实践教学基地,在教学与生产相结合的基础上,长期互利合作,提高实习效果;(4)凡有条件在校内实习的专业,可安排在校内实习,但必须安排一定时间到校外实习或参观。以便学生更好地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职责1、实习、实训任课教师根据教学任务的安排,在学期末填写申报下学期担任实践课程的实习、实训计划,经教研室主任和二

7、级学院院长签字后上交就业指导中心,然后由就业指导中心汇总核定后,报请主管院领导审批;2、担任各门实习、实训教学课程的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实习、实训计划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安排进行实践教学,认真按实习、实训指导书要求去做,不得任意删减实习、实训项目,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变动时,须经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同意,并报实训教学管理中心批准;3、校内实验、实训任课教师上课必须携带教案、实验实训指导书、实验实训教学进度表和学生平时成绩登记册。实验实训前要认真讲解和演示实验实训内容、方法步骤、注意事项,实验实训过程中要认真指导学生完成实验实训任务并要维持实验实训课课堂纪律,禁止学生做与实验实训无关的操作,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应

8、及时提出批评;4、实验实训课结束后,任课教师要组织学生整理好仪器、搞好清洁卫生,同时要检查仪器,工具缺损情况,如发现有缺损,教师要立即组织当事人调查并告诉管理员,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本,按赔偿规定处理;5、实验实训课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实验实训室使用情况记录;及时收缴学生实验实训报告并认真批改,提出错误所在,登记成绩;否则视为工作未完成不计算课酬;6、任课教师带学生外出实习、实训前一周填写校外实践教学项目单,落实好时间、地点、车辆等各项具体事项,必须使学生明确实习、实训的目的、要求、内容布置学生撰写实习、实训报告。落实安全措施,实习过程中任课教师必须维持学生实习、实训纪律,严格按照实习、

9、实训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教学实习、实训,不得走过场。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撰写实习、实训报告,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批改学生教学实习报告。同时任课教师必须填写教学实习总结与批改的学生实习、实训报告一同上交二级学院存档,以上工作完成后各二级学院才能计算任课教师的课酬。三、校内实训室管理员职责1、实训室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验、实训课前,要配合实验、实训教师预做实验。根据实验、实训课的教学安排,在课前准备好实训条件,上实训课时,随时了解仪器设备工作情况,及时排除故障,保证实训顺利进行;2、认真贯彻仪器、设备、物品的管理制度,对所管仪器设备做到出入有帐,帐物相符。对所管消耗材料品种、规格做到标记

10、明显,摆设整齐清洁、数量准确。并做好每次实训耗材的购置和损耗登记;3、要热心为实践教学服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协助教师维护课堂秩序,做好实训室各项工作,模范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4、实训课结束时,做好验收、整理、复原工作,搞好清洁卫生,并负责门、窗、水、电方面的安全工作;5、负责实训室的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搞好文明实训建设工作,按时上交有关管理资料。四、对实习、实训学生的要求(一)对参加校内实验实训学生的要求:1、实训前必须认真预习。掌握实验目的、原理、步骤、要求等,做好实训前预习工作,方可进行实验、实训;2、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实训。因故不能做实训者,

11、应向指导教师请假,所缺实验要在期末课程考试前,在指定时间内全部补齐,否则,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试;3、实训要遵守规章制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严肃认真、仔细观察,积极分析思考。如实验失败或结果误差太大,在认真分析原因之后,重新进行试验;4、上课时,服从教师和实训室管理人员的指导。要保持安静,遵守纪律,不准动用与本实验实训无关的仪器设备,不准吸烟,不准带食物进入实训室,不准随地吐痰,保持室内清洁卫生;5、实训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要爱护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实训准备就绪后,经教师检查许可后进行实验,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要立即停止使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报告指导教师,凡违反纪律或操作规程,

12、损坏设备者,要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本,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进行教育,直至处分和赔偿;6、实验、实训时要节约用水、电、实训材料;7、每次实训要安排值日生。实验(实训)结束后,清理好仪器设备、工具和周围环境,打扫卫生、倒垃圾。学生在实训结束时要在实验卡上登记并经教师检查、实训室管理员验收后,方可离开实训室;8、学生要根据要求,独立、认真地写好实训报告。实训报告不合格者要重做。(二)对参加校外实习学生的要求:1、严格按照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的要求参加实习,听从带队指导教师指挥,服从统一安排,圆满完成实习任务;2、虚心向企业技术人员和工人师傅学习,认真思索,刻苦钻研,积极参加实践和收集有关

13、资料,努力掌握生产实践知识;3、认真做好实习笔记或日记,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思考题和实习报告;4、要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在实习过程中应珍惜生产原材料,爱护工具、仪器设备和图纸资料等。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偿;5、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保密、操作规程、文明生产、劳动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事故,自觉遵守宿舍、食堂的守则、公约;6、学生实习期间外出活动,要经领队批准,利用节假日外出的,亦要执行考勤,不得离队外宿,未经领队批淮,不得擅自去游泳或到离住地较远的郊外活动,以免发生意外;7、实习是一门必修课,凡无故不参加实习者,按旷课处理。旷课三天以上或缺勤天数累计超过实习总天数的三分之一(含三分

14、之一)者,其成绩作不及格处理;8、实习期间,因违反安全规则和实习纪律,造成自身伤害者,由本人负责;造成国家或他人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等,应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五、实习成绩的考核1、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2、考核必须坚持标准,既要考核学生完成业务学习情况,又要考核其在实习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态度和组织纪律性;3、实习成绩的评定,可采取对实习报告、实习日记、个人作业,实习单位的车间或科室单位的评语,笔试或口试(答辩)等方面进行评阅,综合评定。其中实习报告、实习日记、个人作业约占40%,车间或科室单位的评语约占20%,笔试或口试(答辩)约占40%。具体办法由各二级学院制定,但在实习前必须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4、实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应少于实习学生总数的1/4。实习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可在毕业前利用寒暑假自行负责补课,经考核仍不及格者,给予结业处理。六、附则1、本规定由实训教学管理中心负责解释。2、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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