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工程类招标采购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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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非工程类招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非工程类招采程序,降低采购成本,贯彻公开、透明的经营方针,参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参照执行,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后实施。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采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咨询等。本办法所称非工程类合同招采涉及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办公、办公场所费、无形资产、品牌推广、咨询服务等;融资类合同、协定存款类合同、税务、审计、诉讼代理服务类的招采不适用本办法。工程施工类招采适用公司工程施工类招采管理办法(试行);设计咨询类

2、招采适用公司设计咨询业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采购同一货物或规格、标准统一的服务,购买频次较多,单次金额不确定的项目也属于本办法所称的采购,可按照年度购买估算金额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进行整体采购。对公司统筹,实施集中采购的,应由公司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按照一个项目整体采购,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实施单独采购。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对采购行为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第二章术语解释1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参与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人。公开招标不得少于3家投标单位。2 .邀请招标

3、:邀请招标是指采购单位以邀请书的方式邀请3家(含)以上具备承担拟采购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合格供应商通过公平竞争确定中选者的采购方式。3 .询价采购:是指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在报价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4 .直接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从某一特定合格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采购方式。5 .抢修和应急抢险: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人为造成的重大突发事件,情况紧急,需尽快对损坏部分检查修理,而且工作量不大,只需要很短的时间就能修复,并恢复到原来的正常运行状态。6 .归口管理部门:是指按照职责权限,对非工程类采购的实施统一管理口径、整体策划和监督的管理部门。7

4、 .主责部门:指组织实施某一类非工程类采购的主要负责部门。第三章一般规定第四条非工程类合同的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归口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的原则,具体分工如下:(一)综合管理部是非工程类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是本部行政办公、办公场所费用等项目采购的主责部门:1 .负责非工程类采购管理制度及相关流程的编制、修订和完善,负责推进非工程类采购的信息化建设;2 .负责组织非工程类合格供方的评审、名册发布、年度评价等动态管理工作;3 .负责公司本部的行政办公、办公场所费用等项目采购的实施;4 .负责组织对非工程类采购的监督检查。(二)项目管理部是工程项目非工程类采购的主责部门:1 .工程项目非工程类的固定资产采购

5、,应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2 .工程项目非工程类的非固定资产采购,以项目二次预算进行总体控制,并结合年度预算数据进行管理。3 .负责审核项目部提交的工程项目非工程类的非固定资产采购事项。预算外事项须提请公司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研究,依照权限审批批准后实施4 .参与合格供方评审、年度评价,参与监督检查。(三)各分公司、项目部是工程项目非工程类采购的实施部门:1 .工程项目非工程类的固定资产采购,应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2 .负责工程项目非工程类的非固定资产采购与实施。(四)市场部是公司产品研发类采购的主责部门,负责产品研发类采购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参与合格供方评审、年度评价;参与监

6、督检查。(五)安全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类物资采购的主责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类物资的采购管理和实施;参与合格供方评审、年度评审;参与监督检查。(六)科技管理部是公司科技创新类(无形资产类)采购的主责部门,负责科技创新项目类采购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参与合格供方评审、年度评价;参与监督检查。(七)宣传部是公司品牌推广采购的主责部门,负责品牌推广项目采购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参与合格供方评审、年度评价;参与监督检查。(八)咨询服务类由相应采购需求部门负责采购的管理和实施,并参与合格供方评审、年度评价,参与监督检查。(九)采购需求部门应配合非工程类采购的主责部门实施采购,并参与合格供方评审、年度评价,参与监

7、督检查。(十)财务管理部负责对采购资金计划和固定资产进行审批,按审计要求对采购行为实施监督管理Q第五条非工程类合同的采购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合格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及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择优选用。非工程类产品或服务的零星采购不纳入供方管理。第六条参与采购的人员不得与合格供应商有特定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第七条采购需求部门是采购活动的发起者和采购合同的执行者,配合采购主责部门实施采购活动;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能及职责划分共同完成采购工作。第八条采购需求部门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填写采购需求申请表,提起事项审批。采购需求申请表中需明确采购项目名称、规

8、模、采购方式,并注明是否是预算内采购。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采购需求部门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制定采购计划、采购文件,采购计划中需明确采购项目名称、规模、采购方式、采购计划、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评审规则等内容。未按规定的方式进行采购的,应在方案中说明原因。对采购中形成固定资产的,要单独注明,由资产财务部和实物资产部门按要求一并审批。第九条预算外招标采购事项应按照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执行。第十条公司本部组织的采购,采购计划、采购文件、入围合格供应商名单的审批权限及审批流程如下:(一)对于符合“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采购活动按

9、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二)采购计划审批(预算内)1.采购项目涉及金额在人民币60万元以下的:采购需求部门一采购主责部门、资产财务部、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如涉及固定资产)一采购需求部门主管领导;2 .采购项目涉及金额在人民币6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采购需求部门一采购主责部门、资产财务部、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如涉及固定资产)一采购需求部门主管领导一总经理;3 .采购项目涉及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需求部门一采购主责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如涉及固定资产)一采购需求部门主管领导一总经理一董事长;4 .办公场所费中的物业租赁的立项和价格变动,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提交

10、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按规定履行程序。(三)采购文件审批1.采购项目涉及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采购需求部门-采购主责部门、法务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一采购需求部门主管领导;2.采购项目涉及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需求部门一采购主责部门、法务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一采购需求部门主管领导一总经理。(四)入围合格供应商审批1.供方集中入围审批:采购需求部门提出申请一采购需求部门主管领导同意一综合管理部统一组织审批一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同意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一统一公布;2.供方机动入围审批:采购需求部门提出申请一采购需求部门主管领导同意一综合管理部组织审批一

11、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同意一总经理审批一定期公布Q第十一条采购需求部门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合格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要求或者标示特定的合格供应商,不得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合格供应商的内容,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合格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四章采购方式及规模第十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的具体方式包括:(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询价采购;(四)直接采购。第十三条具备下列情形的适用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涉及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不含物业租赁项目)。笫十四条具备下列情形的适用邀请招标:采购项目涉及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第十五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2、的适用询价采购:(一)采购项目涉及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下的;(二)采购项目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第十六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直接采购:(一)因考虑到必须与原采购项目保持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要从原合格供应商处添购的;(二)只能从唯一合格供应商处采购的或具有独特资源的物业租赁项目;(三)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合格供应商处采购的;(四)维持公司生产活动持续进行且费用较低、经常发生的维护、修理、装配等采购。第十七条抢修、应急抢险可以采取直接采购的方式,包括: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人为造成的重大突发事件,情况紧急,需尽快对损坏部分检查修理,而且工作量

13、不大,只需要很短的时间就能修复,并恢复到原来的正常运行状态。第五章采购程序第十八条公开招标程序(一)准备工作。确定招标公告发布渠道;确定是否需要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确定评标小组成员,评标小组成员应当由法务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采购需求部门中选定的3人以上组成。(二)内部组织评标。参照邀请招标工作程序,公开招标结果应向经理办公会汇报并确定最终中标单位。(三)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按招标代理机构规定实施。第十九条邀请招标程序(一)准备工作:确定评标小组成员,评标小组成员应当由法务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采购需求部门中选定的3人以上组成。(二)编制采购文件(含招标文件、合同):采购需求部门会同法务

14、管理部门编制采购文件,确定评标规则。(三)确定供应商范围。采购需求部门会同主责部门确定供应商范围并进行审核;(四)发布招标文件。向审核后的供应商发布招标文件,并保留发布记录;采购项目需要现场踏勘的,采购需求部门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落实踏勘,必要时对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在补遗文件中以书面形式答复或组织专门答疑会,补遗文件、答复、答疑会要保留相关记录。(五)接收投标文件。采购需求部门或主责部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接收投标文件,检查密封情况,对投标文件予以登记Q(六)组织开标评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按照评标程序,评标小组按评价标准实施评价,确定中标推荐单位(按

15、顺序)。(七)确定中标单位。原则上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由采购实施部门主管领导确认后3日内发布中标通知书;如有特殊情况不是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的,应有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提议需经董事长或经理办公会审核的,应按规定执行。第二十条询价采购程序(一)确定询价小组。采购需求部门或主责部门应当在本部门内选定2人(含)以上组成询价小组。(二)确定供应商。由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在合格供方名册内选择供应商或电商。(三)编制并发布询价函。工作小组编制询价函并发送给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与电商询价的不需要发布询价函,可直接在网站查询并保留相关记录,被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在限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四

16、)价格比选。工作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最终供应商。第二十一条直接采购程序(一)准备工作。采购需求部门会同主责部门成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2人以上组成。(二)采购方式必要性。在采购需求申请表中应明确单一来源采购必要性和理由、单一供应商情况进行专项说明。(三)采购程序。实施采购。第六章合格供方管理笫二十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供应商指为公司提供非工程类货物或服务的法人和法人授权的组织(纳税主体,不含个人);合格供方指通过公司准入审批的非工程类供应商不合格供方指年度考评综合评分低于70分或合格名录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约、违纪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第二十三条组建合格供方评审

17、小组,评审小组由归口管理部门、主责部门、采购需求部门、资产财务部门组成,评审小组组长由综合管理部部门负责人担任。综合管理部每年3月底前统一组织供应商推荐和评审,评审合格后同意发布合格供方名册,结合采购需求部门工作要求,可组织机动的供应商评审,评审通过可以纳入合格供方管理,并定期公布。采购需求部门根据年度非工程类需求的种类、规模等因素,也可根据临时采购需求,推荐引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综合管理部负责汇总,原则上每类合格供方数量不少于5家。第二十四条合格供方准入执行“全面评审、择优准入“原贝申请准入的供应商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法人资格或有资格法人的授权;2 .具备能够提供需要的货物或服务的

18、经营资格;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4 .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合同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5 .提供纳税证明等持续经营的资料;6 .年度供应服务评价(首次入库不需要提供);7 .能够证明供应能力、信誉、服务能力等其他资料。第二十五条有以下任意一项情况的供应商,不予准入:1 .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等情况的企业;2 .申请准入的供应范围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3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4 .有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的;5 .有经营诚信、职业道德不良行为的;6 .提供虚假的业绩证明或其他资信资料的;7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不能独立

19、实施的;8 .代理权转委托他人、委托书授权不明或委托代理授权过期的;9 .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其他规定的;10 .违反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的。第二十六条每年1月份,综合管理部组织评审小组对合格供方供应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情况纳入下一年度合格供方评审条件。评价因素包括供应商行为准则、职业道德、售后服务意识、创新能力、运作与管理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供货能力。根据评价结果:85分(含)以上的为优秀供方;70(含)-85分为合格供方;70分以下为不合格供方。实施采购时,公司从优先合格供方名册内选择优秀供方,连续两年评为优秀供方的第三年免予评审;不合格供方不得参与下一年度合格供方评审;没有年

20、度实际供应的合格供方可直接评为70分,连续两年没有实际供应的合格供方第三年不得参与合格供方评审Q第二十七条合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退出,且一年内不得参与公司的各项采购业务。1 .年度评价70分以下的供应商;2 .因客观原因不能正常提供服务的供应商;3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准入资格的;4 .超出代理期限或没有提供有效委托代理授权文件的;5 .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存在严重安全、环保隐患问题的;6 .违背公司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7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二十八条公司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一旦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该供应商将在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禁止使用,且被列入“黑名单

21、”的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所注册的其他公司也不得使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1.有价格欺诈或采取弄虚作假、串标和围标等不正当竞争手段的;2 .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公司超过5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3 .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向公司员工及其利益相关人员谋取利益行为的;4 .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问题的;5 .发生恶意诽谤、诬告、陷害等不正当经营行为,给公司或公司员工的社会声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6 .严重违反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的。第二十九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非工程类供应商“黑名单”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事业部、项目部要及时通报供应商相关违规行

22、为。第三十条.供应商评审、评价的相关材料要存档备查。第七章采购工作管理第三十一条采购合同的续签视同为新采购需求。笫三十二条为保证采购行为的严肃性,要求:1 .采购合同原则上使用由法务管理部门编制的规范合同文本,合同签订部门不得无故不使用;2 .采购评标小组、供方评价小组中原则上有法务人员、财务人员参加,采购文件应有法务人员审核;3 .招标过程中应邀请纪检人员对各环节进行合规性监督;4 .采购金额6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合同等采购文件应由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审核。第三十三条采购需求部门应按照采购项目整体需求进行采购,不得人为将应整体采购的项目在采购内容、采购时间上进行拆分或肢解。第三十四条采购人员及

23、(或)相关人员与合格供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合格供方认为采购人员及(或)相关人员与其他合格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该采购人员及(或)相关人员应当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是指采购活动中工作小组的组成人员。第三十五条采购需求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及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评审的过程和结果。第三十六条采购需求部门对采购项目的采购过程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编造、隐匿或销毁。采购工作结束后,采购需求部门对采购过程资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扫描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第三十七条公司本部、所属单位各级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方式、手段影响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性。要求。第八章监督检查第三十八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审计部门应对非工程类合同采购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第三十九条纪检部门根据其职能对严重违规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进行处理。第九章附则第四十条本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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