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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小容量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小容量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四、医药制造业27;47化学药品制剂制造272单纯药品复配且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仅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13280环保
2、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比()1.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文件:石家庄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审批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及文号:石家庄人民政府关于石家庄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文号为石政函【2016】1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及文号:关于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翼环评函(2
3、011)127号);2、跟踪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审查机关: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及文号:关于转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结论的函(冀环评函(2020)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范围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后的范围:东起石环东路、西至京珠高速公路、南起石环南路、北至307国道辅道之间,除珠江大道、黄山街、学苑路、兴安大街、南二环东延线南规划路与东石环公路围合区域以外的区域。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36号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
4、现有厂区内,属于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后的规划范围内。2、产业发展方向规划重点发展高端医药产业、信息网络产业、精密装备制造产业和科技服务产业:适度引入无污染或污染较轻的其它类高新技术企业;保留现状服装纺织产业,原则上不再新建。高端医药产业根据国内外医药产业发展和竞争趋势,结合石家庄医药产业发展基础和潜力,重点发展创新创业服务、高端制剂、生物制药、现代中药、营养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等产业。生物制药:以生物制药技术引进、消化和再创新为切入点,建设国家级抗体药物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重点建设治疗性抗体药物(基因工程菌或哺乳动物细胞表达)、基因工程疫苗、生物技术药物的化学修饰等高端生物技术药
5、品生产企业。重点建设国内外生物制药企业引进扩能项目、市内自主技术创新产业化项目、国际国内生物产业合作项目。信息网络产业以软件外包、软件设计、动漫设计、数字内容服务、新型材料为重点,构建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为核心、以高端电子产品加工为特色的信息网络产业。精密装备制造产业着力打造通用设备、环境保护设备、系列制冷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专用工具、压力容器等。科技服务产业围绕生物医药、信息网络、精密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完善各类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研发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公共科技服务创新平台:同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创新合作机制和模式,共建研发平台和战略联盟,开展和实
6、施一批产学研项目。服装纺织产业服装纺织主要是保留现有的卓达服装加工产业园,不再规划新建其他高新技术产业对于其它拟入区企业,可在规划的工业区内,适度引入一些无污染或污染较轻的、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本项目为制剂制造项目,属于“高端医药产业”,符合规划产业发展方向。3、园区准入条件(1)环保要求进区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是国家发展和鼓励的项目,其科技含量要高、经济效益要好,资源消耗要低,环境污染要轻,符合环保政策要求。选择生产工艺先进、生产设备先进、能耗少、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少,且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的节水型企业。入区企
7、业污染物排放量必须满足区域总蜃控制和环境容量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大气防护距离要求,不对周围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本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本)(修订)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污染物排放少且能达标排放;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因此本项目满足高新区环保准入要求。(2)禁止入驻项目根据国土资源部、发改委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园区内新建项目不应安排如卜的医药类项目:维生素C原料项目等;青霉素原料药项目等:一次性注射器、输血渊、输液器项目等:药用丁基橡胶塞项目等;新药、新技术应用的各种剂型扩大加工能力的项目(填充液体的硬胶囊除外)等;原料
8、为濒危、紧缺动植物药材,且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产品生产能力扩大项目等:使用氯氟燃(CFCs)作为气雾剂推进剂的医药用品生产项目等;充汞式玻璃体温计项目等:充汞式血压计项目等:银汞齐齿科材料项目等。涉及电镀工序,新建医疗器械企业涉及X光机等辐射源和喷涂工序。本项目为制剂制造项目,不在高新区禁止入驻项目清单之列,满足高新区准入要求,且项目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4、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1)供水根据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内容:高新区(东区)规划由地下水、南水北调水、再生水三种水源联合供应。规划水源为地下水和南水北调水,此外规划高新区(东
9、区)再生水厂和依托外部规划良村南再生水厂,作为工业、园区杂用水、环境景观等用水。保留现状高新区(东区)地下水厂,规模5万立方米/日,供水范围为高新区内部,不外供:南水北调来水后,利用南水北调分配水量,规划地表水一厂,规模为30万立方米/日,水源来自南水北调水,现有地下水厂可作为备用水源进行保留。本项目用水由高新区水厂提供,能够满足生产生活需要。(2)供热供热规划规划保留高新区永泰热电厂(现更名为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高新热电有限公司),不再扩大规模,主要为现有区域(东起石环东路、西至京珠高速公路、南起珠江大道、北至307国道辅道)供热:新增热负荷主要依托规划在建的大良村热电厂(现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
10、公司热电厂)。实际建设情况目前,高新区(东区)部分区域未建设供热站。供热管网未铺设等原因,还未实现向区内全部供热。永泰热电厂(现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高新热电有限公司)向东起石环东路、西至京珠高速公路、南起珠江大道、北至307国道辅道之间区域提供高温蒸汽。永泰热电厂(现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高新热电有限公司)及大良村热电厂(现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热电厂)向东起石环东路、西至京珠高速公路、南起珠江大道、北至307国道辅道之间区域提供高温热水。高新区珠江大道以南区域部分居民冬季采暖热源来自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低温热水O本项目生产用热由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天然气锅炉提供。(3)污水处理厂石家庄
11、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位于高新区泰山街8号,于1996年Il月筹建,2000年4月开工建设,2003年6月试运行,2006年11月由河北行环境保护局验收,收水范围为整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计日处理能力为10万m3d,现污水处理量为8万nVd,该污水处理厂总投资15323万元,采用交替式生物处理池工艺,其关键技术及主要设备由比利时西格斯公司提供。石家庄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于2008年开始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工程于2017年1()月26日通过验收,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仍为10万m3d,污水处理厂在原有基础上分成8万吨/日综合废水处理和2万吨/日制药废水处理两部分,8万吨/日综合废
12、水一级A升级改造部分采用倒置A/A/O生物脱氮除磷+MBR膜分离组合工艺进行:2万吨/日制药废水处理工艺采用“原水T混凝沉淀池T两级耦合生化系统斜板沉淀池一两级臭氧生物炭池T产水”,改造后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及出水水质见表,设计出水水质满足河北地方标准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l3/2796-2018)表1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指标见下表。表1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项指标序号基本控制项目进水浓度出水浓度1CODcr500mgL40mgL2BOD5180mgLIOmgZL3敏氮40mgL2.0(3.5)mg/L4SS250mgLIOmgL5总氮50mgL15mgL
13、6总璘4mgL0.4mgL本项目废水经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后的规划范围内;符合高新区产业定位:供水、供电及排水等市政设施能够满足项目需求,项目建设符合高新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5、与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1)河北省环保厅审查意见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函2011127号关于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扩建项目与该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如下:A、审查意见要求:规划重点发展高端医
14、药产业、信息网络产业、精密装备制造产业和科技服务产业,适度引入其它类高新技术企业,原则上不再新建服装纺织产业。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医药制造业,符合审查意见要求。B、审查意见要求:工业区边界与周围环境敏感点应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和绿化带,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民住宅和其他环境敏感点。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项目无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符合审查意见要求。Cs审查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按土地管理部门要求,合理调整土地使用规划,确保项目占地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36号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
15、司现有厂区内,位于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后的规划范围内。根据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土地证,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审查意见要求。D、审查意见要求:统筹规划并优先建设开发区(东区)扩区配套的供水、供气、道路、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等设施。规划保留高新区永泰热电厂,为现有区域供热。扩区新增区域供热依托大良村热电厂,2011年实现集中供热后,扩区各企业分散锅炉须拆除,不得自建锅炉。2014年南水北调实施后,利用南水北调供水。规划现有区域废水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区新增区域产生的废水排入大良村南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已建成以南水北调来水为水源的地表水厂一座,供水规模为
16、5万m3d,可满足项目生产、生活用水需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0万mVd,实际处理水量约8.0万mVd,尚有一定的余量,满足本项目排水处理需求。本项目生产用热由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天然气锅炉提供,取暖制冷采用空调,符合规划要求.综上所述,扩建项目符合所在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2)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结论符合性分析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结论符合性分析:根据2020年1月3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出具了冀环环评函20201号关于转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结论的函中整改建议要求进行对比符合性分析:加强现有企业环境管理水平。跟踪评价结果表明开发区(东区)所在区域
17、环境空气PMI。、PM25、No2年均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开发区管委会应针对现有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加强对现有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在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企业制定有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设置有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和人员,环境管理水平较高。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开发区(东区)应于2020年完成地表水源置换管网建设工程,在实现地表水集中供给前,不得增加地下水开采量,不得建设新增工业用水项目:应按要求完成现有自备锅炉燃气改造或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前实现集中供热,之前不得建设新增用热项目;再生水处理设施及中水管网应于2020年建设
18、完成,投运前不得建设以中水为水源的项目。项目用水由高新区水厂提供I项目生产用热由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天然气锅炉提供,取暖制冷采用空调。项目废水经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开发区基础设施满足项目建设需求。严格落实环境跟踪监测要求。有序推进村庄搬迁安置工作。开发区应严格落实环境跟踪监测相关要求,确保大气、水、土壤等实现定期监测。根据开发区建设情况以及搬迁安置方案,有序推进村庄搬迁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开发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将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制定完善的自行监测方案,并按方案
19、认真落实.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范围内,项目符合高新区产业定位,满足园区准入条件要求,供水、供电及排水等市政设施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和跟踪评价结论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O16I5O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冀政字202071号)要求,加快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
20、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扎实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提出以下意见:(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位于河北行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
21、36号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内无珍稀频危动植、植物,北距石津总干渠生态保护红线3.72km,本项目符合生态红线要求。(2)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El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有一定量的水资源、电力资源消耗,用水由高新区水厂提供,用电由高新区市政电网提供,项目生产用热由石家庄以岭
22、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天然气锅炉提供,取暖制冷采用空调。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3)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项目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IO-(GBT14848-2017)In类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均采取了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23、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或合理处置,未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4)环境准入清单项目位于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36号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中提出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见表2。表2修订后的高新区(东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类别内容本项目符合性禁止入区项目综合要求1、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修订)中限制、淘汰类项目;2、列入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中的淘汰类项目;3、列入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产业发展鼓励和禁限指导意见(2017-2019年)的通知中禁止类项目;4、不符合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
24、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相关要求的项目:5、列入“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名录产品的项目;6、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达不到二级水平的项目;7、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项目:8、开采地下水的项目:9、设置燃煤锅炉的项目;10、其他属于国家及地方各项政策禁止的项目。1、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修订)中限制、淘汰类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3、本项目不属于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产业发展鼓励和禁限指导意见(2017-2019年)的通知中禁止类项目:4、本项目符合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
25、(2005年修订版)相关要求:5、本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名录产品:6、本项目投产后可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水平:7、本项目生产不会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8、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符合9、本项目不设置燃煤锅炉;10、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及地方各项政策禁止的项目。高端医药产业I、新建、扩建占龙酸和维生素C原粉(药用)生产装置,新建药品、食品、饲料、化妆品等用途的维生素BL维生素B2、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除外)、维生素E原料生产装置;2、新建吉霉素工业盐、6-第基吉獐烷酸(6-APA)化学法生产7.氨基头泡烷酸(7-ACA).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抱烧酸(7-ADCA)、青褥素V、第
26、节青霉素、羟氨节青霉素、头抱菌素C发酵、土霉素、四环素、氯霉素、安乃近、扑热息痛、林可霉素、庆大霉素、双氢链霉素、丁胺卡那/素、麦迪霉素、柱晶白霉素、环丙叙哌酸、械哌酸、辄嗪酸、利福平、咖啡因、柯柯豆碱生产装置:3、新建紫杉醇(配套红豆杉种植除外)、植物提取法黄连素(配套黄连种植除外)生产装置;4、新建、改扩建药用丁基橡胶塞、二步法生产输液用塑料瓶生产装置;5、新开办无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6、新建及改扩建原料含有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濒危动植物药材的产品生产装置;7、新建、改扩建充汞式玻璃体温计、血压计生产装置、银汞齐齿科材料、新建2亿支/年以下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生产装置:8、手
27、工胶囊填充工艺:9、软木塞烫腊包装药品工艺:10、不符合GMP要求的安幽拉丝灌封机:Ik塔式重蒸慵水器;12、无净化设施的热风干燥箱:13、劳动保护、三废治理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生产装置;14、铁粉还原法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咖啡因装置:15、使用氯毓燃(CFCs)作为气雾剂、推进剂、抛射剂或分散剂的医药用品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T4754-2017),本项目属C-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不在限制类产品行列。符合装备I、TQ60、TQ80塔式起重机,QTI6、QT20、QT25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f47
28、54-2017),符合制造KJ1600/1220单筒提升绞机;2、“1”字头成卷、梳棉、清花、并条、粗纱、细纱设备,1332系列络筒机,1511型有梭织机,“1”字头整经、浆纱机等全部“1”字头的纺纱织造设备:A512A5I3系列细纱机:B58kB582型精纺细纱机,BC58kBC582型粗纺细纱机,B591绒线细纱机,B60I、B601A型毛捻线机,BC272,BC272B型粗梳毛纺梳毛机、B751型绒线成球机,B701A型绒线摇绞机,B25O、B31I、B311C、B3IlC(CZ).B31IC(DJ)型精梳机,HU2、H1I2A型毛分条整经机、H212型毛织机等毛纺织设备:90年以前生产
29、、未经技术改造年的各类国产毛纺细纱机;R53I型酸性粘胶纺丝机:螺杆挤出机直径小于或等于90mm,2000吨/年以下的涤纶再生纺短纤维生产装置;3、G60型、G17型罐车,P62型棚车,K13型矿石车,N】6型、N17型平车,C62A型、C62B型敞车,轨道平车:4,TIO0、TlOOA推土机WP-3挖掘机,矿用钢丝绳冲压式钻机,3W-0.97(环状阀)空气压缩机,C620、CA630普通车床,Q51汽车起重机,A571单梁起重机,TYIlOO型单缸立式水冷直喷式柴油机,165服缸卧式蒸发水冷、预燃室柴油机,低于国二排放的车用发动机。本项目属C-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不在限制类产品行列。1
30、、激光视盘机生产线(VCD系列整机产品);2、模拟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f4754-2017),本项目屈C-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不在限制类产品行列。符合制区目限入项1、限制占用农田的项目入驻(项目占地调整为工业用地后可以入驻):2、限制占用区域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较大的项目入驻(实施总量消减、清洁生产后,满足国家和地方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可以入驻)。1、本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2、本项目不占用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不在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5)与石家庄市“三线一单”生态环
31、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符合性分析表3项目与石家庄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重点区域管控策略本项目相关内容符合性全市生态环境准入综合管控要求全市域1、优化产业结构。落实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严格钢铁、焦化、水泥、建材等产能管控。2、强化产业入园。优化园区布局,提升园区规划、环评实效性,提升园区费源利用效率和绿色低碳水平,加强新建项目入园,严格现有分散企业污染管控。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36号。本项目属于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不属于钢铁、焦化、水泥、建材等产能管控产业。符合重点风险工业园区、无极县、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尾
32、矿库、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场等1、严格农用地、建设用地监管,加强潜在风险土地常规监管。2、开展电镀、皮毛鞅制、化工、炼焦等工业园区重金属环境综合整治.推动重金属源头减量、末端管控。3、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工业园区、尾矿库、垃圾处理场、垃圾焚烧厂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场周边土壤环境,定期开展监测,重点监测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36号。本项目屈于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不新增占地,不屈于电镀、皮毛糅制、化工、炼焦等行业。符合石家庄市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1、禁燃区内不得新建、扩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未改用清洁能源替代的高污染燃
33、料设施,应当配套建设先进工艺的脱硫、脱硝、除尘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控制二氧化磕、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排放:仍未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当停止使用。2、禁燃区内禁止原煤散烧。3、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物燃料。本项目生产用热依托现有由以岭药业现有天然气蒸汽锅炉提供,可满足本项目生产需要。不涉及煤炭、重油、渣油的高污染燃料设施。符合地下水重点管控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监管,优化用水结构,推动城镇农村生活、工业、农业节水,发掘多源供水,缓解地下水超采压力,加强地下水开采重点管控区和生态用水补给区的管控用水由高新区水厂提供,不取用地下水。相属I管控管控要求本项目相关内时关要求性容比
34、结果全市生态空间总体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2、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36号,根据石家庄市生态保护红线图,木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距离本项目北侧3.72km的石津干渠。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符合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二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中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之外,
35、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下,可以进行有限人为活动,8类活动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的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须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资源的勘察、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探: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旅游参观和相关必要的设施: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的生态修发工程。2,对审批中发现涉及生态
36、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输气管线、铁路等线性项目,指导督促项目优化调整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无需化穿符合(跨)越方式,或依法依规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穿越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手续、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一般生态空间总体要求空间布局约束严格矿产资源开发与管控,矿产开发管控要求依照河北省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控十条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矿山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75号)、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矿产开发管控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定执行。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36号,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属于化学药品制剂制造。符
37、合相关要求分类管控类型管控要求本项目相关内容对比结果全市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区间局束空布约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幼。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
38、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准保护区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36号,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水体,确保饮用水安全。染拌管控污物放拄1、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内要求:居住人口大于或等于100O人的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实行管网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不足I(XX)人的,采用因地制宜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处置。2、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要求:不能满足水质要求的
39、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或汇水区域采取水污染物容量总量控制措施,限期达标。工业园区企业的第一类水污染物达到车间排放要求、常规污染物达到间接排放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36号,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重要引水通道空间布局约束1、南水北调通道参照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47号)、关于划定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工作的通知、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十渠河北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完善方案、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管埋规定等要求:入淀河流参照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要求:其它重要河流廊道,以保障水生态和水质安全目
40、标,禁止危害饮水通道工程安全的行为,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能实现水污染物稔定达标排放的项目。2、保障南水北调工程水质安全。依据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十渠河北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完善方案,加强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建设水生态廊道,保障输水河流水质安全。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36号,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项目排放废水依托以岭药业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高新区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符合水环境工业间局束空布约1、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和限制措施。2、积极推进工业园区”一园一档”、“一企一册”环保管理制根据产业结构调
41、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符合度建设,新建、升级工业集聚类、淘汰类项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推进工业园区污染整治、规范企业排水。目:本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准入类项目。染排管空污物放拄1、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水行业新增产能。产能过剩产业实行新增产能等量替代、涉水主要污染物排放同行业倍量替代。对造纸、焦化、氮肥、石油化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2
42、、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理:有流域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地区,执行流域特别排放限值。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36号,属于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不屈于高污染、高耗水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水依托以岭药业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高新区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符合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染持管控污物放控】.严格落实全市最新污染防治要求,加强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集中式治理设施等排放管控。符合相关要求管控类型准入要求本项目相关内容对比结果大气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加大钢铁、焦化等行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进化工、石化企业治理改造,优先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
43、业,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2、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充足、扩散条件较好区域布局。3、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36号,不屈于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和禁燃区;项目属于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不属于钢合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布严格控制水泥、燃煤燃油火电、钢铁等项目。4、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扩建生产和使用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高挥发性有机物含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5、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中重点涉气行业企业,除必须依托城市或直接服务于城市的企业外,均应规划退城搬迁。6、大气环
44、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内严格控制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钢铁,以及除国家、省、市规划外的石化等高污染排放项目。7、大气重点管控区加大各县(市、区)高污染产业集群的淘汰、转型力度,逐步加大水泥、钢铁、焦化、碳素产能压减力度。8,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布局分散、规模小、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9、全市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要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市区和县城建成区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35蒸吨/小时以上的生物质锅炉要达到超低排放标准。10、禁燃区内不得新建燃烧煤炭
45、、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禁止原煤散烧:现有燃烧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限期改用清洁能源:未改用清洁能源替代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配套建设先进工艺的脱硫、脱硝、除尘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排放:仍未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当停止使用。铁、水泥、焦化、火电等行业。用电由石家庄高新区市政电网供给提供:本项目生产用热依托现有由以岭药业现有天然气蒸汽锅炉提供,可满足本项目生产需要,不涉及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区域削减要求。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相关要求。2、对保留的
46、工业炉窑开展环保提标改造,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河北省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执行。3、钢铁行业按照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执行。4,平板玻璃行业按照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执行。5、水泥行业按照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执行。6、铸造行业污染排放控制技照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7、焦化行业按照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执行,推进具备条件的焦化企业实施干熄焦改造。8、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排放标准优先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按照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38597-2020),开展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