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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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秦皇岛市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管理和追踪问效,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和政府公共服务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54号)和秦皇岛市市级预算绩效重点评价管理办法(秦财监(2020)138号)相关规定,受秦皇岛市财政局委托,秦皇岛市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开展本次评价工作,经过项目数据采集、访谈、社会调查等必要评价程序,运用绩效原理和统计方法,在梳理、分析评价数据资料基础上,形成本评价报告。一、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

2、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作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的,根据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冀发(2021)12号)、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2021)26号)、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21)53号)等文件精神,秦皇岛市财政局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落实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22年度市级财政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5,460.00万元,其中青

3、龙县5,270.00万元、卢龙县150.00万元、昌黎县40.00万元。本次绩效评价以市级资金为重心,将与其共同管理和支付的省级资金521.00万元和县级资金376.50万元,共计6,357.50万元一并进行绩效评价。二、项目总资金拨付及资金支出情况2022年度青龙县、卢龙县和昌黎县共计收到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资金5,460.00元,用于7个项目建设,同时7个项目统筹使用省级资金52Loo万元、县级资金376.50万元,共计项目资金6,357.50万元。各县级财政已将6,357.50万元全部拨付给项目单位,截至项目绩效评价日各项目单位实际拨付或支出资金合计6,239.83万元,未支付(或结

4、余)资金合计117.67万元全部滞留在项目单位万元。明细情况如下:(一)各县财政部门收入和拨付情况单位:万元县区名称省级资金市级资金县资金合计支出结余青龙县49.005,270.005,319.005,203.01115.99卢龙县150.00190.00340.00338.321.68昌黎县472.0040.00186.50698.50698.500.00合计521.005,460.00376.506,357.506,239.83117.67(二)各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单位:万元项目内容安排金额收到金额支付金额未支付金额(一)青龙县5,319.005,319.005,203.01115.9

5、9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齐短板项目4,449.004,449.004,381.5867.422、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目20.0020.0019.430.573、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626.00626.00578.0048.004、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174.00174.00174.005、护庄护1+1坝项目50.0050.0050.00(二)卢龙县-产业增收奖补项目340.00340.00338.321.68(三)昌黎县-资产收益项目698.50698.50698.50合计6,357.506,357.506,239.83117.67三、绩效评价情况(一)评价结论1、评价分数经评价,2022

6、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2.70分(其中管理绩效指标32.78分,结果绩效指标49.92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所涉及的3个县区具体评分及综合评分结果汇总如下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评分项目权重综合得分管理绩效指标结果绩效指标小计1青龙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31.914980.9183.66%67.682卢龙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37.985693.985.35%5.023昌黎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37549110.99%10.00合计一一一一100%82.702、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市级

7、安排预算资金5,460.00万元,与该资金统筹使用省级预算资金521.00万元和县级预算资金376.50万元,共计6,357.50万元。截至绩效评价外勤结束日2023年6月15日,预算实际执行6,239.83万元,预算执行率98.15%,其中:青龙满族自治县97.82%、卢龙县99.51%、昌黎县100%O3、项目实施完成情况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扶贫资金共涉及7个项目,项目实施情况如下:(1)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齐短板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齐短板项目包含路灯项目、60万元以下的人居环境整治补齐短板巷道、残垣断壁整治等项目和60万元以上的人居环境整治补齐短板巷道、残垣断壁

8、整治等项目。路灯项目于2022年7月开工,9月底之前全部完工,共完成新装路灯3021盏、改造路灯804盏;60万元以下的人居环境整治补齐短板巷道、残垣断壁整治等项目分别于2022年6-10月开工,并在11月底之前全部完工,共完成24个乡镇88个村的巷道修建446405平方米、残垣断壁修复7827米、修建水渠530米、修建挡墙200米、修建护坝100米;60万元以上的人居环境整治补短板巷道、残垣断壁整治等项目包含8个镇8个村巷道修建52000平方米、新建污水处理设施80处、残垣断壁修复4099米、新建护路坝200米,截至绩效评价日项目建设已基本完工,但未进行项目验收和工程结算评审。农业实用技术培

9、训项目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安排2022年度中药材培训、观摩北苍术膜上机械移栽等培训5次,支付项目资金9.61万元,2023年使用2022年项目资金开展项目培训6次,支付项目资金9.83万元,共培训脱贫户、防贫监测户300人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截止2022年8月12日完成19个村新打机井13眼,新打引泉井5座,新建井房12座,铺设管道41308米、新建高位水池7座并配套相关设备。2022年11月28日取得工程合格的验收鉴定书。截至绩效评价日尚未完成工程结算评审。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截止2022年7月28日完成19个乡镇60处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包括维修深水井4眼,维修引泉井14座,

10、维修井房2座,维修引水管网254111米、维修高位水池5座,维修拦沙坎7座,维修阀门井3座。2022年8月12日和8月25日分别对分部工程和合同工程完工情况进行验收,并取得了工程合格的验收鉴定书。截至绩效评价日尚未完成工程结算评审。护庄护田坝项目截止2022年11月10日完成了八道河镇抹子沟村0.5千米护庄护田坝项目建设,2022年12月21日项目取得工程合格的验收鉴定书。截至绩效评价日尚未完成工程结算评审。(2)卢龙县一产业增收奖补项目2022年9月卢龙县农业农村局拨付产业增收奖补项目资金338.32万元,奖补户数1592户。(3)昌黎县一资产收益项目项目资金于2022年3月拨付给产业发展龙

11、头企业,形成物化资产,2022年8月取得物化资产收益金41.91万元,并于2022年9月初将资产收益金41.91万元分配给建档立卡脱贫户及防贫监测户,受益人数1778人,平均每人增收235.71元。(二)项目绩效情况2022年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卢龙县和昌黎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1、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青龙县通过补齐农村短板项目为脱贫村修建巷道498405平方米、新建或改造路灯3825盏、残垣断壁修复7827米等项目,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12、和幸福感;通过为43个村新建或维修深水井、井房、蓄水池等引水设施改善了村民饮水条件;通过为八道河镇抹子沟村修建0.5千米的护庄护田,提高了该村的抗洪能力,防治水土流失,有效保证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保持帮扶政策稳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卢龙县通过实施产业增收奖补项目共计支付奖补资金338.32万元,奖补户数1592户,鼓励了建档立卡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自主发展产业增收项目,激发内生动力,防止返贫致贫。昌黎县实施的资产收益项目将资产收益金41.91万元分配给建档立卡脱贫户和防贫监测户,2022年度受益人口为1778人,该项目以资产收益权为纽带,建立了财政扶贫资金与贫困群众利益联结机制,达到

13、资产收益扶贫增收的目标,同时通过项目资金支持,帮助企业扩大规模、增进实力、培育壮大县域优势产业。四、问题与建议(一)部分项目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设置未能完全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致使项目未能全部完成绩效目标1、青龙县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年度完成培训10余次,2022年度实际完成培训5次,完成率50%,年度项目结余资金10.39万元。2、卢龙县产业增收奖补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年度奖补户数1629户,实际奖补户数1592户,原因为设定绩效目标时将一户涉及两个项目的设定为2户,致绩效目标设置不准确导致未能完成。建议:项目单位编制预算时应进行合理预测,并要经过科学论证,做到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

14、照标准编制;项目主管部门应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基层乡政府或实施主体的沟通,及时全面了解项目实施进程,积极组织项目验收,保证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规定要求完成。(一)60万元以下的人居环境整治补齐短板巷道、残垣断壁整治等项目管理不规范,有待进一步改进1、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不完整,未对实施标准做出规范要求60万元以下的人居环境整治补齐短板巷道、残垣断壁整治等项目涉及24个镇88个村,项目计划投资额为2989万元。青龙县农业农村局对该项目制定了2022年人居环境整治补短板项目实施方案,但实施方案第三条只规定了巷道硬化的标准是每平方米造价约为65元,并指出项目资金属于补助性质,只负责路面硬化,

15、其他费用由项目村自行解决。青龙县人民政府下达的2022年度财政涉农统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通知里人居环境整治补齐短板巷道、残垣断壁整治等项目资金(60万元以下)包含巷道、残垣断壁整治和其他环境整治资金,但实施方案未规定残垣断壁整治和其他环境整治标准。2、项目实际执行与实施方案有偏差,存在未批先变的现象,变更项目资金结算依据不充分60万元以下的人居环境整治补齐短板巷道、残垣断壁整治等项目有31个村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超出计划工程量,其中有设计变更通知单的2个村,履行工程签证审批手续有12个村,其余17个村无设计变更也未履行工程签证审批手续,该17个村的计划投资额为554万元,根据各村提供的建

16、设工程结算书结算金额合计为586.46万元,超出计划投资额32.46万元。农业农村局根据各村提供的建设工程结算书将项目建设资金尾款全部拨付。以上事项不符合2022年人居环境整治补短板项目实施方案第五条“项目计划下达后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和第九条“工程量超出下达计划部分,由项目村自行解决”的规定。3、存在部分村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资金未完全拨付,项目主管部门未对村级建设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0万元以下的人居环境整治补齐短板巷道、残垣断壁整治等项目属于以工代赈项目,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支付建设资金,但截至绩效评价外勤日部分村项目款未完全拨付,如:杨台子村未拨付建设资金3.83万元、茨榆山村未

17、拨付建设资金6.8万元、周杖子3.17万元。项目主管部门青龙县农业农村局未对村级建设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议:项目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时应以上级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可研报告批复为依据,符合主管部门对项目批复的内容和投资规模(投资不能超过或降低计划10%);制定的实施方案应可操作性强,并要求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履行项目调整报批程序。涉及变更调整的项目不应以各村施工方聘请的评审单位出具的结算书为拨付项目款依据(各村提供的工程结算书无正文,无建设方、施工方盖章),应由建设方聘请结算评审单位,根据其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作为结算依据。强化以工代

18、赈项目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保障参与建设劳动者劳务报酬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支付,不得拖欠或者减免,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三)合同签订、项目验收和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1、合同签订不规范经抽查人居环境整治补齐短板项目马圈子镇孤山子村、马圈子村、三十六磁子村三个村巷道硬化工程的开工报审表中施工单位全部为青龙满族自治县达源工程有限公司,但三个村签订合同的乙方分别为刘凤荣、杨立军、王自成;马圈子村巷道硬化工程入库公告公示及招标控制价中工程量均为5900平米,但合同签订中的工程量为1020立方米,数量标准不统一;孤山子村的巷道硬化合同工程地点仅注明“孤山子村”,未注明具体地点。2、项目验收和

19、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1)经抽查60万元以上人居环境整治补齐短板项目马圈子村工程开工令的开工日期为2022年7月5日,工程开工报审表的开工日期2022年7月10日;合同中注明的竣工时间为2022年8月1日,验收报告竣工日期2022年8月9日;验收申请表中的开工日期2022年7月6日,完工时间2022年8月5日。各不同的档案资料中的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均存在不同。孤山子村巷道硬化工程验收报告验收结论中的实际工程量与建设工程结算书存在差异,建设工程结算书中的完成量4869平米,验收报告验收结论的实际完成量5104.4平米。该项目所有验收报告的施工方盖章均为各村村委会,而不是施工方。(2)青龙县水务局实

20、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护庄护田坝项目根据标段和实施内容出具了项目完成合格的验收鉴定书,但均无项目实地验收底稿,且项目实地验收抽查比例较低,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涉及3个标段19个村,项目验收时每个标段只抽取1个村进行实地验收。建议:加强项目合同签订的规范化管理,特别关注双方的权利义务、付款条件、日期和签字盖章等合同条款;完善项目验收程序,加大项目实地验收比例并留下验收底稿,包括验收职责、结论、日期等项目要填写完整准确;完善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收集和保存工程档案资料,提高基础工程技术管理水平。(四)资产收益项目实施主体选定

21、不严谨昌黎县资产收益项目确定的实施主体为“昌黎恒昌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河北衡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批露:项目物化资产1,787.55万元,其中房屋1,245.OO万元为2019年昌黎县恒丰种植专业合作社无偿转让恒昌农业公司,土地使用权未办理变更手续,未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机械设备2台原值为542.55万元,均未计提折旧。评审结论:除上述问题可能产生的影响外,恒昌农业公司满足“昌黎县2022年度农业产业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对实施主体的要求。该报告为带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物化资产产权不清晰,资产未计提折旧,无法准确确定物化资产价值。建议:项目单位实施主体的选择应严格按照项目实

22、施方案的要求,保证实施主体达到既定投资规模,同时加强对物化资产入账发票、产权、项目验收和物化资产使用的监管,利用财政衔接资金所形成的资产择优遴选物化,形成可核查的保值、增值资产。(五)个别项目尚未完成验收工作,部分项目尚未完成工程结算评审工作青龙县60万元以上的人居环境整治补短板巷道、残垣断壁整治等项目涉及8个乡镇8个村,项目建设已经基本完工,但截至绩效评价外勤日尚未进行验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和护庄护田坝项目均未完成工程结算评审工作。建议: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工程结算评审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支出在预算范围,同时按照施工合同和结算评审价款支付工程进度款,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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