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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实施细则为确保药品质量,避免医疗纠纷。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内使用患者自备药品,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患者签署承诺书后,管床医师可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给护士执行。一、使用条件患者病情需要使用某药品,医院无该药品及替代药可用,患者携带有自购的该合格药品。二、使用流程1.临床确需使用自备药品时,应填写自备药品使用承诺书”,需患者充分理解并签字确认,经管床医生、上级医师同意后方能使用。如因药品质量问题、不良反应损害患者身体健康,影响医疗诊治,需由患者自行负责,医院不承担相关责任。2.承诺书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住院(门诊)号、患者身份证号、临床诊断;自备药品
2、情况、使用理由等。应在使用承诺书中详细记录自备药品的规格、厂家、批号、数量、有效期等。3临床科室(病区)内建立自备药品使用登记本,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床号、自备药品名称、药品购置发票号及购置地占C4.自备药品使用须经主治医师开立医嘱,医嘱上注明自备药品。药品配制和使用前,护士要按规定进行配伍禁忌核查与复核。三、使用要求不得使用名称标示不清晰、过期的药品,不得使用无医嘱的自备药物。未按本实施细则履行程序,私自使用自备药品而出现医疗纠纷的,由当事人负全责。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承诺书纳入病历归档保存。自备药品使用承诺书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就诊号身份证号临床诊断自备药品(基本信息)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使用该药后可能出现(不限于)以下药品不良反应:我已知晓使用该药后可能出现的药品不良反应或无效治疗、甚至有害治疗等情况,经慎重考虑,我对使用自备药品可能出现的风险表示充分理解,并接受可能因药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以及自愿承担使用该药后产生的一切责任。以上内容已充分知晓,自愿使用上述自备药品。患者签名:家属签名:与患者关系:年月日使用理由管床医生签名:上级医生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备注:为确保用药安全,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对本院没有的特殊药品,诊治医师可按我院特需药品临时采购流程申请采购,对急需使用的自备药品,签署承诺书后方可使用。