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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XX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我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健全完善企业分配共决机制,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XX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提质增效为重点,将巩固和提高集体协商建制成果、促进集体协商扩面增效作为重要目标,推进企业集体协商法治化,规范企业集体协商行为,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和履约水平。二、要约行动范围和内容(一)要约行动的范围。
2、实施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范围是本区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重点是行业、区域所属企业。(二)要约行动的内容。企业劳动关系双方围绕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与职工培训等涉及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开展集体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也可就劳动报酬等某一方面的内容提出专题协商要求,签订专项集体合同。三、组织实施“百日要约”行动总体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3月22-3月31日)。区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按照XX市统一要求,制定本地开展要约行动的具体工作方案,迅速进行行动部署。(二)组织实施(4月1日-9月30日)。区人社、工会、企业联合会、工商联四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对企业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企业或职工方要按规定积极实施要约以及依法应约,按规定程序开展集体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S)检查验收(10月1日-10月31日)。区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各企业实施“百日要约”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准备迎接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专项检查。四、工作要求各企业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行动起来,结合此次开展的“百日要约”行动,认真按规范协商程序全面履行协议条款,并将履约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同时对在集体协商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