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900万只电子烟用锂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年产900万只电子烟用锂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6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900万只曲子烟用锂电池项目建设单传,盖章入编制日期:2023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忠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8六、结论59附表60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900万只电子烟用锂电池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电池制造384,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
2、涂料10吨以下的建设性质因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因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金开备(2023)109号总投资(万元)15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0.33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回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5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金湖县开发区及规划控制区(11.66km2)
3、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现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对金湖县开发区及规划控制区(11.66k?)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审查文件文号:苏环管(2006)88号;跟踪评价情况:跟踪评价文件: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现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关于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审查文件文号:苏环审(2016)11号。开发建设规划环评情况:开发建设规划环评文件: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
4、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文件文号:苏环审(2023)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评中的产业定位、用地规划等相符性分析2021年,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美城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年),对开发区产业布局、定位、发展目标等进行了新一轮规划,本次规划范围为淮河路一环城西路-健康西路-华海路-金湖西路-衡阳南路-金宝南线-淮金路-临高路-永阳路-神华大道-官东路-金湖西路-淮金路-建设西路-东联路-金陵路-金水河-临港路,规划总用地面积共约19
5、83.45公顷。其中东至环城西路健康西路-华海路-金湖西路-衡阳南路、南至金宝南线-淮金路-临高路、西至永阳路-神华大道-官东路-金湖西路-淮金路-建设西路-东联路-金陵路-金水河、北至临港路-淮河路。产业定位主要为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和食品加工产业,适量发展包装、劳保用品等配套轻工产业等。本项目与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评的产业定位、用地规划等相符性分析见表表M项目与开发建设规划环评中产业定位、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表文件名称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本规划以构建“2+1”制造业体系为引领,按照富端化、特色化、规模化发展思路,突出选准
6、主攻方向,强力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集约集群集聚发展。全力培育壮大以能源装备、交通装备零部件、智能仪表为主的高端装备制造和以友合材料制品、新型建材为主的新材料两个先进制造业集群,聚力培植食品加工产,适量发展包装、劳保用品等配套轻工业产业,努力把开发区打造成国内有影响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长三角北部知名的新材料产业基地。2个主导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1个重点培育产业:食品加工。本项目为锂离子电池制造项目,不违背园区产位定位。符合项目位于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金荷路199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禁止用
7、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项目。根据上述分析可知,本项目与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的规划及规划环评中产业定位、用地规划是相符的。2.项目与开发建设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开发建设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表l-2o表12项目与开发建设规划环评审核意见相符性分析表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总体上,开发区北侧紧邻三河,分布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水源地、清水通道等生态保护目标,水环境敏感;范围内工业与居住用地混杂、部分敏感点位于工业企业下风向,存在布局性环境风险;区域环境空气臭氧超标,大气环境存在制约。因此,规划实施应推动污染物减
8、排,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开发区应依据报告书和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规划方案,强化各项环境保护对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防控体系的落实,有效预防和减缓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本项目距最近生态红线保护目标金湖县入江水道中东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40kmo符合2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规划引导,本项目为锂离子电池制造项目,不符合坚持生态优先、集约高效,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产业定位和发展规模,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违背园区产业定位。3严格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做好规划控制和生态隔离带建设,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
9、态环境问题整改措施,加快推进牌楼公寓四周绿化带建设,加强对工业区与周边居住区的空间防护,避免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良环境影响,确保开发区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项目厂区设置了绿化带,并且设置了卫生防护距离符合4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实施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相关要求,建立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体系。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管控”,确保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开发区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应达到
10、29微克/立方米,纳污水体新建河、利农河水质达到Hl类标准,满足水功能区划目标要求本项目对污染物排放总量申请控制指标,各污染物均采取可行治理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符合5加强源头治理,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附件2),禁止引入专业电镀项目、屠宰项目、化工新材料项目,以及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加强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建设高效治理设施,强化精细化管控。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水平等须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点行业依法实施强制性审核,引导其他行业自觉自愿开展审核,不断提高现有企业清洁生产
11、和污染治理水平。落实国家、省碳达峰行动方案和节能减排要求,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结构等规划内容,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本项目符合产业定位,不属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禁止引入项目,不使用高VOCs含量的物料,各污染物均采取可行治理措施,满足节能减排要求,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合6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能。完善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区内废水全部接管、集中处理,落实再生水回用规划。推进金湖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中水回用工程建设,近期再生水回用率不小于30%o开展开发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名录,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开发区固体废物减量化、本项目清洗废水经沉
12、淀池处理,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所有废水混合后接管至金湖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全部处理处置.,符合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应依法依规收集、处理处置,做到就地分类收集、就近转移处置。零排放。7健全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环境应急管理制度,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完善开发区三级环境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设施,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建立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配备充足的应急装备物资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演练。做好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安全防范,组织对开发区建设的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开发区内企业
13、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本项目将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增强事故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各种污染事故。符合8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开展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适时优化规划。指导企业规范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推进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自动监测全覆盖;暂不具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条件的企业,应指导企业做好委托监测。本项目将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将按排污许可要求开展监测。符合9拟进入开发区的建设项目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动,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
14、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工作,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本项目将按要求采取可行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按要求落实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措施符合根据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与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年)环评审查意见、结论是相符的。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北侧的入江水道(金湖县)清水通道维护区,最近距离为2.70km,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中确定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符合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规划,与本项目距离最近
15、的生态红线为北侧的金湖县入江水道中东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最近距离为2.40km,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规划中确定的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规划要求。项目周边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详见表1-3。表13拟建项目与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导态能主生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与本项目位置关系(km)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家生保红面只国级态护线套态间控域积生空管区面总面积水金通护江1县水维区入道湖清道源质护水水保/西起戴楼镇衡阳村,东至入江水道金湖漫水闸大堤内侧水域及陆域范围,除金湖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金湖县第二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的区域/
16、46.0546.052.70(北)金湖县入江水道中东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用水保区饮水源护一级保护区:金湖县第二水厂取水口上游100o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范围/8.10/8.102.40(北)注:此表仅列出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由表1-3可知,项目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是相
17、符的。(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金湖县环境质量报告书,2022年综合优良天数为293天,优良天数达标率为80.3%。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一氧化碳等4个单项指标的空气质量年评价均为达标,细颗粒物和臭氧等2个单项指标的环境空气质量年评价为不达标,因此金湖县环境空气质量多项目综合评价为不达标。根据江苏祥祺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2021)祥祺监测.江(委)字第(04041)中监测数据:新建河3个监测点水质良好,现状水质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标准,能满足江苏省地面水水域功能类别划分标准。根据2022年金湖县环境质量报告书,2022年项目所在
18、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目前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尚未制定资源利用上线相关文件,本次评价从项目原辅料及能源利用方面分析其相符性。本项目为锂离子电池制造项目,所用原辅料均从其他企业购买,未从环境资源中直接获取,市场供应量充足;项目水、电等能源来自市政管网供应,余量充足,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根据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生
19、态环境准入清单详见表l-4o表14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频环境准入条件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产业准入一优先引入1、符合金湖经济开区产业定位本项目符合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不属于禁止、限制引入项目。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不使用高VOCs含量符合2、鼓励依托龙头企业发展上下游关联度强、技术水平高、绿色安全环保的项目,进一步补链、延链、强链。3、实施园区内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禁止1、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禁止引入专业电镀项目引入2、食品加工产业禁止引入屠宰项目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3、新材料产业禁止引入化工新材料项目4、生产和使用高
20、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5、不符合国家、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限制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限制类项目。空间布局约束本次规划范围属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重点管控单元、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按照相关管控方案执行。本项目位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重点管控单元,严格执行。开发区规划范围不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开发区开发活
21、动需落实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管控要求,严禁占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开发内绿地199.74公顷和水域57.17公顷均作为生态空间,重点保护,限制开发和占用。/开发区原则上按照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年)产业布局中“三大片区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食品加工产业园以及“多中心”中物流中心布局建设项目/现状和规划居住区附近的工业用地优先引入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禁止引入排放异味气体以及环境风险大、污染严重的项目,居民生活用地、行政办公用地与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之间应根据项目环评要求设立相应的卫生防护距离或
2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设置生态缓冲隔离带,隔离带应设置一定的防护绿地,减少工业企业生产对开发区区内及周边居住区的污染,避免出现工业污染扰民现象。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符合一污染物排放管控一总体要求一1、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符合2、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清洁生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有国家效率指南的执行国家先进/标杆水平)。/3、对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的化学品,应当针对其产生环境与健康风险的主要环节,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本项目不使用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
23、)中的化学品。符合4、金湖县污水处理厂和金湖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现状为城镇污水处理厂,严禁接入不能被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的工业废水。本项目废水经厂内处理设施预处理达金湖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严格监管,不会影响污水厂出水水质。符合环境质量一1、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等。严格执行符合2、建设用地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筛选值中的第一类、第二类用地标准。/3、区内水体对应各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执行地表水环境
24、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要求(其中新建河现状执行IV类,2025年执行In类)。根据江苏祥祺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监测报告(2021)祥祺监测.江(委)字第(04041)中监测数据:新建河3个监测点水质良好,现状水质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标准符合4、区内声环境满足金湖县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方案(金政办(2019)79号),分别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2类、3类和4类标准要求。本项目执行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符合1、废气污染物:近期SO274.982ta.NOX373.993t/a、颗粒物190
25、.455t/a、VOCsl54.649ta铅0.263ta碑0.003ta镉0.0004t/a、铭0.009ta;远期SO281.026taNOX402.845t/a、颗粒物199.520taVOCSl67.334也、铅0.263t/a、0.003t/a镉0.0004ta,铝0.009ta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排放量颗粒物VOCs0.271ta,未突破区域总量要求。符合2、废水污染物:近期排放量:污水438.53万ta,COD219.27ta氨氮19.33ta、总磷1.93ta、总氮58.00ta铅0.076ta;远期排放量:污水477.90万ta,CoD238.95t/a、氨氮2L09ta、
26、总磷2.1ItZa、总氮63.28ta铅0.076ta.废水及污染物接管量为:1076.7m3a,COD0.3121ta,SS0.1773taNH3-N0.022ta,TN0.035ta,TP0.003t/a、动植物油0.004ta;废水及污染物最终外排量:废水量10112.06m3a,COD0.054ta,SSO.Ollta.NH3-NO.OO5ta,TN0.016ta,TP0.0005tas动植物油0.001ta,未突破区域总量要求。符3、固体废物:近期产生量:一般工业固废145845ta危废废物34156ta生活垃圾12897ta;远期产生量:一般工业固废147883ta,危废废物346
27、90ta生活垃圾14021ta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3.802ta危险废物30.24ItZa、生活垃圾5.4ta符合4、入驻开发区的企业必须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开发区污染物总量达到限值后,不得引进排放同类污染物的企业,开发区同类企业不得进行改、扩建(对环境或总量削减有改善除外)。本项目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5、开发区规划实施过程中将对铅、汞、镉、信和种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总量控制,入区项目涉及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应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
28、2)55号)要求明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来源。本项目不涉及铅、汞、镉、铭和碑五种重点重金属排放环境风险防控1、开发区和企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对重点风险源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区内涉重金属企业应完善”单元厂区-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三级措施,按时对应急预案进行更新与备案。评价要求建设单位按规范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更新符合2、建立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完善重点监控区域预警和应急机制,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全部安装毒害气体监控预警装置并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开发区管理平台联网,加强监控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符合3、建立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完善“企业-公共应急笠间区内
29、水体”水污染三级防控基础设施建设,以“区内外多级河道闸坝”为依托,按照分区阻隔原则,选取合适河段科学设置突发水污染事件临时应急池,开展三级防控体系现状评估,编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方案,建设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4、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改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将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及整改、环境应急物管理、环境应急演练拉练、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及修编等工作,纳入开发区管理平台进行信息化管理。开发区要做好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安全防范,组织对开发区建设的重点环保治理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开发区内企业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5、布局
30、管控,开发区内部的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风险源对区内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储罐区应远离村镇集中区、区内人群聚集的办公楼、周边村庄及河流,以减少对其他项目的影响;开发区内不同企业风险源之间应尽量远离,防止其中某一风险,发生风险事故引起其他风险源爆发带来的连锁反应,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范围。/6、对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内关闭搬迁、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使用权人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与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7、禁止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处置途径的项目入园项目无危险废物产生符合资源开发利用要求1、单位工
31、业增加值新鲜水耗6.611P万元,开发区污水厂中水回用率达到30%,开发区用水总量22151.11立方米/日;本项目新鲜水用量为10.26m3d,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为4.50n?/万元。符合2、土地资源可利用开发区总面积上限1983.45hm2,建设用地总面积上限I926.28hm2,工业用地总面积上限1238.66hm2,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9亿元/km?。/3、规划能源利用主要为电能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视发展需求由市场配置供应;区内企业禁止配套新建自备燃煤锅炉;单位工业增加值折合能耗W0.5吨标煤/万元。本项目使用电能。符合本项目不在上述负面清单范围内,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32、(5)与江苏省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拟建项目与江苏省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见表l-4o表L4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判定结果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
33、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3、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本项目为电池制造项目,不属于禁止类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实行了总量控制,并进行了总量申请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口及主要供水河道。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限
34、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符合(6)与市政府关于印发V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淮政发(2020)1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内容修改的通知(淮政办函(2022)5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金湖经济开发区,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淮政发(2020)1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内容修改的通知(淮政办函(2022)5号),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
35、表l-6o表1-6本项目与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判定结果空间布局约束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以及酒精、造纸、皮革、农药、橡胶、水泥、金属冶炼等高耗能、高污染、技术落后的产业进行限制和禁止。同时,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本项目为锂离子电池制造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类产业。符合染排管控污物放r1.允许排放量要求:根据淮安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淮政发(2017)119号),到2020年,淮安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量不
36、得超过5.91万吨/年、0.77万吨/年、1.50万吨/年、0.155万吨/年、3.57万吨/年、4.72万吨/年、7.92万吨/年。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量VOCs0.271ta,所需废水总量在金湖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剩余总量中平衡,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或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符合2.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制:根据淮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淮政发(2018)13号),全市范围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产生的VoCS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I-2021)表3中标准。环境
37、风险防控根据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淮发(2018)33号),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项目,整合和提升现有工业集聚区,加快城市建成区内石化、化工、水泥、钢铁等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项目为锂离子电池制造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水泥、钢铁等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源用率求资利效要能耗要求:根据淮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淮政发(2018)113号),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的建设项目。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2.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相符性(1
38、)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19号),本项目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见表1-6。表16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要求本项目情况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本
39、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可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2)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环境整治行动,两减”指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和减少落后化工产能;“六治”指入江入海河流整治、治城市生活垃圾、治黑臭河道、治畜禽养殖污染、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环境隐患;“三提升”指提升生态保护水平、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环境执法监管水平。项目对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可以有效削减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本项目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预处理,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一起接管至金湖县第二污水
40、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整治的要求。(3)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相符性分析根据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本项目与其相符性详见下表。表1-7项目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相符性分析方案要求本项目符合性一、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2020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区域应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符合二、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项目产生的有机废符合率,组织企业对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重
41、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等工艺的治理设施,7月15日前完成。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行业排放标准中规定特别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未制定行业标准的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己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项目有机废气排放能够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要求(4)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根据
42、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8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方案要求本项目符合性(一)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符合(二)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
43、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一、项目由来江苏赛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金荷路199号,拟投资15000万元建设年产9000万只电子烟用锂电池项目,租赁现有厂房5000平方米,购置正负极打浆机、正负级涂布线、正负级对辐、化成检测柜、转盘二封一体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9000万只电子烟用锂电池的生产规模。项目于2023年9月取
44、得了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9-320861-89-01-433173O本项目为电池制造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第1号修改单中“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项目对应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电池制造384,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因此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凡实施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此江苏赛能电
45、池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特委托我公司就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随即组织人员到项目建设场地及其周围进行了实地勘查与调研,收集了有关的工程资料,结合该企业提供资料和项目的建设特点,依据有关环评技术规范,编制了本报告表。二、项目建设工程内容1 .项目产品方案本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2-10表2-1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序号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量(只/年)工作时长I圆柱聚合物锂离子圆柱聚合物13300S-3804500万19201电池生产线锂离子电池13350H-3504500万2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员工45人,年工作24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3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见表2-20表2-2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名称建设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4116m24层(部分1层),7OmXl5mxl2m辅助用房办公楼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884m22层,29.15m15m7m公用工程给水2463m3a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排水1076.7m3a雨污分流制水体系供电24万kW.h市供电系统供给环保工程废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