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表编排与课表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课表编排与课表管理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课表编排与课表管理办法合理、科学的课表编排,是课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前提,是学校顺利实施培养方案和稳定教学秩序的必要保证。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有效利用教学资源,使课表能够做到相对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审核各二级学院及教学单位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计划组织教学。1.在教学任务上报与排课过程中,教学计划中所列各门课程或环节的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学期、开课单位和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改动,必须严格执行。2 .执行过程中各教学单位因教学需要或其他客观原因,需变动个别课程设置、学分与学时安排、开课学期等局部调整教学计划的,可由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填写学院课程变动审批表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2、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3 .教学任务分配原则上按课程归属部门承担,专业课由该课程所在教学单位(教研室)承担;公共基础课由思政部、基础部、信息工程学院承担。4 .有关教学任务分配中的一些问题,由教务处负责协调解决。对于明确分配到教学单位的教学任务,由各教学单位负责落实。二、教师任课资格审核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及教研室主任需对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资格进行审核。排课前,各教学单位要将本部门的教师任课情况上报教务处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排课。三、课表编排的基本原则1 .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每学期第十二周按年级所属专业上报下学期开课计划,教务处经核对后,在第十三周以教学任务的形式下发下学期各教学单位教
3、学任务。各教学单位在第十四周前完成任课教师的任课安排,并上报教务处进行排课。2 .按照教务系统排课操作要求,教务处负责全院课程的编排,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需在排课前在教务系统中按教务处的统一要求录入开课计划、任课计划。3 .全院所有上课时间和课室使用的安排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为避免排课时间、地点的冲突,所有课程的上课时间必须按指定的时间段编排。排课地点按教务处指定的课室编排,不得超出指定范围。4 .课表必须按照科学、合理的基本原则进行编排。(1)每次课一般为2节,不准排4节连堂课(有些实操课程和外聘教师课程除外)o(2)同一个班级同一门课程每周有两次理论课时原则上不能安排在同一天上完(外聘教师课程
4、除外),应适当留有间隔。(3)排课时要注意课程编排的均衡性,除特殊情况外,不要将一位老师的授课任务集中安排在某一时段,也不要将某个班级课程集中安排在某一时段。5 .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表中所列课程的排课时间,如无特殊原因,必须全部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白天上课(周四下午统一不排课,为开会、教研活动与学生活动时间)6 .公共选修课的排课时间一般为下午7-8节或晚上;其他部门安排的培训、讲座、专题报告等需要学生参与的活动原则上不得占用教学时段。7 .排入机房和相关实验室的课时量应基本保持均匀,一般为24-28节/周。8 .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应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内,完成课表编排工作。新学期开课前,可根据实际情
5、况适当调整,最后确定的课表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在新学期开课前发放到教师及学生班级。四、课表编排具体要求1.定义规范上课周次:为全周上课;单周上课、双周上课、分阶段上课要有前、后续课程具体起始周(如前续课程设定为0109周,后续课程设置为10T8周),实践教学周根据具体周次设置(如金工实习在第8周授课,设置为0808)。9 .课程周学时分布规范化,尽量平均分布到整个学期的理论教学周中,要充分利用教学资源。10 全学期课时数为18的课程,必须采用单周、双周上课方式或集中在前9周或后9周完成,周学时为2;周学时为3的课程,需要采用单双周上课方式,即可设置单周(或双周)周学时为4,双周(或单周)设置为2;
6、其他周学时为奇数的也可安排下午5-7节。11 要求各二级学院合理调整学时分布,平衡周学时,尽量使本二级学院各专业年级的单、双周课,学期前9周、学期后9周课比例适当;整个学期周学时控制在22-26节以内。12 学生课表每周课时要平均分布,不能出现某天课程多于8节,而某一天出现没有排课的现象。13 一周超过3节的同一门课程理论课不能两大节连排(艺术系除外)或两天连排,尽量隔天排课;上完理论课后再接上实验课的可以连排。14 体育课程不安排在早上第1.2节课及周五7.8节课。五、日常课表的调整与管理为了稳定全院教学秩序的正常与稳定,课表一旦确定,一律不得擅自变更课表。因特殊原因(新增课程、停开课程、课程变教室、变时间、扩容等)需要变更课表,必须按照学院调课、停课、代课、补课管理规定办理。凡未经批准擅自调课、停课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教学及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处理。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