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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基层中医药服务是中医药发展的根基,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基础保障。十三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南沙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各项政策要求,加大基层中医药工作力度,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看中医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得到明显改善,中医药为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广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
2、省中医药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实施的通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及各级有关部门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振兴发展的若干措施等系列重要文件,结合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工作,持续推进基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在总结十三五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情
3、况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基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着力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在治未病、医疗、康复、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民生实事等领域的服务能力,持续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公平性,为打造符合南沙区定位的中西医结合医疗体系作出新贡献。(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基层中医药服
4、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人员配备更加合理,管理更加规范,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中医药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较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为实现一般病在区内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提供中医药保障。具体目标是,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实现五个全覆:一一中医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诊所)基本实现全覆盖,区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实现全覆盖,对1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完成服务内涵建设;-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基本实现全覆盖,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规范开展6类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能够
5、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中医药人才配备基本实现全覆盖,区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6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实现全覆盖,依托南沙区中医医院设置中医健康宣教基地,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二、重点任务(一)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1发挥区级中医医院龙头带动作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广东省中医药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要求,办好广东省中医院南沙医院、南沙区中医医院,有效承担区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
6、中医诊疗和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支持南沙区中医医院能力建设,完善区属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等国家标准。推动区妇幼保健院加强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建设,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2.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条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对1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开展服务内涵建设,重点加强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技术服务提供和中医设备配备,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能力。改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中医药服务条件,在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站设置中医阁,打造区域相对独立、中医服务内容更加丰富的中医
7、药服务场所。3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别医疗机构,发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站),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以中医特色为主的医养结合机构,鼓励举办中医互联网医院,支持名老中医开办诊所,保证社会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二)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4扩大基层中医药人才有效供给。持续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等,为基层培养一批高素质中医药人才。开展西学中”培训,鼓励西学中”人员开展中医药服务。对现有基层中医药人员通过跟师学习、岗位培训、外出进修等方式,提高岗位技能和服务能力。鼓励退休中医师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到
8、基层执业服务。5畅通基层中医药人才使用途径。完善基层中医药人才配置和岗位标准,优化基层中医药人才招聘、使用机制。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一批能看病、看好病的中医临床优秀人才。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推动区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6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100%的村卫生站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鼓励中医临床人才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6改善基层中医药人员发展环境。在职称晋升、薪酬待遇、进修学习等方面
9、给予优惠政策,提升基层中医药岗位吸引力。落实两个允许,建立有利于中医药服务供给提升的绩效分配机制,激发中医药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动力。区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聘用卫生技术人员应包括一定比例基层中医药人员。(三)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7.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建设。提升南沙区中医医院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能力,建设具备符合规范要求的师资、设施、设备,设置有符合标准的适宜技术示教和实训场地,提高远程培训示教能力。全面完善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机制,落实适宜技术推广责任制,按要求配置适宜技术推广人员,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适宜技术推广,做到人员相对固定。到2025年,应设置符合标准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10、推广中心。8加大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和考核力度。区级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心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南沙区中医医院5年内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10类4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熟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医养结合机构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支持区中医药学会应主动参与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完善相关专业学术组织,提升中医药适宜技术学术水平。(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9加强区级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南沙区中医医院开展两专科一中
11、心建设,即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区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加强区中医医院急诊科、呼吸科、感染性疾病科、治未病科、临床薄弱专科和专技科室建设,规范医院发热门诊建设,提高综合服务和传染病能力。加强区中医医院基层指导科建设,负责全区中医药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进中西医协同诊疗服务。提升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加强南沙区中医医院基层指导科建设。推进中西医协同诊疗服务,提升区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和专科诊疗能力。到2025年,南沙区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区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化中医药科室。10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能力。加强基层名
12、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中医非药物疗法诊疗能力,扩大中医药服务规模。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在十四五期间稳步提升。11发展基层中医治未病服务和中医康复服务。推进广州市中医治未病示范区建设,提高中医治未病服务水平和能力。建设区级中医治未病中心,在治未病领域发展粤港澳中医药合作内容。强化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有条件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加强南沙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与康复科建设,提高中医康复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到2025年,南沙区中医医院规范设置老年
13、病科、康复科,鼓励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康复诊室和康复治疗区。探索中医药在体医融合方面发挥的作用,将中医治未病技术推广至社会民生其他领域。12完善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优化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培训和指导。加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中医药人员配置和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制定推广适宜的中医药签约服务包,提高中医药签约服务的数量与质量。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强化医防融合,优化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到2025年,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75%和85%o13.切实做好中医药城乡对口帮扶工作。落实乡村振兴政策与医疗卫生人才组
14、团式紧密型帮扶工作相关内容要求,继续开展城镇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工作。鼓励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采取组建各种形式医联体、对口帮扶、远程诊疗、双向转诊等方式,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建设。(五)加强基层中医药管理能力14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管理和质量监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广东省中医药条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应当有院领导相对固定分管中医药工作,督促中医药政策措施的落实,并在医疗管理部门中明确责任人员,负责中医药各方面管理。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管理能力。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重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
15、、落实核心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15加快基层中医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落实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和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化水平,推进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建设,支撑区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站实现信息共享和远程支持,丰富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服务种类,扩大平台涵盖范围。到2025年,所有中医馆接入区域内相关健康信息平台。(六)深化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和文化建设16广泛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依托区中医医院设置中医健康宣教基地,将中医药科普知识和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作为
16、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以推广。充分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方式,扩大中医药优质科普内容的覆盖面。持续开展中医药进校园,提升中小学生中医药健康素养。探索在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等,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鼓励支持优秀中医药科普图书、展览、新媒体产品等的创作。推动基层医疗机构通过电子屏、海报、宣传栏等经常性展示科普内容,开展健康讲座等科普活动。加强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建设,鼓励中医药医务人员、科研人员面向社会开展科普服务。(七)稳步推进基层中医药改革17做好中医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落实国家医改政策要求,由区级以上中医医院牵头的医联体覆盖人口原则上不低于县域人口的30%,将符合要求的中
17、医诊所纳入医联体。建立医联体内中医药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评价和督查标准,引导医联体向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方式转变。18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建设。制定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改善基层中医药服务基础条件,拓展中医药服务应用范围,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力争在周期内完成申报评审,带动基层中医药工作实现全面新发展。19.加大医保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政策支持。根据省、市要求执行符合基层中医药诊疗特点的医保支付模式。鼓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区中医药强区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
18、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医保、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对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研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成效。(二)明确责任分工在区中医药强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实施。一区卫生健康局要把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纳入卫生健康各项管理评价指标,指定专门的科室和人员负责工作任务的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对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人。统筹规划、医改、基层卫生、医政、妇幼健康、应急、宣传等领域,抓好中医药建设任务的落实,加强对实施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纳入经济社
19、会发展规划,负责督促相关专项工作的牵头编制部门,加大对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将中医医院基础建设、环境改造、重大业务建设纳入项目支持范围给与重点支持。一区教育局负责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设置中医药专业,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配合开展中医药进校园工作。一区财政局要按规定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围绕提升工程行动计划明确的重点任务和国家实施的建设项目,合理安排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区卫生健康局落实职称评聘、人才招聘、薪酬待遇等相关政策。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鼓励支持中医药文化作品和产品制作、中医药文化基地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中医药融入体
20、医融合”范畴,提升中医药传统文化自信和影响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监督管理、优化完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的政策措施,保证中药质量,确保用药安全。市医保中心南沙分中心要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申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执行广州市医保支付政策。区中医药强区建设领导小组对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实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责任分工分别负责。(三)强化考核督查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纳入本地区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年度医改考核重点任务,重点指标纳入区卫生健康局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要围绕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及考核评价指标进行对账盘点”,加强督促检查,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开展督查。(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的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增强社会对中医药工作的普遍认知,大力宣传中医药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改革发展成效,动员各部门、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营造有利于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